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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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宁都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采购人:

宁都县人民医院

 

集中采购机构: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九年七月

 

第一章、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邀请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询价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询价与评审

(六)授予合同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第二章附件一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格式)

二、响应函(格式)

三、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四、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格式)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七、有关证明文件

八、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九、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十二、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错误!

未定义书签。

十三、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错误!

未定义书签。

十四、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十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十六、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十七、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九、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参考格式)

第三章附件二(货物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邀请

依据宁都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批复号:

()号],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都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宁都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采购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宁都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四)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前从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网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询价地点: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小写:

元)并在年月日:

(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账户(户名: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

或户名: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银行宁都支行,账号:

),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

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即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买方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产品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七个工作日无息支付完成。

(十)已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价: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人:

宁都县人民医院

地址:

宁都县

宁都县联系人:

万翔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联系人:

邱先生

网址: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适用围

本询价通知书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定义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响应费用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不论响应结果如何,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次询价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免收采购代理费。

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评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采购人将组织专家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要求的境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

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二)询价文件

、采购事项说明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澄清与答疑

本项目不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和疑问(包括认为询价通知书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响应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疑问栏目”上记名提交,同时必须以书面送达形式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应按本询价通知书第条的要求书写,否则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对询价通知书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以上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在法律规定期限,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以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修改后的容是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将在以上公告所有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0.1.1响应函

10.1.2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3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

10.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1.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1.6技术规格偏离表

10.1.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8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0.1.9有关证明文件

10.1.10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

10.1.11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报价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容、责任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外的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货物)须标明“免费”。

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在询价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未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撤回其响应的;

12.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2.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成交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被询价小组查实的;

12.4.7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继续有效。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所有纸必须使用纸,宣传材料除外)。

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

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在响应截止期至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补充、修改的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容为准。

(五)询价与评审

、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询价小组。

、询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

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询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询价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持,询价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询价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询价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容,并做好询价记录。

、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询价小组将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符合性检查。

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在详细评审之前,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负偏离的响应文件。

询价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1.6.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21.6.3响应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控制价的;

21.6.4经询价小组确定技术参数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21.6.5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1.6.6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21.6.7超出经营围响应的;

21.6.8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有效授权的;

21.6.9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10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1.6.11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12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1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1.6.14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5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6.16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控制价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和询价小组评审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须应评审专家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容不得更改。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环保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中、小、微企业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确定成交人

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响应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应当在询价开启一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按规定向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容: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予合同

、成交通知书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同时按照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十个工作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响应有效期撤回其响应处理。

询价通知书、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解释权

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附件二)

四、合同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货物”是指投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技术规

卖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和技术规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技术规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为准。

.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付款方式:

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即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买方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产品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七个工作日无息支付完成。

、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卖方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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