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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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镇敬老院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为促进敬老院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激励管理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较好完成敬老院各项工作任务,实现院民满意、组织满意、社会认可。
镇党委、政府决定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实行绩效管理,结合敬老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院长、管理人员、炊事员
二、考核项目
1、安全工作;
2、信访工作;
3、财务管理;
4、年终测评;
5、考勤工作。
6、其他工作。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年年终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民政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奖励报酬。
四、考核奖惩办法
1、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按月发给;绩效工资为浮动部分的奖励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发给,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2个百分点,扣完为止。
(考核得分以整分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安全工作(30分)
(1)院内安全。
院内无失窃(5分);无失火现象(5分);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5分);遇重大自然灾害及时转移院民(5分);发生一起失窃扣5分、失火扣5分、无人值班扣5分、因未及时转移院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20分)
(2)出行安全。
院内老人外出有登记、有跟踪情况记录。
如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敬老院老人伤亡事故的不得分。
(5分)
(3)食品卫生安全。
如因食品变质、餐具不洁等,造成老人意外事故的不得分。
(5分)
(二)信访工作(15分)
(1)平时控访。
对本院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每发生一例信访扣1分。
(5分)
(2)群体访。
无到乡(5人以上)、县(4人以上)的群体访事件,发生一例到乡以上的群体访不得分。
(5分)
(3)越级访。
无越级(京、省、市)访(含群体访),发生一例不得分。
(5分)
(三)财务管理(10分)
1、财务健全。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民主理财,凭证、手续健全,每发现一例财务不健全扣2分;出现一次新的债务的扣2分。
(4分)
2、款物发放。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各种款物到老人,发现一次不按时发放扣2分。
(2分)
3、报账及时。
财务报账常态化,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销,发现一次报账不及时扣2分。
(4分)
(四)年终测评(20分)
采取常住院民给管理人员打分的方式进行,乡考核组在敬老院常年入住的院民中选出20%左右的院民(具有一定辨识能力)、镇部分班子成员、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敬老院附近部分社会群众组成测评小组,对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百分制打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平均分(计分进位取整),平均分达90分(含90分)以上得此项考核分值满分,平均分每少1分(90分)扣此项考核分值1分。
(五)考勤工作(15分)
1、敬老院管理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凡因工作联系不上的,当月考核为扣10分(10分)
2、上班时间为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30,出勤情况由镇民政办负责监督,无故不签到或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5分)
(六)其他工作(10分)
(1)院内管理(10分)
1、院内环境卫生。
院内整洁,衣被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
发现1次院内有脏、乱、差现象扣2分。
(6分)
2、生活方面。
按照县民政局,镇党委、政府要求,核定老人生活标准,确保老人吃好穿暖居适。
发现一次未达要求的扣3分。
(4分)
(2)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10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