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四讲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第一部分解读xin.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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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第一部分(生产)解读(第四讲),资环学院张新明6948912013.04,第七节水产养殖标准条款9.1转换期9.1.1非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从常规养殖过渡到有机养殖至少应经过12个月的转换期。

解读非开放性水域养殖场指的是在池塘、蓄水池、工厂化养殖单元等非开放性水域进行生产的养殖场。

对于在湖泊、河流、大型水库、近海等开放性水域进行有机生产的水产养殖场,标准没有对转换期做出相关规定,认证机构视具体情况可以不经过转换期直接认证为有机产品。

虽然有些水生生物的生长周期小于12个月,但考虑到建立有机水生生态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其养殖系统的转换期长度也不能缩短。

转换期的开始时间究竟从何时算起,是申请者与认证机构之间讨论和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转换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检查员确认的实际实施有机管理的时间开始算起。

标准条款9.1.2位于同一非开放性水域内的生产单元的各部分不应分开认证,只有整个水体都完全符合有机认证标准后才能获得有机认证。

解读认证机构不能接受某一非开放性水域内某一部分的单独认证申请。

对非开放性水域必须实施整体检查和认证,非开放性水域只有在所有部分都符合了有机认证标准后,才能获得有机认证。

标准条款9.1.3如果一个生产单元不能对其管辖下的各水产养殖水体同时实行有机转换,则应制订严格的平行生产管理体系。

该管理体系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有机和常规养殖单元之间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对于开放水域生长的固着性水生生物,其有机养殖区域应和常规养殖区域、常规农业或工业污染源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b)有机水产养殖体系,包括水质、饵料、药物、投入物和与标准相关的其他要素应能够被认证机构检查;c)常规生产体系和有机生产体系的文件和记录应分开设立;d)有机转换养殖场应持续进行有机管理,不得在有机和常规管理之间变动。

解读这里指的生产单元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水体,而是指一个水产养殖企业(单位)管辖着多个封闭水体,如一个水产养殖场往往会有数十、上百个鱼塘、蟹池。

如果只申请对其中一部分养殖水体的有机认证,则表明该企业存在平行生产。

为了保证有机水产品的有机完整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体系实施严格的平行生产管理,以防止有机生产体系受到常规生产体系的污染。

有效的隔离措施是指能够将两种体系清楚地分隔开,特别是各自的养殖水不会混合,也不会使常规体系的饵料进入有机体系中。

标准条款9.1.4开放水域采捕区的野生固着生物,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直接被认证为有机水产品:

a)水体未受本部分中禁用物质的影响;b)水生生态系统处于稳定和可持续的状态。

解读这里的开放水域主要指的是湖泊、河流、近海、大型水库等水域。

固着生物指的是紫菜、海带、贝类等活动区域相对固定的生物。

这里的“野生”既包括了纯野生的固着生物,也包括了除种苗外没有投放任何其他物质的半野生性质的人工养殖生物。

这里的“直接”是指只要符合要求,这类水域中生长的“野生”固着生物可以不经过转换,即在申请的当年被认证为有机。

现实中由于近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很多此类水体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污染,因此有机水产养殖特别强调要求这类水体未受到本标准中禁用物质的影响。

至于对有机养殖水质的要求则并没有更高的指标,只需要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即可。

对野生水生生物的捕捞不应造成对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而应当有利于使这些系统处于稳定和可持续的状态。

标准条款9.1.5可引入常规养殖的水生生物,但应经过相应的转换期。

引进非本地种的生物品种时应避免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系统的永久性破坏。

不应引入转基因生物。

9.1.6所有引入的水生生物至少应在后2/3的养殖期内采用有机方式养殖。

解读如果一种水生生物的养殖期是9个月,则这种水生生物在前三个月可以用常规方式养殖,但三个月后必须全过程按照有机方式养殖,最终才能获得认证,并作为有利机水产品销售。

标准条款9.2养殖场的选址9.2.1养殖场选址时,应考虑到维持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和周围水生、陆生生态系统平衡,并有助于保持所在水域的生物多样性。

有机水产养殖场应不受污染源和常规水产养殖场的不利影响。

9.2.2养殖和捕捞区应界定清楚,以便对水质、饵料、药物等要素进行检查。

解读由于捕捞区大多位于开放性水域之中,因此必须界限清楚,以便于现场进行检查,如果边界不清,致使检查员无法对其遭受污染的可能性及与有机标准的符合性做出判断,则其不能通过有机认证。

标准条款9.3水质有机水产养殖场和开放水域采捕区的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

解读标准在这里并没有对有机养殖水体的水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只要其符合国家关于渔业用水的要求即可。

GB11607中对于海水与淡水均做出了规定。

标准条款9.4养殖9.4.1养殖基本要求9.4.1.1应采取适合养殖对象生理习性和当地条件的养殖方法,保证养殖对象的健康,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不应采取永久性增氧养殖方式。

9.4.1.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他养殖体系的生物进入有机养殖场及捕食有机生物。

9.4.1.3不应对养殖对象采取任何人为伤害措施。

9.4.1.4可人为延长光照时间,但每日的光照时间不应超过16h。

9.4.1.5在水产养殖用的建筑材料和生产设备上,不应使用涂料和合成化学物质,以免对环境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

解读永久性增氧方法养殖是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常用的做法,这是远离自然的做法,不符合有机养殖的原则。

常规养殖中有时会根据生产需要,或为了图方便,而采取一些会伤害到养殖对象的措施,而有机养殖特别强调尊重生物的自然习性,不允许采取这类措施。

要使水生生物免受人为伤害、过度光照、黑暗和温度骤变的刺激。

标准条款9.4.2饵料9.4.2.1有机水产投喂的饵料应是有机的、野生的或认证机构许可的。

在有机的或野生的饵料数量或质量不能满足需求时,可投喂最多不超过总饵料量5%(以干物质计)的常规饵料。

在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可在获得认证机构评估同意后在该年度投喂最多不超过20%(干物质计)的常规饵料。

9.4.2.2饵料中的动物蛋白至少应有50%来源于食品加工的副产品或其他不适于人类消费的产品。

在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可在该年度将该比例降至30%。

9.4.2.3可使用天然的矿物质添加剂、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不能满足水产动物营养需求时,可使用附录B表B.1中列出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和人工合成的维生素。

解读有机水产养殖强调的是自然养殖,标准在此允许使用饵料并不代表鼓励生产者在养殖过程中大量向水体投入饵料。

此处很重大的一个变化是相对放宽了对于矿物质、微量元素及维生素的使用,附录B中给出了可以使用的矿物质的具体物质清单,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用人工合成的维生素。

此处的变化主要是基于生产实践的要求,完全使用天然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不能满足有机水产生产的实际需要,可操作性较差。

标准条款9.4.2.4不应使用人粪尿。

不应不经处理就直接使用动物粪肥。

9.4.2.5不应在饵料中添加或以任何方式向水生生物投喂下列物质:

a)合成的促生长剂;b)合成诱食剂;c)合成的抗氧化剂和防腐剂;d)合成色素;e)非蛋白氮(尿素等);f)与养殖对象同科的生物及其制品;g)经化学溶剂提取的饵料;h)化学提纯氨基酸;i)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

特殊天气条件下,可使用合成的饵料防腐剂,但应事先获得认证机构认可,并需由认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使用期限和使用量。

解读在水产养殖过程中遇到气温过高等情况时,饵料容易腐败变质,从而对养殖的水生生物造成威胁,权衡利弊,标准特许有机养殖场在特殊天气条件下使用合成的饵料防腐剂。

常用的防腐剂有丙酸盐、山梨酸、尼泊金酯、及富马酯和双乙酸钠等。

但有机生产者不得自行决定使用这些物质,而必须首先征得认证机构的许可,而且必须严格根据认证机构规定的时间和限量使用。

标准条款9.4.3疾病防治9.4.3.1应通过预防措施(如优化管理、饲养、进食)来保证养殖对象的健康。

所有的管理措施应旨在提高生物的抗病力。

9.4.3.2养殖密度不应影响水生生物的健康,不应导致其行为异常。

应定期监测生物的密度,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解读有机水产养殖对疾病的控制强调的是“防重于治”的原则,生产者应从上述三方面着手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

首先应尽量选择健康的、不带病菌的苗种;其次做好养殖用水的消毒工作,切断外来病菌传染的途径;最后要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为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水产养殖中与水生生物疾病防治关系最密切的是水质,而高密度养殖与大量投饵又是污染水质的主要因素,因此要保持良好的水质就需要生产者严格控制养殖密度,使水生生物处于无胁迫感的密度之中,同时要减少外部饵料的投入,此外还应加强对水质的日常监控。

标准条款9.4.3.3可使用生石灰、漂白粉、二氧化氯、茶籽饼、高锰酸钾和微生物制剂对养殖水体和池塘底泥消毒,以预防水生生物疾病的发生。

9.4.3.4可使用天然药物预防和治疗水生动物疾病。

【解读】考虑到疾病预防对水产养殖的重要性,标准在此处还是做了一些放宽处理,特别允许可以使用二氧化氯、高锰酸钾。

同时修订后的标准也明确了允许使用光合细菌、EM菌等微生物制剂及中草药等天然药物预防和治疗水生生物疾病。

标准条款9.4.3.5在预防措施和天然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可对水生生物使用常规渔药。

在进行常规药物治疗时,应对患病生物采取隔离措施。

使用过常规药物的水生生物经过所使用药物的休药期的2倍时间后方能被继续作为有机水生生物销售。

9.4.3.6不应使用抗生素、化学合成药物和激素对水生生物实行日常的疾病预防处理。

9.4.3.7当有发生某种疾病的危险而不能通过其他管理技术进行控制,或国家法律有规定时,可为水生生物接种疫苗,但不应使用转基因疫苗。

解读有机水产养殖中没有完全禁止使用常规的化学药物,但对其使用的条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当水生生物发生疾病时,生产者应首先选择使用天然药物,只有在天然药物无效的情况下,才允许按照标准要求的具体条件使用常规渔药。

生产者、认证机构和检查员应时刻关注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并掌握其最新的动态。

标准条款9.4.4繁殖9.4.4.1应尊重水生生物的生理和行为特点,减少对它们的干扰。

宜采取自然繁殖方式,不宜采取人工授精和人工孵化等非自然繁殖方式。

不应使用孤雌繁殖、基因工程和人工诱导的多倍体等技术繁殖水生生物。

9.4.4.2应尽量选择适合当地条件、抗性强的品种。

如需引进水生生物,在有条件时应优先选择来自有机生产体系的。

解读鉴于水产养殖育苗过程的复杂性与培育有机苗种的困难性,标准对有机水产养殖的繁殖环节没有做出过多的规定。

有机水产养殖提倡自然繁殖,尽量减少干扰,但也不禁止采取一些人工辅助的手段帮助繁殖。

标准条款95捕捞951开放性水域的有机水产的捕捞量不应超过生态系统的再生产能力,应维持自然水域的持续生产和其他物种的生存。

952尽可能采用温和的捕捞措施,以使对水生生物的应激和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953捕捞工具的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解读有机生产体系应该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体系,这种体系中的生物多样性应当得到保护。

为此,应当使该体系尽量接近自然状态。

对有机养殖体系不可以采取竭泽而渔的掠夺式捕捞方法,而一定要考虑到该体系的可持续生产能力,以及捕捞措施和捕捞量对体系内其他生物的影响。

有些水产养殖场将大网起鱼作为一种旅游节目供游客观赏,将鱼用大网围上来,造成万鱼腾越的壮观场面,然后再放回水里。

这种做法人为地给养殖对象造成刺激,从而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是有机养殖中禁止的做法。

标准条款96鲜活水产品的运输961在运输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运输对象,使其保持健康状态。

962运输用水的水质、水温、含氧量、pH值,以及水生动物的装载密度应适应所运输物种的需求。

963应尽量减少运输的频率。

964运输设备和材料不应对水生动物有潜在的毒性影响。

965在运输前或运输过程中不应对水生动物使用化学合成的镇静剂或兴奋剂。

966运输时间尽量缩短,运输过程中,不应对运输对象造成可以避免的影响或物理伤害。

解读有机水产养殖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生产、运输、宰杀、储存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会影响到产品的有机完整性。

由于多数水产品在任何情况下都离不开水,而且很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其运输要求比植物产品和畜禽的运输要求还要高。

运输频率是对同一种有机水生生物而言的,即应当尽量一次运输到位,而不要反复倒换,多次转运,以减少对运输对象的影响和刺激。

运输途中如发生个体死亡,应立即处理,使之与活的群体分开;应根据水产品的特点设计运输车辆的结构,以确保被运输的水生生物不受胁迫,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应给予缓解压力的休息时间。

考虑到我国地域的复杂性,修订后的标准删掉了运输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的强制规定,但生产者也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在运输过程中也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镇静剂或兴奋剂。

标准条款97水生动物的宰杀971宰杀的管理和技术应充分考虑水生动物的生理和行为,并合乎动物福利原则。

972在水生动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应给予一定的恢复期,再行宰杀。

973在宰杀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水生动物的胁迫和痛苦。

宰杀前应使其处于无知觉状态。

要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功能状态,确保在宰杀时让水生动物快速丧失知觉或死亡。

974应避免让活的水生动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已死亡的或正在宰杀的水生动物。

解读有机水产品在宰杀前要先使其失去知觉,以减少应激。

通常的活刮鳞和活宰杀的方法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刺激特别大,会引起严重的应激反应,既不符合保护动物福利的原则,也会影响产品的质量。

如果因为宗教原因,必须活宰,则可参照有机畜禽宰杀标准给予特许,但要求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宰杀对象的刺激。

如果将有机水产宰杀标准的应用延伸到餐桌,则目前在餐饮业中比较流行的活吃水产的做法是绝对不能算作有机消费方式的,也是与有机生产的理念相违背的。

标准条款标准条款98环境影响981非开放性水域的排水应得到当地环保行政部门的许可。

982鼓励对非开放性水域底泥的农业综合利用。

983在开放性水域养殖有机水生生物应避免或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解读在某些水产养殖发达地区,养殖废水已经成为当地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而有机养殖除了应生产出安全优质的水产品外,还应为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检查员在检查时应要求养殖场或申请认证者出示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放水水质分析报告等文件,以证明有机养殖场排放的水符合相关要求,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塘等水体的底泥由于受到工业和城市污染物的影响,不再适合作为农业投入肥料。

而由于有机水产养殖禁止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其底泥中又富含有机质,因此封闭的有机养殖水体中的底泥应该作为有机肥源供农业生产使用。

第八节蜜蜂和蜂产品标准条款101转换期1011蜜蜂养殖至少应经过12个月的转换期。

1012处于转换期的养蜂场,如果不能从市场或其他途径获得有机蜂蜡加工的巢础,经批准允许使用常规的蜂蜡加工的巢础,但应在12个月内更换所有的巢础,若不能更换,则认证机构可以决定延长转换期。

解读通常情况下,正常采蜜的蜜蜂的生命周期平均为56周,但本条款要求养殖场需经过12个月的转换期,其理由是:

常规蜜蜂养殖场申请有机养殖期后,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按GBT19630有机标准第四部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操作规程。

鉴于有机蜜蜂养殖技术的要求,需要解决有机蜂蜡的来源问题,转换初期的蜂场可以向已经获得有机认证的蜂场购买有机蜂蜡,并加工成巢础。

当无法找到可以提供有机巢础的已经认证的有机蜂场时,经过认证机构批准后,中请认证的蜂场可以使用常规蜂蜡加工成的巢础,然后逐步用有机养殖过程中产出的蜂蜡做成新的巢础来更换旧的巢础。

如果无法在12个月内更换所有的巢础,可向认证机构申请,经认证机构审定后适当延长其转换期。

巢础是人工制造的蜜蜂巢房的房基,供蜜蜂筑造巢脾的基础。

有机养殖蜂场必须使用由纯蜡制成的巢础,因为商品化巢础都不是用纯蜂蜡制造的,所以建议由蜜蜂养殖场自制或提供有机蜂蜡委托代加工,防止含有其他的物质,以影响蜜蜂泌蜡造脾的效果。

新制成的有机巢础也应根据蜜蜂的养殖特点,在流蜜初期和强群流蜜期,分批将新巢础框与原有巢脾交错排列让蜂群造脾,直到蜂场按标准规定全部更换了有机巢础为止。

标准条款102蜜蜂引入1021为了蜂群的更新,有机生产单元可以每年引入10非有机的蜂王和蜂群,但放置蜂王和蜂群的蜂箱中的巢脾或巢础应来自有机生产单元。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过转换期。

1022由健康问题或灾难性事件引起蜜蜂大量死亡,且无法获得有机蜂群时,可以利用非有机来源的蜜蜂补充蜂群,且应满足本部分101的要求。

解读从事养蜂生产首先要考虑蜂群的来源问题。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良种,而只有相对或具体条件下的良种。

对于有机生产单元引入的蜂王和蜂群,都应从当地自然环境和现实饲养管理条件出发,着重考虑蜜蜂群体抗病和抗寒等能力。

标准条款103采蜜范围1031养蜂场应设在有机农业生产区内或至少36个月未使用过禁用物质的区域内。

1032在生产季节里,距蜂场半径3km范围(采蜜半径)内应有充足的蜜源植物,包括有机生产的作物、自然植被或环境友好方式种植的作物,以及清洁的水源。

1033蜂箱半径3km范围内不应有任何可能影响蜂群健康的污染源,包括使用过禁用物质的花期的作物、花期的转基因作物、高尔夫球场、垃圾场、大型居民点、繁忙路段等。

1034当蜜蜂在天然(野生)区域放养时,应考虑对当地昆虫种群的影响。

1035应明确划定蜂箱放置区域和采蜜范围。

解读本条款要求有机养蜂场的蜜源植物应该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者至少36个月没有使用过禁用物质的自然(野生)林区。

养殖人员首先应调查蜂场设置区域是否是有机农业生产区域,如果不是有机农业生产区域,则有无证据可以证明是已经有36个月没有使用禁用物质的自然(野生)蜜源区,只有将设置区域的环境调查清楚后才不会影响有机养殖的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到认证审核的结果。

在选择有机养殖的蜂种时还应认真考虑到养殖数量和养殖方法,以尽量避免或减轻对当地生态环境和昆虫种群的不利影响。

若蜂场设在天然(野生)区域,饲养的是意蜂品种,因其嗅觉与我国很多树种不相配而不能给这些植物授粉,这将导致这些植物种类减少甚至灭绝,最终破坏生态环境,使整个与之有关的植物共生生态系统发生了变化,最终会造成当地昆虫种群的生存危机。

此外,蜂场的放置区域还应是可让认证检查员易于界定的区域,以确认其养殖规模和管理状况。

标准条款104蜜蜂的饲喂1041采蜜期结束时,蜂巢内应存留足够的蜂蜜和花粉,以备蜜蜂过冬。

1042非采蜜季节,应为蜜蜂提供充足的有机蜂蜜和花粉。

1043在蜂群由于气候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缺少蜂蜜面临饥饿时,可以进行蜜蜂的人工饲喂,但只可在最后一次采蜜期和在下次流蜜期开始前15天之间进行。

如果能够购得有机蜂蜜或有机糖浆,应饲喂有机生产的蜂蜜或糖浆。

如果无法购得有机蜂蜜和有机糖浆,经认证机构许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饲喂常规糖浆或糖蜜。

解读充足的营养供应是蜂群强群的先决条件。

外界有丰富的蜜粉源时,花蜜和花粉等食物大量采集进巢,蜂王产卵量增多,工蜂哺育能力增强,培育出的蜜蜂不但数量多,而且体质健壮,生产性能高,能发展成大的群势。

在外界蜜粉源缺少时,则可采取转地饲养,或进行人工饲喂,以维持巢内有充足的食物。

人工饲喂有机蜂群绝对不允许发生在采蜜季节,主要是为了保证有机蜂蜜和其他有机蜂产品的质量。

我国不少常规养蜂场的蜂蜜单产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品种好、管理水平高,而是不但在非采蜜季节,甚至在采蜜季节也给蜜蜂饲喂糖浆以提高产蜜量,从而严重地影响了蜂产品的质量,这显然是与有机生产原则相违背的。

标准条款105疾病和有害生物防治1051应主要通过蜂箱卫生和管理来保证蜂群健康和生存条件,以预防寄生螨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

a)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健壮蜂群,淘汰脆弱的蜂群;b)应采取措施来培育和筛选抗病和抗寄生虫的蜂王;c)对设施定期清洗和消毒;d)定期更换巢脾;e)在蜂箱内保留足够的花粉和蜂蜜;f)蜂箱应逐个标号,以便于识别,而且应定期检查蜂群。

1052在已发生疾病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植物或植物源制剂治疗或顺势疗法;不得在流蜜期之前30天内使用植物或植物源制剂进行治疗,也不得在继箱位于蜂箱上时使用。

1053在植物或植物源制剂治疗和顺势疗法无法控制疾病的情况下,可使用附录B表B2中的物质控制病害,并可用附录B表B3中的物质对蜂箱或养蜂工具进行消毒。

1054应将有患病蜜蜂的蜂箱放置到远离健康蜂箱的医治区或隔离区。

1055应销毁受疾病严重感染的蜜蜂生活过的蜂箱及材料;1056不应使用抗生素和其他未列入附录B表B3的物质,但当整个蜂群的健康受到威胁时例外。

经处理后的蜂箱应立即从有机生产中撤出并作标识,同时应重新经过12个月的转换期,当年的蜂产品也不能被认证为有机产品。

1057只有在被蜂螨感染时,才可杀死雄蜂群。

解读蜂箱是蜂群饲养和管理中最基本的设备,也是蜂群生活和生产蜂蜜、蜂王浆、蜂蜡、蜂花粉等蜂产品的固定场所。

保持蜂箱内清洁卫生是保证蜂群健康和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蜂箱、蜂具要注意经常清洁消毒。

在消毒方法的使用上,往往也会采用综合消毒法,即3种方法交替使用,以提高消毒效果:

(1)机械消毒法:

主要采取清扫、铲刮、擦洗等方法在清除污物的同时,也清除了大量的病原体。

这种方法虽然达不到彻底消毒的目的,但可以减少病原体和为杀死病原体扫除一些障碍。

(2)物理消毒法:

物理消毒法有日晒、灼伤、水煮、蒸汽以及紫外线等,比机械消毒效果好。

(3)药物消毒法:

养蜂场可选择本部分附录B表B3中允许使用的药物对蜂场的场地、蜂箱、蜂具和蜂室进行消毒。

标准条款106蜂王和蜂群的饲养1061鼓励交叉繁育不同种类的蜂群。

1062可进行选育,但不应对蜂王人工授精。

1063可为了替换蜂王而杀死老龄蜂王,但不应剪翅。

1064不应在秋天捕杀蜂群。

解读采用优质蜂王,主要应考虑选用具有优良种性和生产性能的蜂种、采用新蜂王和防止所用蜂种退化等3个方面。

采用优良特性的蜂工品种是强群饲养的保证。

在蜜蜂饲养中应选用具有产卵力强、群势强大、分蜂性弱、高产、抗病力强等特性的蜂种。

引进的蜂王应在当地养蜂生产中能表现出其优良特性。

当蜂场自己培育蜂王时,应注意选择蜂王产卵力强、分蜂性弱、能维持较大群势、高产和抗病力强的蜂群作母群和父群培育新王。

标准条款107蜂蜡和蜂箱10.7.1蜂蜡应来自有机养蜂的生产单元。

10.7.2加工的蜂蜡应能确保供应有机养蜂场的巢础。

10.7.3在新组建蜂群或转换期蜂群中可以使用非有机的蜂蜡,但是应满足以下条件:

a)无法从市场上获得有机蜂蜡;b)有证据证明常规蜂蜡未受有机生产中禁用物质的污染;并且来源于蜂盖蜡。

1074不应使用来源不明的蜂蜡。

1075蜂箱应用天然材料(如未经化学处理的木材等)或浸有有机蜂蜡的塑料制成,不应用木材防腐剂及其他禁止使用物质处理过的木料来制作和维护蜂箱。

1076蜂箱表面不应使用含铅油漆。

解读蜂蜡是由约两周龄工蜂蜡腺细胞分泌的,主要用于筑造巢脾的蜡状物质,也是养蜂业的传统产品之一。

对于科学养蜂来说,蜂蜡是制造巢础必不可少的原料。

因此在有机养蜂生产中,更应注意蜂蜡的收集和生产。

蜂箱是蜂群养殖饲养和管理中最基本的设备,也是蜂群生活和生产蜂蜜、蜂王浆、蜂蜡、蜂花粉、蜂胶、蜂毒、蜜蜂虫蛹等蜜蜂产品的固定场所。

标准条款108蜂产品收获与处理1081蜂群管理和蜂蜜收获方法应以保护蜂群和维持蜂群为目标;不应为提高蜂蜜产量而杀死蜂群或破坏蜂蛹。

1082在蜂蜜提取操作中不应使用化学驱除剂。

1083不应收获未成熟蜜。

1084在去除蜂蜜中的杂质时,加热温度不得超过47,应尽量缩短加热过程。

1085不应从正在进行孵化的巢脾中摇取蜂蜜(中蜂除外)。

1086应尽量采用机械性蜂房脱盖,避免采用加热性蜂房脱盖。

1087应通过重力作用使蜂蜜中的杂质沉淀出来,如果使用细网过滤器,其孔径应大于等于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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