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真题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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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考试真题解析

专利代理考试真题及解析

 1、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

 B、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应当事人请求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进行调解

 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利代办处受理所有专利申请

 D、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本辖区内的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答案:

AB

 

解析:

 国知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A正确。

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调解专利纠纷,B正确。

代办处并不能受理所有的专利申请,C错误。

专利纠纷案件第一审为中级法院,D错误。

《专利法》第3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5条:

除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五)其他专利纠纷。

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

(二)不能在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

1.PCT申请文件。

 2、下列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新型洗衣机的操作说明

 B、制造人体假肢的方法

 C、利用电磁波传输信号的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生产方法

 

答案:

BCD

 

解析:

 型洗衣机的操作说明属于智力活动规则,A排除。

BCD选择。

《专利法》第25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在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期限是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作为起算日?

 A、专利权的期限

 B、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C、缴纳优先权请求费的期限

 D、缴纳专利年费的期限

 

答案:

B

 

解析:

 实质审查请求期限一优先权日为起算日,B选择。

其余的以实际申请日起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

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专利法》第28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法》第42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下列哪些可以作为宣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A、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

 B、与现有技术相比,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C、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对现有技术的描述不准确

 D、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没有满足充分公开实用新型的要求

 

答案:

ABD

 

解析: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属于无效的理由,说明书未充分公开也会导致无效,ABD选择。

对现有技术的描述不准确则是一个小bug,不会导致无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专利法》第22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法》第26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5、下列关于专利的推广应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推广应用的对象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B、推广应用的专利应当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利

 C、推广应用必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D、推广应用无需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答案:

B

 

解析:

 推广应用的只有发明专利,并且只有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A错误,B正确。

有权批准推广应用的是国务院,并且使用人需要付费,CD错误。

《专利法》第14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6、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进行一项技术开发。

在研发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甲公司派员工张某参加了研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甲、乙未就研发成果的权属进行约定,就该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张某和乙研究所共有

 B、甲公司

 C、乙研究所

 D、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

 

答案:

D

 

解析:

 这里是合作开发,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双方。

另外,这属于职务发明,权利人为单位。

综上,D正确。

《专利法》第6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8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7、下列请求书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哪些不符合相关规定?

 A、一种新型晾衣架及其系列产品

 B、一种节水水龙头(Ⅱ)

 C、一种手机的台式充电器

 D、一种节煤炉及其应用

 

答案:

ABD

 

解析:

 A中的“系列产品”含义模糊;B中带有型号;D中则带有实用新型不保护的方法。

C符合要求,不选,ABD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7.1节:

请求书

适用本部分第一章第4.1节的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1.节:

发明名称

请求书中的发明名称和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应当一致。

发明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

发明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等;也不得仅使用笼统的词语,致使未给出任何发明信息,例如仅用“方法”、“装置”、“组合物”、“化合物”等词作为发明名称。

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专利法》第2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8、下列关于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因不可抗拒事由耽误法定期限的,都可以恢复

 B、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C、所有的指定期限都可以延长

 D、申请人请求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提出请求的同时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

 

答案:

B

 

解析:

 新颖性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以及侵权诉讼时效不得恢复,A选项错误。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假日的,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以方便当事人,B正确。

在无效程序中,复审委的指定期限不得延长,C错误。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D错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1条:

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9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9、专利权人王某欲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给某美国公司,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与该公司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

 B、王某与该公司订立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C、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D、专利权的转让自转让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

 

 

解析:

 专利权转让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向国知局登记,登记之日为转让生效之日,AB正确,D错误。

受让方为美国公司,需要办理技术出口手续,C正确。

《专利法》第10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7.2.2节: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

(3)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或赠与)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i)转让方、受让方均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ii)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答案:

ABC

 

 10、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在满足其它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将收到该申请之日记录为国际申请日?

 A、申请人以日文提交申请

 B、申请中未按规定方式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C、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中有一部分表面上看像是说明书

 D、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含有表格

 

 

解析:

 申请人未使用规定的语言或者申请人姓名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补正,补正之日为申请日,AB排除。

PCT申请比较宽松,CD正确。

《专利合作条约》第11条:

国际申请的申请日和效力

(1)受理局应以收到国际申请之日作为国际申请日,但以该局在收到申请时认定该申请符合下列要求为限:

(i)申请人并不因为居所或国籍的原因而明显缺乏向该受理局提出国际申请的权利;

(ii)国际申请是用规定的语言撰写;

(iii)国际申请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说明是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的;

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

按规定方式写明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有一部分表面上看像是说明书;

有一部分表面上看像是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

(2)(a)如果受理局在收到国际申请时认定该申请不符合本条

(1)列举的要求,该局应按细则的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改正。

(b)如果申请人按细则的规定履行了上述的要求,受理局应以收到必要的改正之日作为国际申请日。

(3)除第64条(4)另有规定外,国际申请符合本条

(1)(i)至(iii)列举的要求并已被给予国际申请日的,在每个指定国内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

国际申请日应认为是在每个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4)国际申请符合本条

(1)(i)至(iii)列举的要求的,即相当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称的正规国家申请。

答案:

CD

 

 11、下列哪些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添加有防腐剂的饮料

 B、一种模具的加工过程

 C、一种包含有指纹识别装置的防盗锁

 D、一种表面印有乘法口诀的扑克牌

 

 

解析: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C选择。

A为液体,B为方法,D不属于对产品构造的改进。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第6.1节: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例如,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或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一项发明创造可能既包括对产品形状、构造的改进,也包括对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方法、工艺或构成该产品的材料本身等方面的改进。

但是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提出的改进技术方案。

应当注意的是:

(1)权利要求中可以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但不得包含方法的步骤、工艺条件等。

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

(2)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例如含有对产品制造方法、使用方法或计算机程序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一种木质牙签,主体形状为圆柱形,端部为圆锥形,其特征在于:

木质牙签加工成形后,浸泡于医用杀菌剂中5~20分钟,然后取出晾干。

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因而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答案:

C

12、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实质审查请求将被视为未提出?

 A、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两年内提交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实质审查请求书的形式不符合规定

 B、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质审查请求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但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

 C、申请人提交了符合规定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实质审查费

 D、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交了符合规定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但未同时缴纳实质审查费

 

 

解析:

 申请人提交了符合规定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实质审查费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C排除。

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并不是要在提起实质审查的同时缴纳,D排除。

AB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4.2节:

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及处理

对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1)在实质审查请求的提出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时,申请人尚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期限届满前通知书。

(2)申请人已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实质审查请求书的形式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可以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如果期限届满前通知书已经发出,则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3)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实质审查费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4)实质审查请求符合规定的,在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时,审查员应当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答案:

AB

 

13、对下列哪些情形,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A、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请求人为美国某公司驻中国代表处

 B、刘某以某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在申请日前已经取得的著作权相冲突为由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郭某针对自己拥有的专利权提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请求

 D、裴某和李某共有一项专利权,裴某单独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解析:

 美国公司驻中国代表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A选择。

专利权人只能对自己的专利提起部分无效,C选择。

共有专利权人要无效自己的专利,必须同时提起无效请求,D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答案:

ACD

 

14、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B、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

 C、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D、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则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管辖

 

 

解析: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我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则由国知局指定管辖而不是国知局自己去管辖,D错误。

ABC选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1条: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答案:

ABC

 

15、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下列哪些合法权利相冲突?

 A、商标权

 B、企业名称权

 C、肖像权

 D、知名商品特有包装使用权

 

 

解析:

 上述4项都属于能与外观设计相冲突的在先权利,全选。

《专利纠纷规定》第16条: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称的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包括:

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答案:

ABCD

 

16、下列有关代表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多个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B、多个申请人提出电子申请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人

 C、申请人为单位的,其联系人为代表人

 D、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

 

 

解析:

 联系人不等于代表人,C错误。

代表人不能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D排除。

AB正确,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4节:

联系人

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

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

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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