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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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报告.doc

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5月16日至31日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察看了xX县等18个调研点,召开了4场座谈会,并听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多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遵循习近平在xx调研时提出的“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的重要指示,2018年我市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架构全面构成。

全市以河流流域为单位,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市、县、乡河长分别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相应成立河长办。

河流所经的行政村设立河段长,由村主干兼任。

全市所有河流和水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

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下发《xx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市、县逐步建立河长制工作巡察推进、联席会议、河长信息报送、河道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一列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河长制工作。

(二)工作力度明显增强。

一是保障经费投入。

市、县、乡三级均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河道专管员工资支付,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

市财政去年安排60万元市级河长办专项工作经费和27万元市区河道专管员工资补助经费。

二是编制治理方案。

全市对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并按污染种类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目前12个县(市、区)19个河流单元已全面完成“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工作,并完成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流域汇总工作。

三是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我市针对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侵占河道整治、生猪养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农村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整改等一系列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去年10月以来,我市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个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较好的治理成效。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

全市及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河长制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并配套建立河长制微信群或微信公众号,实现河道管理科学监督、监管、智慧决策和智能化调度,提高了河道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我市积极推动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改变了以往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九龙治水现象。

目前,大田、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其余10个县(市、区)也按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模式工作。

三是加强司法监督。

我市将检察院纳入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加强司法监督。

目前,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全覆盖。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次,审查批准逮捕41件52人。

明溪、沙县也在全市率先设立“河道警长”。

(四)各地工作亮点持续呈现。

我市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纷纷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

如大田县2013年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2015年“易信晒河”获得了“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大田县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决定》,成为全省首个县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支持河长制工作的决定。

将乐县“亲水、护水、治水、管水”四水模式、“水质竞赛”,尤溪县“最美河流”“最差河流”评选。

泰宁“以河养河”模式,实现河道经济和河道管护的可持续发展。

宁化小流域水岸共治“169”工作模式。

建宁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等举措在地方治河、护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都有力促进了河长制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

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

部分地区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

全市除了大田、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余10个县(市、区)只是参照这个模式,统筹联合执法,存在执法合力不足的问题。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

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

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

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当前存在几个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入河问题仍然存在。

全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方式。

但我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地区,垃圾无法及时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路途远、费用高;部分已建成的中转环卫设施也因运行费用问题无法正常启用。

同时垃圾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导致各县生活垃圾消纳负荷加重,原有的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缩短,难以长期为继。

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理仍未全面实现,垃圾入河,随意乱倒垃圾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局部水土流失严重、泥沙入河问题突出。

我市境内一些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治理恢复难度大。

铁路、公路、采矿、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原地貌、植被的破坏,同时建筑单位随意弃土弃渣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大量水土流失、河道淤塞等问题,只要一下雨许多河流河水就会立即变浑浊。

三是沙溪河流域xx市区段部分污水直排严重影响水质。

沙溪河流域xx市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城区雨污管网老旧混乱,污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沙溪河问题突出。

如列西忠山新村棚户区生活污水直排;三元区东霞桥头南侧、白沙外滩一号、水厂小区等入河排污口不定期排出“彩色水体”;xx学院周边荆东、荆西片区约2.5万人口的生活污水未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均直接排放至就近溪流。

荆东小溪入沙溪河口水体黑臭,未能通过黑臭水体摘牌验收,对沙溪河水质影响较大。

四是水电资源利用开发破坏生态环境。

我市境内有1453座水电站,水电资源开发过度,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

小水电大都在偏远地区,运行监管难度加大,对生态环境危害很大。

五是河流水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足。

我市河流部分流域非法制砂、采砂、洗砂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水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破坏较大。

部分地区渔业资源捕捞强度过大。

部分河岸滩涂湿地被开垦为菜地或非法占有使用,也严重破坏了水生物多样性。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

因此,调研组建议:

(一)升级全市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压实各级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责任,统筹相关领导分工,提高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

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二要实现流域综合管理。

全市在实行“一河一策”的同时,要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调,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

三要统筹建立激励和问责制度。

全市要协调统筹治理,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

既通过合理的财政奖补措施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治水工作,又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要优化财政投入。

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不断切实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

改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招投标及按效付费考核等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实现。

二要扩展投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拓展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新型投融资渠道在流域治理中的推广和应用。

要整合现有治理资金,探索成立专门的流域治理专业投资公司或基金,提高治理资金的运作效率。

三要鼓励发展河道经济。

积极探索治河护水与精准扶贫、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

总结泰宁、大田等县“以河养河”的河道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道流域开发治理。

企业对承包河道享有旅游开发、水资源使用等生产经营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道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

(三)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

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

二要鼓励社会监督。

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

可借鉴大田县成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

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

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及时处理我市河道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

要积极倡导村规民约、保洁公约为引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

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处理垃圾。

二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

特别是在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矿山等施工重点区域周边,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治理措施,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

三要加强市区排污整治工作。

有关部门要尽快排查老旧小区和自建房污水排放存在问题,完善雨污分离系统,制定包括台江大坝以南、荆东、荆西、xx学院污水管网规划,尽早启动管线施工与相关污水处理厂建设。

四要持续推进小水电整治。

进一步推进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及小水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督促电站业主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小水电站有序退出。

五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

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严格控制河道采砂等涉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

物多样性。

可探索建立重要流域伏季休渔制度,部分水域甚至可以设立禁渔区,不断丰富我市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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