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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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统计年报)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总说明2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4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6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3表)7
(二)综合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1表)8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2表)9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3表)10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4表)1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3表)12
四、指标解释13
一、总 说 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下同)在劳动工资统计方面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调查对象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四)统计范围、内容及原则
1.统计范围
年报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全部法人单位,包括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私营法人单位。
2.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内容是法人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情况。
3.统计原则
本报表制度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
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
(五)调查方法
年报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城镇私营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六)数据汇总
年报城镇非私营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据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汇总,其他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由基层统计机构通过综合表的形式逐级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年报城镇私营法人单位总体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进行推算,以综合表形式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七)数据发布
年度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年鉴和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制度的报送时间、报送方式、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事项,请按照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执行。
报表中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平均工资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页码
(一)基层年报表式
602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4
I102-2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6
I102-3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私营样本法人单位
7
(二)综合年报表式
I301-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国有法人单位
8
I301-2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集体法人单位
9
I301-3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非国有、非集体法人单位
10
I301-4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11
I303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全部私营法人单位
12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602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8)100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
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补充资料:
(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3)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具有研究生学历(位)人员(51)人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52)人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53)人
其中:
技能人员(54)人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55)人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56)人
高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57)人
中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58)人
初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59)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
(1)”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3)01=05+06+07(4)08=09+10+11
(5)12=13+18+19(6)13=14+15+16+17(7)01=71+72+73+74+75(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102-2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08
—
09
10
11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补充资料:
(1)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
(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送报时间、方式由省级统计机构自定;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01≥02
(2)01≥03(3)01=05+06+07
(4)08=09+10+11(5)12=13+18+19(6)13=14+15+16+17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102-3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08
—
09
10
11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补充资料: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私营样本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报送日期、方式由省级统计机构自定;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填报要求:
本表只填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三个指标,其他指标调查单位免填。
(二)综合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一、按隶属关系分组
1.中央
2.地方
3.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
1.企业
其中:
地方
2.事业
其中:
地方
3.机关
其中:
地方
4.民间非营利组织
5.其他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
002
003
004
-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
补充资料:
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国有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执行。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一、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
1.企业
2.事业
3.机关
4.民间非营利组织
5.其他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
002
003
004
005
006
-
补充资料:
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集体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执行。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一)内资
1.股份合作
2.联营
其中:
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3.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
国有独资
4.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
(二)港、澳、台商投资
(三)外商投资
二、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
1.企业
2.事业
3.机关
4.民间非营利组织
5.其他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
013
014
015
016
017
-
补充资料:
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非国有、非集体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执行。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4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其中:
国有控股
集体控股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002
003
-
补充资料:
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执行。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8)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机构名称:
2018年
有效期至:
201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调查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
工资总额
(千元)
从业人员
平均工资
(元)
期末人数(人)
平均人数(人)
甲
乙
1
2
3
4
5
总计
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组
01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全部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