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厂检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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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固定资产检修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检修管理,规范检修市场,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并充分发挥 外委施工队伍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检修项目管理的原则

1.加强管理的原则。

检修项目要实行分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确保检修项目的顺利实施。

2.监督制约的原则。

要强化设备管理部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分公司、二级单位两级预算审核制度。

3.有序竞争的原则。

施工队伍在确定主要承修范围的基础上开展平等竞争,择优选择。

第二章固定资产检修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固定资产检修项目是指分公司固定资产的各类修理项目。

根据承修单位的不同可划分为:

(一)自检项目:

维检中心承修的项目。

(二)外委项目:

由公司外施工单位承担的检修项目。

固定资产检修范围划分详见附件。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分公司成立检修工程领导组,对检修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组织机构

检修工程领导组组长由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设备管理部经理担任,成员由设备管理部副经理、有关科室科长组成。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调度组。

第八条领导组主要职责

(一)对分公司固定资产检修实行统一领导。

(二)审定月度检修计划。

(三)组织外委检修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外委施工单位。

(四)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考核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九条分公司固定资产检修项目实行计划管理

第十条计划编制和确定

点检站每月20日前向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科上报下月检修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和项目实施时间(上、中、下旬),属主要设备检修项目要特别注明。

工程管理科根据控制费用编制分公司的月度检修计划,通过检修计划平衡会和检修工程领导组例会确定,中修项目计划参照大修理季度计划规定的程序要求同期编报,月末下发给各单位执行。

第十一条检修计划平衡会

每月25日,召开检修计划平衡会,由设备管理部主管副经理主持会议,参加的单位有:

设备管理部、企业管理部、生产管理部、企矿山部、氧化铝厂、热电厂。

平衡会确定计划检修的项目;确定计划检修项目的自检和外委。

第十二条自检项目

(一)自检项目由点检组申报,工程管理科统一调度安排,维检中心具体实施。

(二)自检项目的申报要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生产实际以及月检修计划来进行。

计划外检修项目不得超过当月检修计划的15%。

第十三条外委检修项目

(一)外委检修的项目,由设备管理部依据月度检修计划编制外委检修计划,提交检修工程领导组每月28日前召开的检修工程领导组例会研究确定,

(二)外委检修项目的检修实行分片承包制和专业设备承包制相结合的原则。

检修费用月末统一结算。

(三)对以下外委修理项目按此规定办理:

(1)内燃车辆外委检修实行限额,单台车辆每季限额300元。

(2)非安装设备和专用设备(包括工业电视、打印机、微机、复印机、技术中心和质管处的专用化学分析仪器等)外委检修实行限额,单台每季限额1000元。

(3)以上外委修理项目限额以内的,各单位自行安排,财务部直接结算,月末将项目及费用汇总表报设备管理部;超限部分按外委管理程序办理。

(4)空调外委修理采用议标承包方式确定。

第五章招投标管理

第十四条大修检修项目的发包,采用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议标等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

专业设备的大修理原则上委托专业厂家承修。

第十五条大修检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设备管理部参加。

第十六条所有大修项目的发包由企业管理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大修项目的考核由工程管理科具体实施。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十八条检修任务的实施

(一)检修任务由工程管理科统一调度协调。

(二)自检项目的管理以点检组和维检中心为主,设备管理部项目组参与。

外委项目的管理以设备管理部项目组为主,点检参与。

大修项目的管理由设备管理部牵头组织,点检组参与。

(三)外委项目由承修单位负责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主要设备系统工程量大、技术复杂,或由多个承修单位交叉施工的工程由工程管理科组织制定总体施工方案,各承修单位制定所承修任务的具体施工方案,并经设备管理部组织平衡,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施工队伍管理

(一)施工单位资质的认证。

所有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审定证书》、《施工取费审定证书》、《法人委托书》提交经检修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方具备承担我公司检修项目的资格。

(二)承修单位承担检修项目后,不允许转包。

发现有转包的,罚没转包部分工程款项,取消承修单位施工资格。

第二十条维检中心的管理按分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

(一)承修单位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检查落实。

(二)不管是自检项目还是外委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停(用)电工作票、检修工作票后,方可开工,施工完后要及时交回工作票。

(三)生产单位必须按检修工作票的施工内容,做好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汽、水及各类工艺阀门等),并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警示牌。

(四)承修单位所需的施工用电、用水、用气,必须按指定的部位就近接用,不得擅自乱接。

(五)各承修单位在施工中要合理利用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不得妨碍生产工人的操作。

(六)检修完工后,承修单位必须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因施工拆除的安全栏杆等辅助设施必须恢复好,否则,生产单位可拒绝试车和验收。

(七)凡在检修(大修)中拆、换下来的旧料、旧件,要及时回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旧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试车与验收

(一)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承修单位要抓好施工中的质量自检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

确认无问题,方可进行试车。

(二)凡能运转的设备,均需按有关规定进行无负荷试运转和负荷试运转,不能运转和不需运转的检修项目,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特种设备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隐蔽性工程,承修单位应事先通知点检组、生产单位检查签认后,方可隐蔽,并做好记录。

(四)对主要设备的大修理和多个单位承修的项目,完工后,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联动试车和验收工作。

一般设备的检修,由承修单位直接与点检组、生产单位联系进行试车验收,如出现矛盾,由设备管理部协调。

(五)无负荷试运转,由承修单位负责下达开、停车指令,生产单位要积极配合,负责按指令操作。

(六)无负荷试运转合格后,进行带负荷试运转,由生产单位负责下达开停车指令,并负责操作。

承修单位负责检查所修部位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经无负荷和带负荷试运转(带负荷运转要符合设备试车时间要求),检查确认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章预、决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检修项目决算必须实行二级审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外委检修项目的预、决算管理

1.施工单位提交预算;

2.点检组每月25日前审核完;

3.设备管理部月底前完成复审,经理审核,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加盖“公司外委检修结算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大修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及后评价工作

1.施工单位提交预算;

2.二级单位一周内完成复审,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设备管理部初审;

4.设备管理部领导审核;

5.加盖“公司外委结算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大修项目结算必须报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二十七条以上手续齐全后,到财务部结算。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检修项目预、决算审批定额依据《公司设备检修定额》、国家建安工程定额及有关行业定额。

第二十九条凡固定资产检修项目的结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收取管理费。

第三十条设备管理部要做好大修项目的总结及后评价工作。

第八章考核评价

第三十一条月检修计划的考核

(一)月检修计划实现率≥90%;

计划实现率=计划项目实现数/计划总项目数×100%

(二)重点项目实现率≥95%(炉、窑、磨、高压溶出机组)

(三)非计划检修率≤15%

非计划检修率=非计划项目数/(非计划项目数+计划实施项目数)×100%

第三十二条大修费、检修费考核

大修费实行单项考核,检修费实行月度考核,对超大修计划费用和超月度检修考核费用的单位纳入绩效考核。

第三十三条检修项目的考核

(一)凡厂房、操作室、更衣室、办公室、仓库等粉刷装修以及各种防腐保温的土建维修项目,需上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并先算后干;否则不予结算,并给予该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处罚;

(二)凡月度计划外的检修项目,必须将任务委托书报设备管理部审核,对不上报者,给予该单位绩效考核,并对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设计考核

关于防汛项目、小改小革项目、大修项目的设计图纸必须按规定时间设计出来,对未按要求完成的,由设备管理部报企业管理部,按其他管理考核办理。

第三十五条工期、质量及接受任务的考核

各施工单位承担检修项目后,必须强化管理,严格按合同或任务书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一)对拖延工期的项目,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分析原因,属施工单位责任的,视对生产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扣罚工程款的5%—20%。

(二)由于检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在非完好状态下运行的,根据隐患程度,扣除子项工程费的20%—50%;造成重复停车检修的项目,重复检修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三)维检中心必须100%接受设备管理部委托的各项检修任务,否则予以绩效考核。

第三十六条交工验收考核

各施工单位承担检修项目后,必须强化管理,严格按合同或任务书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一)对拖延工期的项目,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分析原因,属施工单位责任的,视对生产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扣罚工程款的5%—20%。

(二)由于检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在非完好状态下运行的,根据隐患程度,扣除子项工程费的20%—50%;造成重复停车检修的项目,重复检修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三)维检中心必须100%接受设备管理部委托的各项检修任务,否则予以绩效考核。

第三十七条结算考核

检修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必须当月完成,并进入当月成本。

第三十八条财务部不得对结算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结算。

一经发现,对有关负责人纳入绩效考核。

第三十九条企业管理部必须严格按要求审核外委项目预决算。

对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第四十条由检修工程领导组组织,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该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严格考核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检修工程领导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固定资产检修范围划分

自检部分

一、设备的简单调整、紧固工作。

二、管道、溜槽、容器等的补焊。

三、负责所有设备集中加油、换油及废油回收。

四、联轴器柱销更换;三角皮带更换;胶带输送机托辊更换;电动葫芦钢丝绳、吊钩更换;天车抱闸更换及闸皮更换;阀门盘根更换。

五、离心泵叶轮清理。

六、稀油站检修。

七、工程量小于等于3个工时/3人的设备检修。

八、隔膜泵、油隔泵的检修:

高低阀检查更换;隔膜更换;氮气包气囊更换;十字头、滑道检查更换;电动阀更换;阀箱补焊;隔离罐割罐、内部清理;活塞、活塞杆更换;活塞密封圈更换;活塞缸更换;减速箱轴承更换;阀箱更换;联轴器找正。

九、风机的检修:

轴承更换;主轴更换;叶轮更换;叶轮做动平衡处理;联轴器找正;液力偶合器检修;液力偶合器找正;风门检修;机壳补焊。

十、给水泵、循环泵、熔盐泵的检修:

过流件更换;轴承、主轴更换;机械密封更换;联轴器更换。

十一、高、低压离心空压机的检修:

转子动平衡处理;高、低速轴轴承更换;叶轮更换;冷却器处理;油滤芯更换;联轴器找正;导叶更换;齿轮箱检修;油封、汽封处理;扩压器更换。

十二、配电柜元器件的更换。

十三、电机接线盒处理。

十四、电机的加换油工作。

外委部分

除自检项目以外的所有检修项目都划归外委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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