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65469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8.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3页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docx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

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市场经营方式越来越趋于与国际市场接轨。

尤其是在国际金融资本市场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近十多年来,中国的金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已初具规模。

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开始利用金融资本市场提供的多种金融衍生产品开展投资活动,也有不少企业进入国际金融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或投机活动。

由于,我国企业对金融衍生产品这一新型金融工具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必要的专业知识,有些企业贸然行事,置高风险而不顾,结果招致巨额损失,教训惨痛。

下面,我就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以及国有企业从事高风险业务的状况和国家的监管要求作一介绍,与大家共同探讨“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这一新课题。

  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概况

  在讲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形成和发展之前,不能不扼要提及上一世纪国际金融市场两场历史性的、里程碑式的变革。

因为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与这一大背景,尤其是与仍在延续的第二次大变革密切相关,而且深受其影响。

一是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由于股市崩溃、华尔街重大丑闻曝光、1000多家银行倒闭及经济大萧条而引起的对金融市场、机构、制度、经营方式的普遍变革。

变革的基本特征是加强管制,金融分业经营就是强制性规定之一。

其标志是1933年格拉斯?

斯蒂格尔法的实施和1944年44国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

第二次大变革,则是7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宏观经济环境的巨变(世界性石油危机、汇率、利率的剧烈变动等),金融机构传统的经营模式和业务种类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运行的需求,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兴起,布雷顿森林体系逐步解体。

其基本特征是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

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发达国家相继从法规层面上放松了原有的严格管制,一方面加快了金融资本市场全球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也极大促进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

由此,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日新月异,利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和投机的活动日益增多。

金融衍生产品在充分发挥繁荣世界经济作用的同时,也给企业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巨大的风险性。

  

(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金融衍生产品开始引入我国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事情,但我国真正建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则是在上世纪90年代。

在其发展过程中,以下几个主要事件值得一提:

  1992年—1995年间,上海和海南的交易所曾推出过国债和股指期货,交易也一度达到疯狂的程度,但由于太过超前,水土不服而夭折。

  ——1992年6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外汇期货市场,率先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业务,但由于各方面条件尚不具备,对投机行为认识不清,市场缺乏规避外汇汇率变动风险的主体,法律制度不健全、管理经验不足、缺乏相应专门人才等原因,我国的外汇期货试点了一年多就宣告试点失败。

  ——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张国债期货合约,刚开始时交易清淡,直到1994年底,市场逐步发展,交易规模才得以扩大。

但由于经验缺乏,金融监管不力,导致过度投资,从而引发了“3.27事件”(注:

“327”品种是对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代称。

1995年2月23日,“327”品种由于贴息消息在十分钟内上涨3.77元,使做空主力万国证券陷入困境,亏损达60多亿元。

交易结束前最后8分钟,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使其暴跌3.8元,并使当日开仓多头全线爆仓。

但最终上交所宣布最后8分钟所有“327”品种交易无效,会员之间协议平仓),并于1995年5月17日关闭了国债期货。

  ——1993年3月,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推出了非正式的深圳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但由于投资者对这一投资方式的认识不足,再加上中国股票市场的不稳定,在管理上出现了不少问题,海南深指期货仅运作了几个月,就被停止交易。

  ——1994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认股权证,但1996年6月,出于稳定证券市场,实施全国统一配股政策的考虑及权证的存在对其他国家股、法人股转配不公平问题的担心,证监会取消了此类衍生品的运作。

  我国成规模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开始于1997年中国银行开办的具有远期交易性质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后来,人民银行于2004年推出了买断式回购国债业务,2005年推出了银行间债券远期交易、人民币远期产品、人民币互换和远期结算等业务,意味着中国衍生品市场已重振旗鼓,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而创立的各式权证使衍生品也开始进入普通投资者的视野。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衍生产品有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和商品期货。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使高风险业务品种大量增加。

金融衍生工具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9号中定义为:

“一项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

在我国,银监会颁布实施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出:

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合约按功能分,有风险管理型、增强流动型、信用创造型、股权创造型;按产品形态分,有远期、期货、期权、掉期;按原生资产分,有股票、利率、汇率、商品;按交易方式分,有场内和场外交易两种。

  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受基础资产价格走向及股票价格指数波动的支配。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契约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其标的物是签订的合约,而不是现实中物质属性的商品或劳务,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对于合约的标的物、交易时间、交易条件等有比一般经济合同更加严格的要求,除非对冲仓位,否则必须进行交割。

二是杠杆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净投资很少,采取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一般按合约交易金额的5%-10%来交纳,以少量的资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这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

三是风险转移性。

衍生金融工具能够将风险在交易者之间转移,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存在着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套期保值者希望能够规避风险,而风险的承受者就是投机者。

四是创新性。

衍生金融工具处在不断的发展创新中,造市者往往为了避免现有的监管,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衍生金融工具。

五是未来性。

从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可以看出,衍生金融工具是面向未来的,所签订的合约是代表未来的权利义务。

  国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开发阶段、飞速发展阶段,现在已进入较为成熟阶段。

当今的全球金融市场,平均每星期都有新的衍生工具产生,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直接丰富了衍生工具的品种,至1994年统计,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工具已达1200余种,而由它衍生出来的各种复杂组合的产品可以说数以万计,使高风险业务的品种大量增加。

  (三)金融衍生产品本身特征,决定其“高收益、高风险”必然属性。

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性、复杂性、投机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衍生产品不仅具有高收益性,也不可避免地具有高风险性。

例如,衍生产品的杠杆性意味着,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只需按规定交纳较低的佣金或保证金,就可从事大宗交易,以小搏大。

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本便能控制大量的资金,但是一旦实际的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的不一致,就可能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

同时,衍生产品的虚拟性和定价的复杂性使得其交易策略远复杂于现货交易。

在现实中,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往往交叉反映,相互作用、互相影响,使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加倍放大。

  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直接相关的风险至少有以下六种:

一是市场风险。

因衍生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风险,它突出地表现在投机交易中。

市场风险是许多衍生品交易导致亏损以致破产的直接原因。

二是信用风险。

也叫履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合约承诺的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场外交易中,银行或交易公司仅充当交易中介,能否如期履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资信,故信用风险极易发生。

在场内交易中,通过良好的保证金制度和结算制度,可以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三是流动性风险。

即合约的持有者将合约转让变现的风险。

场内交易的合约,由于标准化程度高,市场规模大,消息灵通,交易者可以随时斟酌市场行情变化决定头寸的抛补,故流动性风险较小;相反,在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每份合约基本上是“量体裁衣”式订立的,缺乏可流通的二级市场,因而流动性风险大。

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交易的场外期权产品,自己占了该品种市场交易的95%,一旦被别人挤到墙角,就会出现“墙倒众人推”的情况,流通性差。

四是操作风险。

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系统的失误而造成的意外损失。

五是结算风险。

即:

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货技术原因造成的风险。

六是法律风险。

指合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未准确地诉诸于法律文件所产生的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是一个全球化的市场,要求统一的交易规则,而各个国家的法律彼此不同,这会带来法律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是一把“双刃剑”。

使用得当,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获得较高的收益或者对冲经营风险。

例如利用远期、期货等衍生产品,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原材料和外汇等的价格波动风险,帮助企业锁定成本,保持企业财务和盈利状况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另一方面,若对衍生产品的风险认识不足,贸然参与或过度投机则很有可能给交易者带来巨大损失。

大量的事实证明,如果不能正确的驾驭衍生金融工具,控制其风险,它给人们带来的教训也是十分惨痛的。

但这并不是交易工具本身的过错,而是人为的过错。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多样性加大了经营和监管的难度。

随着国际市场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当前衍生产品的新种类越来越丰富,衍生产品设计日益灵活,种类繁多,几乎到了“量身定做”地步,与之相伴随,管理和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

例如,银行完全可以根据客户所要求的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参数为客户设计衍生产品。

然而,这样的衍生产品定价极为复杂,需要高难度数学模型来完成定价,企业和监管当局很难识别和管理其中的风险,这类衍生产品的交易也很容易因为无知而亏损。

再如,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多属于表外业务,不能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且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这使其表面的资金流动与潜在的资金盈亏大相径庭,加之衍生交易空间上的广阔性和时间上的连续性使会计核算难以进行,因此,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财务监管难度很大。

为银行监管需要,我在银监会时曾负责做过一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制度》课题,很不容易,因为我们的实践太少,国内对此确实有权威、有充分发言权的专家不多;银监会还成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专门研究金融衍生产品的国外引进、创新及监管,实际还远远适应不了市场发展的需要。

  衍生交易的风险管理和监管给企业给监管当局带来了极大挑战:

首先,为了恰当运用衍生产品交易进行风险对冲,企业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合格交易人员,而衍生产品交易员的市场价格往往不菲;其次,为了识别和管理衍生产品中的风险,企业必须拥有高度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系统;再次,衍生产品定价极为复杂,需要高难度数学模型来完成定价,监管机构要真正理解这些定价模型极为困难。

第四,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核算和现行财务会计理论提出了严峻挑战,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报告问题是传统的会计理论无法解决的。

一是按照传统的会计理论,资产与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带来的资源与发生的现有义务,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实质是企业现在拥有的权力或承担的义务,在将来会造成现金流入或流出,所以难以将其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二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市价随时随地在发生变动,此时预示着参与者的巨大盈利,彼时可能演变为巨额损失。

因此,必须以多种计量基础对金融工具进行不断的确认和计量。

三是衍生金融工具不能为传统财务会计模式容纳而只能成为表外项目,而且在表外得不到规范、完整的反映,其信息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当局的意愿。

所以说,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供应”不足且不规范。

然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若投资者不能在企业报表中获取相应信息,就会看不到隐藏的巨大财务风险,许多金融风波的发生都与会计系统未能及时、充分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有关。

从全球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实践看,由于衍生交易风险管理和监管变得更加复杂、更加专业化,各市场交易主体除了必须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之外,很多机构和监管部门不得不依赖专家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同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的国际合作也得到了加强。

  (五)我国企业参与衍生产品交易的政策考虑。

不少人会问,既然衍生产品的风险大,我们禁止企业参与,在国内不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不就可以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金融衍生产品从其设计的初衷和设计的原理来说,是用来规避风险的工具。

可以这么说,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投资日益国际化的今天,如果不利用衍生产品的规避风险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无论是对一个国家经济还是对一个国际化的企业来说才是最大的风险。

如果不让国内的企业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就相当于把它们的手脚捆起来,这些企业在不能对冲风险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和国外公司抗衡。

我国的石油公司比外国的石油公司靠天吃饭的成分大多了,主要原因就在于外国石油公司通过衍生工具把石油价格的风险都规避了,而我国的石油公司以前不懂得通过衍生工具避险,经受世界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就大得多。

一个好的企业,一个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必须设法将自己无法控制的风险规避。

近年来,国际市场黄金、石油、有色金属、粮食等价格波动剧烈,对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风险,企业有利用金融衍生产品避险的要求。

另外,近年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利率变动频繁,利用金融衍生产品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也成为广大进出口企业的现实要求。

因此,衍生产品交易不但不可以禁止,将来还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企业从事这类业务,以有效实现经营中的风险规避。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非金融企业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目的应该是避险而不是作为盈利手段;企业应该是衍生产品的使用者,而不应该成为做市商(出售者)。

株冶事件、中航油事件、国储铜事件的教训是,它们希望通过承担衍生产品风险而谋求“丰厚”利润,忘记了自己用衍生产品套期保值的初衷,忘记了自己的主业。

所以,这里有一原则区别,也是分水岭,就是企业从事衍生产品交易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不是为了盈利,更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

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从事衍生金融产品业务的现状

  高风险业务的“高收益”、“高回报”属性以及规避风险的功能吸引越来越多国内企业投入其中,而不少企业往往忽视其“高风险”一面,导致在从事高风险业务时发生巨额财务损失,教训是沉痛的。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某些高风险业务是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必然趋势。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运行以及日益成为全球制造加工中心,我国对能源、原材料、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在国际市场上是全球名列前茅的大买家,形成了影响全球商品价格的“中国因素”,而国际市场相关商品的价格波动给我国带来的冲击也将是巨大的。

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目前及未来相当一段时期我国对外部资源和能源的依赖程度继续提高,使国内企业不得不面对国际市场上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巨大风险。

同时上述产品价格的高位运行或不断上扬,对于消费需求旺盛的中国而言,将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以石油为例,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世界石油需求快速增长,尤其中国的需求增长量占到很大一部分。

2004年世界石油需求为8220万桶/天,比上年增长3.2%,增加250万桶/天,其中中国增加量为83万桶/天,占世界的33.2%。

在石油消费总量上,2003年中国石油消费总量2.67亿吨超过日本,成为排在美国(9.14亿吨)之后的全球第二大消费国。

2004年我国石油消费总量达到2.92亿吨,2005年超过3亿吨。

1996年我国成为原油净进口国,2004年我国原油进口量达1.23亿吨,进口石油依存度达42%,2005年达1.4亿吨,依存度达45%。

  其他一些大宗商品,如大豆、铜精矿、铁矿石、氧化铝等,与石油一样,进口量已经占到国内消费的50%以上,且国际市场价格还在节节攀升。

由于我国企业对国际市场进口商品的依存度越来越高,因此,国际上大宗商品的价格的不断上涨,必然大大增加我国企业的进口成本,作为国内企业利用境外期货市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套期保值,以获取成本优势,成为企业有效管理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必然趋势。

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利用这些工具来规避价格风险的根本原因。

  同时国内的一些资源开采型的生产企业,在当前国际市场行情不断高涨,连创历史新高的情形下,虽然不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可能能够获取更加丰厚的利润,但市场行情未来的趋势谁也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控,为了防止大涨以后的猛跌,企业需要利用这些工具锁定未来的预期利润,将利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作为避险工具而不是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手段。

  另外,目前中国国内金融体系还在不断完善,而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利率变动频繁,对于我国大量进出口企业来说,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汇率、利率风险,能够增强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实力。

以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为例,虽然当前只有2%的升值,但对于那些附加值比较低或者主要靠价格优势出口的企业来说,人民币汇率的任何变化都会给他们带来较大影响,有些企业的利润率可能只有2%左右,如果不采取措施规避汇率、利率风险,可能将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

因此,对于已经习惯于原有固定汇率机制的贸易企业,除了尽快适应新的汇率机制,努力增加自身抗风险能力之外,还需要依靠各类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扩大盈利空间,保持平稳的发展速度。

  

(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为从事高风险业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近年来,在国家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宏观经济政策推动下,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为企业涉足高风险业务进行投资理财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

据统计,2005年全国12.7万户国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42,490亿元,比2002年增长67%,年均增长18.6%;实现利润9,682.8亿元,比2002年增长155.7%,年均增长36.7%;实现净利润4,982.2亿元,比2002年增长219%,年均增长47.2%。

2005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是效益处于低谷的98年(213.7亿元)的45倍。

2005年166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945.4亿元,比2002年增长58.7%,年均增长16.7%;实现利润6,377亿元,比2002年增长115.9%,年均增长29.2%;实现净利润3,399.4亿元,比2002年增长135%,年均增长32.9%。

  国有企业近几年效益的高速增长创造了较为充足的现金流。

此外,企业大量的银行贷款和每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等也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现金来源。

全国国有企业2005年末银行贷款余额达71,987.6亿元,每年增加近5,000亿元;全国国有企业2005年计提折旧8,525.3亿元,每年增加近1,000亿元。

企业总体的资金规模较过去大幅增加,企业阶段性闲置资金相对较多,加上银行存款利率一直低位徘徊,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一些资金充足的企业迫切需要将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赚取至少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回报,股票、国债、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正好满足了这种投资需求,所以近年来国有企业较多涉足这些高风险领域,少数企业进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

  (三)“高收益”属性吸引企业将其作为投资理财的重要工具,而往往忽视其“高风险”属性。

任何一种金融投资工具都是风险性和收益性相伴相随的。

其收益性在于未来的投资回报可能远远超过投资成本,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由于其财务杠杆原理可以使投资者赚取数倍、数十倍的高额利润。

但高利润与高风险是相伴而行,金融投资工具的高风险性在于购买金融工具的本金可能亏蚀,甚至可能承担远远超过投资成本的风险损失。

如果有人推荐一种金融产品,向你保证你的投资只会获取丰富的回报,不需要承担发生损失的任何风险,毫无疑问,这是不符合金融投资工具基本原理的,肯定会出问题。

就如同早几年承诺保底收益的委托理财业务一样,最终结果是血本无归。

目前,一些企业在投资理财时往往被投资产品的“高收益”所吸引,而忽视其相应的“高风险”属性。

  比如期货交易。

期货是为了规避未来不确定的价格风险而出现的金融衍生工具,在期货市场中,现货商为了锁定成本、获取稳定利润而采取的规避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实现固定回报和盈利。

而投机者为了高额的利润而承担市场中价格波动的风险。

真正体现期货本身高风险的是保证金交易。

保证金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手段,具有“以小搏大”的特点,为的是使投资者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完成正常项目的保值,相对于投机者来说,则意味着风险和利润的源泉。

因此,期货对于投资者来说属于规避风险品种,对于投机者来说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

  因此,当我们在选择从事某一项高风险业务时,应当认真分析获得收益或回报的同时,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否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否则不宜介入。

  (四)近年来企业从事高风险业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以及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和介入各类高风险业务,但由于操作不当、风险控制不力、监管不严等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较大不良影响,比较典型的有株冶期货事件、国储铜事件、中航油事件以及××集团公司委托理财损失事件等。

  案例一:

株冶期货事件

  株洲冶炼厂于1956年成立,曾在中国大型国有企业五百强中排列132名,年利润过亿元。

该厂为中国三家在伦敦金属期货交易所挂牌上市企业之一、全球五大铅锌冶炼生产厂家之一。

  1994年,国务院下令禁止国内企业炒作外盘期货,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各方面条件也不具备做境外期货交易的能力。

株洲冶炼厂却利用了进出口权的便利,违规炒作境外期货,由于最初以套期保值名义的操作,尝到了一些甜头,株洲冶炼厂进口公司经理、期货操盘手徐耀东的权利逐渐膨胀,而厂方对他以及从事的外盘期货交易也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1997年3月世界金属期货市场价格上扬,锌市走俏,徐耀东见有利可图,开始在每吨1,250美元的价位上向外抛售合同,此时株洲冶炼厂每吨锌的成本仅1,100美元,做套期保值的话,每吨在以后按期交割现货可获利150美元,也可避免市场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

但是后来锌价上扬到1,300美元,徐耀东开始做空(卖空),即抛出了远远大于株洲冶炼厂年产量的供货合同,此举的目的是通过抛出大量供货合同打下市场价格,等锌价跌至价格较低的抛出价格以下时大量买入合同平仓,保留高价位的卖出合同如期交割获利。

但是由于对锌价走势判断的错误以及交易对家逼仓,锌价并没有像徐耀东预期的下跌,而是一路攀升到1,674美元。

  按伦敦金属期货交易所的行规,买卖者须缴纳买卖合同金额的5%用作保证金,徐耀东支付保证金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在1997年3月至7月间,徐耀东因无法支付保证金,多次被逼止损平仓。

面对巨大的空头头寸和过亿美元的损失,徐耀东不得不向株冶厂报告,当时已在伦敦卖出了45万吨锌,相当于株冶厂全年的总产量的1.5倍。

虽然国家出面从其它锌厂调集了部分锌进行交割试图减少损失,但是终因抛售量过大,株冶厂为了履约只好高价买入合约平仓,形成1.758亿美元(14.6亿元人民币)的巨额亏损。

  导致株冶锌期货交易巨额损失的原因:

一是对锌价走势的错误判断;二是没有及时进行风险对冲平仓止损;三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程序;四是徐耀东个人权利过大,没有监管和制约机制。

其核心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高风险。

  案例二:

国储铜期货交易

  2005年11月中旬,外电纷纷披露,中国国家物资储备局一名交易员刘其兵在八九月间于伦敦金属交易所铜期货市场,在每吨3000多美元的价位附近抛空,建立了20万吨期铜的三月空头远期仓位,交割日期在12月21日左右。

伦敦期铜价在11月前后不断上扬,铜价每吨上涨约600多美元,这些空单已经造成巨额亏损,而该交易员刘其兵则神秘失踪。

  刘其兵是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副处长。

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是国家物资储备局下属单位,进出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