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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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

标准

第一条为了贯彻《淮北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操作。

第三条 关于住宅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住宅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一、二),其公式为:

被拆迁住宅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1+楼层系数)

第四条关于办公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办公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三、四、五),其公式为:

被拆迁办公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楼层系数)

第五条关于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沿街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七、八、九、十),其公式为:

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修正系数)

第六条关于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区域内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六、八、九、十

3),其公式为:

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修正系数)

第七条关于生产用厂房、仓储用房的补偿价格:

因厂房类型不同,建筑结构、跨度、高度、专用性强等特点,以现场实际评估价格确定。

(不含土地)

第八条关于城中村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按照《暂行办法》并参照附表一、二、三综合确定。

第九条 合法住宅用于经营适当增加补偿的标准:

1、合法住宅用于经营适当增加补偿的总额=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合成新×5%×实际经营年限×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

2、实际经营年限最高不超过20年。

3、用于经营的房屋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用于营业的其它相关材料,且正在营业已持续1年以上的房屋。

4、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评估补偿安置。

第十条 拆迁非住宅合法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合成新的8%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损失补偿。

第十一条 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第十二条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房屋重置价格(不含地)由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 本标准由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实施时间: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住宅区位房地产价格(不区分土地使用权)单位:

元/㎡

区位类别

房地产价格(房屋建筑积)

范围

砖混

钢混

一类

4500元

4950元

1、新华巷、花园路、洪山路(环山路-淮海路)、孟山路(孟西路-淮海路)相山路(公园大门-淮海路)

4350元

4800元

2、利民巷、孟山东路、友谊巷、相山路(淮海路-古城路)、鹰山路(淮海路-古城路)

4200元

4650元

3、永光巷、孟山西路、建安路、洪山路(淮海路-古城路)、孟山路(淮海路-古城路)鹰山路(教育巷-淮海路)

二类

4100元

4550元

4、长山路(民生巷-淮海路)、孟山路(古城路-惠黎路)闸河路(淮海路-古城路)、鹰山路(古城路-惠黎路)洪山路(古城路-惠黎路)

4000元

4450元

5、幸福路、榴园路、康复路、机厂路、建安南路、长山路(淮海路-古城路)、相山路(古城路-惠黎路)

3700元

4150元

6、友谊南巷、房星巷、安康路、孟山路(惠黎路-惠苑路)

3500元

3950元

7、相西路、闸河路(古城路-火车站)、鹰山路(惠黎路-海宫路)

3200元

3650元

8、春秋巷、海宫路、洪山路(惠黎路-海宫路)、相山路(惠黎路-惠苑路)长山路(古城路-桓谭路)

三类

2600元

3050元

9、桃李巷、建国巷、

3000元

3450元

10、金星巷、鹰山路(海宫路-人民路)、孟山路(惠苑路-人民路)相山路(惠苑路-人民路)、长山路(桓谭路-人民路)

2400元

2850元

11、石亭路、窑山路、刘庄路、渠沟路、人民路(新溪河-濉溪路)桂苑路

四类

2200元

2650元

12、东山路(煤师院—博山路)、

高岳路(立交桥—天地人集团)

2000元

2450元

13、人民路南,南黎路北、濉溪路东、南湖路西

五类

1700元

2150元

该地区范围内的其他路巷以及各乡、村等

二、住宅用房楼层系数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

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三、区域内办公用房区位价格单位:

元/㎡

区位类别

区位价格

(房屋建筑面积)

范围

 

砖混

钢混

 

一类

3786元

4236元

铁路线以北,濉溪路以东,东山路以西,北至相山。

 

二类

2940元

3390元

人民路以北,新濉河以东,南湖路以西,铁路线以南。

 

三类

2550元

3000元

南黎路以北,新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

 

四类

2034元

2484元

该地区范围内的其他路巷以及各乡、村等

 

四、办公用房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76年以前

76年至85年

86年至95年

96年至20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0

0.70-0.79

0.80-0.89

0.90-0.99

1.00

五、办公用房楼层系数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

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办公用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六、区域内商业用房区位价格单位:

元/㎡

区位类别

区位价格

(房屋建筑面积)

范围

砖混

钢混

一类

7000元

7580元

铁路线以北,濉溪路以东,东山路以西,北至相山。

二类

4800元

5380元

人民路以北,新濉河以东,南湖路以西,铁路线以南。

三类

4000元

4580元

纺织路以北,新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

四类

3000元

3580元

该地区范围内的其他路巷以及各乡、村等

七、沿街商业用房价格单位:

元/㎡

序号

路名

房地产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起止点

砖混

钢混

1

淮海路

28530

29110

相西路-洪山路

2

淮海路

35250

35830

洪山路-友谊巷

3

淮海路

31000

31580

友谊巷-立交桥

4

古城路

18450

19030

濉溪路-洪山路

5

古城路

21050

21630

洪山路-相山路

6

古城路

15150

15730

相山路-立交桥

7

惠黎路

15200

15780

濉溪路-孟山路

8

惠黎路

13300

13880

孟山路-长山路

9

海宫路

8500

9080

濉溪路-洪山路

10

桓谭路

8300

8880

相山路-南湖路

11

惠苑路

8200

8780

鹰山路-长山路

12

黎苑路

8350

8930

铁路线-长山路

13

人民路

8150

8730

窑山路-南湖路

14

濉溪路

9000

9580

淮海路-南黎路

15

鹰山路

15300

15880

教育巷-惠黎路

16

鹰山路

12200

12780

惠黎路-黎苑路

17

建安路

12000

12580

淮海路-惠黎路

18

洪山路

18500

19080

一小-淮海路

19

洪山路

15600

15630

淮海路-惠黎路

20

洪山路

8500

9080

惠黎路-海宫路

21

孟山路

15850

16430

淮海路-煤城路

22

孟山路

42500

43080

淮海路-惠黎路

23

孟山路

28500

29080

惠黎路-人民路

24

安康路

14200

14780

古城路-惠黎路

25

相山路

12050

12630

公园-民生巷

26

相山路

18500

19080

民生路-古城路

27

相山路

14020

14600

古城路-人民路

28

友谊巷

18000

18580

民生路-淮海路

29

新华巷

15000

15580

民生路-淮海路

30

闸河路

15500

16080

淮海路-火车站

31

长山路

14000

14580

民生巷-古城路

32

长山路

8000

8580

古城路-南黎路

33

东山路

8000

8580

立交桥-煤师院

34

东山路

5000

5580

煤师院-博山路

35

教育巷

15000

15580

鹰山路-孟山路

36

高岳路

4000

4580

立交桥-天地人集团

八、商业用房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76年以前

76年至85年

86年至95年

96年至20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0

0.70-0.79

0.80-0.89

0.90-0.99

1.00

九、商业用房用途分类:

类别

范围

(一)

零售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糖业、烟酒、土产、

日杂、服装、药品、鞋业、文体、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房屋。

(二)

专业商贸市场,经营餐饮、美容美发(面积150㎡以上)、

洗浴休闲中心、宾馆、文化娱乐等房屋。

(三)

小型旅社、美容美发(面积150㎡以下),加油加气站等房屋。

(四)

民办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诊所,菜市场等房屋。

十、商业用房修正系数:

一层

二层

三层

临街路线

1

0.9

0.80

0.50

0.80

0.75

0.70

0.45

0.70

0.65

0.62

0.45

区域内

1

0.95

0.90

0.65

0.95

0.90

0.85

0.55

0.85

0.85

0.85

0.55

注:

层次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商业用房修正系数等同于三层

附表一:

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序号

附着物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单位:

元)

备注

1

框架结构

850

 

2

砖混结构

640

 

3

砖木结构

400

 

4

空心砖平房

220

三面墙以上

5

空心砖瓦平房

150

三面墙以上(石棉瓦顶)

6

彩钢复合板

180

檐高<3米

7

彩钢复合板

200

檐高≥4米

8

彩钢复合板

280

檐高≥3米,跨度≥9米

9

彩钢复合板

320

檐高≥4米,跨度≥15米

10

彩钢复合板

350

檐高≥5米,跨度≥15米

11

彩钢复合板

380

檐高≥6米,跨度≥15米

12

彩钢瓦

110-200

檐高<5米,跨度<9米

13

彩钢瓦

200-300

檐高≥5米,跨度≥9米

 

附表二:

城中村地价补偿表

区域内商业用地价格

级别

基准地价

范围

一级

2780

东至铁路线,南至惠黎路,西至濉溪路,北至环山路;

二级

1500

东至张寨路、南至梅苑路、西至鹰山路濉溪路、北至惠黎路;

沿东山路西侧相山南侧

三级

980

东至高岳路南湖路、西至东山路张寨路、南至南黎路、北至相山;濉溪路至大唐发电厂西

四级

600

市区:

东至龙山路、南至濉溪县边界、西至高岳路南湖路、北至相山;濉溪路大唐发电厂西至新濉河;烈山区:

铁路线和河流所夹部分

五级

400

市区:

东至岱河东外环路、南至濉溪县烈山边界、西至龙山路、北至东湖路;相山南、新濉河至连霍高速连接线

烈山区:

铁路线和河流所夹部分

六级

300

相山区烈山区剩余范围;杜集区:

东外环至河流、包括龙湖工业园;东湖路至青年路、包括杜集区工业园、官庄科教园区

七级

190

其他区域

区域内住宅用地价格

级别

基准地价

范围

一级

1200

东至铁路线、东山路;南至铁道线,西至濉溪路,北至相山;

二级

800

东至南湖路、南至南黎路、西至西山路濉溪路、北至铁路线;

三级

500

东至岱河、西至新濉河、南至濉溪县边界、北至相山;

四级

335

相山区剩余范围;烈山区;杜集区;岱河、东外环以西、东湖路以南

五级

205

杜集区剩余范围

以淮政办[2008]112号基准地价为基准,评估确定。

附表三:

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

序号

附着物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单位:

元)

备注

1

单位大门

平方米

80-100

铁皮、铁栅式

1000-1200

电动伸缩式

2

压水井

160

 

3

活动板房

平方米

120

 

4

蓄水池

立方米

60-120

砖砌

5

变压器

56570

标准化拆装,不含变压器,只含电线杆、控制箱等37000元,人工费19570元

6

地磅

10000

100吨以上为10000元,100吨以下每降低10吨扣减10%(移机费)

7

温室

平方米

20-30

简易塑料薄膜棚顶

平方米

60-80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棚顶

平方米

100-150

钢、砼骨架、玻璃顶

8

影壁墙

80

独立型

9

暖气片

60

 

10

热水器

煤气

80

自行拆除

100

 

11

分体式空调

100

自行拆除

12

窗式空调

60

自行拆除

13

太阳能

120

自行拆除

14

浴盆

150

自行拆除

15

室外楼梯

平方米

300

 

16

管道燃气

2380

管道安装及基础设施费 

17

供水(自来水)

1950

管道安装及基础设施费 

18

电话

108

移装事项由该户自行办理

19

电表

410

淮价[2001]96号

20

有线电视

140

报停40元,移机100元

21

宽带

208

 

22

自备深水井

300-600

50米以上

23

砖、石围墙

平方米

60-80

含门洞

24

生产用水泥地面

平方米

35-40

厚15cm

25

铁艺护栏

平方米

100

 

26

室内装饰

平方米

500

室内有装饰含厨房、卫生间设施。

(按房屋建设面积计算)

27

果树(幼苗)

5

每亩600棵据实补偿,越过600棵以上的按每亩3000元补偿。

果树(初苗)

50

每亩少于60棵据实补偿,超过60棵以上的按每亩7200元补偿。

果树(盛苗)

200

每亩少于60棵据实补偿,超过60棵以上的按每亩12000元补偿。

灌木

5

 

28

银杏

(树苗)亩

3000

每亩≥1000棵,按苗圃补偿标准

棵(5cm以下)

2

树木不收回

棵(6-7cm)

30

树木不收回

棵(8-10cm)

80

树木不收回

棵(11-15cm)

220

树木不收回

棵(16-20cm)

500

树木不收回

棵(20cm以上)

评估确定

胸径为自然地平向上至1.2米高处,按评估价格(移栽或收回)

29

乔木

亩(幼苗密集)

3000

每亩超过500棵,按苗圃补偿标准。

棵(5cm以下)

10

胸径大于15cm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偿,自行处置(胸径为自然地面向上至1.2米高处)。

棵(6-10cm)

20

棵(11-15cm)

40

30

一般苗圃

5000

特殊苗圃评估确定

31

雪松

棵(高度1米以下)

15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1-3米)

60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3-5米)

180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5-7米)

380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7-9米0

800

树木不收回

棵(10米以上)

1000

树木不收回

32

玉兰

棵(3cm以下)

10

树木不收回

棵(3-5cm)

40

树木不收回

棵(5-7cm)

80

树木不收回

棵(7-9cm)

200

树木不收回

棵(10cm以上)

300

树木不收回

33

女贞

棵(3cm以下)

5

树木不收回

棵(3-5cm)

30

树木不收回

棵(5-7cm)

60

树木不收回

棵(7-9cm)

80

树木不收回

棵(10cm以上)

120

树木不收回

34

种植大棚

平方米

50

四面墙,北墙高1米以上

备注:

补偿树林为成活树木;其它附属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拆迁认定小组提出补偿标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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