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831736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9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6页
第6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7页
第7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8页
第8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9页
第9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21页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21页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地产项目(别墅)建筑施工合同.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绥阳·雨润秀水华庭工程

合同签约方:

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宁分公司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二〇一三年月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宁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绥阳·雨润秀水华庭一期。

工程地点:

东宁县绥阳镇雨润木耳大市场。

工程内容:

双方确认界面的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并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双方确认界面的施工图纸明确的内容,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等。

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承包人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范围等),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本合同的专用条款23.2条执行,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具体以监理和发包人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24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双方确认界面的施工图纸内容包干价为壹仟玖佰肆拾叁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人民币¥19,434,661.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东宁县绥阳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详见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大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陆套施工图纸(包括作为竣工图使用的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图纸仅供承包人在本项目上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外公布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官良安

职务:

项目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全面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工作,负责审查承建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审查进场材料、构件的制作及操作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负责对外协调,并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审核、参与工程签证的办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的停工、复工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文件签署。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韩长贵职务:

发包人现场代表。

职权:

现场协调监督检查参与工程签证及各项变更的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程合同(协议)的执行。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卢聪职务:

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已具备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由发包人接水电接通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装表计量,发包人按月抄表,从承包人当期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水电费,水电价格按当地供应部门供应价格执行。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地质资料壹份。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发包人提供的证件和批件以不影响工程施工为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书面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七天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本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平整,或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支付相关费用。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若有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若有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后七天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动态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甲供材料供应计划;上述计划报表壹式肆份。

承包人在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工程材料核价、供应周期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且不得据此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负责全部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和安全责任。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未向发包人移交前,承包人负责保护。

已竣工工程在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移交的已完工程并导致工程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修复工作,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考虑基坑开挖可能对周边的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周围地下管线影响,做好基坑边坡保护方案,方案取得发包人认可后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施工原因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周围地下管线产生影响和破坏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安庆市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若有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后七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七天内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应以局部服从整体,单体进度应保证整体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要求,按审定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要求实行,施工过程发包人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安排作出合理的调整,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

   12、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发包人原因(以工期签证为准)而引起的工期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予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基础、主体及具备掩盖条件的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按通用条款执行。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施工期间发生材料、人工、机械的价格变化;

②、政策性调整及施工期的各种非发包人和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价格变化。

③、基础部分按施工图纸列入工程价款中,如基坑开挖后发生变更的,变更部分按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④、对施工图纸内容理解不足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

⑤、施工中超出正常施工条件所增加的施工降水、排水费用。

⑥、工程未能按约定工期竣工导致的价款变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费用包括在合同包干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变动,变动的工程量在发生变更前由双方书面确认变动工程量部份的价款。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如发生费用,双方办理工程签证确认费用金额。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按进度款支付条款约定的条件,向工程师提交当期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审核完毕。

25.2现场工程量确认需监理、发包人、承包人三方同时到场计量并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否则不予计价。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发包人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基础(±0.000以下工程量)工程量完成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结构二层完成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3、主体结构完成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4、装修工程完成50%支付合同造价的15%;

5、工程完工支付合同造价的15%;

6、发包人和承包人完成初步结算核对后支付至初步结算核对价款的85%。

7、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最终审核双方签字认可后180天内,支付至工程总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壹年支付2%,保修期满贰年再支付2%,保修期满伍年支付完毕,保修金不计息。

8、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

9、施工用电费挂表计量,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依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用电统计表中的电费金额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回。

10、在发包人授权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结算终审确认单》前,发包人所支付款项仅做为暂付工程进度款,不做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执行。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包括更换品牌、规格、型号)时,应提前七天书面报告发包人并经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执行。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执行。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实际使用数量超过结算定额用量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结算时按发包人的采购价(以发包人的采购发票价格为准)的110%乘以超出部分的数量从承包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挪用于其他项目的,经核实后该部分材料在结算时按发包人的采购价(以发包人的采购发票价格为准)的150%乘以挪用部分的数量从承包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按合同、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并提供样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备案证明等,做好材料复试工作,在材料到场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到场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验收,承包人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变更:

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进行变更,变更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提出,事后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确认。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由发包人的变更工程内容或提出超出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的额外要求。

承包人发现图纸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经书面确认后实施。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纸内容、施工范围和施工标准等,否则,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结算程序按《雨润集团工程结算制度》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应的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依照发包人集团公司结算制度进行初审、复审、外审、终审。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工程结算报告后三个月内办理好工程结算;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原因造成结算不能办理的,结算办理期限以承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结算资料之日起计算。

工程结算过程中双方存在争议和分歧较大的,双方解决争议和分歧的过程不受结算期限约束。

工程结算双方共同确认无争议后,由发包人授权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结算终审确认单》,经发包人、承包人及审核部门(或单位)共同盖章后生效。

结算标准见补充条款。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工程档案规范叁套竣工图纸和完整竣工资料。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提前七天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因发包人的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其他损失,除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支付承包人的停工损失,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24条、第26.4条、第33.3条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的总违约金不超过工程总结算价款的百分之三。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期违约赔偿:

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方支付违约赔偿金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确保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使用的,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通过合格验收,发包人将依法追究承包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验收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经承包人整改后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承包人承担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费用,如果整改二次以上(含二次)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4元/M2建筑面积的违约赔偿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4.2条、第15.1条约定的除向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另支付不超过工程总结算价款的百分之三的总违约金。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按通用条款执行。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发包人以在建工程作为履约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承包人以在建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作为履约担保。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捌份。

47、补充条款:

一、本合同包干价的工程界面:

土建、水暖、电、卫、消防等施工图纸明确的工程内容(不含二次装修和另行发包的分项工程)。

下列内容不包括在包干价范围内:

1.外墙砖和专用粘合剂由发包人提供至施工现场,施工由承包人完成。

2.屋面瓦和专用辅材由发包人提供至施工现场,施工由承包人完成。

3.装饰石材及线条由发包人提供至施工现场,施工由承包人完成。

4.室内墙面、天棚涂料饰面由发包人二次装修时完成。

5.室内地(楼)面:

楼梯间地面做至混凝土垫层、楼面做至楼板;其它地(楼)面做至细石混凝土。

6.室内踢脚、楼梯栏杆、窗台(装饰石材板)、所有室内门窗由发包人二次装修时完成。

7.卫生洁具、排风扇由发包人二次装修时完成。

8.安装施工图纸中强电系统做到室内配电箱止,配电箱出线分支不包括承包范围内,分支管线由发包人二次装修时完成。

弱电系统做到室内弱电箱止,弱电箱出线分支不包括承包范围内,分支管线由发包人二次装修时完成。

消防系统按图施工。

9.别墅建筑图中示意的室外庭院围墙、景观工程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