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协议协议书合集5篇精选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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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担保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三方根据〔自愿〕所确定的原那么且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用于甲方合法的。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的时间内分批〔或者一次性〕陆续支付给乙方。
3、乙方对于甲方的资金用途以及使用情况不作监督和约定,但甲方有转移资金、资产或者资金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____年,从该资金的第一笔支付给甲方账户时的次日起计算。
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其他向甲方账户支付的款项,均属于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
年利率_______%,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_______%。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即应当按照全部借款额计算资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借款时,一次性计算全部借款在____年使用期限的利息,并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
出现利率调整情况的,甲方应补充支付或者退回已经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归还
1、借款到期前_____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还款资金的筹备方案,并向甲方书面通报还款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2、借款到期前____日,甲方应当向乙方归还全部借款的______%。
到期时,应当全部归还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归还的担保条款丙方同意以___________资产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项借款的本金、违约利息以及乙方为追索该款工程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支出。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说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局部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假设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那么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
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
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
借款人自愿按以下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如果该帐户内资金缺乏归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
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方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前方可变更。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当:
抵押条款第十一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归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当法律责任。
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
抵押物清单?
。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当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
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
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当责任。
第十七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
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十八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
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九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
一受益人。
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当,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二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局部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当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假设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二十五条保证人承诺催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
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当责任。
其他条款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
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
采用下述第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
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
借款
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贷款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
年月日(盖章):
签字时间:
年月日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授权委托书,公司委托的应当由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公证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证明或经中国驻当地领使馆公证证明。
对于授权不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提醒:
借款人和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详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签订地为:
.本借款合同系依公司员工购置住宅奖助方法的规定签订,该方法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公司员工,现乙方因购置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请购房借款。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根据甲方有关员工购置住宅奖助方法有关规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第二条借款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项只应用于购置自住房,不得把购房借款转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借款担保:
丙方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三方方同意担保方式为:
1、2、丙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本借款担保人负连带清偿债务之责(包括借款本金及违约金),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
第五条借款用途监管:
甲方有权对乙方借款用途监督与核实,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该项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效劳期不满八年主动离职者,或不满八年因严重违反所在公司规章制度或依据劳动合同法而被开除的,甲方有权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的比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离职之日起日内返还全部借款和违约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连续任职满八年但是不满十一年主动离职或效劳期已满八年但不满十一年因严重违反所在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法律而被开除的,甲方有权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计5万元(以本金十万元计算),并按10万元的%的比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离职之日起日内返还。
3.乙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当本金%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绝。
1.要求乙方归还该借款和违约金。
2.要求借款合同担保人归还该借款和违约金。
?
3.要求实现抵押权。
第七条补充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局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
局部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
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甲方有权指定某一在中国大陆居住的、有确切姓名、住所
的自然人,作为解决甲方与乙方间基于本合同可能产生的任何法律诉讼的代理人。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单位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授权执行单位盖章)代表人乙方(签字)担保人(签字)订立日期:
年月日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中国银行分(支)行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说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条贷款利率。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
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
提前还款函?
,要求借款人在?
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
款人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
时归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
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
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前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当:
抵押条款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归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当法律责任。
抵押物见本合同所附?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当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第二十六条假设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催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