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总包招标主要条款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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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总包招标主要条款汇总
XXXX三期工程
总承包招标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市二中原址、乌审街南侧。
(2)工程类型:
住宅、车库及配套商业
(3)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楼座为:
27#楼~30#楼(含底商),建筑面积约12.8万平米。
(详见附图)
2、承包范围及界面划分
1)土建工程
1.1基坑及地基工程
本工程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
承包人应根据场地要求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以下工作:
(1)27#~30#楼基坑400mm清槽、清槽土场内运输、基坑四周回填;
(2)护坡及降水工程;
(3)CFG桩、剔桩头及桩间土清运、褥垫层施工等工作;(基础桩施工);
(4)地下室顶板的回填。
1.2钢筋混凝土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单栋楼基础垫层及其以上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圈梁、过梁、构造柱、抱框立柱、进(排)风窗井、设备基础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理解为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后浇带、止水带、沉降缝、施工缝以及定义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基础、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
1.3砌筑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单栋楼基础垫层及其以上的除户内100厚轻钢龙骨石膏板墙以外的所有砌筑工程,包括砌块砌体等的砌筑工作。
砌筑工程应理解为包括砌块砌筑、砌体墙内附加钢筋、混凝土圈梁、混凝土过梁、混凝土构造柱、顶部填充等工作,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
1.4屋面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屋面工程,包括屋面板结构层以上的所有屋面做法以及相关配套工作。
1.5防水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除地暖保护层以上的防水以外的全部防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卫生间、佣人卫生间、操作间以及合同图纸中注明需要做防水的区域的防水工作(含防水保护层)。
防水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材料、施工、任何必要的检测以及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等。
1.6防腐、隔热、保温、减振、防振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除地上部分干挂外墙石材处保温以外的全部防腐、隔热、保温、减振、防振工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楼地面、屋面、机房屋面以及合同图纸中注明或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需要做防腐、隔热、保温、减振、防振工程的部分的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工作(含必要的保护层)。
防腐、隔热、保温、减振、防振工程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材料、施工、任何必要的检测以及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等。
1.7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除外门窗、石材幕墙)及其附属物的供应和安装工作全部纳入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
石材幕墙预埋件的供应和安装工作由专业分包人负责,承包人配合。
1.8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室内装饰装修工作。
1.9门窗工程
所有防火卷帘门、铝包木门窗、入户门及单元门、户内门、百叶均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但承包人须负责门窗收口(户内精装修室内门除外),除上述之外的钢制防火门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
1.10电梯轿厢精装修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电梯轿厢的精装修工程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
1.11其它零星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属于上述1.1-1.10项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零星土建工程。
2)给排水工程
2.1给水系统:
(1)给水系统内的所有干管、立管(含与车库干管连接的立管)、支管以及管路上的阀门、附件、设备的安装均按设计图纸安装到位。
但住宅户内各卫生间内卫生洁具不安装,卫生间内给水管甩口至装洁具处,公共卫生间内卫生洁具安装到位,所有给水暗埋管道安装到位,全部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并完成,其中水表及水泵由甲方供应,承包人负责安装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
2.2生活热水系统:
热水系统内的所有干管、立管(含与车库干管连接的立管)、支管以及管路上的阀门、附件、设备的安装均按设计图纸安装到位。
但住宅户内各卫生间内的卫生洁具不安装,卫生间内热水管甩口至装洁具处,公共卫生间内卫生洁具安装到位,所有热水暗埋管道安装到位,全部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并完成,其中水表及水泵由甲方供应,承包人负责安装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
2.3排水系统:
压力排水系统、污水系统、废水系统全部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并完
成。
上述各系统与室外的室外工程存在接驳时,一律由承包人负责将相关的管路实施至:
出建筑物外墙皮1.5米处封堵。
3)采暖工程
室内采暖系统包括管道、阀部件等均按设计图纸安装到位,但地板采暖系统不在承包人合同范围内,从各户热表井内连接的PE-RT支管后的管道、分集水器及附件、温控器等均属于地板采暖专业分包范围;各户热表井内金属管道、支管及其附件均在承包人合同范围内(与PE-RT连接的支管连接处需按地暖分包要求预留丝扣),各户热表井后的金属管道系统的施工仍在承包人范围内(金属管道以DN标注管径,PE-RT管道以de标注管径)。
(1)地板采暖以及与之相关的管道、管件等的供应和安装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
(2)热力换热站内的采暖管道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到墙内1.5米处甩口,其余由热力工程独立承包人负责完成。
4)消防工程
4.1消火栓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管道、管件、等的供应和安装均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承包人负责所有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管等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4.2消防喷淋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管道、管件等的供应和安装均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承包人负责所有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管等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4.3气体灭火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管道、管件等的供应和安装均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承包人负责所有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管等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4.4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中的控制主机、探测器、模块、扬声器、线槽、线缆、防火枕以及安装和调试工作全部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
承包人负责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中管道预留预埋,暗装箱体、接线盒、穿带线,预留孔洞等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4.5承包人应配合整个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消防电以及土建工程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防通道等)的验收工作。
5)通风空调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通风空调工程(含加湿系统)中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承包人负责所有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管等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6)电气工程
6.1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从电缆分界室环网柜下口到低压配电屏出线口之间的所有工作,包括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环网柜、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配电屏、直流屏、母线、高压电缆、控制电缆、桥架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等工作纳入独立承包工程范围,由独立承包人负责实施。
除上述由独立承包人实施的工作以外,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以下工作:
(1)低压配电屏出线口以下的电气工程,包括低压电缆接驳工作。
(2)高压电缆入户的预留保护套管及封堵。
(3)室内电缆沟内的电缆支架和电缆沟盖板的供应、安装。
(4)负责各变配电系统(含分界室)的设备基础、接地、预留洞(包括安装就位所需的洞口)、预埋件、预埋管(含穿带线)、补洞、堵洞。
6.2防雷接地工程
承包人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完成本系统所有施工项目(浪涌保护器供货安装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屋面及外立面防雷接地、防雷引下线、室外接地、设备接地、进出户管接地、设备用房及户内等电位连接、强弱电线槽桥架接地、高低压变配电所接地等,并通过当地防雷中心的验收。
6.3强电工程
承包人负责完成楼宇光力柜以后的所有电气安装工程。
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室外进出户管预留至室外1.5米;户内及公共部分按本建筑施工图施工至配管、穿线、末端面板及灯具安装(不含配电箱盘),其中户内灯具按满足毛坯验收的标准考虑。
变配电所内照明插座及接地系统施工到位;地下车库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到位,全部应急照明系统(含管线及末端)施工到位,满足消防及竣工验收要求。
6.4弱电工程
(1)承包人负责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弱电工程的预留预埋,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系统、家居布线系统、家居安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梯对讲系统、电子信息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的管道预留预埋,暗装箱体、接线盒、穿带线,预留孔洞等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2)除上述以外,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系统、家居布线系统、家居安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梯对讲系统、电子信息系统的设备、线缆等,均纳入专业分包施工范围。
(3)上述弱电系统需要电力供应的设备,均由承包人按弱电专业图纸接至终端点相应的位置,专业分包人负责由此电源点至设备的连接。
(4)承包人负责整个建筑物内所有接地系统主干线的安装,为上述各弱电专业预留弱电设备接地端子排或相应设施。
弱电专业分包人负责由设备至预留接地点的线缆连接,使之成为一个完善的接地系统。
(5)承包人负责其供货、安装范围内的设备与楼控、消防等弱电系统的调试配合工作,并负责项目整体弱电系统调试的组织协调。
6.5泛光照明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泛光照明工程,包括所有设备、电缆、配线、供应、安装、调试、开通等工作均属于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
但与之相关的预埋件、预埋管属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6.6电梯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电梯工程均纳入专业分包工程范围,由专业分包人实施。
其中,电梯本身由发包人供应。
由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电梯井道和机房的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
(2)提供电梯门框用的调直和调平的数据;
(3)负责电梯框缘、厅门框、地基和底坑的填充和灌浆施工;
(4)提供在机房内的提升吊钩、承重梁;
(5)按照图纸要求完成至电梯机房内的配电柜以及机房内照明和插座;
(6)按照图纸要求完成电梯井道内临时照明;
(7)提供调试电源至电梯控制柜;
(8)提供和安装由电梯机房、井道外连接至中央控制室之间的线槽、线缆;
(9)为所有电梯底坑提供排水设施;
(10)未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前按照电梯分包人要求进行成品保护。
7)燃气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燃气工程中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以及与之相关的预埋件、预埋管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纳入独立承包工程范围,由独立承包人实施。
8)室外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室外工程均纳入独立承包工程范围。
9)信报箱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信报箱工程均纳入专业分包承包范围。
10)楼宇标识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楼宇标识工程均纳入专业分包承包范围。
11)水泵房设备、消防设备、热力站设备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水泵房设备、消防设备、热力站设备工程均纳入独立承包工程范围。
3、合同工期
由承包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填报,该工期是指日历天数,其中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和冬季施工的任何不利影响。
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部分:
商务付款条件
一、桩基工程付款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总承包工程履约保函后,支付桩基暂估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全部桩基工程施工完成,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确认,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3、双方办理完成结算并经审计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5%,预留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4、桩基竣工移交后12个月,保修期满,所有缺陷保修责任履行完毕,支付质保金。
二、主体建安工程付款
1、全部地下室底板完成,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确认,支付该节点已完成工程量价款(但不含合同价款的任何调整金额,下同)的80%;
2、全部结构完成至±0.00(出地面),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确认,具备地上结构施工条件,支付该节点已完成工程量价款(但不含合同价款的任何调整金额,下同)的80%;
3、全部地上结构每完成四层主体结构施工,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确认,具备上部结构施工条件,支付该节点对应已完工程量价款(但不含合同价款的任何调整金额,下同)的80%;
4、全部结构封顶后,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量价款的80%支付;
5、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交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但不含合同价款的任何调整金额)的85%;
6、双方办理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5%,预留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7、竣工移交后24个月,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所有缺陷保修责任履行完毕(防水除外),支付保留金总额(即结算金额的5%)的90%;
8、竣工移交后60个月,防水工程保修期满,且所有缺陷保修责任履行完毕,支付所有剩余的保留金;
9、材料价差调整不随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后与结算价款一并支付。
10、变更洽商增减费用累计超过合同价款的5%,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后可按进度款支付比例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1、总承包服务费:
提供完总承包服务后,费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
第三部分:
商务计价条款
1、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暂估21760万元,单平米造价约1700元/平方米,其中桩基础工程价款暂估640万元,单平米造价约50元/平方米。
待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30日内,承包人按下述计价依据、计量原则提供施工预算,双方在60日内确定本合同价款后,签署补充协议。
进度款支付金额随补充协议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支付比例不变。
否则暂停付款。
2、计价依据
依据编号为DYD15-2009的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内蒙古2009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其中:
材料价格
1)构成工程实体的主材即水泥、中粗砂、碎石、商品砼、圆钢一级、螺纹钢二级、螺纹钢三级、角钢、槽钢、工字钢、砌体材料、保温材料、水暖管材及管件、电线电缆、桥架、预埋强弱电管参照2011年4月份《伊泰集团信息价》中列明价格执行(有上、下限的执行其平均价格),《伊泰集团信息价》中没有的主材价格执行鄂尔多斯市2011年4月份《工程造价信息》,如二者均缺项,执行双方确认的市场价;进一步说明:
发包人就防水材料已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工程防水材料供应需由承包人与其直接签署合同。
2)除上述主材外,其它材料价格按照“内蒙古2009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价格,合同执行中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3)发包人指定供应材料设备:
施工图具备后,20日内提供需要确定品牌和品质材料清单,如20日内发包人能够确定,一并进入预算,如不能,按暂定价进入预算,后期按合同约定方式调整。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确定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要求,否则不计取任何费用。
4)发包人采购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材料设备价款不进入合同价,只计取保管费用,并由承包人报出费率,合同签订后,该费率不予调整;
5)水电费执行东胜区市场价,其中水费:
7.1元/吨,电费:
0.85元/度,随东胜区市场价波动调整。
其中:
人工费:
人工工日含量按“内蒙古2009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规定执行,人工工日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实际报价人工费与定额人工费之差按价差计取,合同签订后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其中:
机械费:
按“内蒙古2009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规定机械费单价计取,合同价包死,不予调整。
其中:
措施费:
措施费由承包人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以建筑面积平米自主报价,包干使用,合同签订后,不予调整,甲方要求除外。
其中:
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服务费费率参照发包人列明的专业分包工程可计取,由承包人自主报价,独立承包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但需提供水电接口。
总承包服务费计费基数为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合同额扣除设备费后的款额,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实行包干。
3、总价让利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除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税金、发包方采购材料设备、指定供应材料设备外,全部按%比例统一让利优惠,变更、洽商也按%比例统一让利优惠。
4、结算原则
1)结算金额构成:
补充协议中确定的合同价款
钢筋、混凝土价差
总包服务费
变更洽商费用
2)钢筋调整的进一步约定:
签署补充协议后,若[(施工期《XXXXX信息价》平均值-4月份《XXXXXX信息价》)/4月份《XXXXXXXX信息价》]≤±5%时不予调整;若[(施工期《XXXXXXXX信息价》平均值-4月份《XXXXXX信息价》)/4月份《XXXXXXX信息价》]>±5%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钢筋工程量:
以双方依据施工图纸核对后的工程量为准;
钢筋调整价格:
施工期《XXXXXX信息价》平均值-4月份《XXXXX信息价》。
钢筋调整价差总额:
钢筋工程量×钢筋调整价格,仅计取规费税金。
施工时需要采取措施而使用的各种钢筋、梯子筋、马凳筋等在措施费中综合考虑。
3)商品砼调整的进一步约定:
签署补充协议后,若[(2011年4月至11月《伊泰集团信息价》平均值-4月份《xxxx信息价》)/4月份《XXXX信息价》]≤±5%时不予调整;若[(4月至11月《XXXXX信息价》平均值-4月份《XXXX信息价》)/4月份《XXXXXX信息价》]>±5%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商品砼工程量:
双方依据11月15日之前的工程形象进度对应的施工图纸核对后的工程量为准;
商品砼调整价格:
4月至11月《XXXXX信息价》平均值-4月份《XXXXXX信息价》。
11月15日以后的商品砼工程量按11月15日之后的工程形象进度对应的施工图纸核算,价格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商品砼调整价差总额:
商品砼工程量×商品砼调整价格,仅计取规费税金。
4)变更洽商调整的进一步约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对变更工作进行计价;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只要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同意,则可采用合同中的价格作为基础对变更工作进行计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作的价格,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计算,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附表一:
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土方工程
项
土方开挖、外运
2
外门窗、百页、栏杆工程
项
外门窗的供应及安装、铝合金百页、栏杆的供应及安装
3
室外雨蓬、车库入口雨棚、园林冬季花园阳光房工程
项
室外雨蓬、车库入口雨棚、园林冬季花园阳光房的供应及安装
4
入户门及单元门
项
入户门及保姆门、门锁的供应及安装,单元门及门锁的供应及安装
5
防火卷帘门
项
防火门的供应及安装、防火卷帘的供应及安装
6
精装修工程
项
公共部分的精装修(含地库)、户内精装修
7
标识系统
项
楼牌标识-树牌、指示牌等的供应及安装
8
地板采暖系统
项
地板采暖系统的供应及安装
9
空调、新风及加湿系统
项
空调、新风及加湿系统的供应及安装
10
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项
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11
电梯轿厢精装修工程
项
电梯轿厢精装工程供应及安装
12
弱电智能化工程
项
智能化工程供应及安装
13
消防工程
项
消防工程供应及安装
附表二:
专项供应材料设备项目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负责安装的施工单位
备注
1.
配电箱
承包人
2.
水泵(消防工程除外)
承包人
3.
水表
承包人
4.
热计量表(如有)
承包人
附表三:
独立供应材料设备项目一览表
序号
独立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负责安装的施工单位
备注
1
电表(一户一表)
独立承包人
附表四: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一览表
序号
条件和设施名称
数量要求
标准和要求
1
临时办公、辅助设施及贮存仓库用地
不少于8间,每间面积
不小于15平米
包括照明,但不包括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附表五:
独立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独立承包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备注
1
室外管线工程(自来水、雨污水)
项
2
高压供配电工程
项
3
低压供配电工程
项
4
高基变配电室工程
项
5
室外弱电管网工程
项
6
燃气工程(含室内外)
项
7
室外热力工程
项
8
热力站设备及安装工程
项
9
园林景观工程(含车行道路)
项
10
有线电视
项
11
电话及宽带
项
12
信报箱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