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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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docx

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

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

院政发〔2006〕44号

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对我院的考察评估意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行政专题会议研究,制订《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整改方案》,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确保整改有效实施,全面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整改方案

2006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我院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的考察评估,专家组对我院的办学成绩与特色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诊断分析,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为巩固评建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2004]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为依据,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考察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全面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坚持整改工作与学院的定位和发展目标相符合,坚持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与具体的整改工作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改与长期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管理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通过整改,更加牢固地确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更加牢固地确立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更加牢固地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地位,使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基本思路

1、充分认识评估整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评估整改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评建成果的重要环节。

做到整改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期限、有目标,努力体现评估整改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

2、在整改中要保持和发展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重视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评建成果的影响力,把评建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好、提炼好、巩固好,并制度化、常规化,不断发挥其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作用。

三、整改内容与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实力

1、整改目标

进一步整合、优化教学资源,合理调整教学单位机构设置,促进学科专业协调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和突出的学术研究方向,推进优势专业和新办专业建设。

2、整改措施

(1)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细化学科建设方案,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资源整合的制度,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学科梯队,凝炼学术研究方向,选准学科突破口,形成特色品牌研究方向。

对照省重点学科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文艺学、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规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

院办、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

完成时间:

2007年8月

(2)以学科为依托,切实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

成立专项工作组,充分调研、论证,拟订湖南理工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方案,合理调整、配置教学资源,进一步完善符合学校定位、学科相互支撑、文理工经管法教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突出加大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美术学、应用化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省级重点专业的建设力度,为创建优势专业、品牌专业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

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计财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3)大力开展学术研究,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完善产学研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

科技处、人事处

完成时间:

2007年8月

(4)更紧密地结合岳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和提高专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平台,着力加强专业特别是新办专业的内涵建设,进一步促进教学水平整体性提高。

责任单位:

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

完成时间:

2007年12月

(二)进一步加大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力度,不断提升新办专业师资队伍水平

1、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湖南理工学院2006年—2010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切实做好学科带头人、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形成有影响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同时,进一步加强新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优秀拔尖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在充实教师数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

2、整改措施:

(1)积极完善校内优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

责任单位:

人事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8月

(2)完善人才引进的考察机制,对于名符其实的学科带头人和具有学科带头人潜力的人才,不拘一格,全力引进,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

责任单位:

人事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8月

(3)加强新办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使新办专业教师的数量、学历结构、学科结构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学科背景和专业结构,通过引进和培养,保证每个新设专业的主干课程都有相同学科背景的专业教师主讲,从而确保新设专业的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

人事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12月

(4)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

使青年教师在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在学科梯队中健康成长,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实践中迅速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

对于没有高校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从进校的第一天起就必须指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老师,进行传帮带,并签订指导责任书,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任务和报酬,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责任单位:

人事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三)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力度,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1、整改目标

切实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尤其是工科类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实实验技术人员力量,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2、整改措施

(1)要继续加大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实验室面积,进一步改善理工类专业,尤其是新办工科专业的办学条件。

进一步整合仪器设备资源。

加快按一级学科搭建实验平台的工作步伐,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率。

责任单位:

教务处、资产处

完成时间:

2007年8月

(2)加大实验室的开放力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硬件资源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实验室开放的各项措施,大力提高实验室开放力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度、仪器设备利用率、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和效果考核制度,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责任单位:

教务处、资产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3)进一步提高对实验教学在“重实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

通过引进、培养、调整,大力充实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力量,为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和实验教学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健全理工科专业新进青年教师先进实验室进行锻炼的工作制度;有计划地选送一批青年实验教学人员到重点大学的重点实验室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师资的待遇,稳定实验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

教务处、人事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1、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针对性,完善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整改措施

(1)加强对各教学环节和教学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建立更加完善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兼顾一般,进一步加强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学科专业针对性。

责任单位:

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2)进一步健全专业、课程质量标准的建设,并完善其监控评价体系,各个专业要根据学校总的质量标准制定具体的针对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切实促进专业、课程建设整体质量的提高。

按照专业类或专业进一步细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使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责任单位:

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3)进一步发挥学校考试中心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深化考试改革的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

教务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4)继续加大建设力度,切实加强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建设,进一步改善教研室工作条件,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管理上的基础性地位和特殊作用。

把学校的制度、质量标准乃至于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定位等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教研活动质量和效果。

责任单位:

教务处、计财处

完成时间:

2007年7月

四、整改阶段安排

(一)研究部署阶段:

2006年12月

学院在总结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专家组对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湖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传达教育部专家组对我院的评估意见,对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

同时,各教学系(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总结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专家反馈的意见和学院的整改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院评估办公室。

(二)整改实施阶段:

2007年元月—2007年11月

学院以及各有关部门根据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逐项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全院各教学系(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院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统筹兼顾,高质量、创造性地完成整改任务。

为促进工作,抓好落实,院评估领导小组将强化整改督查。

院评估办公室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抽查或检查,在整改实施阶段的中期和后期组织两次全面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07年12月

整改阶段结束后,学院将对整改工作进行逐项检查验收,进行全面总结。

在此基础上完成学院《整改工作报告》,经学院党委审定后,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五、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领导小组,在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由评估办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各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及教学系部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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