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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可以按照惯例相互开展执法会晤、人员往来、边境管控、情报信息交流等警务合作,但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开展其他警务合作的,应当报公安部批准。

故C正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M国某反华组织成员迈克利用计算机病毒侵入甲省某商业银行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30台,并干扰系统功能,造成5台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硬件不能正常运行。

应当对迈克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

故D错误。

2. (2020年新增考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罗某明知某厂生产的3M医用口罩系假冒产品仍然购买50万只,货值金额达250万元。

罗某销售时谎称是防新冠病毒专用口罩,售出30万只,销售金额300万元,后被相关部门查获。

经查。

上述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且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不能防范新冠病毒,但无购买人员因使用该口罩感染新冠肺炎。

对罗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予以处罚

B. 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予以处罚

C. 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予以处罚

D. 未售出20万只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考点:

法治热点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应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九条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

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3号)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b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十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的处理问题。

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 (2020年新增考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某市兴旺小区有居民报警,举报小区居民赵某自称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引发小区居民恐慌。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赵某(16周岁)利用手机图片编辑工具。

将其核酸检测报告结果由"

阴性”修改为"

阳性"

并配上文字"

我就想问一下,还有救吗?

这群人折腾我一下午了!

"

发在本人微信朋友圆中。

经查,赵某曾因殴打他人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安民警询问赵某,应通知其父母到场

B. 赵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违法行为

C. 如赵某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应当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D. 如赵某承认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适用快速办理程序参考答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规定,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实施上述

(一)至(九)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冲闯警戒带、警戒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他人,诈骗,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损毁铁路设施设备,故意损毁财物、哄抢公私财物等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故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故从C错误。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

(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

(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

(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4. (2020年新增考题)赵某使用禁用工具猎夹,在一禁猎自然保护区内捕获一只小鹿(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400元价格卖给某餐厅老板付某。

付某致电老食客郭某:

新来小鹿一只,加工成一桌菜后价格1000元,是否来品尝?

郭某即与崔某等人前去。

途中,崔某购买白酒,对测体温的市场保安不满,将桌椅踹翻,损毁体温计,对讲机等财物价值2700余元。

A. 赵某涉崇非法狩猪罪

B. 付某涉嫌掩饰、隐病犯罪所得罪

C. 郭某以食用为目的到餐厅品尝小鹿,涉赚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D. 崔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A

法治热点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条、第三百一二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林安发[2001〕156号)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应予非法狩猎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第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条、第三百一二条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条、第三百一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条、第三百一二条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故C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 (2020年新增考题)M国籍华人鲍某与妻子薛某婚后多年无子,但关系和谐。

鲍某独自在中国甲市乙县工作期间,以收养为名与自称未成年人的19周岁韩小女同居发生性关系。

薛某得知质问鲍某,被其狠狠辱骂一顿。

鲍某怀疑韩小女告密,便殴打韩小女致轻微伤。

韩小女多次报警称鲍某强奸、虐待未成年人。

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发现鲍某并未实施强奸、虐待行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鲍某辱骂薛某。

属于《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家庭暴力

B. 如对鲍某驱逐出境,应由公安部决定

C. 因鲍某系外国人,如涉嫌犯罪一律由甲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D. 韩小女涉嫌谎报案情的行政违法行为

法治热点一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检公安部派联合督导组赴山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

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

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涉外犯罪中重大案件的侦查。

故C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

(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6. (2020年新增考题)刘某性格偏激,携带工艺刀乘公交车,售票员认为该刀属管制刀具。

请其下车。

刘某拒绝下车,并大吵大闹。

后公交车进站,售票员打”0报警,刘某见状下车转乘出租车,遇到交警设卡查车,出租车司机欲停车接受检查。

刘某持工艺刀威胁出租车司机加速闯关。

执勤民警即征用一辆正在接受

检查的SUV,将出租车别停,造成两车受损。

经查,该工艺刀不属于管制刀具。

A. 刘某的行为不涉嫌犯罪

B. 遇有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需要进行交通管制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C. 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可以没收刘某的工艺刀

D. 执勤民警所属公安机关应当支付SUV使用费用,并赔偿该车损失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cm

iUo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

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故D正确。

7. (2020年新增考题)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熊某因琐事与高某发生口角并打其耳光。

公安民警书某下班路过,制止了熊某的不法行为。

后高某到公安派出所报案,祁某办理该案。

祁某应当自行提出回遵申请

B. 谭男经常向下属段女发送淫秽信息。

段女不堪忍受,到公安派出所报案。

民警陆某(谭男的姨表弟)被安排办理该案。

陆某向所领导提出,其不适合办理本案。

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有权决定陆某是否回遵

C. 区公安分局局长牛某,系犯罪嫌疑人池某堂兄。

受害人申请牛某回避。

区公安分局收到回避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回避申请报市公安局

D. 县公安局民警包某参与办理邓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邓某称与包某有经济纠纷,申请包某回避。

如果县公安局决定包某回避,包某之前对邓某的讯问无效

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决定。

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故A错误。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第十六条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故D错误。

8.下列关于刑事辩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付某因涉嫌强制狠亵吴某,被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吴某同意,辩护律师方某可以向吴某收集证据

B. 陶某因涉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被乙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辩护律师如会见陶某,需经乙县公安分局许可

C. 在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范某因诱导一证人作伪证,被丙县公安局依法监视居住。

丙县公安局可视情通知范某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D. 贾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辩护律师杜某在会见时得知,拘留前贾某曾唆使他人寻找机会盗窃某首饰店。

杜某有权对该信息予以保密

刑事辩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

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9. (2020年新增考题)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O

A. 甲县公安局民警对伤情鉴定意见审查后,决定作为证据使用。

民警结合案件侦查情况,可以将鉴定意见只告知被害人

B. 乙县公安局民警取得了犯罪嫌疑人李某认罪的供述,并取得五名证人证实李某使用铁管殴打他人的证言,还提取了该铁管。

民警不必提取和鉴定铁管上的指纹

C. 丙县公安局民警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在现场发现一部带血的手机。

经查属于被害人。

民警提取血迹并鉴定后,即将手机返还给受害人家属

D. 丁县公安局民警在讯问时,适时安排被讯问人休息、饮水、吃饭或者上洗手间,这些安排应当记录在讯问笔录中

刑事诉讼证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关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10. (2017年考题)某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徐某制售假冒白酒案,扣押假冒白酒40箱以及制假原料和工具。

执法人员制作了询问笔录、制假现场的勘验检查笔录等,并委托技术部门出具了假酒检验报告。

由于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张某也向公安机关举报徐某制售假冒白酒。

A. 市场监管部门随案移送的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B. 对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公安机关接受后。

认为属于其他地方公安机关管辖的,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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