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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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
标准
第一条为了贯彻《淮北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操作。
第三条 关于住宅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住宅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一、二),其公式为:
被拆迁住宅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1+楼层系数)
第四条关于办公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办公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三、四、五),其公式为:
被拆迁办公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楼层系数)
第五条关于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沿街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七、八、九、十),其公式为:
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修正系数)
第六条关于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区域内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六、八、九、十
3),其公式为:
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修正系数)
第七条关于生产用厂房、仓储用房的补偿价格:
因厂房类型不同,建筑结构、跨度、高度、专用性强等特点,以现场实际评估价格确定。
(不含土地)
第八条关于城中村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按照《暂行办法》并参照附表一、二、三综合确定。
第九条 合法住宅用于经营适当增加补偿的标准:
1、合法住宅用于经营适当增加补偿的总额=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合成新×5%×实际经营年限×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
2、实际经营年限最高不超过20年。
3、用于经营的房屋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用于营业的其它相关材料,且正在营业已持续1年以上的房屋。
4、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评估补偿安置。
第十条 拆迁非住宅合法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合成新的8%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损失补偿。
第十一条 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第十二条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房屋重置价格(不含地)由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 本标准由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实施时间: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住宅区位房地产价格(不区分土地使用权)单位:
元/㎡
区位类别
房地产价格(房屋建筑积)
范围
砖混
钢混
一类
4500元
4950元
1、新华巷、花园路、洪山路(环山路-淮海路)、孟山路(孟西路-淮海路)相山路(公园大门-淮海路)
4350元
4800元
2、利民巷、孟山东路、友谊巷、相山路(淮海路-古城路)、鹰山路(淮海路-古城路)
4200元
4650元
3、永光巷、孟山西路、建安路、洪山路(淮海路-古城路)、孟山路(淮海路-古城路)鹰山路(教育巷-淮海路)
二类
4100元
4550元
4、长山路(民生巷-淮海路)、孟山路(古城路-惠黎路)闸河路(淮海路-古城路)、鹰山路(古城路-惠黎路)洪山路(古城路-惠黎路)
4000元
4450元
5、幸福路、榴园路、康复路、机厂路、建安南路、长山路(淮海路-古城路)、相山路(古城路-惠黎路)
3700元
4150元
6、友谊南巷、房星巷、安康路、孟山路(惠黎路-惠苑路)
3500元
3950元
7、相西路、闸河路(古城路-火车站)、鹰山路(惠黎路-海宫路)
3200元
3650元
8、春秋巷、海宫路、洪山路(惠黎路-海宫路)、相山路(惠黎路-惠苑路)长山路(古城路-桓谭路)
三类
2600元
3050元
9、桃李巷、建国巷、
3000元
3450元
10、金星巷、鹰山路(海宫路-人民路)、孟山路(惠苑路-人民路)相山路(惠苑路-人民路)、长山路(桓谭路-人民路)
2400元
2850元
11、石亭路、窑山路、刘庄路、渠沟路、人民路(新溪河-濉溪路)桂苑路
四类
2200元
2650元
12、东山路(煤师院—博山路)、
高岳路(立交桥—天地人集团)
2000元
2450元
13、人民路南,南黎路北、濉溪路东、南湖路西
五类
1700元
2150元
该地区范围内的其他路巷以及各乡、村等
二、住宅用房楼层系数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
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三、区域内办公用房区位价格单位:
元/㎡
区位类别
区位价格
(房屋建筑面积)
范围
砖混
钢混
一类
3786元
4236元
铁路线以北,濉溪路以东,东山路以西,北至相山。
二类
2940元
3390元
人民路以北,新濉河以东,南湖路以西,铁路线以南。
三类
2550元
3000元
南黎路以北,新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
四类
2034元
2484元
该地区范围内的其他路巷以及各乡、村等
四、办公用房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76年以前
76年至85年
86年至95年
96年至20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0
0.70-0.79
0.80-0.89
0.90-0.99
1.00
五、办公用房楼层系数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
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办公用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六、区域内商业用房区位价格单位:
元/㎡
区位类别
区位价格
(房屋建筑面积)
范围
砖混
钢混
一类
7000元
7580元
铁路线以北,濉溪路以东,东山路以西,北至相山。
二类
4800元
5380元
人民路以北,新濉河以东,南湖路以西,铁路线以南。
三类
4000元
4580元
纺织路以北,新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
四类
3000元
3580元
该地区范围内的其他路巷以及各乡、村等
七、沿街商业用房价格单位:
元/㎡
序号
路名
房地产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起止点
砖混
钢混
1
淮海路
28530
29110
相西路-洪山路
2
淮海路
35250
35830
洪山路-友谊巷
3
淮海路
31000
31580
友谊巷-立交桥
4
古城路
18450
19030
濉溪路-洪山路
5
古城路
21050
21630
洪山路-相山路
6
古城路
15150
15730
相山路-立交桥
7
惠黎路
15200
15780
濉溪路-孟山路
8
惠黎路
13300
13880
孟山路-长山路
9
海宫路
8500
9080
濉溪路-洪山路
10
桓谭路
8300
8880
相山路-南湖路
11
惠苑路
8200
8780
鹰山路-长山路
12
黎苑路
8350
8930
铁路线-长山路
13
人民路
8150
8730
窑山路-南湖路
14
濉溪路
9000
9580
淮海路-南黎路
15
鹰山路
15300
15880
教育巷-惠黎路
16
鹰山路
12200
12780
惠黎路-黎苑路
17
建安路
12000
12580
淮海路-惠黎路
18
洪山路
18500
19080
一小-淮海路
19
洪山路
15600
15630
淮海路-惠黎路
20
洪山路
8500
9080
惠黎路-海宫路
21
孟山路
15850
16430
淮海路-煤城路
22
孟山路
42500
43080
淮海路-惠黎路
23
孟山路
28500
29080
惠黎路-人民路
24
安康路
14200
14780
古城路-惠黎路
25
相山路
12050
12630
公园-民生巷
26
相山路
18500
19080
民生路-古城路
27
相山路
14020
14600
古城路-人民路
28
友谊巷
18000
18580
民生路-淮海路
29
新华巷
15000
15580
民生路-淮海路
30
闸河路
15500
16080
淮海路-火车站
31
长山路
14000
14580
民生巷-古城路
32
长山路
8000
8580
古城路-南黎路
33
东山路
8000
8580
立交桥-煤师院
34
东山路
5000
5580
煤师院-博山路
35
教育巷
15000
15580
鹰山路-孟山路
36
高岳路
4000
4580
立交桥-天地人集团
八、商业用房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76年以前
76年至85年
86年至95年
96年至20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0
0.70-0.79
0.80-0.89
0.90-0.99
1.00
九、商业用房用途分类:
类别
范围
(一)
零售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糖业、烟酒、土产、
日杂、服装、药品、鞋业、文体、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房屋。
(二)
专业商贸市场,经营餐饮、美容美发(面积150㎡以上)、
洗浴休闲中心、宾馆、文化娱乐等房屋。
(三)
小型旅社、美容美发(面积150㎡以下),加油加气站等房屋。
(四)
民办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诊所,菜市场等房屋。
十、商业用房修正系数:
一层
二层
三层
商
业
㈠
商
业
㈡
商
业
㈢
商
业
㈣
商
业
㈠
商
业
㈡
商
业
㈢
商
业
㈣
商
业
㈠
商
业
㈡
商
业
㈢
商
业
㈣
临街路线
1
0.9
0.80
0.50
0.80
0.75
0.70
0.45
0.70
0.65
0.62
0.45
区域内
1
0.95
0.90
0.65
0.95
0.90
0.85
0.55
0.85
0.85
0.85
0.55
注:
层次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商业用房修正系数等同于三层
附表一:
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序号
附着物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单位:
元)
备注
1
框架结构
㎡
850
2
砖混结构
㎡
640
3
砖木结构
㎡
400
4
空心砖平房
㎡
220
三面墙以上
5
空心砖瓦平房
㎡
150
三面墙以上(石棉瓦顶)
6
彩钢复合板
㎡
180
檐高<3米
7
彩钢复合板
㎡
200
檐高≥4米
8
彩钢复合板
㎡
280
檐高≥3米,跨度≥9米
9
彩钢复合板
㎡
320
檐高≥4米,跨度≥15米
10
彩钢复合板
㎡
350
檐高≥5米,跨度≥15米
11
彩钢复合板
㎡
380
檐高≥6米,跨度≥15米
12
彩钢瓦
㎡
110-200
檐高<5米,跨度<9米
13
彩钢瓦
㎡
200-300
檐高≥5米,跨度≥9米
附表二:
城中村地价补偿表
区域内商业用地价格
级别
基准地价
范围
一级
2780
东至铁路线,南至惠黎路,西至濉溪路,北至环山路;
二级
1500
东至张寨路、南至梅苑路、西至鹰山路濉溪路、北至惠黎路;
沿东山路西侧相山南侧
三级
980
东至高岳路南湖路、西至东山路张寨路、南至南黎路、北至相山;濉溪路至大唐发电厂西
四级
600
市区:
东至龙山路、南至濉溪县边界、西至高岳路南湖路、北至相山;濉溪路大唐发电厂西至新濉河;烈山区:
铁路线和河流所夹部分
五级
400
市区:
东至岱河东外环路、南至濉溪县烈山边界、西至龙山路、北至东湖路;相山南、新濉河至连霍高速连接线
烈山区:
铁路线和河流所夹部分
六级
300
相山区烈山区剩余范围;杜集区:
东外环至河流、包括龙湖工业园;东湖路至青年路、包括杜集区工业园、官庄科教园区
七级
190
其他区域
区域内住宅用地价格
级别
基准地价
范围
一级
1200
东至铁路线、东山路;南至铁道线,西至濉溪路,北至相山;
二级
800
东至南湖路、南至南黎路、西至西山路濉溪路、北至铁路线;
三级
500
东至岱河、西至新濉河、南至濉溪县边界、北至相山;
四级
335
相山区剩余范围;烈山区;杜集区;岱河、东外环以西、东湖路以南
五级
205
杜集区剩余范围
以淮政办[2008]112号基准地价为基准,评估确定。
附表三:
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
序号
附着物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单位:
元)
备注
1
单位大门
平方米
80-100
铁皮、铁栅式
米
1000-1200
电动伸缩式
2
压水井
眼
160
3
活动板房
平方米
120
4
蓄水池
立方米
60-120
砖砌
5
变压器
台
56570
标准化拆装,不含变压器,只含电线杆、控制箱等37000元,人工费19570元
6
地磅
吨
10000
100吨以上为10000元,100吨以下每降低10吨扣减10%(移机费)
7
温室
平方米
20-30
简易塑料薄膜棚顶
平方米
60-80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棚顶
平方米
100-150
钢、砼骨架、玻璃顶
8
影壁墙
㎡
80
独立型
9
暖气片
组
60
10
热水器
套
煤气
80
自行拆除
电
100
11
分体式空调
台
100
自行拆除
12
窗式空调
台
60
自行拆除
13
太阳能
个
120
自行拆除
14
浴盆
套
150
自行拆除
15
室外楼梯
平方米
300
16
管道燃气
户
2380
管道安装及基础设施费
17
供水(自来水)
户
1950
管道安装及基础设施费
18
电话
部
108
移装事项由该户自行办理
19
电表
户
410
淮价[2001]96号
20
有线电视
户
140
报停40元,移机100元
21
宽带
户
208
22
自备深水井
眼
300-600
50米以上
23
砖、石围墙
平方米
60-80
含门洞
24
生产用水泥地面
平方米
35-40
厚15cm
25
铁艺护栏
平方米
100
26
室内装饰
平方米
500
室内有装饰含厨房、卫生间设施。
(按房屋建设面积计算)
27
果树(幼苗)
棵
5
每亩600棵据实补偿,越过600棵以上的按每亩3000元补偿。
果树(初苗)
棵
50
每亩少于60棵据实补偿,超过60棵以上的按每亩7200元补偿。
果树(盛苗)
棵
200
每亩少于60棵据实补偿,超过60棵以上的按每亩12000元补偿。
灌木
墩
5
28
银杏
(树苗)亩
3000
每亩≥1000棵,按苗圃补偿标准
棵(5cm以下)
2
树木不收回
棵(6-7cm)
30
树木不收回
棵(8-10cm)
80
树木不收回
棵(11-15cm)
220
树木不收回
棵(16-20cm)
500
树木不收回
棵(20cm以上)
评估确定
胸径为自然地平向上至1.2米高处,按评估价格(移栽或收回)
29
乔木
亩(幼苗密集)
3000
每亩超过500棵,按苗圃补偿标准。
棵(5cm以下)
10
胸径大于15cm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偿,自行处置(胸径为自然地面向上至1.2米高处)。
棵(6-10cm)
20
棵(11-15cm)
40
30
一般苗圃
亩
5000
特殊苗圃评估确定
31
雪松
棵(高度1米以下)
15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1-3米)
60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3-5米)
180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5-7米)
380
树木不收回
棵(高度7-9米0
800
树木不收回
棵(10米以上)
1000
树木不收回
32
玉兰
棵(3cm以下)
10
树木不收回
棵(3-5cm)
40
树木不收回
棵(5-7cm)
80
树木不收回
棵(7-9cm)
200
树木不收回
棵(10cm以上)
300
树木不收回
33
女贞
棵(3cm以下)
5
树木不收回
棵(3-5cm)
30
树木不收回
棵(5-7cm)
60
树木不收回
棵(7-9cm)
80
树木不收回
棵(10cm以上)
120
树木不收回
34
种植大棚
平方米
50
四面墙,北墙高1米以上
备注:
补偿树林为成活树木;其它附属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拆迁认定小组提出补偿标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