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766337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115.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2页
亲,该文档总共3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额结算优惠版Word文档格式.docx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图纸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等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3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成都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图纸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及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定合同后两周内,两套;

(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可通知发包人到设计院代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本工程图纸及复印件(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出卖、出借、复制等),也不得做除本工程承包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发包合同;

(2)费用的增加;

(3)工程的延期;

(4)发布变更指令;

(5)所有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

(6)发布开工令,超出一周以上的暂停施工或复工令;

(7)索赔的支付。

承包人对上述内容凭业主书面授权书执行。

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或其项目经理的任何涉及工程造价的指示,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职权:

行使发包人代表的权利,包括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及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授予发包人的所有权力。

5.4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人项目管理团队

6.1项目经理姓名:

证书编号:

6.2对项目管理团队的要求

⑴合同中明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签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

⑵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签订合同前将证件原件交与发包人保管,待工程结束后退还。

⑶如果因客观原因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更换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并且与原岗位的管理人员具有同等条件,(如资质同等、业绩相近)。

⑷发包人有权反对及要求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调离不称职或发包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发包人书面准许,不可再用此人。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计算工期前二周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

如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清除的障碍物,承包人应配合工作。

费用计取参照通用条款。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水、电接至施工场地边缘,施工场地内用水、电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予以协助(每月抄表结算,承包人向供电、供水部门交纳支付水电费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负责施工道路的畅通,但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

场内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进行施工,其费用包含在临时设施费用中,计入工程总价。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计算工期前二周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或在施工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到现场进行具体交底。

如承包人施工中发现有未列入相关资料的地下管线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汇报。

不得擅自处理或首先自行施工。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办理相关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施工许可证由发包人办理,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和承包人共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十天由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书面和现场实物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十天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具体时间由发包人组织落实)。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另行协商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视现场情况协商办理。

8.3发包人权利及相关约定:

(1)对于承包人在施工阶段一切违背本合同文件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承包人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2)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要求其暂停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通知应说明暂停履行的义务、有效日期和理由,承包人应就此暂停履行其义务(除照管工程所需的部分外)直到发包人签发恢复履行的书面通知。

如因此对承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具体费用由双方商定。

(3)发包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加盖公章。

任何口述通知不应立即生效,承包人应在接获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书面请求确认,如承包人在7天内未向发包人请求确认,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该次发生的费用的索赔;

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请求确认书7天内未有书面提出反对,则该通知在7天期限届满时生效。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分别向发包人、监理方提供:

A、开工前三天内提供材料使用计划和项目总进度计划;

B、每周三提供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本周进度计划;

C、上述进度计划向发包人、监理各提供一份。

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提供方便,并应自觉遵守工地现场门卫的出入制度,接受工地现场的统一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需要,安排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全措施,因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财产、人员伤亡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4)向发包人、监理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所需的办公室及桌椅、文件柜、空调等。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协助承包人办理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金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由此产生费用由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支付计入总价,引起的时间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计入承包人工期。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文明施工。

环境卫生等的管理规定。

因承包人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由承包人负责。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承包人做到的工作必须按标准做到并承担费用。

(10)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抽查、检查、监督等,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1)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承包人进场前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伍佰万元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整体主体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的剩余50%;

从开工到竣工之日止如中途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无力支付的,由发包人用履约保证金支付经承包人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必须在支付之日起七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伍佰万元。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

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总计划,每月30日向发包人、监理报送月计划,每周三向发包人、监理方报送周计划。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

收到承包人资料后三天内予以确认。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8.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执行。

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8.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分部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情况:

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影响关键路线上的项目,承包人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须在接到承包人书面通知三日内以书面批准有关工期合理的延长,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书面通知三日内不给予回复视同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书面通知内容。

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长并不附带任何的补偿费用,在延长工期期间所增加的项目仍按原定的投标综合单价计价或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为准。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承包人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按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2.工程试车

12.1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13.承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督检查,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4.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四川省2009清单定额及配套文件结算后总价下浮方式确定。

双方同意基于2009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含措施费中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模板费、脚手架费)按照2009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按照该定额计算规则结算,人工费调整按成都市造价管理站规定执行;

2)安全文明施工及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为基数计取定额基本费率(实施过程中必须满足川建发[2011]6号文的具体要求),二次搬运按前述基数计取1.5%,不计赶工补偿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及已完工程保护费;

3)关于材料价格:

按照成都建材信息价中邛崃市相应信息价为准。

邛崃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成都市信息价确定,两地信息价均没有的材料按照发包人市场询价进行认质认价。

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不计取采管费费;

4)对于发包人分包工程或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按照建筑面积6元/m2支付给总包单位总包配合费(建筑面积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进行计算,并以发包人最终核定的建筑面积为结算基数);

6)规费的确定:

养老保险按照(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模板费、脚手架费中的定额人工费)计取6%;

失业保险按前述基数计取0.6%;

医疗保险按前述基数计取3%;

住房公积金2%;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前述基数计取0.8%;

工程排污费按照邛崃环保部门规定按实计取;

7)专业分包项目及甲供材料:

降水及土方大开挖;

基坑支护;

外墙保温;

弱电工程;

消防及通风工程;

自来水、天然气及高低压配电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工程;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商业外装工程;

公共区域内装修工程;

入户门工程;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工程;

栏杆百叶工程;

人防工程;

总平及景观绿化工程;

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停车场划线等),外墙面砖、桥架、配电箱采购等);

8)税金:

按照政府规定计算;

9)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优惠率(甲供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不参与优惠):

5%

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15.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16.工程量的确认

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送发包人和监理,其它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17.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至地上六层顶板并验收合格交付后1月内支付六层顶板以下部分完成产值的70%;

六层以上部分产值按照每月进度的70%分月支付,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1月内支付至工程核定总产值的80%;

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息退还。

1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外墙面砖、配电箱、桥架

承包人应提供准确规格和数量,如因承包人提供的时间、规格和数量不准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按实提供数量、规格后,因发包人临时变更或改变设计而带来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不允许调剂串换。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承包人自购材在质量上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职能部门规定要求,经检测、复试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用于本工程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外墙涂料等材料的品质,在使用前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及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

在施工前,承包人须提供各有关物料之样本作认可之用(具体清单目录由发包人或监理方事前提供)。

(3)承包人须在指定时间内自费把任何被拒绝使用的材料运离工地。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29.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竣工资料应通过质量管理部门的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承包人完成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符合,并符合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其中2套原件(包括竣工图及其他资料),并报监理审核。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向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移交工作。

无论哪项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均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每拖延一天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0.竣工结算

关于工程竣工结算的约定:

本工程实行发包人自行审核竣工结算。

30.1承包人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报送发包人;

30.2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后(如发现明显虚报发包人有权不予接受),发包人按照财建[2004]369号文办理竣工结算;

30.3若因承包人没有及时提供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而致使竣工结算工作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1.违约

3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除发包人责任导致工程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停止施工工期可顺延外,其他任何导致工期顺延的原因均视为违约,承包人按8元/㎡·

月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上述赔偿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的其他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承包人必须整改达到验收标准。

整改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如承包人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承包人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2.工程质量、工期违约及奖励:

如本工程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伍万元的违约金。

33.争议

3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或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4.工程分包

34.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本项目单体工程不得分包。

如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出场,并不予认可承包人为本工程所投入的所有费用;

承包人承担工程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责任,发包人将此行为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分包施工单位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不可抗力

35.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____按通用条款_____

36.保险

36.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保险。

承包人须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

37.担保

37.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伍佰万元。

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

本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的剩余50%

38.合同份数

38.1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约定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副本陆份,双方各执贰份。

39.补充条款

1、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出勤天数必须在25个有效工作日以上。

项目经理因故离开工地,必须事先请假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否则按2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按要求缴纳有关费用。

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不能在通知或指令时间内完成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处承包人违约金2000元。

4、合同工期结束时,承包人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理达到进场时标准(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塔吊基础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清理)。

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日期即为竣工日期。

5、工程管理

5.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

监理单位、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管理并认真执行发包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5.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以及相关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发包人有权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各自工作或完成未能让发包人满意的参建方进行处罚。

监理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承包人有建议处罚权,发包人视具体情况执行。

监理单位可视承包人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方面未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或执行情况未达到令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满意程度,向发包人提出收取承包人违约金的建议,违约金分为两种,即A类违约金和B类违约金,A类违约金为不可退回违约金,一经通过收取即不可退回;

B类违约金为可退回违约金,发包人、监理单位可视整改情况予以退回。

违约金建议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违约金的具体执行由发包人办理。

5.3质量控制

1、本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即:

每个分项工程开始前,由承包人填报报审表,在报审表附件中,承包人应将此分项工程的每道工序详细说明,监理单位依据报审表设置停检点、隐检点,一旦报审表以及停检点、隐检点被确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

如若违反,监理单位可建议收取违约金。

2、承包人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对于重要的、大宗的或发包人、监理单位认为必须的建筑材料,除合同中已约定品牌,承包人在确定材料前须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不少于三家的可用于本工程的合格品牌供发包人、监理单位选择,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之后方可订货。

否则在结算时对该部分建材费用不予计取。

3、承包人须在每道工序及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报验收计划,验收计划中验收时间允许误差到前后各一小时。

超出允许误差时间范围和验收计划中不含的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承包人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由此延误的工期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在验收前承包人须进行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承包人专职质检员在验收计划时间内将报验、检查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不全不予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报送的资料及相关规范、规程、图纸到现场检查验收,如第一次验收因不符合图纸、规范、以及其它相关要求不能通过,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视情况确定对该工序整改后的下一次验收时间,如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监理单位将出具不合格处置单要求承包人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