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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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细则.doc

陈家洼乡中心学校

2012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高扬“树正气、讲团结、转作风、谋发展”主旋律,按照“强基础、抓落实、破瓶颈、补短板”的工作思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更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工作、学习的积极和主动性,依据蔚教[2010]76号文件及县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建立组织,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马俊占(校长)

副组长:

冯振海(教导主任)

成员:

安金李全峰武成荣

2、考核小组,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的同志担任,同时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教师代表参加。

二、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做好考核工作

1、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考核过程中,既要注重年终考核,也要注重教师平时表现及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做到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项目,如工作业绩、出勤情况、科研成果,应按定量标准的方法进行考核;无法量化的,进行定性考核,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合理。

3、坚持注重实绩。

要把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方面,真正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吸引到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要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考核的标准,方法、程序、结果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严格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1、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一线教师考核内容由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绩、岗位任职资格和专业发展、工作量及其它方面六项组成,其中教师职业道德15分,教育教学能力25分,教学实绩40分,岗位任职资格和专业发展10分,工作量10分,其它方面由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组成(具体见第6页加减分标准)。

学校副职、中层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考核内容由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和其它方面五项组成,其中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15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业绩50分,民主测评15分,其它方面由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组成(见第8、9页加减分标准)。

2、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一线教师

1、教师职业道德(15分)

(1)理论学习(5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不全者视情况减2分,学期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③、因事假、病假缺席一次扣0.5分。

④、早退、迟到累计三次扣0.5分,超过三次扣1分。

(2)、关爱学生(5分)

①、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家长、学生评教满意率达80﹪以上,得满分。

②、有如下情形者扣分(扣完为止):

Ⅰ、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1分。

Ⅱ、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1分。

(3)、职业精神(5分)

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生乐教,言行符合师德规范,热爱和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同行,尊重他人,有协作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经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合格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扣完为止):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骂人,每次扣1分。

②.自由主义严重,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造成同志间矛盾,影响团结,有失形象,扣2分。

散布消极言论,讽刺打击先进,扣3分。

③.有乱收费事件,每人次扣2分。

④.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3分。

⑤.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当年不给予量化考核。

⑦.乱拿学校书籍及其他财物,每人次扣2分。

⑧.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除经济赔偿外,扣2分。

⑨.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⑩.若越级上访,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属诬告者,此项考核记0分。

此项考核若低于12分,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教育教学能力(25分)

(1)、教育理念(5分)

有较强的教改意识,关注教改动态,在课堂教学中注重体现课改新理念,能够承担做校级以上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若不能承担者酌情扣分。

(2)、教案(8分)

按要求认真撰写教案,项目齐全(日期要写清具体年月日)得8分;书写不够认真,项目不全者得6分。

(3)作业批改(7分)

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不敷衍,有批改意见,有批改时间得7分;学生作业虽批改了,但有敷衍现象,无批改意见或时间得5分。

(4)其他教学资料(5分)

按要求整理,资料齐全,书写认真,上交及时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教学实绩(40分)

(1)、完成“双率”记满分,完成合格率记36分,完成优秀率记4分。

若某一率未完成,按完成的比例乘以36分或4分后再与36分或4分相加。

(2)、未完成“双率”任务的,从此项总分中提取10分作为基分,用完成的任务量分别乘以27分和3分所得分值相加,再加上基分即该教师教学质量分。

(3)、未参加统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其教学质量,按所任教学班语、数两科完成双率的平均值核算。

4、教师岗位任职与专业发展(10分)

(1)、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记2分,中师学历记1分。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精湛的教学技艺,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分)

(3)、不断优化课堂教学,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2分)

(4)、具备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手段。

(2分)

(5)、依照发展目标不断完善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积累教学经验,努力成为成熟型教师,并向学者型教师转型。

(2分)

5、工作量考核(10分)

(1)、以班级学生28人、每周12节课为平均工作量。

个人工作量为本学期任教科目和班级学生实际进行计算。

任五、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的教师,考核系数为1.5;任三、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的教师,考核系数为1.3;任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的教师,考核系数为1.1;任其他学科的教师考核系数为1.0。

(2)、计算方法

①工作量基础分为7分。

②教师工作量=(任教班学生总数×任教班课时数)×系数÷(28×12)+基础分;

6、其它方面考核

(1)、加分项目:

本年度所任班级获县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分别记2分、3分、5分、7分;参加县级及其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成绩合格的分别记2分、3分、5分、7分;教师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5分;教师承担县级及其以上课题且有成果的分别记2分、3分、5分、7分(同种成绩只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

(2)、减分项目:

一年内请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不扣分,超过10天者(重病住院和婚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从第11天计起,每超1天扣0.2分,旷工一天扣5分,迟到和早退三次累计扣1分。

(二)、学校副职、中层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1、思想政治、职业道德(15分)

①思想政治(5分)

思想政治过硬,始终与党和国家的方针保持一致,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热爱本职,为人师表;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无不团结现象。

②职业道德(10分)

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谈吐文明,无不良现象发生;处室与处室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以及群众与干部之间团结协作好。

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2、工作能力(20分)

①业务能力(10分)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能力强,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管理和服务水平高得9—10分;熟悉本职工作,工作有主见,管理和服务水平高得7—8分;掌握本职工作的一般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5—6分;缺乏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办事能力较差,服务水平低得0—4分。

②计划、总结、学习(2分)

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有计划、有心得、有笔记得2分。

③听课(8分)

副校长、中层干部、干事、试验管理员每年听课40节以上,后勤服务人员可以不听课但每年要帮扶学生若干名。

3、工作业绩(50分)

①岗位获分(25分)

校级副职25分,中层正职23分,中层副职22分,处室工作人员22分。

②绩效获分(25分)

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工作任务22—25分;工作量基本饱满,能按时完成工作,符合工作要求18—21分;工作量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符合工作要求14—17分;工作量不饱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效率低0—10分。

4、民主测评(15分)

①群众测评(10分)

被考核人员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由群众评议给分。

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5分)

被考核人员在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述职,由领导小组评议给分。

5、加分

①荣誉:

校级1分,县局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同种成绩只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

②特殊贡献奖:

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可酌情加5—7分。

6、减分

①违反《张家口市教师十不准》的;(扣10分)

②以教谋私、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商品,向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较大影响者;(扣10分)

③寻衅闹事,不服从组织领导,造成不良影响者;(扣8分/次)

④酒后上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次)

⑤对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扣2分/次)

⑥组织或参与上访,没有经过学校批准越级上访者;(扣10分/次)

⑦一年内请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不扣分,超过10天者,从第11天计起,每超1天扣0.2分,旷工一天扣5分,迟到或早退三次扣1分。

⑧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三)班主任常规管理考核

1、上交班主任业务材料,参加班主任会及全校性集会活动考核(10分)

不及时上交班主任业务材料(如计划、总结、论文等)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班主任会或全校性集会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安全纪律教育考核(20分)

班主任应经常开展安全纪律教育,若该班学生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伤亡情况发生,一票否决,扣20分,且不参加文明示范班级及先进班级评比。

若班级出现违纪现象,经教导处查实(如迟到、早退、玩手机、谈恋爱等)每人每次扣1分;出现重大违纪(如打架、赌博、酗酒等)现象的每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学生工作量考核(20分)

班级学生量以20名学生为基数,不足20人的记10分,每超一名加0.4分,满20分。

4、财产管理考核(15分)

班级财产,在检查时原则上损坏一件扣1分,对那些价值高、损坏程度大,含有故意成份的财产损坏,经财产验收小组评估,可一次性扣除3-5分,扣完为止。

学校每学期末组织财产检查,视情况而定该班财产管理得分。

5、班级其他工作考核(15分)

以教导处日常检查记录为依据,确定各班得分。

6、班级学习成绩考核(满分10分)(教导处提供材料)

(1)、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各班各科总合格率完成年初任务的记10分。

未完成的在5%以内的记8分,在10%-5%的记6分,在10%以上的记4分。

(2)、附加:

参加省市县各项活动获奖的,分别加5、3、1分。

附加分不折算,直接加入考核得分,同种奖励不累加。

7、民主测评(10分)

全体教职工对各班主任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凡是师德师风方面有如下任何一问题,取消当月班主任绩效性津贴。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产生严重后果的;

2、未经学校许可,乱收费用或挪用学生补助等费用被学校查实或家长、社会反映的;

3、班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引起家长上访告状的。

五、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

被考核对象在各自领域的某个方面单项成绩特别突出的,由学校授予其年度“师德标兵”、“教学标兵”、“专业发展标兵”、“服务标兵”、“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单项荣誉称号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根据《教师法》中“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的规定,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师德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均以此考核结果为依据,并做如下规定:

(一)、在年度考核中综合成绩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在以下方面优先考虑:

1、在评选优秀教师,确定骨干教师时优先推荐。

2、在教师竞聘专业技术职业岗位时优先聘任。

3、优先参加县里组织的学术考察和科研活动。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定位“不合格”等次,其它各类考核均定为“不合格”等次。

1、酒后进课堂或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无视教育治理“三乱”的规定,乱办班者。

4、无视教育治理“三乱”的规定,乱收费者。

5、无视教育治理“三乱”的规定,强行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者。

6、工作失职,造成师生人生伤害者。

7、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者。

8、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三)、考核成绩位于后几名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后2名者,由学校领导诫勉谈话,要求教师写出自我剖析材料,限期改进提高,使考核工作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2、对年度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下,又处于末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在岗学习,限期提高,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3、对年度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下,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末位的,予以离岗学习,调整工作岗位,从低聘任等处理。

4、对年度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下,连续三年综合考核末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大会讨论,修改通过公布后实施。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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