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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吹不散眉弯

美文吹不散眉弯

香港的季节是含糊的,唯有夏日这样分明深刻。

而她也是鲜活的,突如其来,就再也没有离开。

011984年的香港,连日光也冰冷。

在这一年,房地产崩盘。

全港惶惶不可终日,移民潮来袭,富人区一片荒芜。

报纸一角刊登了小小的寻人启事,有着一张稚嫩的脸的小女孩的照片附在上面,名字是方喜湄。

捡到她的人叫汤邺,出生于旺角。

这一年他只有十二岁,翻入位于跑马地的小教堂,想要翻检“废品”拿去卖钱。

教堂内空空如也,彩画玻璃被打破。

碎片折射着日光,像是一道冰冷的泉水。

他费力地拖开柜门,没有预想中的“废品”,只有小小的方喜湄蜷在里面。

她一定在这里待了很久,头和脸沾的全是灰。

汤邺戳了戳她,她便慢吞吞地睁开眼来。

她有双黑白分明的眼,是最秀气的杏核形状。

日后小报都爱写,她一笑妩媚,几十年才能有这样一个美人。

可在这时,她只是呆呆地看着他。

汤邺想要礼貌地合上门,她手脚并用地爬出来,抱着他的腿哭了起来。

她饿了太久,只能小声抽噎,仰着脸叫汤邺“哥哥”。

汤邺没有妹妹。

他是独子,父母早逝,从小在街头混大的。

南街卖烧鹅的阿公不喜欢他,说他命硬,才会克死双亲。

因此,他只是将她随手扯开。

她乖乖蹲在旁边,看着他四处翻找。

突然说:

“哥哥,你要找什么?

”“能卖钱的东西。

”“我知道在哪儿。

”她脸上还挂着泪,小心翼翼地说,“你带我走,我就告诉你。

”汤邺觉得她小小一个人,一本正经同他讨价还价很有趣,于是点了头。

她高兴起来,爬回刚刚的柜子里,从角落里拖出小小的布包。

那里面放着一块金表,还镶了钻石。

若拿去典当,一定价格不菲。

她殷切地捧到他的面前,汤邺却不敢拿,问她:

“哪里来的?

”“妈妈给我的。

”“你妈妈呢?

”她答不上来,因为年纪太小,只记得自己叫方喜湄。

汤邺空手而归,走的时候没有带她。

她艰难地追在后面,不敢哭,只是咬着嘴唇默默落泪。

外面的霞光淌了一地,风卷着旧报纸同塑料袋飞上灰蓝色的天。

汤邺穿着旧衬衫,并不合身,被风一吹就空荡荡地飘起来。

他走路不专注,嘴里叼着刚摘的小草,偶然回头,看到方喜湄还跟在后面。

她个子小小的,顶多四五岁,不知摔了多少次,浑身脏兮兮的。

汤邺不晓得别的小孩有没有这样执拗,可她似乎从这样小就与众不同,认定的事从不肯转圜。

两个人沿着那长长的路往前走,偶尔有汽车路过,像是被怪物追赶着匆匆向前。

汤邺终于停下脚步,不耐烦地等着。

她还慢吞吞的,像只小乌龟。

“喂。

”汤邺叫她,“我的好心很少的,看你可怜,就帮你一次。

”她不懂他在讲什么,还是傻兮兮的。

汤邺大步过去将她抱起来。

她好轻,就像一片鹅毛。

汤邺带她去了报社,人人都忙,他在里面周旋,点头哈腰,赔着笑脸。

许久后,终于得到了明日报纸上那小小的角落。

她还在外面,跪在椅子上,趴着玻璃向里张望。

看到他时,她露出个笑脸来,看嘴型一定还在叫他哥哥。

这个傻囡,汤邺漫无边际地想,怎么会有人舍得把她给丢了呢?

02寻人启事一直无人应答,方喜湄被送入儿童院,等待有缘人来领养。

经济不景气,捐款的有钱人少,这些小孩的待遇并不好。

汤邺无聊地晃过去,看到方喜湄正握着扫把站在院中。

她还没有扫把高,身穿一件旧棉袄,不合身,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

“喂。

”汤邺站在门口叫她,“小矮子。

”她茫然地看过来,眼睛亮了起来。

跑过来才发觉,她的脸也被风刮得皲裂了,可她望着他的眼神是那样开心。

汤邺被她看得不自在,垂下眼去问她:

“怎么在扫地?

”“我犯了错……”“什么错?

”她可怜地说:

“我挑食。

”汤邺翻去后厨,看到锅里还盛着粥,烧煳了,清汤寡水。

厨子在外面抽烟,不时地清嗓子吐痰。

汤邺再来时,就带了一包奶黄包。

包子被揣在怀中,掏出来时还是热的。

方喜湄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又不好意思地说:

“哥哥也吃。

”汤邺看到她手上有块瘀青,她察觉了,往袖子里缩了缩。

孩子之间并不和平,新来的总要被欺负。

汤邺没追问,回去时路过街角的烧鹅铺,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

卖烧鹅的阿公姓唐,看到他不抬眼,噼里啪啦打着算盘:

“又惹了什么事?

”他没说话,拎了抹布,将柜台擦干净,又去提水拖地。

拖把没拧干净,拖出一汪汪的尾巴。

唐阿公总算看着他:

“说话。

”“帮我个忙。

”他说,“你不是要我把老屋赁你吗?

你帮我,我就答应。

”1984年的12月14日,方喜湄被正式收养。

收养她的人开烧鹅铺,家有恒产,无妻无子。

她被领回南街,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前不敢进去。

收养她的人把门推开,屋内热烘烘的气息流淌出来。

柜台后坐着汤邺,不大耐烦地托着腮,同那人说:

“怎么这样慢。

”“死仔,办手续不用花时间吗?

”那人就是唐阿公,他同汤邺絮叨,“你晓不晓得收养一个小丫头多麻烦,又要查家产,又要看有没有不良嗜好。

生怕我是咸湿佬,带她回来是别有所图。

”汤邺哈哈大笑,对着方喜湄摆了摆手:

“小矮子,不认得我了?

”方喜湄不知所措,看看唐阿公,又看汤邺。

半晌,她钻过柜台,一把抱住汤邺的腿。

她总喜欢这样抱着他,紧紧的,不肯放手。

汤邺吓了一跳,唐阿公也笑了:

“小丫头喜欢你,还不哄一哄?

”喜欢这个词没有人对他用过,汤邺觉得麻烦,却又有点儿快乐,伸手把她的眼泪擦干。

她一直看着他,又乖又可怜,像是被水浇湿的小狗,满眼都是驯顺。

她还小,他也不大,没人这样看过他。

大家都觉得他不学好,早晚要当古惑仔。

汤邺没带她走,因为他将老屋租给了唐阿公,第一个月的租金用来付她的食宿费。

唐阿公同他讲了:

“这小丫头我是帮你养的,食宿都要付账,掏不出我就把她赶出去。

”他谁也没告诉,拿了一摞报纸,裹着睡在桥洞里。

夜里被人打,流浪汉抢地盘,他拳头不够硬,还好跑得很快。

街角的巡警晃过去,他总算停下。

一只鞋的鞋底破了,走路时啪啪响他也不在意,坐在路沿上看月亮。

后来他在自传中写:

那些时候喜欢看月亮、看星星,若是下雨、下雪更要看。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穷开心。

穷人,除了这些,实在没什么可消遣的了。

他是真的穷。

十二岁的人就要思忖下一顿饭在哪里。

那时,码头招工扛麻袋,他体格不够,就跟在那些人后面替他们推一把,一天下来也能凑上几个钱。

他买了馒头吃,揣着最后几角钱,领着方喜湄去买叮叮糖。

卖糖的老头儿挑着担子,用小锤子敲下几块糖来。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

她不舍得吃,看了再看,一定要踮着脚塞到他的嘴里。

汤邺敷衍地尝一尝,撇嘴说:

“我不喜欢,你都吃了。

”“好吃的呀。

”她细声细气说,“甜甜的。

”“那你就都吃了。

那个老头儿给你买肉吃了吗?

”她就点头:

“每天都有烧鹅粥。

”“好吃吗?

”“好吃!

”她甜甜地笑起来,手心沾了糖,有些黏黏的。

他并不嫌弃,嘴里含着那一点儿糖块。

其实他也爱吃糖,不过太贵了。

他是大哥哥,东西留给她吃也就行了。

03方喜湄七岁那年要去念书。

唐阿公打算盘:

“一学期就要八百块,还要杂七杂八的钱,你去哪里搞来?

”汤邺进入青春期,个子长高了,衣袖都短了一截,带着窘迫的英俊。

他因为变声不常说话,偶尔开口也言简意赅:

“总会有的。

”“有个屁。

”唐阿公不屑,“你要去偷,还是去抢?

”他不说话,径自离开。

那时香港一个工人一月能赚两千多块,若是大学生,则能赚到七八千。

他没读什么书,社区办的中学隔三岔五听一次,余下的时间就都去打工。

因为他年纪小,很多地方不肯要。

后来还是唐阿公替他寻了一间烧腊铺子,要他在后厨帮工。

盛夏的香港,他坐在灶台前不能离开,要死死地盯着火。

他是新来的,在厨房的小社会里是最下等的,肩头搭上毛巾,不过片刻就汗流浃背。

他每日打工十四小时,下工时方喜湄总在门前等他。

她曾进过后厨一次,乖乖坐他身边替他打扇。

汤邺偶尔一回头,看她热得满脸通红,像是落了霞。

好看虽好看,可是她第二日就发了烧。

自此,他便不再准她进来。

唐阿公替她缝了小背包,里面放了水同点心。

她寻一处树荫站好,一整日也不嫌烦。

汤邺出来,总能瞧见她殷切地望着自己的方向。

然后她快乐地扑过来,投入他的怀中,牵着他的手一同归家。

她话多,像只小喜鹊,叽叽喳喳个不停。

他也没全听进去,偶尔“嗯”一声,她就心满意足了。

唐阿公会给她零花钱,让她买糖水棒冰吃。

她舍不得花,就都放在糖果盒里。

糖果盒藏在枕下,她夜里就同糖果盒上的小松鼠说悄悄话,说哥哥有多么好。

说到最后,她却又一本正经地叹气说:

“可他好辛苦。

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帮上他的忙?

”所以后来她就去捡废品。

一摞报纸能卖一角五分,十个塑料水瓶两角。

有时她回来得迟了,看到汤邺站在街角不耐烦地等着,就慌慌张张跑来。

他常受气,少年人的眉目渐渐有了戾气。

这是被生活压的,忍无可忍却还要继续往下。

“去哪里了?

”她不肯说,低着头抠衣角的线头。

他拍她的手背一下,力气有些大。

她不敢哭,汤邺就皱起眉来:

“天天乱跑,香港这么乱,哪天遇到事我都来不及去救你。

”“不会的!

”她连忙说,“哥哥这么厉害,一定来得及。

”他高深莫测地看她,盯得她又把头低下去,总算无可奈何地笑了:

“这样贪玩,上学以后不能这样了。

”他已经快要攒够钱了,够给她掏学费,买新书包。

还能余出零头,能去九龙的地摊上买一条裙子。

她穿的都是旧衣,胡乱裹在身上。

像是个呆头呆脑的小乞丐。

可汤邺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穿的那条裙子,质地优良,令她显出同旁人的与众不同。

只是公主落了难,一个夏天晒黑了不少。

汤邺不说,下了班却拐去店里,给她买了一罐雪花膏。

老一辈都喜欢用这个,在掌心呵一会儿便香气四溢。

她洗完澡仰着脸,要他替自己涂在面颊上。

他抿着唇,一丝不苟地涂完,就要翻窗子出去,免得被唐阿公看到。

可她在身后牵住他的衣角,可怜巴巴地说:

“哥哥别走。

”他要把她拂开,可她已经投进他的怀抱里。

她很小的一团,又软又甜,像是日光透过香港层层叠叠的笼屋,眷顾到这满布阴影的角落。

到底还是留下了,两个人头挨着头躺在床上。

寸土寸金的地方,唐阿公只为她准备了很小的一张床。

他们像是小小的虾米,从大海上捞出,只好相依为命。

她睡很快,上一刻还在向他小声炫耀自己存了钱,下一刻便沉沉睡去。

他从枕下抽出她的存钱罐,打开来看到里面整整齐齐放满星星点点的钞票。

面额不大,可加起来也有好几百块。

她睡熟了,微张着嘴。

在他面前,睡得小猪似的。

他心底柔软,不甚娴熟地揉了揉她的刘海。

她含糊地叫他哥哥,往他怀中拱去。

在这样炎热潮湿的夜,他浑身都是汗,却不舍得推开她。

香港的季节是含糊的,唯有夏日这样分明深刻。

而她也是鲜活的,突如其来,就再也没有离开。

041990年时,《阿飞正传》上映。

那一年汤邺终于十八岁,算是一名成年人了。

他在百货公司打工,算账的叫红姐,比他大四岁,替他庆生,说是要请他看电影。

他带了方喜湄去,说是妹妹。

红姐看到方喜湄,有些啼笑皆非,给她买了一罐汽水,三人一道去看《阿飞正传》。

影院里都是情侣,他们坐在正中间。

红姐看他皱着眉,让方喜湄坐在两人中间,免得被人碰到。

红姐笑了笑,对他说:

“你对这个妹妹真是上心。

”他只“嗯”一声,红姐就又笑了。

他们两人说话要越过方喜湄,红姐身上喷了香水,方喜湄忽然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汤邺娴熟从袋里掏出手帕替她擦了鼻涕,又暗示红姐说:

“电影要开始了。

”灯光果然暗下去,红姐坐回原位,却又歪头看他。

他越来越英俊,总面无表情。

可他从不乱占女孩的便宜,偶尔低下头听方喜湄说话,眉目间都是温柔。

红姐就叹了口气,看完电影也没约他去饮酒。

要到好几年后,红姐才会讲:

“我那时是想泡你……怎么不可能?

你这样年轻,还好看,整个公司哪个女人不想泡你?

可我晓得没戏……为什么?

因为你那个小妹妹看我就像看敌人似的。

我本以为那是你的私生女,没想到……”没想到什么她没讲,因为那时的方喜湄已经成了一个忌讳,不能在汤邺面前随便提起。

而那一晚的汤邺,则牵着方喜湄慢慢往家走。

时间已经不早,街上人也少了。

她困得揉眼睛,还要仰着头问他:

“哥哥,那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

”“那她为什么请你看电影?

”他想了想:

“不知道。

”他就是这么不开窍,可方喜湄却开心地笑起来。

他则停下步子,替她将脖子上的围巾系得更紧。

快到圣诞了,许多商家都在橱窗里贴了海报。

方喜湄看过去,小声说:

“真好看呀。

”“你想要这个?

”“不是。

”她摇了摇头,“我是说上面的人好看。

”那些模特或者明星打扮得光鲜亮丽,灯光一照,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

方喜湄有些不好意思,看汤邺没有嘲笑她,又接着说:

“哥哥,我以后去当大明星好不好?

”“当艺人很苦的。

”“我不怕呀……”她说完,他就揉了揉她的头发:

“你演电影,我一定去看好多遍。

”方喜湄高兴起来,没有告诉他,自己想当明星,是因为明星能赚好多钱。

到时他就不用奔波,就能一直陪着她了。

余下的日子过得波澜不兴,汤邺努力攒钱,方喜湄则好好学习。

她人聪明,长得又漂亮。

在学校很得老师的喜欢。

汤邺看过她的成绩单,唐阿公一边抽烟一边说:

“看不出,这小丫头学习这么有能耐。

”开家长会,论理上该是唐阿公去。

方喜湄是全年级第一,上台讲话时胸前别着一朵红花。

汤邺站在角落里,熙熙攘攘的人群隔开很远,他同这一切都没有瓜葛。

他会说英语、葡语,码头跑久了,南腔北调什么都会一点。

可是他不会写,字丑得像是螃蟹在爬。

哪怕功成名就之时,这样的缺点也总是被人提起,说他没有文化。

可方喜湄不一样,她……她不该在这笼屋,在蚂蚁一样的人群里。

她要好好念书,读港大,留学去美国或英国。

他并不考虑这要多少钱——钱总是人赚的。

或者考虑这一切值得不值得——毕竟,她只是他捡来的小傻子。

05因此,当方喜湄跟他讲不要去念书时,他第一次对她发了脾气。

他要她滚出去,去外面跪下。

唐阿公在旁边不开口,等她出去了才含糊说:

“这么大脾气做什么,她都被你吓哭了。

”“怎么能不念书呢?

”他是真的发了怒,在屋里转圈,如同困兽,“不读书怎么会有出息?

”“你还不是不念?

”“我和她怎么会一样!

”他话出口,自己也愣住。

唐阿公还在抽烟,霭蓝色的烟雾蒸腾而上,将那小小的灯泡淹没了。

他慢慢走出去,门口的水泥径上,她就跪在那里。

腰背挺直,身下是蜿蜒曲伏的污水。

被光一照,五彩斑斓,有种荒诞蒙昧的美。

她的脸洁白无瑕,哪怕哭得双目红肿,仍好看至极。

汤邺负手站她面前,问她说:

“不念书,你要去哪里?

”“去演电影……”“荒谬!

”他打断她,“你凭什么演电影,就因为长得好看?

”她不肯说话,咬住唇,显得越发楚楚可怜。

汤邺不懂小女孩的心思,她已经十五岁,不是当年捡到时的五岁了。

他做不得她人生的主,甚至没有立场管束她。

“为什么忽然要去演电影?

”“有星探找到我,说是可以带我去演戏……”她还没说完,就被他扇了一耳光,这是从没有过的。

他对她从来不舍得动一根手指,可见真是气昏了头。

她连哭都不敢,傻愣愣地看他。

他也愣住,打她的手还在颤抖。

他想开口,可嗓子干得难受,硬咽了几下湿润了喉咙才能发出声音:

“你凭什么?

方喜湄你才十五岁!

你知不知道那些星探要带你去做什么?

”她还太小,不晓得这年头有多乱。

汤邺的母亲长得也美,被星探拉去说是拍电影。

实际是拍些见不得人的片子。

他母亲不愿意,被打了一顿,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汤邺的父亲去讨公道没讨到,缠绵病榻不过半年也跟着走了。

这些事汤邺不愿对她说,因为怕吓到她。

人命比蚁贱,可他希望她能天真一点。

他想不下去,急匆匆地转过身去。

身后窸窸窣窣,是她扑过来抱住他。

她放声大哭,话都说不出来。

颠来倒去,他听了半晌,才听到她说:

“哥哥别哭。

”她纤细的手轻轻碰到他的面颊,将那亮而透明的两颗泪挤了下来。

她不敢松开他,哽咽着说:

“我不是故意不念书……他们都欺负我……他们还骂你……我早点去赚钱,让他们不敢欺负我们!

”方喜湄被欺负已经很久了,因为念书好人又美,便遭人嫉恨。

开始他们只是嘲笑她,后来就撕她的书。

再到后来,他们将她赶去女厕所打她。

小孩最天真,却也最恶毒,因为不知天高地厚。

他拉开她的衣袖,看到上面都是被针扎出的痕迹,日积月累,结了痂,星星点点的。

把这些告诉老师也无用,因为除了她,其他孩子都家境富裕。

她的旧衣服、她的寒酸,都成为她被欺负的理由。

连他都被扯出来,说他们不清不楚的。

这些话太肮脏,被肆无忌惮地泼过来,让她没有地方可逃。

忍无可忍之下,她只能想到辍学。

因为她晓得,他不能带自己远走高飞。

汤邺不肯让她再说下去,而是把她搂在怀中。

她不哭了,还在劝他说:

“那我不找星探了,我去电视台报艺员班,星探都说我能红的,哥哥……”她终于重重地吸了口气,艰难地说:

“我不想再穷了。

06方喜湄到底还是没有辍学,汤邺竭尽所能替她转了学。

新学校没有那么好,同学的家境都普通,可至少没人再欺负她。

她还是年级第一,放学后不回家,跑去电视台楼下。

无线艺员培训班开始招生,到处都是漂亮的女孩同英俊的男孩。

方喜湄穿着校服,洗得干净,衬着她一张白净的面孔。

那时玉女风还没流行起来,可她已经足够吸睛。

拿着报名单考虑时,就有人出来问她的名字。

只是等她说出年纪,人家就告诉她:

要满十七岁才行。

她还有半年才十七,放学后偷偷过来。

有时混得进去,有时就只能在门口看。

有一次遇到一个人,从车上下来时手中的文件被风吹散了。

她替人拾起来,那人正要道谢,看到她的脸却愣住了。

“你叫什么名字?

”她犹豫一下才回答:

“方喜湄。

”“你是来上艺员班的?

”她摇了摇头,那人又看了她一眼才离开。

回去之后她不敢告诉汤邺,他现在脾气很坏,每天负责带人在商场里巡视,遇到小偷就先揍一顿。

他不用亲自动手,因为他已经成了个小头头。

只是看人被打也不是一种愉快的体验,他没处说,只能和红姐一起喝酒。

他喝多了也不多言,顶了天只是念一句:

“孩子大了,就不肯听话了。

”红姐就笑他:

“你才多大呀?

怎么就说别人是孩子。

我看你那个妹妹心气高,说不准真会成名。

”“可那条路不好走……”“你的就好走了?

”“我难就难吧,总要她顺一些才好。

”可他替她选的路她不肯走,念完高中后一意孤行,一定要做大明星。

一期艺员培训不过半年,人数不知几何,能出头的寥寥无几。

她虽然美,可红有时候不单是看人美不美。

他们那一期,后来被说是群星班,因为出了许多明星。

可后来的人很难记得,班里最美的人叫方喜湄。

她是真的美,第一次化了妆出来班里没人讲话。

她以为是哪里奇怪,有人忽然说:

“还以为仙女下凡了。

”大家笑起来,因为“仙女”这个词用得很土。

可她就是这样好看,总有男生约她出去吃饭,她拒绝了,回去同汤邺讲:

“他们都好幼稚,说我好看又说爱我。

我们才认得多久,怎么就谈得上‘爱’?

”汤邺在爱情方面比她还没经验,板着脸要她不准早恋。

“早恋”这个词更老土,她“扑哧”一声笑出来。

他也跟着笑了,又跟她说要她周末早点回来,唐阿公要做寿。

她早就从唐阿公那里搬出来和他住一起了。

年纪大了,他也渐渐明白,唐阿公对自己不算坏。

赁屋给他钱,都是为了他好。

周末他先回去,敲了门却没人来开。

烧鹅铺里冷冷清清的,汤邺砸了玻璃进去,果然看到唐阿公倒在后面。

唐阿公是心脏病发作,送进医院就出不来了。

抢救要钱、床位要钱、护理费要钱,汤邺取了存款还不够,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盘算着明日的钱从哪里来。

走廊外走来几个人,其中一个在他身边坐下,同他搭讪:

“汤先生吗?

”他不做声,那人就接着说:

“我姓方,方疆,我有一个姑姑,十几年前同人私奔了,听说生下了一个女儿。

”他这句话说得没头没尾,可汤邺忽然就明白了什么。

他慢慢地望向方疆,许久才回应说:

“方先生你好。

”汤邺不是没有打听过方喜湄的身世。

她从教堂离开时,还带着一块金表。

汤邺寻着去店里问,人家只当是他偷的,差点要报警抓他。

后来断断续续也就忘了这件事——其实不是忘了,只是他下意识不肯去找。

那一天日光熹微,五点多时太阳就落下了地平线。

方喜湄赶到医院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匆匆地跑过走廊,终于在最后一间病房找到了唐阿公。

病房里住了十二人,只用帘子隔开,哀号声、哭泣声不绝于耳。

唐阿公还戴着氧气罩,昏沉沉地睡着。

方喜湄在来的路上就把眼泪擦干了,转头看到汤邺正从外面进来。

他走路的姿势似乎变了,往日从来笔挺的背脊弯了一点,像是看不见的重担马上就要将他压垮。

他身后还跟了护士,方喜湄不知所措地站起来,问他:

“哥哥,怎么了?

”他笑了一下,扬了扬手里长长的收费单:

“给老头子换个单人间。

”护手们手脚利落,很快将人推走。

方喜湄茫然地跟在后面,看到汤邺手中雪白的单子被风吹起复又落下。

那上面的零很多,是他们负担不起的价格。

他忽地停下脚步,视线划过她,落在窗外那棵树上。

树已经老了,看起来枝繁叶茂,可是落了霜,像是一夜白头。

“喜湄,”头顶的灯闪了又闪,她快被闪晕了,才听到他说,“我要离开香港了。

071995年9月3日,新一届香港小姐冠军诞生,名字叫方喜湄。

那时距汤邺离开已经过去一年多。

这一年,方喜湄的名字红遍大街小巷,电台老板器重她,捧她做女主角。

因为她,“玉女”这个词重新开始流行。

可她一笑又妩媚,算是倾国倾城。

大洋彼岸,洛杉矶的贫民窟里,汤邺看完转播的香港小姐比赛,才慢慢站起身。

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说:

“汤,又有工作了。

”他换了国度,却还是在码头工作。

那时方疆跟他说的话很简单,要他离开方喜湄。

方疆说会给他一大笔钱,还会让方喜湄成名。

方喜湄不能认祖归宗,可方家也绝不允许这样的穷小子在她身边。

他将她一手带大的又如何?

给他钱,足够买下他整条命的钱还不够补偿吗?

人穷啊,命比蚂蚁便宜。

而在1995年的庆功宴上,方喜湄喝醉了酒,跟方疆说:

“我好想他。

”里面是歌舞升平,他们站在露台上。

台下的花都开了,香得人睁不开眼。

她一直在喝酒,拿香槟当水喝。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天上的星星。

方疆让她不要再喝了,她不听,弯着腰笑: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是你的哥哥。

”“我的哥哥只有一个人。

”她说着,勾了勾嘴角,却没笑出来,“可是你拿钱赶他走了。

”“你凭什么……凭什么赶他走?

”她发了怒,狠狠地将杯子摔碎。

可方疆只是说:

“因为我的姑姑,你的母亲,十八年前跟一个穷小子跑了,连你都养不起只好丢在富人区,指望着能被我们捡回来。

可惜没有,你被一个穷小子养大,甚至喜欢上了他。

方喜湄,你同你母亲简直一模一样。

”这是方家的羞耻,上一代如此,这一代绝不能重蹈覆辙。

在她十六岁的一个夜晚,她替方疆拾起文件,却没有想到会让自己走上一条从此不一样的道路。

可是凭什么呢?

她要成名,要赚钱……她要的一切,只是为了好好和哥哥在一起呀。

“你未来总会感激我的。

”方疆最终也只是说,“喜湄,人活着不只有喜欢这件事而已,多得是更重要的。

”1998年的末梢,方喜湄被人拍到同男人去跑马地的豪宅过夜,玉女形象毁于一旦。

报纸上连篇累牍,写她不检点,写她的清纯都是装模作样的。

狗仔埋伏在她家楼下,害她开车躲避时出了车祸。

方疆找人压下新闻,可她的演艺生涯也变得岌岌可危。

她住在私人医院的套房,环境好得像是度假。

可她的脾气很差,有护士扎针时扎疼了她,被她骂了半个钟头。

她还抽烟,倚在床上吞云吐雾。

方疆早就习惯了她这样子,打电话联系媒体要开发布会。

她却悄悄溜出去,披着外套站在窗口透气。

有人忽然问她:

“是方小姐吗?

”她不耐烦地转过头去,却又顿住:

“是你……”是红姐,很多年前同她看过一场《阿飞正传》。

电影演了什么她早记不分明,可一同看电影的人却忘不掉。

她下意识地把烟掐灭,烟灰迅速落了地,红姐笑着说:

“方小姐,有没有荣幸请你看一场电影?

”方喜湄同红姐一起溜了出去。

她不敢走大路,拿丝巾和墨镜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狗仔都在楼下,议论着她什么时候出院。

他们又说她的八卦,讲她一年换了多少男友。

这些话其实都听惯了,可这一刻她忽然感觉不自在。

她偷偷看红姐,忍不住问:

“是他回来了?

”红姐没说话,到了电影院门口也不进去。

方喜湄自己走进去,里面没有开灯,只在墙角有小小的亮光。

她在最中间坐下,过了几分钟电影便开始播放。

那是她演的第一部电影,演一位女侠。

芦苇丛中飞羽如雪,她一跃而出,眉目如画,惊艳至极。

她看得有些害臊,分明已在家中看过千百遍。

有人在她身边坐下,夸奖说:

“很好看。

”她不语,咬住嘴唇,心底千万个字却不知从何说起。

他又问她:

“最近过得还好吗?

”她仍旧不回答,只是坐在那里。

电影已经进入下一部。

是年代戏,她穿旗袍。

再下一部,她穿晚礼服。

她在荧幕上千变万化,可是化身到这里,却只能这样坐着。

时间像是断在这里,一端是过往,一端是未来。

没有现在,她连自己都快要感觉不到。

她懦弱到了极点,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汤邺……”她到底还是发出声音,“你回来了?

”“我听说你出了车祸,回来见一见你。

”那次车祸并不严重,左腿擦伤,右手小指骨折。

这算什么?

疼都没有多少。

可他竟然回来了。

早知道……也许她早就出了车祸。

只要他能回来。

她想哭,却又顾忌哭了不好看,便艰难地忍住。

他在一旁娴熟地掏出手帕,想要替她擦泪,最终却只是放入她的掌心。

像是回到往昔,回到1990年的那场电影。

那时她还很小,小到要被他牵着走路。

可原来那只没有脚的鸟这么长时间都不肯落地,其实只是在等他。

她一直在等他。

那手帕软绵绵地落在掌心,他的手收了回去。

方喜湄猛地握住。

在这小小的电影院里,在无数的自己面前,大哭着问他:

“那你不要走了好不好?

哥哥,我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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