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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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建议书
企业债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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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融资意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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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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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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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阶段
分离交易可转债业务流程?
确定融资意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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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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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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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阶段
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流程篇二:
公司总部理财建议书
公司总部理财建议书
对于公司经营来说,通常会有部分资金沉淀到银行账户上,如何能够兼顾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条件下,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融资成本,是公司资金管理的重点。
本建议书对国债逆回购及打新基金两种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金融产品进行概述,为我公司投资理财提供更多的选择。
一、国债逆回购
1.国债回购和国债逆回购的关系
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以国债为标的物进行交易,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国债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按照交易主体,分为融资方和融券方。
简单地说,融资方就是债券持有者,其通过债券作为抵押融入资金,属于正回购交易。
融券方就是资金持有者,其通过融出资金,取得债券抵押权的交易,属于逆回购交易。
国债逆回购可简单理解为一种资金拥有者以约定利率向债券拥有者提供资金,债券拥有者以债券作为抵押,到期还本付息的行为。
2.国债逆回购的风险
交易风险小,资金安全性高。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国债回购交易中,其抵押物为国债,所有交易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控制,交易安全性和资金安全性均有所保障。
另一方面,是由国债回购交易的清算规则决定的。
在国债回购交易中,其清算规
则是“一次成交,两次结算”。
“一次成交”是指当投资者做了逆回购借出资金后,到期资金就自动回到投资者的账户上,其间不需做任何操作。
“两次结算”中的首次结算是指由逆回购方(融券方)向正回购方(融资方)划款(本金),并划付有关的交易费用,交易所将正回购方账户内的标准券冻结;第二次结算是指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划款(本金加利息),交易所将正回购方账户内的标准券解冻。
通过合理的交易规则设定,可以避免交易风险的出现。
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逆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逆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
从这种意义上说,逆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不考虑cpi的因素的话,国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国债逆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
3.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优势
(1)收益率高。
国债逆回购的利率水平像股价一样,会根据钱的紧张程度实时变动。
机构缺钱的时候,利息就高,不缺钱的时候,利息就低。
平时国债逆回购的平均年化利率4%左右,而到了钱荒的时候,这一数字甚至能超过30%。
机构缺钱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月末、季末、年中和年末,这些时间点的利率一般都会比较高。
以2014年12月18日,深交所国债逆回购产品为例,7天期产品利率开盘就达10.2%,上午收盘前夕一度站上21%高位,创2013年11月以来13个月新高。
收盘,该产品利率也达6.64%。
深交所1天期国债逆回购利率同样出
现大幅飙升,盘中最高达21.6%,创一个月来新高。
2014年12月19日,国债逆回购利率继续维持高位。
其中上交所1天期产品开盘的利率就高达23%,盘中一度飙升至最高26%;深交所1天期产品盘中最高利率则达25%。
这意味着对于闲钱而言,投资国债逆回购的利率将大幅高于银行同期理财产品,更数十倍高于活期存款。
(2)操作方便。
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以及对应的资金托管账户,操作与股票交易类似,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终端直接进行操作,界面操作简捷明了,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完成交易。
(3)收益无水分。
国债逆回购的收益在交易成功的时候就已经明确,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
当然投资需要明晰的是,当回购利率在较低水平的时候,手续费率会对实际收益的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但目前回购利率较高,造成的影响并不大。
相比之下,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强调产品到期收益率,而最终实际收益率往往低于宣传。
而且银行理财产品分募集期、起息日、到期日、清算日、支付日等,其中只有起息日到到期日之间会有较高的收益,但从募集期到起息日,到期日到支付日这些时间银行只会给活期利息,因此最终下来的实际收益会比宣传的更低。
(4)投资品种丰富,企业选择余地大。
以上交所为例,国债逆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共九个品种,企业可以根据闲置资金的期限和结构,选择合适的品种进行交易。
4.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劣势
国债逆回购的缺点在于,首先由于它的期限很短,所以需要频繁操作。
其次,投资国债逆回购还要交一定的手续费。
第三,国债逆回购不像余额宝是实时划转的,而是有1天的延时,且遇到休息日还会顺延,这对本身期限就很短的逆回购而言是很关键的。
5.国债逆回购的交易流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客户也可以像炒股一样,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网上交易等直接下单;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
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
(4)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5)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6)回款——比如说是做7天逆回购,则在t+7日,客户资金可用,t+8日可转帐,而且是自动回款,不用做交易。
6.投资建议
建议适当配置国债逆回购产品,重点在月末、季度末、年末及新股打新期间,市场资金面紧张,通常年化收益率将会超过10%,购入国债逆回购产品。
二、打新基金
1.打新基金概述
所谓“打新基金”,并非一种“固化”的基金类别,而是一种“动态”的基金概念。
通常来说,只要在一定时间内、专注于参与申购新股的公募基金,都可以泛称为“打新基金”。
打新基金股票仓位很低,仅满足底仓的要求即可,有些基金经理还会采用期指或其他方式对冲掉股票的涨跌,“专心”只赚新股的钱,因此亏损的风险也就降到极低。
自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之后,债券基金已经被全面禁止网下参与打新事宜。
其他类型基金中,货币基金不允许参与权益类投资、qdii基金同样受限于基金契约、股票基金则被最低80%的股票仓位限制得束手束脚。
所以,现阶段公募基金中的打新主力,其主要构成就是混合基金和保本基金。
前者在留有60%保本资产的前提下,可以使用40%仓位进行打新;而后者更是拥有0-95%仓位调节空间。
2.打新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有80%的股票底仓要求,再加上必备的5%存款应对日常的申购赎回,仓位相当受限。
债券型基金:
有80%仓位投资到债券,除去5%的银行存款需求,篇三: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方案建议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的总体目标,体现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宽进严管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适应债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推动债券市场监管转型,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于近日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扩大发行主体范围:
公司债发行主体范围将扩展至全部公司制企业,开辟私募债流通市场,丰富债券品种。
(2)丰富债券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方式灵活,创新空间较大,可作为下一步债券市场发展的重点领域。
(3)增加债券交易场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非公开发行:
主体要求:
公司制法人
(政府平台公司除外)
投资者范围:
合格投资者
(注: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的限制)
合格投资者资格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标准由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
不超过200人
备案制
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
发行定价方式,自行与投资者商议决定
信用评级,由发行人自行决定
不受净资产40%限制
第一步公司决议
申请发行私募债券,应当由发行人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
1、发行债券的名称2、本期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期限、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3、承销机构及安排4、募集资金的用途及私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程序;5、决议的有效期6、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需要重点注意事项
①确定发行规模、期限、募集资金用途等方案
②确定私募债受托管理人
③确定担保方式(第三方担保/财产抵质押等),积极寻找担保方
确定偿债保障金账户银行
第二步尽职调查
l发行私募债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
证券公司履行其承销商职责,结合发行人情况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2承销商应当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私募债券发行材料并报送交易所进行备案需要重点注意事项
①由于备案材料要求发行人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因此需发行人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审计事宜②发行人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
③主承销商可与其他中介机构一同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第三步备案发行
l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
备案材料完备的,交易所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2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逾期未发行的,应当重新备案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行人可以采取集合方式发行。
4合格投资者认购私募债券应签署认购协议。
私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
需要重点注意事项
①材料申报后与交易所积极沟通,做好反馈回复工作
②积极寻找债券投资人,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③选择最佳发行窗口,顺利完成发行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为拓宽融资渠道,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可一期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数量和实际总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四、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或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六、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第三方担保;
2、商业保险
3、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4、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5、限制公司对外投资规模;
6、限制公司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
7、设置债券回售条款。
十一、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法律文篇四:
企业债券融资现状问题及建议
企业债券融资现状、问题及建议
姓名:
牛迦南指导老师:
海新权
摘要:
企业债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工具,以其独特的融资优势,在融资渠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历程入手,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企业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我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可行性和建议。
关键词:
企业债券融资现状分析政策建议
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应该包括均衡发展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而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银行贷款相比,具有诸多财务优势。
企业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否,将对整个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因受经济环境、经济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股热债滞”象,严重制约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优势、激活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已成为当今理论界和实务界应共同关注的课题之一。
一、企业债券融资的现状
我国除了公司制企业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国企也可以发行债券。
因此我国发行的债券一部分是公司债券,一部分是企业债券(严格意义上讲公司债券也是企业债券的一部分),我国企业债券大致分为五种债券品种:
非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债券衍生品。
从我国企业的情况来看,企业(指非金融企业,以下同)的外部直接融资结构中,债券融资比例明显偏低,大多数企业外部融资方式的选择与偏好迥异于发达国家,即融资偏好顺序首先是股权融资,然后是银行贷款,最后才是债券融资。
同时,在直接融资中,与股票市场相比,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从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我国企业债券融资的现状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1、债券发行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但与股票发行市场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
把债券发行市场同股票发行市场相对比就会发现依然存在一些差距。
2009年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就达到94家,此外还有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和配股来筹集资金,但是其规模远远大于债券发行市场。
2、我国交易债券市场层次丰富,债券品种多样,供投资者选择的空间很大
债券的交易市场按市场层次可分为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
场外市场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的柜台交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大宗债券交易的主要场所,是场外交易市场,实行报价驱动交易方式。
银行的柜台市场,也是场外市场,主要交易品种是国债。
其特点是便捷、分散、覆盖面广,是对上述两个市场的有益补充。
场内市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报单驱动交易方式。
主要交易品种有国债、一般企业债和可转换公司债。
3、银行的“预算软约束”依然存在
在国有银行还没有真正转变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拖欠银行贷款所可能受到的惩罚并不是很重,况且银行为追求账面利益最大化,可以对还不了贷款的企业继续贷款,使该企业通过归还旧的贷款和利息等种种方式实现账面盈利。
基于此,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无论是在借款还是还款条件上,其预算约束都远远小于发行企业债券直接面对广大债权人的硬约束。
这样,企业获得贷款还本付息的压力就比发行债券还本付息的压力要小得多。
4、相对于股票而言国债交易不活跃,市场流动性差
我国企业债券一级市场发展比较缓慢,致使二级市场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交易所挂牌交易数量不多,场外交易也不发达。
企业债券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加大了债券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风险预期,缺乏流动性和由此增加的风险度,严重影响和限制了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购买,使债券的发行更为困难,债券投资实际成了债券投资人的定期存款,这使得投资者往往远离这个市场,同时,由于企业债券二级市场的疲软,反作用到一级市场上出现发行困难
二、企业债券融资的问题
我国企业债市自1984年以来,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
截止2005年底,
我国累计发行了约400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近2000多亿元,国家铁路、电力、石化、城市基础建设等筹集了大量资金。
但是,也不难发现,我国的企业在融资债券方面仍较为滞后。
诸多因素严重制约了它的顺利发展:
(一)我国企业融资债券的一些缺陷:
1、财务风险高
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并需要支付利息,要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当经营不善时,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甚至导致其破产
2、限制条件严格
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公司实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方可采用债券融资方式。
且公司采用发行债券融资韵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自有资产的净值。
这就使得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既不能金额过低,也筹措不到金额更大的资金。
3、融资数量限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金净值,导致企业发行受限,并且筹资数量有限。
4、市场流动性差
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情况下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
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
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主体的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5、市场监管效率低,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对债券市场监管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出台,可以说债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监管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相关法律与实施细则、其他规章制度之间不配套;有些法律法规制定较早,已不适应目前市场发展的需要;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现象时有发生;各部门监管目标模糊、政策自相矛盾。
6、企业债券利率低,比重过低作用小
市场上低收益高风险的企业债券盛行,企业发行债券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同时降低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理性的投资者必然选择回避企业债券市场。
(二)我国企业债市同国内股市以及国际债市的发展相比,仍较为滞后,多因素严重制约了它的顺利发展,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特殊的产权制度安排
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传统国有产权制度框架下建立和发展的,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及管理层行政制约缺乏,必然导致“内部人控制”。
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使企业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让位。
体现在企业的融资决策上,管理者会把软约束的股权融资方式作为首选,而把硬约束的债券融资方式置于其次。
2、企业债券发行审批制度不完善
中国现阶段的债券发行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根据对17家发债企业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影响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七大因素中,发行审批制度没有市场化是各类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
3、企业债券市场有效运转的基础制度安排滞后
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与成熟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与债券融资相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①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
信用是债券发行企业的基石。
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都是由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