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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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垃圾压缩车、扫地车、高空作业车、翻斗车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3
清运工
负责生活垃圾装车及垃圾中转站工作
合计
11
第五章日常清运管理
序号
岗位设置
负责范围
工作时间
负责人兼
司机1
负责
司机2
司机3
4
司机4
司机5
6
司机6
7
清运工1
8
清运工2
9
清运工3
10
清运工4
清运工5
第六章绿化服务内容及标准
6.1车辆驾驶
服务标准
修剪频率
生活垃圾清运
按原定线路装车,注意装车,避免二次污染,没有发生漏装现象
按时出车,每天2次
绿化垃圾清运
装载合理,慢速行驶,原则上运输过程无掉落物
道路清扫车
按规定路线清扫,清洁、不留死角
每天1次
文明行车
文明行车,礼貌让车,禁止超速驾驶,遵守安全交通法规
日装日清
日装日清,没有积存过夜现象
行车纪律
开车时间不得出现穿拖鞋、吸烟、打电话、闲聊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
按时出车,安全及时完成任务,按规定使用车辆,在指定地点倾倒各种垃圾
按时出车,不影响相关部门工作
6.2车辆维护
工作要求
身体要求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车辆检查
每天出车前做好车辆常规安全检查工作(油表、水表、轮胎、后视镜、车灯等),并做好记录;
车辆归队后,按规定位置停放,关好门窗
车貌
车辆每天下午归队时,及时做好车辆卫生工作
工作防护
车辆行驶中后箱不得站人
按照要求路线行驶,生活垃圾、绿化垃圾严禁混装清运
安全行驶
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当月没有发生安全事件
垃圾清运车
整洁
每天清洗一次
车辆维护
车辆使用方法得当,停放符合要求,全月保持良好
抗风排涝
根据中心安排,积极做好抗风排涝清运工作
6.3其他内容
备注
学校形象
遇问路人,主动、热情指路
劳动纪律
工作服穿着整齐,佩戴工作牌,按时上下班
参加学习
服从中心及项目组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及培训
工作规范
熟悉工作内容,作业流程,规范作业
投诉
无师生有效投诉
集体活动
服从中心组织的集体劳动和活动
节能减排
节约用油,长时间停车装车时车辆应熄火,合理使用车辆
第七章项目经费测算
7.1项目总开支:
734000元/年。
(详见附表)
7.2项目组控制支出费用总计:
251636元/年。
7.3集团控制支出费用总计:
482364元/年。
集团控制支出费用(福利费、车辆各类费用):
366348元/年。
项目绩效工资:
116016元/年(含项目负责人)。
第八章项目考核及绩效发放
8.1项目员工工资发放依据和标准
8.1.1发放标准:
见附表
8.1.2项目员工收入: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津贴+项目绩效工资
+节日加班费。
8.1.3项目责任人有权合理自主决定员工项目绩效工资分配和奖罚。
8.1.4社保、年终奖、节日费、工作服、体检费由集团统一交缴和发放。
8.2项目分工和考核方式:
8.2.1分工原则:
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特点,因人而异、因岗而异,充分发挥员工优点,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8.2.2制定项目组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表:
8.2.3检查方式:
周查(负责人)—月查(中心)—季查(集团)
8.2.4集团有关部门、校园服务中心、项目组负责每月检查、考核项目组各项工作,项目责任人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第九章项目经费管理及工资发放
9.1设置项目绩效工资
员工项目绩效工资为:
40%绩效津贴+500元
项目负责人绩效工资为:
40%绩效津贴+1000元
项目负责人绩效工资由中心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员工项目绩效工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9.2项目经费组成
基本工资、补贴费、日常日耗费费用、项目绩效工资、员工社保及福利费,共五项组成。
项目负责人可支配:
基本工资、补贴费、日常日耗费费用。
中心负责发放项目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数额给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制表发放;
负责燃油、配件。
集团负责员工社保及福利费支出。
9.3工资组成
9.4工资发放
9.4.1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津贴全额发给员工。
9.4.2员工项目绩效工资由中心考核小组根据当月考核结果于当月20日前按奖罚规定比例总额发放给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月考核结果制表,中心主任审核后送集团财务计划办公室。
9.4.3项目负责人项目绩效工资由中心考核小组根据对项目组整体考核结果,与员工统一制表发放。
第十章奖罚及其它
10.1在项目管理时期,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不发生造成校园环境卫生不良影的事件,依据《校园服务中心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员工进行管理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10.1.1不发生影响校园环境景观及造成事故,并经集团、中心考核、评估以及师生满意度95%以上,集团给予项目责任人贰仟元奖励,满意度85%一94%,给予项目责任人壹仟元奖励,满意度70%一84%,不给予奖励,满意度低于70%,处罚项目责任人贰仟元,奖励金由集团支付,处罚金上缴集团。
10.1.2因项目组优化管理,节约维修成本,项目结束后节约的维修费的百分之三十奖励给项目组,项目责任人占项目组的百分之四十。
10.1.3项目结束后节约的项目组控制支出费用,奖励项目组百分之三十,奖励项目负责人百分之三十,其余上缴集团。
10.1.4集团检查项目组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减项目组项目金500元/次,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项目责任人补助500元。
10.1.5项目组不按照集团要求改进工作,不服从集团工作安排,集团扣减项目组项目金500元/次。
10.1.6项目组不按照学校、集团要求改进工作的,集团有权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由项目组承担。
10.1.7集团抽调项目员工参与集团突击劳动,造成项目区域内卫生检查不达标的,集团不给予处罚。
10.2项目组奖罚措施
10.2.1项目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中心月检连续三次检查,考核结果排名最后者,辞退出项目组。
10.2.2项目员工工作不服从安排,工作不力,故意离岗,考核不合格,项目责任人有权将其辞退出项目组。
10.2.3被师生投诉,经查属实,或检查、考核不合格者,每次扣除当事人项目绩效100元至400元;
被师生表扬、集团奖励或检查、考核连续三次排名前三位者,每次奖励当事人50元至200元。
10.2.4人为原因造成各区域不能按时完成绿化养护除草、苗木浇水不及时所造成事故的,依据集团相关管理办法和事故影响程度给予行政处理,同时项目组给予当事人扣除不同月数数量的绩效工资,乃至开除出项目组处理。
10.2.5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检查结果奖罚。
10.3集团计划财务部设项目管理专用费用和项目费用支出项目。
10.4集团须承担绿化修剪设备的燃油费、大中小维修、日常保养费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超出本年度预算经费,超出部分由集团拨付。
10.5为了确保日耗品质量,日耗品、维修材料由项目组负责采购,集团派人监督、验收。
10.6项目员工的岗位培训,由校园服务中心负责,费用从中心支出。
10.7集团有关部门、校园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检查、考核和支持项目管理活动。
10.8项目员工请假、考勤、分配等事项,项目组协调解决,报校园服务中心。
10.9在编人员无项目绩效工资,若项目有在编人员,则从项目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相应费用。
10.10本方案经集团会议同意后执行。
10.11本方案由校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垃圾清运项目组费用
单位:
元
测算标准
(元/年)
小计
基本工资
项目责任人
2326-408元/月·
人
23016
177816
11级40%绩效津贴408元/月
项目员工
1586-296元/月·
154800
15级40%绩效津贴296元/月
补
贴
费
户外补助
50元/月·
6600
31440
电话费
70元/月·
5040
高温补贴
1800元/年·
19800
日常日耗品费用
劳动工具费
11人
40元/月·
5280
42380
垃圾中转站、
车辆消毒
4次/月
300元/次
14400
水管
1条/车
5辆车300元/年·
车
1500
黄油
12桶/年
350元/桶
4200
垃圾桶养护
160个
100元/年·
个
16000
消防水管
4条/年
250元/条
1000
员
工
社
保
及
福
利
社会保险
552.64/月·
72948
113353
公积金
按工资百分之10计算
20935
劳保
15元/月·
1980
节日加班费
990元/年·
5940
体验费
150元/年·
1650
服装费
900元/年·
9900
项目绩效
408+1000元/月·
16896
116016
清扫车司机
296+800元/月·
13152
员工
296+500元/月·
85968
车辆各类费用
252995
详见附表二
734000
附表二
垃圾清运车辆各类费用
单位:
元
车型
金额
琼AG1953
(翻斗车)
燃油费
6500
车辆保险及税金
车辆轮胎(每年6个/辆)
5400
电池更换2个(每个450元)
900
车辆维修(配件)/车辆保养
9950
琼A26688
(高空作业车)
9000
2600
8000
琼A21202
(垃圾压缩车)
30000
2800
11245
琼A33315
45000
10800
11000
琼A26709
(扫路车)
48000
车辆轮胎(每年12个/辆)
20000
校园垃圾清运项目组管理协议
甲方:
海南大学后勤集团
乙方:
由于海甸校区的不断扩大,师生不断增加,所产生的垃圾越来越多,车辆清运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清运时间紧,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职工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适应环卫改革,引进垃圾清运市场竞争机制,更好的体现责、权、利的履行责任义务,达到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根据当前形式,经校园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将垃圾清运项目组车辆对驾驶员单车承包,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
垃圾清运项目组
第二条:
项目管理范围:
海甸校区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清运。
第三条:
项目管理和质量目标按甲方《工作手册》的标准执行。
1、须对所承包清运垃圾任务的工作区域范围,每天所产生的垃圾、临时新增加的清运任务,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及时,车走场净,无漏收堆积垃圾现象,无被举报电话反映未按时按要求清运现象。
2、各清运承包车辆在运行中不得出现沿路飘落垃圾,每天所清运的垃圾必须运往垃圾处理场倾倒,并服从垃圾场人员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倾倒垃圾。
3、服从甲方临时新增突击任务的安排与完成,服从甲方对日常清运工作及质量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4、须自觉参加甲方要求的各种制度学习、安全学习等活动,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须自觉加强自身技能业务学习,遵守道路交规,讲职业道德、讲安全行车、安全生产,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
6、遇车辆故障,不能及时排除,须及时向甲方申请启用备用车,决不能因车辆故障而影响甲方校区垃圾的正常清运和卫生工的及时倾倒垃圾,确保垃圾转运站的正常运行。
7、必须保持车辆运行良好、整洁。
第四条:
日常服务车辆设备,提供软水管进行清洗车辆,提供消毒防疫的机械、药剂等设备损耗配件。
第五条:
项目管理费即项目组控制支出费用总计:
251636元/年,甲方按月计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负责项目组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社保、年终奖、节日费、工作服、体检费、意外伤害保险由集团统一交缴和发放,费用不计入项目组控制经费。
项目员工为校在编人员的,乙方只负责其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档案部分由集团发放(其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资金、学校补助由集团发放、费用不计入项目经费)。
第七条:
项目管理风险金由集团设定、项目控制,不计入项目管理费用。
第八条:
在项目管理时期,因学校、集团提薪或加发补助,项目组人员享有同等权利,费用不计入项目组控制经费。
第九条: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求整改的,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服务改进的,安排服务活动和突击出车的,乙方要无条件服从。
第十条:
项目员工工作不服从安排,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责任人有权将其辞退出项目组。
第十一条:
甲方管理、监督乙方,定期和不定期依据《校园垃圾清运项目评分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此为根据发放项目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在项目管理时期,不发生教学、科研事故,不发生管理责任事故,经集团、中心考核、评估师生满意度95%以上,集团给予项目责任人肆仟元奖励,奖励金由集团支付。
(具体按方案定)
第十三条:
(1)因项目组优化管理,节约费用,项目结束后,节约费用奖励项目组百分之三十,项目责任人占项目组的百分之四十。
(2)项目结束后,节约的项目组控制支出费用(不含附表二费用)奖励项目组百分之三十,奖励项目负责人百分之三十,其余上缴集团。
第十四条:
乙方按规定要求,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管理经费过程中,确因非人力所为造成经费透支,透支部分的经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因该项目组工种较特殊,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后所发生经济责任纠纷,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集团支付。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拒或人为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互不负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检查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减乙方项目组控制费500元/次,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项目责任人补助500元。
2、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改进工作的,甲方扣减乙方项目组控制费500元/次。
3、乙方不按照学校、集团要求改进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协议期限
自20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本协议不尽事宜和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海南大学后勤集团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2013年月日
垃圾清运项目组2013年月考核表
年月日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出车纪律
每天出车前做好车辆常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100
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法:
90分(含)以上发100%,80(含)-89分发90%,70(含)-79分发80%,70分以下停发当月的项目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