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x
《深圳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圳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一、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二、挂牌出让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方式。
三、挂牌出让文件由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印制发放。
有意竞买者,可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业务受理中心或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设计大厦一楼)领取。
本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G02109-0001地块位置图;
2、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5、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
6、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
7、G02109-0001地块宗地图。
上述资料免费领取,领取时请填写登记表格。
竞买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或者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
(0755)28918122、83785216、83785215。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现场踏勘交易地块,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
本宗地出让对象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属下企业,但须先取得市经贸局的有关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可以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联合竞买,但参与联合竞买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须先取得市经贸局关于此地块的有关批文。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五、竞买申请人应于2004年7月26日以前(工作日)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26日16时30分。
2004年7月15日开始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挂牌出让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上午11时整。
竞买申请的受理单位是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受理地点设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一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竞买申请人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的竞买申请文件必须以中文书写(文件中的附属证明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应以中文为准),内容包括:
(一)公司、企业参与竞买的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影印件(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影印件(核原件);
4.公司(企业)章程;
5.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原件);
6.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核原件);
7.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具有独立经济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参与竞买的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影印件(核原件);
3.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影印件(核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该提交该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核原件);
5.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个人参与竞买的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核原件);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核原件);
4、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境外竞买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申请人身份证明的文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见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
联合竞买的,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七、本宗土地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或港币300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04年7月26日16时30分以前汇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成交后,履约保证金计入地价款;未成交的,请于挂牌出让结束之后第二个工作日到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开户单位: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人民币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人民币帐号:
032002610056968;
港币、美元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港币帐号:
0021322101182DE;
美元帐号:
0021422101183FI。
八、在收到竞买申请人的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等有关资料后,将向竞买申请人发出竞买申请受理回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申请:
(一)申请文件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期限后收到的;
(二)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履约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存入指定帐户的;
(五)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六)竞买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对被认为无效的申请不作解释;已交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
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核发参加竞买通知书,开设竞买人竞买帐号,并由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自行设置密码。
密码由竞买人负责保管和保密。
如有遗失,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如因泄露密码,造成他人进入系统报价的,视同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报价,竞买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款泄露密码是指竞买人将密码故意或过失泄露给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外的人的行为,包括在进入电脑报价系统后,离开报价终端前不退出系统致使他人继续报价,或任由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外的人操作等情形。
九、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告。
(二)竞买申请人领取交易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审查竞买申请文件。
(五)确认竞买资格,核发参加竞买通知书,提供最低交易价、竞买人挂牌电脑报价帐号和密码。
(六)竞买人报价。
挂牌竞买一律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供的电脑终端进行,凭帐号和密码进入电脑竞价系统报价。
同一竞买人在挂牌期间,允许多次报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最低交易价和当前有效的最高报价,并符合竞价阶梯的要求。
竞买人的报价应当仔细、慎重,报价一经电脑报价系统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同时我局也不承认存在操作失误的情形。
十、在挂牌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下列原则确认是否成交:
(一)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竞买申请人,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电脑报价系统不予接受,本次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若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且报价不小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
十一、将挂牌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前的10分钟,设立为有效报价保护期(G02109-0001宗地挂牌出让的有效报价保护期为2004年7月28日上午10时50分至11时整),并适用下列规则:
(一)若在挂牌期限内,有2人或2人以上提出有效报价,且在有效报价保护期内无人提出有效报价的,价高者得。
(二)若在挂牌期限内,有2人或2人以上提出有效报价,且在有效报价保护期内,有1人或1人以上提出有效报价的,则有效报价保护期前提出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和有效报价保护期内提出有效报价的所有竞买人,均可取得现场竞价的竞买资格,可以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三)出现上述第
(二)项情况的,有效报价保护期内提出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必须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其他具备进入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应即时办理现场竞价竞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竞买人放弃现场竞价致使竞买人数不足2人的,由有效报价保护期内提出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成交。
(四)除有效报价保护期前提出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外,其它未在有效报价保护期内提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十二、现场竞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现场竞价的最低交易价和起始价为挂牌电脑报价截止时有效的最高报价。
(二)应价过程中,没有应价高于现场竞价的最低交易价的,由挂牌截止时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成交。
(三)现场竞价时,竞买人必须服从现场竞价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的裁判。
十三、现场竞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竞买人领取竞买标志牌,取得现场竞价的竞买资格。
2、竞买人显示竞价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3、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规则。
现场竞价过程中,主持人有权根据现场应价情况,调整每一次的应价幅度。
4、在现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口头报价,口头报价须高出目前最高应价一个以上的竞价阶梯,并得到主持人的确认,否则其报价不予接受。
同一价格,多人应价的,主持人可按举牌时间先后确定先者为目前报价并予接受。
5、竞买人最后一次举牌应价时,经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数目“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而无人应价时,主持人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
主持人一经落槌,将不再接受任何报价。
十四、如因电脑报价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正常报价,本次挂牌出让将采取以下原则进行:
(一)若在挂牌出让期内,电脑报价系统出现故障,但在“有效报价保护期”前故障排除,本次挂牌出让程序照常进行;
(二)若在“有效报价保护期”内,电脑报价系统出现故障,当竞买人只有一人时,则采取书面报价方式,由竞买人填写有效报价单后即时成交;当竞买人超过一人时,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凡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管此前是否报价,均可参与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的最低交易价和起始价为本次挂牌出让的最高有效报价。
无人报价时,现场竞价的最低交易价和起始价则为挂牌出让的“最低交易价”。
(三)如在本次挂牌出让电脑报价截止当日(即7月28日)遇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挂牌出让无法进行,则挂牌截止时间顺延,顺延时间由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决定。
同时,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有权选择通过书面通知或媒体公告的形式向竞买人告知相关事宜。
若采取书面通知,其送达地址为竞买人“竞买申请书”上约定的地址。
十五、交易成功后,我局将现场向竞得人发出《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当日即时与我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当日即时签定的,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竞得人与我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视为我局已交付土地。
十六、成交价即为该宗土地的总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开发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
成交价款以人民币结算。
境外竞买人,竞买时以人民币报价,但必须以港币或美元支付履约保证金和总地价款,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比率按成交当日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汇率(买入与卖出的中间价)结算。
十七、竞得人应当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十八、竞得人有下列之一违约行为的,我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按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如果我局另行以公开方式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补足差价。
(一)逾期或拒绝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
(二)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十九、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我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终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注销《房地产证》,同时按本须知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认为需要对挂牌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时,将于挂牌起始日以前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挂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十一、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期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期时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脑报价系统所显示的时间为准。
二十二、我局授权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组织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
二十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