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星单元AR2104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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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向系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规划海塘路、住宅用地、街头绿地

西南

南落马营居住区

幼儿园用地

50m

杭州机务段(望江门)

西

规划凯旋路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规划甬江路、住宅用地、街头绿地

*注:

与地块用地红线距离

2.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杭州市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总投资:

80355万元

建设周期:

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

2.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南星单元A-R21-04地块,地处秋涛路以西、规划海塘路以北。

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2.3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4083.3m2,总建筑面积202751m2,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

表2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用地面积

54083m2

总建筑面积

(含地面及地下室面积,不含架空层面积)

202751m2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不含架空层面积)

156841m2

住宅

144570m2

总配套公建

12271m2

社区用房

578m2

物管办公

434m2

物业经营

504m2

其他

10755m2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下一层

31902m2

地下二层

14008m2

总套数

1680套

人防面积

6558m2

容积率

2.90

建筑占地面积

12014m2

建筑密度

22.2%

绿地面积

16712m2

绿地率

30.9%

机动车停车位

840辆

其中

地面

97辆

地下

743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

3360辆

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

1280辆

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

2080辆

建筑限高

87m(黄海高程)

2.4总平面布置

2.4.1地块布局

本项目由高层住宅、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组成。

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2.4.2各区块功能

项目共有高层住宅11幢(C1~C11),其中1幢16层,1幢20层,2幢22层,1幢24层,2幢25层,1幢26层及3幢27层。

总配套公建设置于各高层裙房的一、二层,社区配套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经营用房均设置于C1~C5的裙房,移动机房、电视机房及电信机房设置于C10裙房,开闭所,传达室,消控,监控室等其他公建用房设置于C6的裙房。

项目各区块功能概况和项目各建筑单体功能布局情况见表2-2。

表22项目各区块功能概况

名称

位置(楼号)

建筑面积

功能

备注

C1楼~C11楼

各裙房一、二层

仅为销售类商业

不设KTV等产生噪声、废气的服务业

社区配套用房

C1~C5之间的裙房

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移动机房

C10的裙房

30m2

电信机房

电视机房

C6的裙房

384m2

开闭所,传达室,消控,监控

2.4.3主要设备

该项目主要设备为水泵、风机等,另外住宅、配套公建设置分体式空调,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23。

主要设备安装位置详见设备用房位置布置图。

表23项目主要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分贝值

安装位置

隔声、减振措施

潜水泵

66台

JYWQ

40

各集水井内

加压泵

11台

SFL

80

地下一层西北侧水泵房内

设隔振垫

给水装置

2套

HLS

送(排)风机

33台

HTFC-II-25-2

85

地下汽车库的风机房内

消防加压送风机

5台

SWF(A)-I-7

75

设于住宅屋面

变压器

8台

800KVA

68

地下一层西北、东北侧配电间

消防、自喷系统用泵

6台

XBD

2.4.4暖通、通风排烟

(1)空调

住宅部分和配套公建采用分体空调,建筑立面上已考虑空调室外机的布置和凝结水的集中排放,商铺按需求考虑商用分体空调。

(2)通风排烟

地下停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地下汽车库的排风(排烟)风机箱均放在地下的风机房内,风机箱的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通风总管设消声静压箱,风机房内作消声隔音措施。

室内废气(烟气)由风口经风管由排烟风机箱排入竖井,然后从屋顶高空排放。

所有风机房均作消声隔音处理,使其噪声满足住宅小区噪声标准。

3.环境质量现状

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由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9年1月8日~1月14日对南星桥环境空气的监测结果可知,南星桥监测点环境空气在监测时间内的各时段各监测指标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1.2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引用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0年对新开河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分析项目有溶解氧、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

新开河现状水质已经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中溶解氧、氨氮、总磷指标都有所超标,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新开河沿线地区截污纳管程度不高,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对新开河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于2010年9月27日对项目拟建地块的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区块周边东侧测点昼、夜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南侧及北侧测点噪声现状均超过2类区昼、夜间标准限值。

由于目前地块内部企业还处于生产中,受其生产过程中高噪声设备影响较大。

根据对区块西侧边界24h噪声监测数据,西侧边界昼间有7个时段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夜间所有监测时段都有超标。

本项目西侧边界受杭州机务段(望江门)设备噪声及列车通行交通噪声的影响较大,声环境质量较差。

3.2保护目标确定

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距本项目红线距离(m)

规模

概况

敏感性描述

水环境

类水体

敏感

空气及声环境

本项目

/

1680户5880人

南落马营农居

约150

约25户200人

规划住宅

30

金都华府

200

956户约3000人

90

规划幼儿园

学校

12

20

4.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等;

施工建筑弃土对环境的影响。

4.1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影响分析

经计算,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高峰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

CO15.42kg/h,HC1.19kg/h,NOX0.38kg/h。

CO、HC、NOX排放浓度分别为10.28mg/m3、0.79mg/m3、0.25mg/m3。

地下车库废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高峰期车库废气中CO、HC、NOx地面最大落地浓度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估算模式计算所得分别为0.0025mg/m3、0.0002mg/m3和0.0001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CO0.03%、HC0.01%、NO20.04%。

CO、NO2、HC均小于GB3093-96二类区标准及相关限值(HC采用2.0mg/m3)。

地下车库出入口逸出的无组织排放的汽车尾气各污染物浓度对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未出现超标现象。

4.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1247.3m3/d,45.5万m3/a。

各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CODCr136.5t/a、SS91.0t/a、氨氮13.7t/a、动植物油9.1t/a。

污水在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的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七格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4.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周边道路对项目的影响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于2010年9月27日的监测结果,本项目东侧现状秋涛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东侧建筑控制线位置的昼、夜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凯旋支路、海塘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建筑红线处影响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标准。

甬江路交通噪声将对本项目C1住宅夜间产生超标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为进一步减轻噪声对住宅的影响,对住宅窗户应采用平开式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窗隔声等措施。

所有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规定的4级。

隔声性能:

单玻≥25dB,双玻≥35dB,确保室内合理的声环境质量。

(2)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汽车噪声对邻近住宅的影响分析

在车辆高峰期地下车库出入口昼间对住宅楼的影响均在2类标准限值以内。

由于夜间车库出入车辆较少,除瞬间噪声可出现超标外,其余对住宅楼的影响较小。

为减少出入口夜间噪声对住宅的影响,地下车库进出入口坡道须采用低噪声坡道,并采取相应的防治与管理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3)空调室外机噪声对住宅的影响

住宅、配套商业、公建用房均预留分体空调安装位置,只要合理设计、布局、安装空调室外机,一般情况下对邻近住宅影响较小。

商业用房具体项目实施前须按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

在此情况下,商铺室外机噪声对邻近住宅影响较小。

(4)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公建设备,由于项目的水泵、风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均位于项目地下层的专用设备用房内,风机箱的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通风总管设消声静压箱,风机房内作消声隔音措施,而且地下室本身具有较好的屏蔽效果,其隔声量可达30dB(A)。

而且本项目地下室设备在采取规范安装柔性接头、设备基础安装有减振、消声处理等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其地下室设备运行对住宅影响较小,所有地下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做好防振设计安装,其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相应标准要求。

(5)社会活动噪声影响

根据设计方案,公建和物业用房内,不设卡拉OK、KTV等服务,主要为物业管理用房、公建配套和为小区商业用房,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6)杭州机务段和铁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杭州机务段(望江门)距离项目建筑控制线距离约50m,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于2010年10月27日~10月28日对项目拟建地块西侧边界线位置的环境噪声监测资料(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声环境监测,测点位置位于南落马营81号3楼平台,距离杭州机务段(望江门)东侧约50米。

监测频次为24小时连续监测1天),区块西侧边界昼间有7个时段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夜间所有监测时段都有超标。

说明本项目西侧边界受杭州机务段(望江门)设备噪声及列车通行交通噪声的影响较大,声环境质量较差。

为减轻西侧杭州机务段(望江门)设备噪声及列车通行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保证本项目本项目住宅楼住宅室内合理的声环境质量,对本项目西侧临凯旋支路一侧的住宅窗户也应采用平开式中空隔声玻璃窗隔声等措施。

住宅外窗选用标准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规定的4级。

单玻≥25dB,双玻≥35dB,以确保室内合理的声环境质量。

4.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以及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固废总发生量约3087t/a。

该项目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

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

其它无利用价值的普通垃圾及时收集后进入小区内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小区内部和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污染。

4.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根据历史资料及现场踏勘,该项目所在地块为拆迁安置房,原为中策橡胶厂和南落马营农居。

根据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大学,2003.1),原中策橡胶主要污染物有CODcr、工业粉尘、烟尘、SO2,本项目建设时,中策橡胶已整体搬迁,因此原中策橡胶污染物排放对本项目无影响。

原南落马营农居原有污染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本项目无影响。

根据项目周边现状及《杭州市望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可知,项目周边主要为规划的道路、学校、住宅、绿地、河道以及公建用地。

因此,临近地块规划实施后外环境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较小。

5.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参与意在沟通建设者、政府部门和公众间的理解,协调可能存在的矛盾;

为识别和筛选潜在的环境影响因素提供帮助;

为进一步完善环保及补偿措施提供编制依据;

使项目在公众的参与下顺利地进行。

该项目公众参与采用发放调查表和公示两种方式,向项目拟建址周边的居民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状况,收集建设项目周围广大民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与要求。

本次公众调查具体由建设单位实施。

5.1公众调查表

1、个人调查结果

此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个人)放50份,回收50份。

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如下:

(1)78%受调查个人对本项目表示支持,22%受调查个人对本项目持无所谓的态度;

(2)对本项目的现状环境质量认可程度很满意的占4%,满意的占62%不满意占34%;

(3)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问题噪声25.3%,废气30.3%,废水29.3%,生态13.1%,固废2%;

(4)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有,80%一般,20%不了解;

(5)对建设单位信誉的满意程度有4%表示很满意,96%满意;

(6)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噪声22.5%,废气21.7%,废水27.1%,生态24.8%,固废3.9%;

(7)本项目建成后对您的不利影响的看法没有人表示会产生影响较大,78%的受调查个人认为一般,还有22%受调查个人认为影响较小。

2、团体调查结果

该项目公众调查表共发(团体)放20份,回收20份,公众参与团体征询意见范围,主要涵盖项目拟建址所在地周边的企事业单位。

意见与建议汇总如下:

(1)70%的受调查团体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表示支持,30%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表无所谓的态度;

(2)受调查团体中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很满意的占0%,满意的占95%,不满意的占5%;

(3)对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噪声18.2%、废气40.9%、废水38.6%、生态2.3%、固废0%;

(4)95%受调查团体认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一般,5%不了解;

(5)100%受调查团体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表示满意;

(6)调查团体对本项目实施中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噪声20.5%、废气36.4%、废水38.6%、生态4.5%、固废0%;

(7)受调查团体对本项目建成后的影响程度,认为影响较大(0%)、一般(95%)、影响较小(5%)。

5.2环评公告

环保公告时间为2010年9月1日~9月15日,环评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0月22日。

公示在海潮社区和新工社区开展,张贴在海潮社区公示栏、新工社区告示栏及项目拟建区域附近。

同时,本项目于2010年10月9号在杭州日报登报公示,将本项目环评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工程内容,环评初步结论,公众参与联系方式等告知公众。

公示期间无人以各种联系方式就该项目的建设反馈信息。

6.污染防治措施

6.1设计期污染防治措施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部门划定的防噪声距离合理布置各住宅,减缓交通噪声影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为减轻噪声对住宅的影响,对临道路的住宅在设计时窗户采用平开式中空隔声玻璃窗等隔声措施。

6.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8)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在有关道路入口立警示牌,做好引导、疏散交通的计划工作。

(9)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严格施工申报制度,禁止夜间进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如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由于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则必须经环保部门同意,并且公告附近居民。

并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淘汰落后工艺。

对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

(10)加强管理,减少扬尘污染,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1)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取得城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放,并经沉淀等处理达到排水要求。

(12)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建筑材料不能随意倾倒、抛弃、转移和扩散,必须按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杭州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妥善处置。

(1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保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14)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性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

(15)施工中的废油及其它固体废弃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新开河),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6)施工结束后,对项目附近河道(新开河)上游100m至下游200米左右进行清淤整治。

(10)其它见本报告7.2: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6.3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7)废气

汽车尾气经竖井至高层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

在设计车库排烟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尾气的收集率,将尾气高效率收集后集中高空排放。

同时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2)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交通行车路线,确保行车路线畅通,减少汽车在小区内和地下车库内的运行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3)垃圾收集点周围应加强绿化隐蔽,尽量种植一些乔冠类林木与住宅楼相隔。

并应加强管理,保持公厕、垃圾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尤其是夏季高温时,防止公厕、垃圾产生的异味,努力其降低对小区内居民的影响。

(18)噪声

①该项目使用的设备应选用低噪声类型,并应合理布局,水泵房、风机房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做隔声、降噪措施。

根据市局方案,本项目所有设备需按《隔振设计规范》做防振设计安装。

通风机等设备采用减振台座或橡胶减振垫减振。

在通风机的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通风总管设消声静压箱。

水泵基础采用隔振基础,设备隔振台座采用阻尼弹簧减振器,水泵进出口采用橡胶挠性接头,管道设计流速不大于2.5m/s。

管道支架采用减振器。

建设单位应将会产生振动影响的设备房布置在小区绿化地的地下空间,不布置在垂直于住宅楼的地下空间,以避免地下层设备振动对住宅产生不良影响。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地下车库进出入口坡道须采用低噪声坡道,坡道外两侧适当进行竖向绿化坡道外侧进行竖向绿化。

相关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实施。

公建配套用房和设施位置应位于配套公建的商业公建裙房内。

并按现有设计方案,不设卡拉OK、KTV等高噪声、高振动、产生废气等的服务及其设施,避免噪声、振动、废气扰民。

商业用房必须预留污水排放管道。

废水排放要求雨、污分流。

住宅外窗选用平开式中空隔声玻璃窗,所有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规定的4级。

单玻≥25dB,双玻≥35dB。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日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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