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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凤炎如何从事心理学研究

如何从事心理学研究

教学课件2009-10-1220:

45:

00阅读219评论5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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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凤炎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在日常的教学中,经常有学生会问一个类似的问题:

怎样研究心理学?

这是一个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按理说,这种问题宜请学界泰斗来谈。

遗憾的是,泰斗们多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且一般都非常繁忙,所以,泰斗一般是不容易请到的。

笔者只好本着“愚者千愚,偶有一得”的想法,结合自己十余年的科研实践与教学实践,尝试从基本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的选择与提高心理学科研能力的策略等三个方面对它进行详细探讨。

一、心理学的基本研究过程

心理学的研究过程一般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它们通常是依次发生的:

发现问题并形成假说或假设(发现),然后去检验它(验证)。

[①]

(一)发现问题,形成并提出假设或假说

在做学术研究时,“对象”与“方法”的问题是一个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对象与方法,何者为先?

何者为重?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要点有二:

一是,论先后,宜以对象为先。

也就是说,宜优先考虑研究对象,不能“避重就轻”、“避难从易”,不能像当年行为主义者那样,为了保证研究方法的客观性,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局限在“行为”上,而将当时不太好做客观研究的“意识”、脑这个重要的“黑箱子”统统给抛弃了。

二是,论轻重,宜以方法为重。

研究对象确定好以后,宜综合考虑对象的自身特点与自己的知识背景等因素,选择最佳方法对其进行研究。

因为方法的恰当与否,常常是影响研究能否获得实质性进展乃至质的突破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一小节主要探讨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方法则留待下一小节探讨。

1.发现问题

(1)怎样发现问题

科学研究开始于人们对未知现象及其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

尽管产生研究问题的来源颇多,一般而言,可以将之概括为三种情况:

第一,原有知识的缺乏与困惑。

产生与发现问题最明显的情况是缺乏知识。

只要个体对某个事情或现象缺乏了解,不论是来自日常生活的直接观察(即对环境中的事件、人物和动物的直接观察)或个人经验,还是来自研讨过去的研究文献或现有理论学说(一些问题被看作是从早期学者中传下来的“伟大的、但没有答案的问题”),都会对该事物或现象产生疑问,促使个体去寻求信息,探讨并寻找问题的答案。

第二,不同研究结果之间相互矛盾或不一致。

假若几个探讨同样问题的研究结果发生矛盾,或得出不一致的结论,那么,新的问题就产生了。

第三,解释事实的需要。

当人们面对一个事实或一个新现象,无法用现有知识予以解释或说明时,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

[②]

(2)怎样发现一个适合自己研究的“好问题”

对于具体的研究者而言,通过上述三种途径发现的问题,并不是每一个都适合自己。

如何才能确定一个适合自己研究的“好问题”呢?

这就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假若全盘考虑后,发现某一主题适合自己去研究,那它对自己而言就是一个“好问题”,反之亦反。

①问题的价值或意义

任何一个学术问题,若有学术价值,一般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当然,这三个方面的不同排列组合,则是千差万别。

正所谓:

正奇相生,其变无穷。

一是理论上的价值。

假若一项学术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能够在理论上增进人们对某一主题的理解,那么,此项学术研究就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例如,皮亚杰(J.Piaget)通过自己的辛勤研究而提出的认知发展理论,能够增进人们在理论上对个体认知发展的理解,因此,皮亚杰的这项研究就具有理论上的价值。

二是应用上的价值。

如果一项学术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能够在应用水平上增进人们对某一主题的认知及操作能力,那么,此项学术研究就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例如,安德森(Anderson,1985)将语文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knowledge)与程序性知识(proceduralknowledge)等两大类,有助于人们更好地学习这两大类知识,所以,安德森的这项研究就具有应用上的价值。

三是学科建设上的价值。

如果一项学术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能够促进某一学科的建设,那么,此项学术研究就具有一定的学科建设价值。

例如,柯尔伯格(L.Kohlberg)提出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于德育心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应地,对于德育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而言,柯尔伯格的这项研究就具有学科建设上的价值。

②影响研究的个体与环境因素

一项研究具有学术价值,是否就一定适合自己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无论在哪一个学术领域,都存在大量的有学术价值的研究主题,不过,由于某些因素的制约,其中有许多主题是不适合某些研究者做的。

那么,应该怎样去判断呢?

这就要进一步综合考虑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来自研究者自身的因素。

它包括研究者的科研兴趣、学术背景或已有知识经验、思维方式、身心健康状态与人格特征,等等。

身心健康状态与人格特征一看就明白,不多讲,只简要谈一下其它三个因素。

俗话说: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如果你对某一有学术价值的主题颇有兴趣或有浓厚的兴趣,那么,就可以尝试去研究它;假若对它不太感兴趣甚至毫无兴趣,如果有选择的可能,就不要去研究它,毕竟,让自己长期与一个自己不感兴趣的主题打交道,这是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

自己已有的学术背景或已有知识经验也是选择研究主题时宜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如果你不具备理科的扎实学术背景,一般而言就不宜选择“认知神经科学”作为自己的主攻科研方向;假若你没有扎实的国学功底,研究中国文化心理学时就会非常吃力。

自己的思维方式同样是选择研究主题时宜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就思维方式而言,一个习惯动作思维的人可以选择应用领域的研究主题,一个理论思维较强的人可以基础领域的研究主题。

二是外部环境因素,它包括已有研究基础是否扎实、自己能够有效支配的科研经费的数量、自己能够有效使用的研究工具是否齐全、是否需要以及能否组建有效科研团队、适合条件的被试是否充足、相关研究文献是否能够有效地收集与整理、家务量大小、单位工作量大小,等等。

其中,后几个因素一看就明白,不多讲,只简要谈一下“已有研究基础是否扎实”这个因素。

根据学术研究的常态是遵循“渐变”的原理[③],如果将某一主题现已取得的所有研究成就视作A1,将一个人对此主题将要开展的进一步研究所取得的预期研究成果比作A2,那么,“A2-A1”(即A2减A1)的结果就一定是一个正数[④],且这个正数的值不会太大。

以微软公司推出的“Windows”系列产品为例,从Windows95、Windows97、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直到2009年通行的WindowsVista,期间遵循的恰好就是“渐变”原理。

所以,假若你的预期成果太超前,致使现有研究成果无法为你的研究提供起码的研究基础,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预测你的研究是很难取得成功的,这表明此主题暂时不适合你去做,因为它的客观条件暂不成熟。

 ③能否推陈出新

某一研究主题即便很有学术价值,即便你已拥有了研究它的足够学术资源,仍不见得就适合你。

此时,还必须看最后一个影响因素:

你能否在此主题的研究上做到“推陈出新”?

假若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可以去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不能去做。

因为学术研究贵在一个“新”字,所谓“一新遮百丑。

”当然,“新”有多种,它主要包括“论点新”(作者提出前人未见的新论点)、“方法新”(作者使用与前人不一样的研究方法)、“论据新”(作者找到前人未发现或未发明的新证据)和“结构新”(作者用一个前人未用的结构来组织材料)等四大类,一篇文章或一部著作至少在要具备这四个“新”中的一种,否则,就不值得作者者写。

2.形成并提出假设或假说

“提出假设”和“验证假设”是科学研究尤其是实验研究的两个基本步骤。

[⑤]

在科学研究中,了解到问题之后,研究者便会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对它做出尝试性的或假设性的推测。

这种在观察与思考的基础上,对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提出的某种有待验证、暂时性的、推测性的、较为具体的理论解释或设想,通常被称为“假说”或“假设”(Hypothesis)。

“假设”一般说明、陈述了不同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非确定性或有待验证性是一切假说的共同特征。

一般而言,“假设”总是被描述为“如果……那么……”的形式,主要指特定的结果是从特定的条件中得来的。

例如,假若你提出如下假设:

“可以预期,如果儿童在电视中看了大量暴力的场面,那么,他们将对同伴表现出更多的攻击行为。

”那么,接下来你的研究就是用来验证这个假设里的“如果”和“那么”之间的联系。

建立明确的研究假设的意义主要有三:

第一,有助于将经验事实与科学理论联系起来。

第二,能够帮助研究者理清自己的研究思路,因为假设一旦提出来了,往往是研究者思路清晰的表现。

第三,使科学研究带有自觉的性质。

即研究者能够根据自己的假设,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观测和实验。

在心理学研究中,假设有不同的来源。

有的假设来自研究者对日常生活经验的推想,有的假设来自对文本(包括书籍、论文等)里记载的某项研究或某一理论的推论;有的假设来源于研究者对他人研究的质疑;有的假设来源于研究者的奇思妙想。

至于提出假设的方法,根据推理所表现的思维进程的方向性分,可以分为演绎推理法、归纳推理法与类比推理法等三种。

演绎推理(deductivereasoning),有时也称演绎,指由一般性知识的前提出发得出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

有三段论、关系推理、假言推理、选言推理等,但最主要的还是三段论。

演绎推理的前提和结论间具有蕴涵关系,因而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

[⑥]归纳推理(inductivereasoning),简称归纳法,指从个别性知识的前提出发推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

归纳推理的结论一般超出了前提陈述的范围,故当前提真时,结论并不必然真。

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等两类。

[⑦]类比推理,也叫“类比法”。

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的相同,推出它们的其他属性也可能相同的推理。

类比推理是依照下述方式进行的:

 

A对象具有属性a、b、c、d

  B对象具有属性a、b、c    

所以,B对象也具有属性d

 

上式中,“A”和“B”可指两个类,也可以指两个个体,还可以其中一个指类,另一个指个体;换言之,类比推理可以在类与个体之间应用。

[⑧]

有思想的研究者往往以一种独特的手段来组合已有的思想,以提出创新的观点。

真正有创造力的思想者的标志是发现一个新的真理,它可以朝着更好的方向推进科学和社会的发展。

(二)设计研究方案,进行验证,做出结论

假设的真伪需要验证。

建立假设之后,下一步便要提出具体可行的研究设计:

如何确定可选择适当的被试和研究工具;如何界定研究变量,并对假设中的概念下操作性定义。

一个操作性定义阐明用以代表一个概念的确切程序。

例如,你可以将挫折定义为“在一个人即将解出一道难题并赢得10000美金之前打断他。

”操作性定义使假设中的概念具体化,从而以事实资料来验证假设。

如果不下操作性定义,就无法进行实际的研究;即便是研究了,这样的研究报告也不能为他人所接受。

为了有效地验证假设,研究者还必须根据假设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使被探讨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观测。

研究设计是根据假设做出的,研究者搜集的资料应当尽量直接与假设有关。

但是,研究者的思想却不能受固定的思想所束缚,不能以先入之见,只搜集预期的资料而忽略其他意外的资料。

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者进行的工作是从发现到检验假设。

验证的背景(contextofjustification)是把证据拿来验证假设的研究阶段。

当试图得到可以产生有效结论、令人信服的证据时,心理学家面临严峻的挑战。

他们依赖一个同盟者——科学的方法(scientificmethod),它使成功成为可能。

科学的方法是通过将错误降低到最小,提出可靠的归纳等方法来收集和解释证据的一般的程序集合。

心理学被认为是一门在某种程度上遵循科学方法所建立的规则的科学。

因为在科学研究的数据的收集和分析阶段主观性必须被降低到最小,人们用程序的保障措施来增加客观性。

其中一种保障措施不言自明:

那就是研究者必须以一种别的研究者可以理解和评估的形式来保存观察时和数据分析时的完整记录。

科学研究的下一步是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使之系统化和简约化。

在教育心理学研究中,对于资料的分析通常是使用各种统计方法。

统计分析的主要作用,一是简化原始资料,以便把握资料分布的情况;二是检验各类资料的关系以及关系的程度。

所以,在分析资料时必须借助于统计方法和理论思维。

就某一项教育心理学研究来说,其最后的阶段是做出结论。

在做结论时必须根据事实资料,而不能凭空臆测。

通过研究设计、统计分析、做出结论,就可以对研究初期提出的假设进行检验。

如果假设得到了验证,这个假设的可信度便提高了。

应当注意,在心理学研究中,由于种种原因(如研究现象的复杂性和指导思想上的问题)往往会出现虚假的实验验证。

心理学假设的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要不断地加以验证的。

能重复验证的假设便具有科学价值,有可能发展成为某种心理学的理论。

如果假设得不到验证,则这个假设就被否定。

上述步骤是密切联系的,无论哪一个步骤上有错误都将导致研究的失败。

[⑨]

二、慎重选择研究方法

冯特曾说:

“科学的进展是同研究方法上的进展密切相关联的。

近年来,整个自然科学的起源都来自方法学上的革命。

”[⑩]此观点同样适用于研究心理学。

同时,心理学家清楚地认识到,即便出自最“权威”之口的观点也可能是错误的,这样,心理学特别看重证据(empiricalevidence),即那些通过直接观察和测量得到的信息。

只要有可能收集到数据(data),心理学家就会用那些观察事实来解决学术上的争论,因为数据可以使人们能够比较观察到的事实,得到精确的结论。

在中国,研究心理学的方法系统可以用“一导多元”四个字加以概括。

“一导”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多元”指研究视角、基本研究原则和具体研究方法应多样化。

[11]简要地说,在研究视角上,主张坚持“大心理学观”的研究视角,消除“小心理学观”研究视角给教育心理学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

在基本研究原则上,主张坚持客观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文化性原则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等。

在具体研究方法上,主张依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灵活采用观察法、实验法、问卷法、测验法、语义分析法、深度比较法和推理法等多种方法。

这套方法系统中的绝大多数内容或是不言自明的,或是在相关课程的学习里已经知晓,此处不赘述,只再强调和补充以下两点。

(一)心理学的两种基本研究类型

决定论(determinism)是所有学科研究的出发点。

进行任何科学研究之前都必须首先假设,宇宙事物之间有一定的规律或法则可循。

犹如一个人去某河塘钓鱼,事先要假定此河塘有鱼,否则必不会去此河塘钓鱼。

科学研究也是如此。

科学家必须假定事物之间有一定的法则或规律,才值得去探索或研究,否则科学研究就无所适从了。

概要而言,事物间的规律可以分为两大类,[12]相应地,心理学研究主要有两种基本类型:

相关关系与相关研究以及因果关系与因果研究。

1.相关关系与相关研究

相关关系(correlationrelationship)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一种重要关系。

如果两个事物之间存在共变关系(covariationrelationship),便存在相关关系。

所谓“共变”,是指一个事物发生变化时,另一个事物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例如,身高与体重之间有相关关系。

身高者,通常体重也重;身矮者,体重也较轻。

身高与体重之间存在共变的现象,表示二者之间有相关关系。

假若一个事物(如身高)发生了变化,另一个事物(如智慧)保持不变,那么这二者之间就没有共变的相关关系。

心理学中有一些研究就是力图要揭示出心理现象的相关关系,这类研究一般叫相关研究。

当力图决定两个变量、特质或者属性关联到什么程度时,心理学家使用相关的方法(correlationalmethods)进行研究。

为了确定存在于两个变量之间相关的精确程度,教育心理学家需要计算一个名为相关系数(correlationcoefficient)(r)的统计量。

这个值在1.0到-1.0之间变化,其中1.0表示完全的正相关,-1.0表示完全的负相关,而0表示根本没有相关。

一个正的相关系数意味着当一列分数增加时,第二列分数也增加;负相关正好相反,第二列分数和第一列分数朝相反的方向变化。

一个非常接近于零的相关意味着两个测量分数之间存在很弱的联系,或是根本不存在联系;当相关系数越来越大,至接近于最大值+1.0的时候,根据一个变量的信息来预测另一个变量将变得越来越精确。

高的相关只是表明两列数据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建立了联系,相关并不意味着一个事件可以导致另一个事件的发生,相关并不意味着因果关系。

相关可能反映一部分因果关系,也可能根本就不反映因果关系。

例如,假若学习压力和学习效率之间存在负相关,那么,这种负相关可能意味着:

(1)学习压力从根本上是人们学习效率低下的原因;

(2)不佳的学习效率使人们经受了更大的学习压力;(3)存在一种特定的人格类型,他们更可能经受学习压力,同时也在学习中表现不佳。

注意其中最后一种情况,第三方变量影响到其他两个的变化。

请想象最后一种情境,假设教室周边存在很多的噪音,很多噪音导致了更大的学习压力(因为学生预计到高噪音将降低自己的学习成绩,由此可能导致家长或老师的批评),也导致了学习效率的下降(因为学生无法有效集中精力来学习)。

此时,相关依然存在——高的学习压力和低的学习效率同时发生——但这根本就不是因果关系。

相关也可能是伪造的,因为研究者不能通过恰当的控制来进行比较。

例如,1965年纽约市的能源管制和9个月后报告的出生率剧增就存在虚假的联系。

“纽约人非常浪漫,那是因为烛光。

”一位新父亲这样说。

一位有关的官员解释道:

因为管制,“所有性的替代物——开会、听课、卡片聚会、戏剧、沙龙——在那个晚上都没有了。

你还能做什么呢?

”(《纽约时报》,1966年8月11日)。

在世界的很多地方,类似的报道在大雪暴或是其他灾难发生之后经常出现。

然而,当人们花一些时间将这些明显急剧上升的出生率和一般的季节变量做比较时就会发现,相关只是一种伪装成因果的巧合,也就是说,季节和出生率确实存在相关——它和偶然出现的“灾难”的相关形成控制的对比。

很明显,当我们应用从实验方法中得出的研究结果时,我们必须对这样的相关结果保持高度警惕。

但我们并不想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即相关的方法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科研工具。

[13]

2.因果关系与因果研究

因果关系(cause-effectrelationship)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另一种重要关系。

通过研究,如果可以清楚地指出一种事物是因,另一种事物是果,那么,这两种事物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闪电与打雷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闪电是因,打雷是果。

凡构成因果关系,总是因在前,果在后,这种顺序是不会改变的。

[14]

心理学中有许多研究就是力图要揭示出心理现象的因果关系。

在进行因果研究时,研究者一般要做到:

一是要创设某种实验情景,使之能引起某种心理现象,同时要控制可能影响这种心理现象的其它因素,正因为如此,因果研究一般都是实验研究;另一是,当一种情景引起了某种心理现象时,只能说在这种实验情景下,前者是因,后者是果,脱离一定条件来讲因果关系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15]

3.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的联系是:

两个事物之间如果具有因果关系,就必定具有相关关系;但是,两个事物之间有相关关系,并不表示它们之间就必定具有因果关系。

在这个角度上说,因果关系只是一种特殊的相关关系。

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的区别是:

事物出现的先后顺序是否重要。

具有因果关系的事物,是因的事物必须出现在果的事物之前,果必在因之后。

这种因果先后顺序是因果关系的显著特点。

不过,对于相关关系的事物而言,不必考虑先后顺序的问题。

[16]

4.相关研究与因果研究的差别

任何两个事物之间要么是相关关系,要么是没有关系(如人的年龄与太阳黑子之间就无任何相关),通过相关研究,一旦肯定其有相关关系,就可以肯定它们之间彼此影响,但却不能确定这种影响是由谁引起的,即不能确定谁为自变量谁为因变量。

若要达到后一个目的,只有通过实验研究(先要进行实验设计,其基本思想是使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达到一因一果的关系,这样,才可由因推果,由果推因),求其因果关系,方可达到。

这样,因果研究与相关研究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前者目的在寻求或确定变项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旦确定,就能指出何者为自变量何者为因变量;后者目的在于寻求或确定变项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相关关系一旦确定,就可以肯定存在相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项之间有关系(而不是没有关系),不过,不能确定有关系的变项之间何者为自变量何者为因变量。

如鸡生蛋蛋生鸡问题,肯定是一个有相关关系的问题,但却不能确定何者为自变量何者为因变量,故不能确定其因果关系。

(二)心理学的两类研究方法

1.量的研究(quantitativeresearch)方法

“量的研究”,指一种对事物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与分析,用以检验研究者提出的有关理论假设的研究方法。

量的研究有一套相对较成熟的操作技术,包括抽样方法(如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整群抽样等)、资料收集方法(如实验法、测量法和问卷法等)、数字统计方法(如描述性统计与推断性统计等),正是通过这种测量、统计与分析,以求达到对研究对象的“本质性规律”的认识。

稍有心理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直到现在,主流心理学都崇尚实证主义,他们强调研究的客观性和验证性,其结果都喜欢用数字表示,因而都可称作量的研究或实证研究,这是心理科学研究的传统方法。

实证肯定重要,不过,可靠的“知识”(广义的)并不是全必须依据于实证,逻辑推理(有时候,甚至直觉判断)也能为人们提供可靠的“结论”。

假若过于重视实证,强调在任何学术领域里,一种观点或一个结论是否可靠,关键是看其有无可靠的“证据”。

这样做就会闹出“趣闻”乃至于“笑话”。

如受实证思想影响的顾颉刚,在他的老师章太炎面前大讲实证,导致章太炎的不快。

章太炎于是问顾颉刚见没见过自己的祖父,顾说没有。

章太炎马上反问顾,难道你的祖父就不存在吗?

2.质的研究(qualitativeresearch)方法  

“质的研究”,指研究者通过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对研究对象进行长期深入细致的体验,然后对研究对象的“质”做出一个较整体性的、解释性的理解与阐述的研究方法。

“质”实际上指的是该事物的“性质”、“属性”和“特质”,是该事物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和组成部分,包括该事物中可以“量”化的特征和组成部分。

需指出,这里讲的“质”与“本质”有一定的区别。

“本质”是相对于“现象”而言的,来源于自柏拉图始到笛卡尔集大成的二元认识论。

这种“主—客”对立的思维方式认为,人们日常看到的东西只是事物的现象(或表象),一定要通过深入的分析(或通过实证的、可以感知的资料,或通过概念的、逻辑的哲学辨析),才能够获得对事物表象下面“本质”的了解。

而质的研究由于受到现象学的影响,认为现象本身就是本质,现象学强调对事物本质的直观,在变动不居的意识流中去把握事物稳定的、常住不变的状态。

这样,质的研究不认为现象与本质、形式和内容之间是可以分离的。

事物(或意义)就像是一个洋葱(与二元论的核桃模式相对立),其本质和现象实为一体,如果对其进行分解,一瓣一瓣地剥到最后便什么也不存在了。

在质的研究中,重要的不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而是针对现象本身再现现象本身的“质”。

[17]质的研究常用以下四种方法:

一是个案研究(casestudy);二是参与观察(participantobservation);三是深入访谈(depthinterview);四是文本分析(documentanalysis)。

3.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的比较

从表面上看,在研究目的上,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有很大的相通之处:

二者都是试图从问题现象入手,找出变项之间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

这样,在基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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