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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交二公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经理部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交二公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经理部施工建设过程中环、水保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环、水保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水保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水保工作实行环、水保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力求做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坚持施工建设与环、水保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水保与施工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条施工建设生产依法保护环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水保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施工作业队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施工,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第二章环、水保实施办法

第五条环、水保目标

(1)对本经理部潜在环境影响加以说明,估计并确认预期不利影响的程度、范围;

(2)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状况以及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为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调查了解本项目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规范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为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提供技术管理、补充措施的依据;

(4)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适时调整环、水保实施方案,为环水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第六条环、水保内容

(1)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水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时有相应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环、水保措施计划。

(3)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水保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计算环、水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4)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水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水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生活营地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并配备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排灌系统;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第三章环、水保管理

第七条环水保组织机构

(1)成立环水保领导小组:

组长:

张峰

副组长:

王豪段德峰王广州杨学山徐洪跃康兰方

成员:

臧军伍游振伟付凯歌朱江谢忠群邹庆华等

制定环水保措施,经理部、安质部分级管理,并配专(兼)职环水保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水保工作的落实。

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水保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专门负责检查、督促各项环水保工作。

(2)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3)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水保知识教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环水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水保工作,自觉遵守环水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4)提高全员水土保持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主动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八条经理部环、水保部门的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水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中交二公局环、水保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定本项目相关的办法或实施办法。

负责本经理部环、水保、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负责本经理部环水保技术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

建立健全本经理部环、水保管理和环、水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水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负责处理本经理部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并制定防止环水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必须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必须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上报局指挥部,监理、当地人民政府及以相关单位。

负责编制本经理部环水保治理措施并上报相关单位。

负责开展本经理部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负责本经理部环、水保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监督管理

(1)经理部安质部要加强环、水保监督管理,制定并完成环、水保责任制规定的目标。

(2)经理部实行“环、水保一票否决权”;将环、水保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3)经理部对环、水保技术监督实行全过程管理,并纳入施工经营管理。

(4)环水保专职人员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条施工过程环、水保管理

(1)根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水保要求和成绵乐铁路环、水保总体目标及本经理部实际情况,编制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目标与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环、水保目标必须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建立完善的环、水保管理体系和环、水保技术监督网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环、水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或拆除。

对在运设施设备的规模、地点、工艺进行重大技改时,必须向中交二公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环、水保技术监督纳入本经理部技术监督范畴统一管理。

(5)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必须有完整记录。

第十一条科技、培训

(1)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对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及清洁施工工艺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环、水保的发展。

(2)加强环、水保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水保意识和环境参与能力。

(3)注重环、水保业务培训,提高环、水保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二条考核、奖励与处罚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环、水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环、水保目标责任制及年度考核是考核项目经理业绩的重要内容。

(2)经理部对在环、水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环、水保中做出特别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重奖。

(3)经理部对在规划、和施工等过程中,违反有关环、水保政策、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按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处罚。

(4)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重大污染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经理部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章本项目主要环、水保措施

第十三条环、水保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水、大气环、水保措施

(1)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不将有害物质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直接排放。

并备有临时的污水汇集沉淀设施过滤施工、生活排水。

(2)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除垃圾,集运至当地环水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3)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施工现场设置油料库,库房地、墙面做防渗漏处理,指派专人负责油料的储存、使用、保管,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5)对柴油机安装防漏油设施,对机壳进行覆盖围护,避免漏油污染。

(6)对施工便道,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7)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8)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

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9)搅拌站均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10)在施工区严禁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11)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12)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13)临时食堂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14)在厕所附近设置砖砌化粪池,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当化粪池满后,及时运走化粪池内污物。

(1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第十五条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

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设备底座设置防振基础。

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1)施工组织采用三班制作业,使工人每个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总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

(2)选择低噪音设备即对移动性设备噪音超标的一律不用;对固定式高噪音设备,在选型时严格比较噪声大小。

(3)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4)改革施工工艺和设备,即机械尽可能采用液压设备或以摩擦压力代替机械振动。

(5)合理布置各种施工工作区和生活工作区,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

(6)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7)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音。

(8)对施工路段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全面实施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地附近和学校正常生活和学习。

(9)加强施工管理,当施工场地位于学校附近时,我经理部将了解学校的作息时间,停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学校上课时间作业;在距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130m以内的施工场地(约14处白天受影响的敏感点)白天施工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在距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480m以内的施工场地(约3处夜间受影响的敏感点),停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22:

00~06:

00)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事先作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10)我经理部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用低噪声的钻孔灌注桩代替冲击式或振动式打桩等等。

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必须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尽量使筑路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

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

(11)施工便道远离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不得穿越声环境敏感点。

当施工便道两侧50m内有成片居民时,禁止夜间在该便道上运输施工材料。

(12)为了监督和保护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学校学习环境,我经理部将进行施工期的声环境监测。

我经理部对130m范围内有较大居民区或学校的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期抽样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

限制工作时间,改变运输路线,采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13)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14)在利用现有道路和施工便道运输建筑材料时,道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有可能恶化,为了准确、及时的掌握施工道路(包括施工便道)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施工期间,我经理部对施工便道附近分布的村庄进行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考虑改变材料运输路线,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建临时声屏障或与当地居民达成协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分区、分期的防治模式。

一般分为四个区(主体工程、取土场、弃土场和临时工程)分两期进行防治:

工程建设前期我经理部采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后期我经理部以生物措施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

雨季填筑路基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

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

加强对施工人员环水保意识教育,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相关规定,保护自然资源,不要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自觉保护好天然林内的各种动物、植物和沿线自然景观。

施工便道、工棚等,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便道通过大树、林木茂密的路段时需绕行,工棚周围的树木要最大限度地保留。

施工便道的设置坚持不破坏自然景观、不过多地挪动土方、不造成坍塌的原则。

施工期间注意河道的防护,以旱季施工为主,雨季到来前疏通好河道,开挖好施工现场的排水道,保证河道的通畅以及河道的水质清洁。

涉及生活用水时,在建设工程开始之前为居民解决好用水问题,对施工期及今后受到的影响也要考虑到。

取土、弃渣等各种施工行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及时作好取弃土场的环、水保及恢复工作。

挖掘征用的耕地时,将表层土皮(30cm)保留以便复垦和补偿耕地。

施工车辆在临时车道上行驶,不得驶入农田和林地。

减少施工区的数量和面积;在设计的施工区内施工,不随意扩大取、弃土石场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

如果不能马上施工,不过早涉入施工区。

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施工期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取集中处理,或堆制为农家肥料的方式。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集中处理。

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和垃圾箱,并按时清除垃圾、清理化粪池。

废渣堆弃的防护措施以拦挡为主,场地选择后,在弃渣下游先修建拦渣坝,场地周边根据汇水情况修建排水沟接入原有排水系统,然后再进行废渣堆弃。

弃渣行为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

一旦有余下的材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粉煤灰、水泥、砂、石料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的岸边或养殖塘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棚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距河岸100(200)m范围内严禁设立料场、废弃物堆放场、施工营地等。

跨水体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

施工废水尽量循环回用,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当地的水质污染问题。

混凝土拌和场及构件厂的生产废水不直接排放,将设置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除渣等处理后再排放,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第十九条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采用施工过程控制,清洁生产的方案进行含油污水的控制。

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不可避免冒、滴、漏油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

对渗漏到土场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

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处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在不能集中进行的情况下,由于含油污水的产生量一般小于0.5m3/d,因此全部用固体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外运。

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平流式沉淀地,含油污水由沉淀地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对收集的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同施工营地其它固体废物一起外运的处理措施,外运地点选择附近具备垃圾填埋或有垃圾处理能力的城镇。

施工时会有大量的施工废水,其中主要的污染物有悬浮物、炸药残余、石油类等,排水经格栅、隔油池后沉淀自然蒸发。

第二十条生活污水控制措施

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生活污水量。

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的用量,采用热水或其它方法替代,以减少污水中洗涤剂的含量。

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收集粪便和餐饮洗涤污水,粪便用于肥田、餐饮洗涤污水经沉淀后可用于农灌,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

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或设垃圾坑发酵后用于肥田。

垃圾坑施工结束后用土掩埋,破坏地表植被的,要恢复植被。

第二十一条大气环、水保及粉尘的防治

(1)运输水泥、砂、石、土等如有漏失,及时清扫干净,保持道路整洁。

(2)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3)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有防尘措施。

第二十二条弃土、碴场的环、水保措施

(1)弃土堆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设计位置进行弃土。

(2)在设计指定的弃土位置弃土前,先按设计施工做防护和防排水设施。

(3)当弃碴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耕,对裸露的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达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止。

第二十三条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防护措施

施工期间洞内任何部位和工作面处,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浓度,都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容许浓度。

第二十四条完工后场地清理及恢复平整的环水保措施

(1)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处理,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

(2)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水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从当地政府取得环水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水保后患。

 

第二十五条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设专职现场自治员二名,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

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2)合理修建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制定保洁制度。

(3)在现场大门内两侧、办公、生活、作业区空余地方,合理布置绿化设施,做到美化环境。

(4)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车辆不超载运输。

在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水枪,车辆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内外道路上“抛、洒、滴、漏”。

(5)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6)如在挖土等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7)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第五章实体工程施工环水保要点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临时工程

取、弃土场的施工环水保措施见表6-1;拌和站的环水保措施见表6-2;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环水保措施见表6-3;砂石料场及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水保措施见6-4。

表6-1取、弃土场的施工环水保措施

施工阶段

环水保工作内容

备注

1.取土场

施工准备

根据设计要求及实际施工情况、地质情况及生态环境情况合理的选择取土场位置;

在施工前做好取土场的截、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保证施工安全。

主体工程全面施工

先对取土场进行清表,将清表土堆放在临时堆放场地内,设置排水沟和表面覆盖薄膜,防止扬尘及水土流失;

对取土场附近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全面实施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地附近的村庄和学校正常生活和学习;对超标场所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

旱季施工时,对取土场地及便道撒水,防止扬尘;

严格控制取土场的取土面积和深度。

交工验收

取土场按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并做好绿化措施。

2.弃土场

施工准备

根据设计要求及实际施工情况、地质情况及生态环境情况合理的选择弃土场位置;

弃渣场先做好拦渣工程,先挡后弃,堆放整齐有序。

主体工程全面施工

弃土场尽量远离附近的村庄和学校,以至噪音不会对居民区造成影响;

旱季施工时,对弃土场及便道撒水,防止扬尘;

弃土场的弃土面积和高度达到要求后,应相应补征用地弃置渣土,防止弃土过高引起滑坡的问题影响自然环境;

雨季弃渣场做好排水工作,落实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交工验收

弃土场按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并做好绿化措施。

表6-2拌和站的环水保措施

施工阶段

环水保工作内容

备注

施工准备

拌和站选址,应选在远离集中居民点上风向,以免扰民。

施工前在预制场、拌和站设置沉淀池、除尘设备等;

对预制场、拌和站场地进行硬化

主体工程全面施工

水泥等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并且采取密封存放的方式,控制其扬尘;

施工生产废水集中排放到沉淀池,达标后排放;

本合同段预制场、拌和站预设离村庄较远的地方,噪音不会对居民区造成影响;

旱季施工时,对弃土场及便道撒水,防止扬尘;

交工验收

完工后对场地进行平整、表土回覆及复耕或植被恢复措施。

表6-3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环水保措施

施工阶段

环水保工作内容

备注

施工营地

施工营地的选址,路基、桥涵队租用村民的房屋作为生活区;

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的集中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全面实施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地附近的村庄和施工营地;对超标场所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运;

施工营地设置污水处理池,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施工完后对施工营地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复耕或恢复植被。

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规定布设;

做好施工便道的截、排水设施;

对施工便道附近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全面实施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地附近的村庄和学校正常生活和学习;对超标场所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

旱季施工定期洒水,控制道路扬尘,检查两侧环境空气敏感点质量是否达到GB3095-1996标准要求;

施工完后及时对清理场地、平整、复耕或恢复植被。

表6-4砂石料场及临时材料堆放场环水保措施

施工阶段

环水保工作内容

备注

砂石料场

砂石料根据实验室的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一律不外进;

在外购砂石料合同中注明水土保持条款;

临时材料

材料

堆放场

定期检查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防止物料散漏污染土壤及水体;

油料、化学物品堆放在远离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地方,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定期检查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防止物料散漏污染土壤及水体

油料、化学物品堆放在远离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波地方,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水泥和混凝土运输采用密封罐车,防止散落污染土壤;

施工完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复耕或恢复植被。

第二十八条在拌和站及施工现场设置本项目的宣传标识牌,标识牌上注明施工位置、施工负责人等。

第六章实施本方案的人员培训计划

第二十九条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经理部技术人员及施工队人员到班组长了解国家、铁道部和四川省有关建设项目环、水保法律、法规,熟悉本项目的环、水保目标、环、水保措施以及施工期环、水保要求,为施工期环、水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通过培训,使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掌握环、水保的实施计划、方法及管理重点,为施工环、水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十条培训对象及方法

由经理部组织经理部技术人员及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环、水保技术交底,然后再由施工队负责人对各班组长进行环水保技术交底。

层层交底,层层落实,最后付诸实施。

第三十一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①国家、铁道部、四川省对建设项目管理中有关环、水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规、文件及有关要求;

②据指挥部对环水保工程的要求;

③本经理部工程环、水保实施办法。

第七章环、水保应急预案

第三十二条编制目的

我经理部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治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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