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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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一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没有所属预算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二)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规划、使用。
(三)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四)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五)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六)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主导力量。
(七)创建以供销社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农信担保、农业保险、农村产权交易等为支撑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事业
正科级
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部门预算中。
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13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5万元,基金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9.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万元。
项目支出5万元,为原五部门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37.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9.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及各种保险的调整而增加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持平。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吴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的2.5万元减少了0.9万元。
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是车辆的加油、维修和保险费;本年无公务车辆购置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减少0.9万元,主要是因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来客能拒绝的拒绝,能不招待的绝不招待,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要求。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积极慎重原则,稳步盘活原宫霄宾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注册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既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尽快实现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和生产规模化程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落实项目兴社,积极申报项目,逐步壮大供销社实力。
一是在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的“土地托管”服务,有效解决谁来种地和规模化种植。
二是利用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等多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旅游、教育、文化产业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特色小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三是通过“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方式,组织指导小农户生产,发展“订单农业”。
同时,适时启动“吴桥县农村产权服务公司”工作,有效推促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的有序合法流转,解决农地荒废、收入低的问题。
(四)落实开创电商扶贫新途径。
进一步加大吴桥云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吴桥玉路随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建设力度,特别是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努力构建县有运营中心、村有服务站、中间建有配送中心的农村电商服务新体系。
同时,积极探索在推动贫困乡村销售特色产品、创造信息化扶贫模式方面的新途径,使更多的贫困户分享电商扶贫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增值收益,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落实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能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加大对新型农民的培训。
一是编制培训计划,报省供销社备案审批;二是积极争取省、市供销社培训资金支持;三是培树新型农民致富典型,培树供销社新形象。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吴桥县供销社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供销流通管理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商业流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行业改革发展,负责行业管理,开展教育培训,维护合法权益
确保供销社事业改革、发展和壮大、发挥供销社在商业流通服务的作用
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及管理
落实供销社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业态创新,优化网络布局,完善网络体系,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作用,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发展农村电子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本年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额同上一年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额差值的比例
≥15%
≥12%
≥10%
<10%
本年度供销社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占上一年度供销社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的比例
≥200%
≥150%
≥100%
<100%
年末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县供销社销售总额的比例
≥15%
≥12%
≥10%
<10%
社属企业运营管理及建设
5
指导社属企业经营管理,对社属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善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社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供销社体制机制明显优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本年利润总额同上年利润总额差值的比例
≥5%
≥4.5%
≥4%
<4%
本年营业收入总额同上年营业收入总额差值的比例
≥5%
≥4.5%
≥4%
<4%
本年净资产数额同上年净资产数额差值的比例
≥5%
≥4.5%
≥4%
<4%
服务三农事务管理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服务“三农”方针政策,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创新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组织体系建设
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带动区域内产业发展情况
2
1
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
10
7
5
服务体系建设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
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民技能培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服务体系在所有行政村中的覆盖比率
≥80%
≥60%
≥50%
<50%
示范性培训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情况
200以上
供销社设立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站)的数量
≥130
≥104
≥65
<65%
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创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组织上积极引导、利益上不断凝聚、服务上广泛吸引,整合投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资金互助、小额贷款、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合作保险、金融租赁和农产品电商等业态,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实现服务三农、普惠金融目标,真正将供销社打造成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的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创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拓宽“三农”融资的渠道,按照统一要求、标准、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的建设任务,实现供销社合作金融体系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
初步实现供销金融超市全县基层全覆盖
金融超市和村级助农服务网点在本县的数量
≥50
供销社建设金融超市和村级助农服务网点的数量
≥5
物资储备管理
按照政府授权,承担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羊毛、食盐及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任务
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流通领域的应急调控作用
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及监管
调节商品供求关系,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保证防汛救灾的需要、增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急保障
安排、组织代储企业依据储备计划及时足额、保质保量做好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等工作
无质量问题储备量占计划储备量的比例
100%
≥95%
≥85%
<85%
实际储备量占计划储备量的比例
100%
≥95%
≥90%
<90%
盐务管理
组织开展全县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对直属企业进行改革和管理
保障食盐在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
组织实施盐政执法
组织开展全县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规范盐业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和执法案卷;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纠正违法执法行为
全县盐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实现食盐安全生产和流通
食盐产品的合格率
100%
≥98%
≥96%
<96%
盐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通过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
100%
≥98%
≥96%
<96%
重大盐业违法行为、案件处理数占总数的比率
100%
≥98%
≥96%
<96%
盐业体制改革
按照县政府安排推动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改革任务
县政府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
100%
≥80%
≥60%
<60%
企业人员安置分流工作完成情况
100%
≥80%
≥60%
<60%
供销合作政务管理
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业务管理
制订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系统业务活动和综合改革试点及事业发展;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信访接待、业务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系统业务活动完成程度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建及维修、设备购置、人事管理、机关党工委工作、老干部工作等。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行政性事务的办理完成情况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吴桥县供销社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0
0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8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具体情况:
房屋及构筑物254.8万元,汽车15万元,通用设备8.3万元,家具等2.5万元。
2018年,我单位没有新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吴桥县供销社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吴桥县供销社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280.6
1、房屋(平方米)
——
254.8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
254.8
2、车辆(台、辆)
——
15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
4、通用设备
15
8.3
5、专用设备
——
6、家具
35
2.5
7、其他固定资产
八、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