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立项的请示报告与关于市区财务预算年度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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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立项的请示报告与关于市区财务预算年度报告汇编

关于工程建设立项的请示报告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院自xx年2月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学院以来,为建设合格加特色的高职学院,努力完善各项办学条件。

据省教育厅安排,将于xx年内对我院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其结果将作为核实我院招生计划、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等的主要依据,这势必对我院的生存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长期以后,我院在省林业厅、xx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各项事业都取得较快发展,为我省林业事业和闽北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了近二万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但由于现有校园土地只有198亩(含后山林地),严重制约了学院的发展,与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基本办学条件的指标(试行)》的有关规定有较大差距。

经我院申请xx年4月6日xx市常务会议决定,在xx市江南新区职校园区内有偿划拨300亩土地,同时另再控制300亩土地作为我院的教学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学院的新校区。

  综上所述,学院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拟投资建设江南新校区。

该建设项目总投资8833万元,其中xx-xx年江南校区一期工程建设总投资3883万元,xx-XX年组织第二期工程建设,总投资49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学院向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渠道融资和自筹解决。

江南新校区一期工程建成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可达1500-xx人。

根据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申请立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xx学院

  日期

关于市区财务预算年度报告

一、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支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各地的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水平,促进了自治区国民经济较快发展。

总体来看,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

年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0.8亿元,为预算的112%,比上年增收74.9亿元,增长26.2%。

其中: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86.5亿元,为预算的115.5%,增收65.9亿元,增长29.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4.3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收9亿元,增长13.9%。

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7.3亿元,为预算的153.2%,比上年增收33.6亿元,增长40.2%。

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基金预算收入,下同)预计完成478.1亿元,为预算的119.9%,比上年增收108.5亿元,增长29.4%。

上划中央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39.2亿元,为计划的110.3%,比上年增收68.5亿元,增长25.3%。

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817.3亿元,为计划的115.7%,比上年增收177亿元,增长27.7%。

财政支出:

年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51.7亿元(含当年中央下达的各类专款),为预算的94.9%,比上年增支256.5亿元,增长32.3%。

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4亿元,为预算的77.7%,比上年增支34.6亿元,增长43.5%。

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加基金预算支出,下同)预计完成1165.7亿元,为预算的92.9%,比上年增支291.1亿元,增长33.3%。

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

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4.7亿元,为预算的113.4%,比上年增收2亿元,增长4.6%。

其中: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9亿元,为预算的103%,比上年减收0.6亿元,下降5.4%;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3.8亿元,为预算的117.2%,比上年增收2.6亿元,增长8.2%。

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7.2亿元,为预算的137%,比上年增收14.8亿元,增长45.7%。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91.9亿元,为预算的124.4%,比上年增收16.8亿元,增长22.3%。

财政支出:

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24.7亿元,比上年增支54.6亿元,增长20.2%。

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1.8亿元,比上年增支10.8亿元,增长35%。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66.5亿元,比上年增支65.4亿元,增长21.7%。

以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待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年财政工作情况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区内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组织收入的有效机制,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和收入考核措施,严肃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式,及时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清欠力度,严格控制减免税,防止税收流失,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分类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大重点非税收入监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促进非税收入稳步增长。

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加大收入动态监管力度,强化收入督促检查,超额完成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预算任务。

同时,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了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发展的大事,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惠农政策,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了农村。

年,各级财政“三农”投入达223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加大力度落实涉农补贴。

拨付粮食直补资金4亿元,确保及时向农民兑付补贴。

拨付资金12.1亿元,兑现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由每亩补贴31元提高到南疆5地州每亩补贴97元,其他地州(市)每亩补贴94元,高于全国每亩45元的平均水平。

拨付补贴资金4.3亿元,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小麦良种补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及时兑现。

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倍。

对在新疆生产并通过铁路运输到内地销售的棉花实行定额补贴政策,降低了新疆棉花的销售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大力促进发展现代农业。

拨付资金2.1亿元,支持南疆地下水开发机电井建设,增加南疆复播面积。

拨付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盐碱地改造、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末级渠系量测设施建设等。

安排资金1.8亿元,推广膜下滴灌、“小白龙”、低压软管、喷灌等高新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整体持续发展能力。

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3亿元,改造中低产田67.7万亩,治理沙化土地2.5万亩,支持33户龙头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

拨付资金2500万元,支持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安排资金9000万元,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牲畜品种改良冷链体系相关设备器材,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林果业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发展特色林果业。

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拨付资金1.2亿元,对全区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农村信用社注入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发展能力。

安排资金2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和外向型农业、物流产业的发展,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拨付资金2680万元,开展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拨付资金7.4亿元,实施整村推进、到村入户扶贫项目,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安排资金1.7亿元,用于缓解旱情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安排资金6.7亿元,支持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完成37.3万户抗震安居房,全力推进抗震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安排资金9000万元,支持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工作。

筹措资金14.1亿元,支持农村交通、电力、防病改水、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目标,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比例,确保涉及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各级财政教育投入达187.7亿元,比上年增长32.3%。

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资金16.7亿元,比上年增长61.5%。

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进一步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校舍维修改造单价标准。

安排资金5030万元,对61.91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除学杂费。

拨付资金1.6亿元,支持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区内高中班建设。

安排资金3亿元,对20万名学前“双语”幼儿园在校生发放伙食补助和免费读本,对4054名学前“双语”教师发放工资和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购置了相关教学设备。

安排资金7505万元,开展中小学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双语”培训。

安排资金6.5亿元,落实和完善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

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比上年增长56%,支持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信息化建设。

安排资金4915万元,对14所高等院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对50户自治区属企业退休教师发放医疗保险费、取暖费。

安排资金3.5亿元,资助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19万名普通高校学生伙食补贴。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11.7亿元。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各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达213亿元,比上年增长31%。

拨付补助资金14.1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确保了62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和129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建立了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拨付资金4852万元,保障6万名“五七”工的基本生活,提高11万名老年“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拨付补助资金4.6亿元,提高全区4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筹集资金10.7亿元,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安排资金9478万元,将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拨付资金5600万元,稳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试点地区扩大到10个地州市。

筹集资金6亿元。

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

筹集资金2.6亿元,支持救灾救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筹集资金8.1亿元,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和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

拨付补助资金6442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三老”人员和爱国宗教人士生活水平。

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各级财政医疗卫生投入达185亿元,比上年增长40%。

拨付资金6.8亿元,全面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农牧民补助标准。

拨付资金5872万元,用于提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新建和改扩建村卫生室、扩大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范围。

拨付资金1148万元,用于遏制麻疹疫情蔓延。

拨付补助资金7523万元,为城市居民提供社区卫生服务。

拨付资金2.4亿元,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安排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农牧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财政公共文化投入达29.14亿元,增长24%。

安排资金6819万元,重点支持备战奥运会和全运会,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等。

拨付资金1.3亿元,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对“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交河故城、高昌故城等19处文物遗址进行本体保护。

安排资金6.3亿元,重点支持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西新工程”、“走出去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电视进万家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农村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等,繁荣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综合运用财税手段,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创新财税调控方式,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筹措资金34.1亿元,重点支持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精-伊-霍铁路、乌鲁木齐-精河铁路复线、奎屯-北屯铁路、吐鲁番-库尔勒二线铁路、乌鲁木齐机场三期改扩建、哈密机场、喀纳斯机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合作中心、新疆电网、新疆国际会展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

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2.98亿美元,重点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拨付资金2.6亿元,支持口岸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

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加大地质勘探力度。

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技术改造。

拨付资金7.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资本有效增强竞争力。

拨付资金1.8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贸易。

拨付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740万元,支持65个发展前景广阔,具备一定产业优势的项目。

返还兵团工业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新增部分1.4亿元,支持兵团企业发展。

各级财政科技投入达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4.4%。

重点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发展与成果产业化、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等,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支持资源优势转化。

调整地方税收政策,提高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征收标准。

调整资源地资源性收入分享体制,将除原油、天然气之外的其他品目资源税作为各地的固定收入,实行就地缴库,自治区本级不再参与分享。

此项政策增加各地县财政收入2.3亿元;将固体矿山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9030万元,全部以奖励形式下达各地;将矿产加工企业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分享部分2.3亿元,全部返还给资源产地。

以上措施,大力支持我区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促进提高了我区矿产开发的档次和规模,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财政优势。

推动节能环保工作。

各级财政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投入达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

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体系,促进建立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新机制。

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环保部门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

拨付资金2.5亿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拨付资金1.3亿元,支持节能减排、节水、节地、节材项目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安排资金4277万元,重点支持我区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拨付奖励资金6271万元,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

安排资金13.4亿元,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

(四)依法规范财政管理,努力创新财政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推进改革,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财政管理不断强化。

深入实施“五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开展了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工作。

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通过的预算。

进一步加强对地县财政管理的指导,建立地州市预算管理考评机制,规范了各地预算管理程序和行为。

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楼堂馆所建设、车辆购置、会议、出国考察等一般性支出。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预算的重要依据。

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民营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资金3.8亿元。

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加大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制度的宣传力度,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部门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调整和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不断提高预算单位的经费保障能力。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范围稳步扩大,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了改革,全区87%的县(市、区)启动了改革。

公务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全区实施改革的单位7477个,入网资金240亿元。

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资金达80亿元,节约率为10%。

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乡镇占全区乡镇总数的90%以上。

财政体制逐步完善。

不断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着力提高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2.2亿元,比上年增加36.6亿元,增长65.8%。

代表和委员关心的问题得到较好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地接受人大、审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的审查报告和决议,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编制工作。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宣传财政政策,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等重大支出政策建议,对部分政策性强、短期内还不能解决的建议向代表和委员当面回复解释。

年,自治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财政服务自治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进一步优化财源结构的任务繁重,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财政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强,基层政府的财力保障水平还需提高,财政管理还不够精细,绩效尚待提高,财政监督力度有待继续加强,等等。

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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