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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x2%+2=82元
3、失业保险金:
4,000x0.5%=20元
4、住房公积金:
4,000x12%=480元
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
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
4,000x20%=800元
2、医疗保险金:
4,000x10%=400元
3、失业保险金:
4,000x1.5%=60元
4、住房公积金:
4,000x12%=480元5、工伤保险金:
6、生育保险金:
4000x0.8%=32元
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
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
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不考虑工资调整,到张小姐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大约有119,040元,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仍然为4,000元,则张小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000x38%+119,040/139=2,376元。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金:
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其中:
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
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
其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因工死亡待遇: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5、生育保险金: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每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每月4000元。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检查费最多1400元,难产2100元,顺产19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篇二: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_2325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
刘子玉
第一讲《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
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
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
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1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条款
(一)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条。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2)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许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的待遇。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现在是每月900元。
即两个80%,一个最低。
2、如果约定培训的要遵循以下4条。
(1)培训项目。
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
上岗前的教育、军训等培训不算。
3
(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包括用于培训该劳动者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共3项。
(3)可以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的时间双方协商。
(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支付约定金的方法是将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分摊到服务期内,劳动者服务时间差几个月支付几个月分摊的培训费作为违约金。
3、如果约定保密条款的,要遵循以下6条。
(1)保密的内容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2)保密的时间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一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作规定,应由其它相关法律来调整。
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3)竞业限制的人员。
只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人员不得约定竞业限制。
(4)竞业限制怎么制定。
一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最多2年,二是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三是不许自己开办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5)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义务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
4(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多少,法律没作规定,双方商定。
五、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
这一讲主要遵循以下3条。
1、对工资数额和支付的要求。
要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
目前是每月900元。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对增加工作时间的规定。
如果需要加班,每周最多允许加1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1天。
如果需要加点,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
不论加班还是加点,必须通过工会与职工协商,每月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点的,按150%付给工资。
休息日加班的,能补休的要补休,不能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资。
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概念。
解除是在合同履行当中停止履行。
终止是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结束:
合同已到约定期限,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篇三:
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我的月工资为1490,基本工资是1200,满勤200,膳食补贴90,现在我已经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里并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8个半月,现在我发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请问这怎么算,大概多少?
满意的我加分
满意答案
好评率:
100%
楼主你好.如果按你的工资1490元作为基数购买的话那么具体费用如下:
养老保险:
个人月缴费119.2元(8%)单位月缴费178.8元(12%)医疗保险:
个人月缴费29.8元(2%)单位月缴费149元(10%)重特病个人每月1元单位每月8.94元(0.6%)
个人月缴费7.45元(0.5%)单位月缴费14.9元(1%)(失业保险是按2010年比例,如果按2011年比例的话,那么个人缴费就是14.9元(1%),单位缴费是29.8元(2%))生育保险:
个人不缴费单位月缴费11.92元(0.8%)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单位月缴费
4.47元(0.3%)个人每月缴费就是155.45元单位每月缴费就是414.56元
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8个月的话那么个人缴费就是1243.6元单位缴费是3316.48元回答完毕..谢谢采纳!
【篇二:
劳动合同书范本2012五险一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
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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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
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1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纠纷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2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三:
劳动法关于福利待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福利待遇的规定
传统上的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
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
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劳动法对于社会保险和福利有哪些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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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
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
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