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213561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doc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

摘要利用非关税壁垒限制商品流通,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另一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凭借科技优势,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设置贸易壁垒的势头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知识产权壁垒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实行“不公平贸易”。

本文探讨了知识产权壁垒的基本特点及其采取的习惯做法,以及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并从我国的立场出发,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壁垒、进口限制、不公平贸易、我国外贸发展、应对措施

目录

引言…………………………………………………………………………4

1、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壁垒主要表现形式…………………………………5

1.1由专利权和标识性权利构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5

1.2知识产权的滥用………………………………………………………6

1.3贸易的“内部化”和选择性投资……………………………………6

1.4对平行进口的严格限制………………………………………………7

1.5特别立法措施…………………………………………………………7

1.6其他措施………………………………………………………………8

2、我国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8

2.1我国外贸发展迅速,势头良好………………………………………9

2.2我国外贸发展面临极大挑战…………………………………………9

3、我国成为遭遇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分析……………………10

4、关于知识产权壁垒的对策建议…………………………………………10

结束语………………………………………………………………13

参考资料……………………………………………………………14

英文摘要……………………………………………………………………15

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科技进步、鼓励创新与垄断智力成果之间折衷调和的产物,本质上是为了不让竞争对手使用自己的技术或销售自己的产品而拥有的一种垄断性权利。

但这种“法定垄断权”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关权利人的法定保护,鼓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从而促进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

因此,通常情况下人们很难将知识产权与壁垒联系起来。

而当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应用到跨国生产经营当中时,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就与进出口贸易联系起来了,于是成为各国重要的贸易政策之一。

当知识产权固有的垄断性超出了合理的范畴.扭曲了正常的国际贸易时,就成为了知识产权贸易壁垒。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贸易总额连年增长,贸易地位持续上升,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增长迅速,在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挤压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市场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其国内的就业形势。

为了要阻挡中国产品的涌入促进本国产品的输出,保护国内市场开拓国外市场,增加国内就业岗位,当传统的反倾销和贸易壁垒保障措施等为国人熟知以后,他们开始诉诸于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国际贸易壁垒——知识产权壁垒。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纷纷被许多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以不同方式用作保护本国市场的屏障和侵占他国市场的贸易大棒,知识产权壁垒作为一种日益重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也将是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贸易争端中的一大难题。

据有关统计,中国2/3的出口企业、1/3的出口产品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影响,其中80%与知识产权有关。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和中国的外贸发展

1.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壁垒主要表现形式

尽管在学理上对知识产权壁垒定义还有一些不同认识,但从少数发达国家的实际做法来看,其表现形式可归纳为如下几种:

1.1.由专利权和标识性权利构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由于各国经济及技术发展水平的差距,发达国家利用强大的技术优势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筑起了一道道技术壁垒。

尤其在高新技术领域,制定技术标准时没有成熟的公知技术可供使用,高新技术的发明者都有着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成果几乎都被专利技术覆盖。

一些标准化组织为了制定法定标准,要和知识产权人谈判,签订合同,在使权利人得到利益的同时,对权利做出一定的限制,如专利权人应对使用者提供不可撤销的权利许可等。

此外,还有大量的高技术发明者,有足够的垄断能力,不希望成为法定标准,而凭自己的技术优势形成事实标准。

而且,与专利技术相结合的技术标准比传统的技术标准更具有杀伤力。

发展中国家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往往要不可避免地向权利人支付高额的使用费,这极大地限制了高技术产品的自由流通。

由标识性权利形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和一些工商业团体经常把一些标识注册成证明商标。

一些国家或地区往往把是否带有证明商标作为商品进口的必备条件。

事实上,一些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技术的同时,也往往把商标一同许可,所以被许可企业商品是否带有许可商标也成为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一个衡量标准,这有利于海关在进出口过程中查扣侵权商品。

有时,某些专利技术虽已过了有效期,成为公知技术,但商品上的商标权可以不断延续。

要使用这些技术代表的标识,也必须得到许可,否则也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因此,证明商标也成为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1.2.知识产权的滥用

目前随着对外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知识产权作为保护本国市场开拓国外市场的主要手段,作用日益重要,而为了更好的保护本国经济,知识产权的滥用已经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边境措施及临时措施的滥用。

临时措施和进口边境措施是TRIPS协议必须要求的,但是如果权利人恶意申请临时措施或海关扣押或海关手续过于繁杂,都会使进口人付出高额的成本,甚至遭受重大损失。

其中,出口边境措施是TRIPS协议规定可以实行而并非必须实行。

如果设立出口控制,就会给出口商带来额外负担,通关审查时要履行繁杂的手续,提交各种授权文书、商业票证等,这些不仅拖延时间,而且为出口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意外风险。

二是技术贸易中的“不公平”做法。

包括技术贸易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和歧视性价格。

三是网络著作权的滥用。

按各国传统的著作权法,公众可因科研、教学、个人研究需要而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但是,在互联网上,许多应为大众知悉的信息被网络商及版权人封锁起来,如一些应当公开为公众服务的商业信息、报刊、已发表文章、法律法规、国内外法院判决的案例被汇编成数据库而受到特殊保护。

此种信息垄断必然会妨碍著作权客体的交流及商务活动的展开,而拥有高新技术的发达国家更是此项措施的受益者,相反,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1.3.贸易的“内部化”和选择性投资

所谓贸易的“内部化”,是指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保持其在高技术领域的垄断优势,其知识产权或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贸易具有强烈的内部化倾向。

这种倾向具体表现为跨国公司的高技术或含有技术专利的商品、专有技术的商品且主要流向其拥有多数或全部股权的国外子公司,即使在技术创新成果与企业现有经营不相吻合的情况下,企业也往往不是轻易地单方出让该项技术成果,而是将它作为交叉许可的筹码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其他企业的技术成果。

“非使用”或“休眠专利”现象表明,跨国公司一方面垄断专利技术产品进口权.以便确保权利人产品对外输出的市场销路;另一方面,夺取了授权国获得专利技术的一切国内外机会和渠道。

所谓“选择性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可能情况下,不将具有战略意义的专利与专有技术列入技术许可证贸易的范围,而是尽可能地利用这些技术.结成更高层次的战略联盟和合资合作关系或自己进行跨国投资以保持其在技术和产品上的领先地位。

与此同时,将贸易对象限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就目前关键性技术而言,要么等价交换,要么开出令被许可者望而却步的高价,从而造成了事实上的不许可,严重阻碍了在高新技术领域中新竞争对手的加入。

1.4.对平行进口的严格限制

国际化的自由贸易衍生出的平行进口行为必然要与地域性独立管理的知识产权产生矛盾,即使是尝试统一规范国际贸易领域中知识产权问题的TRIPS也在此问题上保持中立:

依本协议进行的争端解决中不得借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涉及知识产权穷竭问题。

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的法律条文在规定平行进口时,无论认为侵权还是合法多附有灵活条件。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边境措施条款中规定:

临时措施可能针对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采取;海关措施则仅针对假冒商标的商品及盗版商品,即仅管那些制造活动本身即违法的商品的进口,而不管那些制造活动虽不侵权、进口则可能构成侵权的商品。

边境措施方面则明文突出了“依请求”与“依职权”两种程序。

按“依请求”采取边境措施,申请人须向主管的司法或行政当局提交“书面”申请,而临时措施并未有此强制规定。

所以,平行进口很容易为发达国家的利益、个人的意志所左右,一旦这些措施被滥用,不可避免地产生滥用知识产权的问题,构成知识产权壁垒。

1.5.特别立法措施

特别立法措施是指发达国家通过特别立法,的方式在高技术产业贸易中设置设置的特殊的知识产权壁垒。

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其《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中旨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特殊301条款”的核心是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问题的国家和采取有效的贸易报复措施,目的是以双边谈判和贸易制裁的方式迫使其他国家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准许美国的知识产权商品进入其市场。

再如,其“337条款”将不正当贸易分为两类:

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一般不正当贸易做法指所有人,进口商或承销商将产品进口到美国,或进口后销售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方法和不正当行为。

其构成非法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美国存在相关行业或该行业正在建立过程中;二是损害达到一定程度。

该条款不以造成损害为要件,只要美国存在相关行业或正在建立该行业;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做法都属于非法行为。

因此,对美国企业讲,提起“337调查”申请立案容易,程序短,一年内可以结束,而且一旦开始调查,对出口国相关产品的影响就会显现出来,一旦确认进口产品侵权,其企业产品则被“永久”排斥在美国市场之外。

“337调查”涉及的行业较为集中,主要是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在美国市场份额逐步扩大的高端产业。

这些产业包括电子、化学、轻工、机械、汽车和皮革等。

迄今为止,美“337调查”涉及我电子工业的案件有30起,约占调查案件总数的54%;涉及化学工业的案件11起,占比20%;涉及轻工业的案件8起,占比15%;涉及机械工业的案件3起,占比5%;涉及汽车工业的案件2起,占比4%;涉及皮革工业的案件1起,占比2%。

1.6.其他措施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纷纷在贸易、工业、运输、金融领域,采用一项运用计算机、通信及标准化等因素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新方法一电子数据交换(EDI)。

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在该领域拥有的知识产权,强制规定国际贸易中要按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

美国与欧盟的大部分国家海关已明确提出:

不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海关手续将被推迟办理,或不再被选为贸易伙伴。

西方发达国家的上述规定,迫使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不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向发达国家引进有关技术及技术设备,否则将遭遇新的贸易限制。

同样,发达国家也利用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拥有的高技术和知识产权,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严加约束,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2.在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下,我国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密切。

因此,各国在大力鼓励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十分关注出口商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在一些企业看来已成为不可触摸的禁区,而在一般民众眼里,则成为一种垄断,一种现代文明下的“弱肉强食”。

但是,不管怎样,国内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蒙受经济、名誉双重损失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重视“知识产权”的警钟已在我们耳边敲响。

当中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却给我们亮起了红灯,而解决这种危机更成为摆在国人面前迫在眉睫的大事。

2.1.我国外贸发展迅速,势头良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更是发展迅猛,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自2002年起,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美经贸关系更是进入加速增长的新阶段,接连跃升新台阶。

至2006年底,两国贸易年均增长率达到27.2%,堪称世界之最。

以上数据反映了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国的外贸发展也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

2.2.我国外贸发展面临极大挑战

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起日益重要的角色的同时,知识产权危机也给我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消息此起彼伏,从3C和6C联盟对中国DVD企业的专利收费,到美国思科诉中国华为路由器抄袭、美国辉瑞诉中国7家企业专利侵权,再到中日摩托车商标与外观设计侵权纠纷等等都充分体现了发达国家的险恶用心。

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

2006年10月初,欧盟表示,中国是欧盟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主要对象。

最近,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加大了对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指责,而在2009年国际间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大浪潮中,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更是频繁使用知识产权壁垒这一措施将我国产品拒之门外。

中美贸易间更是摩擦不断,而最轰动事件就是轮胎特保案,也就是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

此外还有对从中国进口的铜版纸征收“双方”关税、对中国产石油钢管征收约10%至16%的关税等都充分表明了这样一种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压力已经对中国构筑了一道高高的门槛。

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使中国企业进入了一种国际化的怪圈循环:

生产———跨国公司专利限制———巨额专利许可费以及侵权费的支付———再生产。

3.我国遭遇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分析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影响中国企业全球化过程,是因为中国企业缺乏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必须支付的巨额专利费用,或者因为知识产权诉讼所产生的巨额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各种成本,使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降低,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生产也受到影响。

在微观层面,知识产权壁垒通过企业付出巨额专利使用费以及侵权费用,降低其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少市场份额并压缩了利润空间,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短期效应;而从长期来看,由于企业利润降低而减少的资本积累将导致企业对技术研发投入的不足,无法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这在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将使企业不可避免地走上绝境。

在宏观层面,整个相关产业将会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在短期内减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

在以市场为命脉的营销时代,该产业将无法抵制因为市场缩小而导致的产业萎缩,如果这种局面持续较长时间,产业将最终在竞争中消亡。

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国际经济主权以及未来中国科技的世界地位问题都产生重大影响。

毫无疑问,在全球经济进入产业结构重构的时代,缺乏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将无力改变自己处在产业链末端和价值链下游的不利局面,在全球化中受制于别人。

4.关于知识产权壁垒的对策建议

由于知识产权壁垒本身具有复杂性,因而不同的国家在不同问题上应当采取不同的对策。

总地来说,可以根据各国的法律规范,分别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壁垒,采取积极的回应措施,以维护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高技术领域中的研究成果及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都相对不足,出口商品结构中技术密集型产品比例较低,且急需引进先进技术与利用发达国家最新的知识产权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因此,针对国情研究制订有效的政策法规,以应对日益繁多的知识产权壁垒是一项重要、迫切的任务。

其基本思路是:

1、分清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壁垒,区别对待。

对于他国正当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商品,我们应采取积极的回应,尊重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把好出口关,防止侵权商品输出国境,同时严禁国内侵害外国人知识产权的非法制造、销售活动。

因为我国是诸多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参加国,负有保护外国自然人与法人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

打击盗版软件和光盘生产、销毁冒牌外烟等举措,正是我国政府积极维护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政策体现。

对于他国假知识产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而设置的知识产权壁垒,则应通过有效的国际途径,采取积极对策。

利用我国在国际经贸组织中的影响与作用,在制订有关国际经贸条约时,体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要求。

也可通过双边与多边贸易谈判,制订双方或多方均可接受的条款,以解决贸易纠纷。

对于某些发达国家凭借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以各种借口对发展中国家搞禁运,甚至实施贸易报复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回击与抵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反报复的措施。

2、进一步完善国内的相关法规,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与外贸利益。

我国在20世纪80~90年代基本完成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但法制的修订与完善仍需要一个过程。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的交叠区,一些相关的法规需要补充建立与逐步体系化。

3、加强国际相关贸易法规的教育,培养大批专业外贸、法律等国际型人才,促进谈判机制的完善与发展,通过多边、双边谈判解决贸易摩擦,减小贸易摩擦产生的损失。

华尔街日报报道:

2009年美中双边接触在多个重要领域取得了具体的成果。

双方解决了重大贸易摩擦,同时还在其他领域取得了逐步而重要的进展,美国政府对美中在2010年取得重大进步持乐观态度。

4、在当今环境保护的国际背景下,增进国人环保意识,加快我国企业转型,鼓励企业生产低能耗、无污染可再生类产品,更好的迎合各国市场的需求。

5、加强国人创新意识的教育,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掌握更多的高新技术,增加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筹码。

6、在更广阔的领域加强合作,增进了解,减小摩擦的出现,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结束语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国与国之间贸易政策的相互影响愈来愈大,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依旧不平衡,并有扩大的趋势。

在世界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国际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把握的难度不断增大,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频繁出现的大背景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正肩负着祖国复兴的伟大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出口、消费、投资三驾马车的驱动下飞速发展,其中出口更是起到了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出口贸易中我国正遭受着来自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种种贸易限制与制裁,知识产权壁垒正是其中的一种主要手段。

为了使我国经济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我们必须勇于应对进出口贸易中种种挑战并努力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使我国永立世界强国之林。

 

参考资料

[1]郑树清.论知识产权壁垒[J].上海经济研究,2005

[2]《国际贸易问题》,福州大学,郑秉秀

[3]姜彦福施红敏.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及其启示”[J].清华大学学报,1997

[4]曹世华.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研究[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5

[5]陈美章.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考[J].知识产权,2004

[6]张薇等.知识产权壁垒初探[J].重庆社会科学,2005

[7]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

[8]中国统计局官方网站

Non-tariffbarriersofdevelopedcountryand

theforeigntradeofChina

AbstractTheuseofnon-tariffbarrierstorestrictthemovementofgoodsisanotherimportantmeansoftradeprotectionism.Inrecentyears,withadvancesintechnology,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hasbeenstrengthening.Onthebackoftechnologicaladvantages.Thetrendthatuse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tomaketradebarriershascausedhighlightenedattentionaroundtheworld.Inthename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intellectualpropertybarrierssetrestrictionsontheimportofthegoodscontainingintellectualproperty,suchaspatentedproducts,goodsaffixedwithlegitimativetrademark,andbooks,records,computersoftwaresenjoyedthecopyright;orimplement"unfairtrade"byvirtueoftheownershipadvantages.Thispaperdiscussesthebasiccharacteristicsofintellectualpropertybarriersanditscustomarypractices,andtheimpactonChina'sforeigntrade.Andthenmakesanumberofcountermeasuresfromourcountry'sstandpoint.

KeywordsintellectualpropertybarrierimportrestrictionunfairtradeChina’foreigntradedevelopmentcountermeasure

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