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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桂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桂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八月

 

桂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提交单位:

桂平市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

桂平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矿规编制从业机构资质等级:

甲级、证书编号:

2015001)

法定代表人:

邓强

项目负责人:

朱亿广

编制人员:

朱亿广、廖伟宏、黄荣强、韦栋梁、徐志永、

费小丽、吴熙明、熊杰

编制时间:

2016年8月

总则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桂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定位

《规划》是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保护的重要依据,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桂平市的部署,对自治区和贵港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和桂平市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第三轮市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206号)等相关文件;

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桂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6.《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2014-2020年)》;

7.相关产业和矿产资源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三、编制任务

细化落实自治区和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桂平市的规划目标、布局与分区、重大工程部署安排及相关管理措施;重点统筹部署桂平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采审批的矿产资源(简称砂石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合理安排桂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明确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措施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四、适用范围

规划适用范围为桂平市行政辖区内矿产资源。

五、规划期

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桂平市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黔郁浔三江交汇处,北回归线横贯市境中部,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4摄氏度。

总面积4074平方公里,2015年,总人口190万人。

桂平是泛珠三角经济圈和东盟自由贸易经济圈结合部,又是连结华南经济区和西南经济区的重要城市,区位优势明显。

农作物以水稻、淮山等作物为主,是广西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麻垌荔枝、罗秀米粉、西山茶等农产品区外闻名。

制药、酒和酒精、汽车配件制造、矿产品加工、服装针织等工业七大产业初具规模,肤阴洁、乳泉井酒等产品远销国内外。

旅游等第三产业活跃,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拥有广西佛教圣地-中国4A级西山风景名胜区、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龙潭国家森林公园三个国家级旅游景区,还有大藤峡、白石洞天、北回归线标志公园等独具特色的景区。

2015年,桂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亿元,较上年增长5.6%;财政收入14.7亿元,增长20.4%;工业总产值324.6亿元,增长8.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7.4亿元,增长2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28元,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9653元,增长1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1亿元,增长11.7%;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4.2亿元,增长3.3%。

(二)矿产资源特点

桂平市地处桂中~桂东台陷之大瑶山凸起的东南部,地质条件复杂,地层发育齐全,成矿地质条件较优越,矿产资源特别是有色金属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具有矿种较齐全,共生、伴生矿种较多,分布广,质量较好,储量较大,综合利用性较强和价值较高等特点。

桂平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种较齐全,共生、伴生矿种较多,分布较广。

已发现煤、铁、锰、铅、锌、锡、铜、银、金、稀土、硫铁矿、重晶石、石灰岩、萤石、麦饭石、高岭土、陶瓷土、水泥配料用粘土、地热、矿泉水、大理石、页岩等矿产26种(附表1)。

桂平市矿产资源的特点:

铅锌矿、锰矿产地集中;铅锌矿开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重晶石矿分布零星;石灰岩储量丰富,分布于浔江、郁江两岸喀斯特岩溶平原地带,开采较为便利;但大、中型矿床少,小型矿床和零星分散矿点较多;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矿产煤、铁、铜、磷等矿产严重缺乏。

锰矿、铅锌矿、石灰岩、页岩等是桂平市的优势矿种。

其中,锰矿主要分布在木圭镇、木乐镇、马皮乡一带,为广西开发最早的锰矿山之一。

目前,桂平市木圭锰矿区和木乐锰矿区是桂平可规模开采的二个中型锰矿区,木圭锰矿区保有锰矿资源量843.76万吨;木乐锰矿区保有锰矿资源储量200.03万吨。

铅锌矿共有可供开采的矿产地8处,铅矿保有铅资源储量9.62万吨,锌矿保有资源储量47.29万吨。

主要包括:

广西桂平市锡基坑铅锌矿区、广西桂平市镇隆铅锌矿、桂平市平垌矿区厚禄矿段、广西桂平市福禄矿区石排矿段铅锌矿、桂平市碧滩银金铅矿区、广西桂平市镇隆铅锌矿区、广西桂平市凤凰岭锌硫矿区、广西桂平凤凰岭矿区。

石灰岩主要分布在浔江、郁江两岸平原一带,其中主要产地有江口镇、南木镇、寻旺乡、蒙圩镇、下湾镇、白沙镇、厚禄乡等乡镇,资源量丰富,是桂平市主要开发的矿种之一。

页岩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西山镇、社步镇、寻旺乡、下湾镇、大湾镇、麻垌镇、木根镇、石龙镇等乡镇。

(三)第二轮规划实施成效

《桂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评价项目顺利完成,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了较好成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逐步优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得到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稳步推进,基础地质资料可靠程度进一步提高。

自《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中央专项及地勘基金共投入265万元,在桂平市开展了桂平市东半幅1:

5万区域地质调查、桂平市东半幅1:

5万矿产远景调查等两个公益性地质勘查和评价,为矿产勘查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地质资料。

2、矿产勘查程度大幅度提高,总体勘查效果明显。

自《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桂平市积极争取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努力配合矿业权人和地勘单位完成地质矿产勘查工作。

积极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勘查投入规模不断加大,各探矿权人均能依法依规的投入勘查工作,矿产资源勘查成效显著。

桂平市重点勘查锰矿、铅锌矿、重晶石、水泥用灰岩等矿产。

其中新增铅金属量33000吨、锌金属量131800吨、锰矿石量500万吨。

新增铁矿石量2.83万吨、锡金属量82.18吨、金金属量882千克、银金属量10.24吨、水泥用灰岩矿石量15379.5万吨。

桂平市矿产资源资源储量进一步增加,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得到优化。

至2015年底,桂平市矿山数为56个,中型以上矿山数为9个。

中型以上规模矿山占比由2008年的1.13%增加到16.07%,且小矿、零星矿山大量削减。

原29个砖瓦用粘土矿山已全部关停,相应大幅度增加节能环保砖瓦用页岩矿山数量。

原生产规模较小的大理石矿、石灰岩矿等12个矿山整合为5个矿山(见附表2)。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得到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规划期内,积极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复垦面积逐年增加,有效地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

5、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大幅上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秩序持续好转。

规划实施以来,桂平市积极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等重大工程,积极推进规划要求的各项任务。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矿政管理要求,已初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了具有本市特点的矿业权市场;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较好维护了国家权益,保障了当地居民的利益。

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世情、国情、区情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

从国际上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缓慢复苏,经济科技竞争更加激烈,全球产业结构面临新一轮调整。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内需市场加速拓展,区域发展格局孕育新一轮变化,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强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紧迫。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矿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随着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自治区全面部署实施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桂平市党委、政府以打造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作为总目标,建设桂平“半小时交通圈”,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重要枢纽城市,桂平市建设将迎来重要的跨越式发展机遇,为矿业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桂平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稳步提高,大藤峡水利枢纽重点工程建设,同时桂平市是广西扶贫开发重点县(市),随着国家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推进精准扶贫,使建筑材料类矿产需求量进一步增加。

桂平市矿产资源总体欠丰,矿业经济总量小,日趋严峻的资源形势迫切需要创新找矿和用矿机制,推进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二)调整经济发展布局需要重新优化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桂平市已进入经济转型关键时期,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产品升级带动产业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提高产业竞争力。

优化产业布局、利用国家大力推进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发挥毗邻珠三角及劳动力资源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大力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创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成为广西后发崛起的装备制造、生物化工、纺织服装和新型建材基地。

桂平市现有矿业布局需优化,为经济发展布局让出发展空间。

(三)绿色发展要求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美丽广西建设的要求,矿业开发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资源节约优先,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尤其是浔江两岸凹陷开采石灰石对周边水文地理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亟待探索出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模式。

因此,推进矿业的转型升级,推进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实现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重要枢纽城市为目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东进融合”战略,着力聚焦产业攻坚,着力实现城市跨越,着力提升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建设富饶幸福美丽家园,加快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努力开创桂平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加快新型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加快绿色矿业发展,创新矿产资源管理理念,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统筹安排桂平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开展矿业供给侧改革,引导传统石灰岩、页岩等矿产品向新型建筑材料方向发展,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桂平市本土矿产资源竞争力,平稳度过经济增长动力转换期。

(二)坚持绿色发展。

强化工业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的理念,以发展生态经济为重点开展绿色矿业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矿地和谐发展,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全面打造美丽桂平作出贡献。

(三)坚持协调发展。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矿业发展中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关系,促进质量效益相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实现桂平矿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四)坚持开放发展。

充分发挥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和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以新的视角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设矿业对外交流合作新平台,不断提高桂平矿业对外开放水平,拓展矿业发展新空间。

(五)坚持共享发展。

把保障桂平市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作为矿业发展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把促进就业放在矿业发展优先位置,合理分配矿产资源收益,服务民生改善,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1、矿业经济发展目标

扶持矿山企业创新改革,矿业经济平稳发展,到2020年,全市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25亿元左右。

2、矿产勘查目标

根据自治区的勘查工作部署,配合自治区开展市境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通过招商引资和争取各级财政投资,对金、铅、锌、铜等金属矿产,稀土矿、锰矿等矿产资源开展勘查工作。

以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新增一批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

黄金2吨,锰矿石200万吨,铅+锌10万吨,铜0.1万吨。

(专栏一)

专栏一新增资源储量指标

序号

矿产

新增资源储量

储量单位

2016-2020年

1

锰矿

矿石,万吨

200

2

铅锌矿

铅+锌,万吨

10

3

金矿

金,吨

2

4

铜矿

铜,吨

1000

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至2020年,全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73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大理岩、花岗岩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3个以内。

规划期间,重点开发利用锰、铅、锌、重晶石、页岩、花岗岩等矿产,限制凹陷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禁止开采汞、煤矿、砖瓦用粘土等矿产。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目标

实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完成矿山整合工作,实现矿山规模化生产,到2020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6%。

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水平,全市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5%以上。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体安排,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20年前,20%矿山建设成自治区级、市级绿色矿山,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2015年以后新建矿山100%达到“边开采、边治理、边绿化”要求,闭坑矿山治理率达到90%,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50%。

到2020年,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60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面积20公顷,生产和新建矿山治理恢复面积40公顷;完成复垦土地60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复垦土地20公顷,生产和新建矿山复垦土地40公顷。

(专栏二)。

专栏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属性

矿业产值(亿元)

1.25

预期性

采矿权数量(个)

73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16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5

约束性

绿色和谐矿山比例(%)

2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公顷)

20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20

约束性

矿区新增复垦土地面积(公顷)

40

约束性

6、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目标

巩固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秩序,完善的矿业权市场;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投资机制;充分发挥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对政府决策的支撑作用。

(二)2025年展望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继续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重要矿产资源储量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大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复垦情况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绿色矿业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及勘查开发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三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支持和配合国家及自治区在我市开展公益性调查评价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锰、铅、锌、水泥用灰岩等矿产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格局。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在本轮规划间开展桂平市1:

5万矿产地质调查,落实自治区在辖区内部署的重点调查评价区,开展大瑶山—镇龙山地区钨钼金铜铅锌矿重点调查评价,在桂平市境内面积分别为2446.50Km2,通过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和物化探异常,发现新的勘查基地,引导和服务勘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潜力,推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形成一批新的后备资源基地,增强资源供应潜力和能力。

预期发现矿产地1处(附表5)。

二、矿产资源勘查

(一)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方向

根据国家矿业政策、桂平市矿产资源特征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确定重点、限制勘查的矿种。

重点勘查锰、铅、锌、锡、金、铜等重要金属矿产及地热、重晶石、白云岩、花岗岩、水泥用灰岩、页岩等优势非金属矿产。

落实国家对特定矿种的保护政策,限制勘查稀土。

禁止勘查汞矿、毒砂、蓝石棉、砂金等对环境影响恶劣、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浪费的矿产资源。

(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

配合自治区及贵港市在桂平市重点勘查工作部署,划定重点勘查区2处,限制勘查区1处(附表6,具体如下:

(1)桂平市厚禄大瑶山西缘铅锌矿重点勘查区

该区位于桂平市和港南区,包含了桂平市厚禄大瑶山西南缘铅锌矿整装勘查区和潜力评价预测区。

勘查主要矿种为铅锌矿,总面积763.66km2(桂平市面约积539.88Km2),已设探矿权5个,规划设置探矿权5个。

(2)平南县官城大瑶山西南铅锌矿重点勘查区

该区位于桂平市、平南县,包含平南县官成大瑶山西南缘铅锌矿整装勘查区。

勘查主要矿种为铅锌矿,勘查面积281.93km2(桂平市面约积100.02km2),已设探矿权11个,拟设11个。

(3)平南县六陈岩体稀土矿限制勘查区

位于桂平市和平南县南部,面积999km2(桂平市面积约146.98km2)。

该区地处大容山花岗岩体北部,离子型稀土尚未勘查,分布情况不清。

该区至2014年已设置探矿权16个,均为金属矿探矿权。

区内稀土矿的勘查由国家统一规划。

为保护稀土资源,该区原则上不再增设探矿权。

预期通过勘查可初步查明稀有稀土金属矿床,并查明小型铅锌矿床1处。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到重点勘查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和力量参与区内勘查,集中资金和勘查技术力量,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力争在重要矿种上实现找矿重大突破;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在重点勘查区开展勘查工作,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

限制勘查区内严格限制新设探矿权,新设探矿权必须通过专门的规划论证,且不得影响限制性主矿种勘查;影响主矿种勘查的已设探矿权应逐步退出。

对现有探矿权未达到规划勘查准入条件的,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根据限制区探矿权数逐渐收缩原则,通过整合分期分批依法减少探矿权数量。

三、探矿权设置区划

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应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勘查程度等因素影响,利用已有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成果划定具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

勘查规划区块要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要求。

根据探矿权区块划分原则,桂平市划定2个低风险勘查矿种探矿权区块,1个为已设探矿权保留区块,1个为空白区新设勘查区块(详见附表7)。

四、勘查管理措施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探矿权。

勘查规划区块之间不得重叠。

低风险矿产探矿权的保留、新立、调整和整合必须符合勘查规划区块的空间布局要求。

财政全额出资勘查的探矿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勘查需设置探矿权且为同一主体的,视同符合探矿权设置区划要求。

建立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落实矿产督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

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违法行为,加大“以采代探”、“边探边采”等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

第四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以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为导向,引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指导采矿权合理设置及开发,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一)调控矿种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桂平市矿产资源特征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确定重点、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

重点开采矿种为:

锰、铅、锌、金等重要金属矿产及石灰岩、页岩、地热、重晶石等优势非金属矿产。

限制开采矿种:

稀土及钨矿。

禁止开采矿种:

汞、煤、毒砂、蓝石棉、砂金、砖瓦用粘土。

(二)开采总量

除禁止开采矿种之外其它砂石土矿种的开采总量,由市场调节,不再作进一步调控。

(三)采矿权数量

桂平市全面落实贵港市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的矿产资源采矿权数量指标。

到2020年,采矿权总数控制在73个以内,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大理岩、花岗岩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3个以内。

砂石土矿产资源采矿权指标重点保障桂平市现有经营状况较好的建筑用石料灰岩、砖瓦用页岩等矿山企业的采矿权延续以及具有一定资源基础的花岗岩等矿种矿产地申请采矿权的需求。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通过划定开采规划分区和设定分区内采矿权指标执行规划分区的空间管治作用,引导目前桂平市内过散的采石场逐步向集中开采区聚集。

确保空间、政策与管理措施落地,实现砂石土矿业更好适应、服务全市发展新格局,配合生态环境保护。

(一)禁止开采区及管理措施

禁止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

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的地区;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等划为禁止开采区。

全市共划分禁止开采区28处(附表12),包括:

(1)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大平山自然保护区、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龙潭国家森林公园、桂平白沙罗丛岩、桂平白石洞天风景区、桂平黔江大藤峡风景区、桂平宋代古窑群遗址、桂平寻旺东塔及东塔村古人类村落遗址、桂平北回归线标志公园、桂平金田太平天国起义旧址及金田营盘、桂平金田水库、桂平马皮水库、桂平寻旺维新水库、桂平社坡河水库、桂平罗贤水库、桂平社步新民水库、桂平白石水库、桂平木根布新、平合、拦河塘水库。

(2)风景名胜区: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桂平市白石山景区、桂平市西山泉国际养生旅游文化综合区、桂平龙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大藤峡峡谷生态旅游区、

(3)公益林、水源地保护区:

桂平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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