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大奖赛jspWord下载.docx
《电动汽车大奖赛jsp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汽车大奖赛jspWord下载.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电动汽车大奖赛jspWord下载.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2/c245fee3-04ef-4cd5-8237-79c7d0ad4877/c245fee3-04ef-4cd5-8237-79c7d0ad48771.gif)
赛员勘路:
2010年月日(星期)08:
00-16:
媒介日:
具体时间:
待定
内容:
车检:
2010年月日(星期)08:
00-13:
维修区指定区域
参赛者必须按下列时间表并携带赛车的勘路门胶贴到车检裁判处报到车检:
号以后的车 08:
00-09:
-号 09:
00-10:
-号 10:
00-11:
-号 11:
-号 12:
记者注册:
月日(星期)-月日(星期)
09:
3013:
30-18:
新闻办公室(宾馆)
赛前新闻发布会:
2010年月日(星期)16:
00—17:
公布发车顺序:
仪式发车和第一比赛日:
月日(星期)15:
30
第二比赛日:
月日(星期)21:
00
仲裁会:
第一次:
月日(星期)14:
第二次:
月日(星期)20:
第三次:
月日(星期)17:
仲裁会议室(宾馆)
开幕仪式:
2010年月日(星期)20:
各比赛日赛车发车和结束的时间/地点:
第一比赛日:
月日(星期)
07:
00-维修区出口
结束:
18:
00-封闭停车场
第二比赛日:
30-封闭停车场
14:
30-
结束仪式:
200年月日(星期)14:
30
区
最终车检:
2010年月日(星期)15:
公布成绩的时间和地点:
初步成绩:
2010年月日(星期)18:
颁奖晚会:
2010年月日(星期)19:
赛事概况
1.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参照《国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2010年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比赛规则》、《规则》、《国际电动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
1.1主办单位:
1.2承办单位:
1.3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席:
主席:
副主席:
秘书长:
副秘书长:
(排名先后按姓氏笔画顺序)
委员:
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领导小组
朱可可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敏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王梅根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单雪伟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丁韧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
办公室副主任
姚冷上海久事国际赛事管理有限公司赛场
经营中心总经理
顾小康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
副支队长
1.4赛事官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
(仲裁委员会主席)
(仲裁员)
观察员:
赛事主管:
安全主管:
赛事秘书:
总裁判长:
副裁判长:
医疗主管:
通讯主管:
车检主管:
成统主管:
活动主管:
新闻主管:
维修区主管:
安全主管助理:
2.比赛项目
赛事名称: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
本站拉力赛比赛项目设置: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国际组车手杯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国家组车手杯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国际组杯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国家组杯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国际组厂商杯
2010年“”杯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国家组厂商杯
3.路线概况
3.1全程:
公里,其中包括公里赛段;
3.2赛段:
个,第赛段、第赛段、第赛段和赛段分别为同一道路,重复使用;
3.3阶段:
2个;
分段个
3.4路面:
柏油路面。
4.参赛资格
4.1车手资格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
4.1.1持2010年比赛执照
4.1.2香港、澳门及台湾车手参加国际电动汽车拉力锦标赛可持香港、澳门及台湾汽车会颁发的比赛执照,及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
4.1.3境外车手必须由国内赛车队或赛车俱乐部向组委会报名参加比赛,由其车队或俱乐部为其办理在华驾驶执照。
其所取得的成绩只记入当站车队积分,不记其个人年底总成绩积分。
境外车手必须出示有效比赛执照和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方可参赛。
4.1.4外籍车手参赛必须是国际汽联非种子车手,其资格认定以国际汽联2010年1月公布的种子车手名单为准。
4.2车辆资格
4.2.1车辆组别和级别的划分参照“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第2.1.1和2.1.2条。
4.2.2其他条件:
参赛车辆改装必须符合组委会制定的“2010“”杯国际电动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的要求。
由报名者自行办理参赛车辆的临时牌照和本车队外籍车手或港澳台车手的驾驶执照。
5.报名和报名费
5.1报名:
2010年月日报名开始
2010年月日17:
00优惠报名及外籍车手报名截止
2010年月日报名截止
报名参赛的车辆数限制为70部。
如果传真报名,报名表及汇款单的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日前传真至。
只传真其中一项的报名,将被视为报名无效。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5.2报名费:
5.2.1、每辆赛车:
接受组织者广告者1500元/辆(优惠报名期内)
不接受组织者广告者2500元/辆(优惠报名期内)
超过优惠期报名,报名费加收50%。
含外籍人员的车组:
6000元/辆
5.2.2、车队报名:
每车队收报名费1000元
5.2.3、维修车注册费:
400元/辆,含一套嘉宾车门胶贴。
注册维修车数的限制遵从维修区的有关规定。
5.2.4、非组织者原因在比赛开始前退出比赛,仅退报名费的50%。
5.2.5、报名人被接受报名的时间,以组织者同时收到其报名表和报名费为准。
5.3报名费将在下述前两条情况下如数退还:
5.3.1、报名未被接受
5.3.2、拉力赛未能举行
5.3.3、组织者将向由于遇有不可抗力(已得到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汽车协会证明)而未能在拉力赛中发车的参赛者退还50%的报名费。
6.保险
6.1赛事组织者将为赛事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其中包括赛车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赛事路线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赔偿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8万元,每部赛车累计赔偿100万元。
保险有效期:
自2010年月日赛车由赛前车检开始至月日结束仪式之后返回到总部封闭停车场或赛车退出比赛(含除名)之时结束。
6.2所有赛员必须办理至少21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4万元医疗保险,保险费180元。
也可选择36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4万元医疗保险,保险费280元。
6.3勘路车辆必须自行办理至少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600元/辆。
6.4车队的其它车辆必须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7.广告
7.1参赛车手不得拒绝组织者的强制性广告,此广告的规格是宽67厘米、高17厘米位于车门两侧和宽43厘米、高21.5厘米,位于前舱盖,位置是B1和D(见下图)。
7.2可以选择组织者的广告,此广告的规格是宽30厘米、高10厘米,位置是A1和A2(见下图),内容待定。
7.3粘贴广告参照“国内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第三章的第三条。
8.总的义务
8.1赛员装备
参赛的车组成员必须配备有手套(领航员除外)、面罩、赛鞋以及在国际汽联注册的头盔和赛服。
在比赛期间由赛事官员在赛段发车点检查这些装备。
8.2勘路
8.2.1、允许使用赛车勘路。
勘路车必须使用柏油路轮胎。
8.2.2、每个赛段及相同赛段最多勘路二次。
每个车组将得到一份勘路卡,勘路时必须携带,并交由裁判检查记录。
参赛车手必须按照赛事主办者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看路,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8.2.3、在勘路期间,各车组应注意交通安全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8.2.4、勘路时间安排:
2010年月日,08:
00-16:
具体如下:
赛段开放时间及顺序:
1-30号车手
其他车手
赛段
08:
10
10—10:
SS1/3/5/7/9/11路(两遍)
30-11:
00—09:
SS2/4/6/8/10/12(两遍)
13:
00-14:
10—15:
SS13/15/17/19路(两遍)
30-16:
00—14:
SS14/16/18/20路(两遍)
为使勘路顺畅进行,各车组按时间安排顺序勘路。
勘路车必须粘贴勘路专用的门胶贴,否则禁止勘路。
使用后的门胶贴必须在车检报到时出示并交给车检裁判。
8.3赛员手提电话
参赛车组在报到时须将手提电话号码提供给组织者,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8.4媒介日
2010年月日,具体时间和内容待定
8.5赛员会
赛员会将于月日20:
00在宾馆召开。
缺席或迟到的赛员将交由仲裁给予处罚。
8.6维修区
维修区主管统一安排维修区的使用,未征得维修区主管同意前不得进驻。
维修区必须严格按照维修区主管的要求搭建。
8.6.1本次赛事的维修区设在路。
维修区开放时间为月日-月日。
赛车在维修区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违者交由仲裁会给予处罚。
8.6.2为了保证维修区的安全,在维修区内禁止吸烟。
维修区设有安全巡查员,检查各队的安全防火措施,各车队要高度重视,自备灭火器材,杜绝事故隐患。
8.6.3维修区每部赛车的使用面积为:
6m×
5m。
报名一部赛车可另加一部维修车的使用面积,其面积为:
以后每增加两部赛车可增加一部维修车的使用面积。
如条件允许由组织者负责调整各车队的使用面积。
8.7充电/加油区
8.7.1参赛车辆一律按组委会安排进行充电。
8.7.2充电/加油区不准使用手提电话、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8.7.3不准使用普通塑料器具盛装汽油或给工作车加油。
8.7.4不准携带香烟及火种进入加油区。
8.8交通违章处理
赛员在报到注册时将领取“交通违章通知单(三联单)”,赛员在勘路和比赛期间在行驶路线上驾驶车辆时,如果违章超速,由交警或大会工作人员将“交通违章通知单”其中相应一联转交大会仲裁。
勘路超速处罚:
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3000元,第三次取消比赛资格。
比赛超速处罚:
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3000元并处比赛罚时5分钟,第三次取消比赛资格。
行驶路线限速:
遵守交通法的要求。
赛段勘路限速:
最高70公里/小时。
8.9集结前往开幕仪式
2010年月日18:
15在维修区出口外集结,18:
40带队前往开幕仪式现场。
9.比赛方法
9.1官方时间
拉力赛全过程使用的官方时间是组织者发布的北京时间。
赛事总部的服务台将设置显示官方时间的标准时钟。
9.2发车和发车间隔
9.2.1仪式发车:
赛事委员会根据发车仪式需要而编排一个发车顺序。
9.2.2比赛发车:
原则上按车手上一年度全年总成绩和使用车型编排发车顺序。
9.2.3发车间隔:
两辆车的发车间隔为1分钟。
9.2.4在发车点,如因车组原因使赛段发车推迟,其推迟的时间将计入该车组的赛段成绩。
9.2.在发车点,如果已经推迟发车,车组要按原发车顺序等候。
9.2.6电子发车程序
本次比赛使用TAGHEUERHL920型专业发车时钟。
当倒计时至30秒时,右上方指示灯变为红色;
当倒计时至5秒时,右上方指示灯变为黄色;
当倒计时至0秒时,右上方指示灯变为绿色,允许发车;
在发车线上设置发车抢跑监控装置,抢跑者将按规则予以处罚。
9.3提前报到
在TC12D和TC20C,各车组可以提前报到而不受处罚。
9.4安全信息带
9.4.1、比赛中,每部赛车必须携带安全信息带。
安全信息带的示意为:
红色信息带示意需要紧急救护,绿色信息带表示无需救助。
9.4.2、比赛中发生事故时,车组成员在有活动能力的情况下应向后续的至少5部赛车挥动安全信息带。
不出示安全信息带者将由仲裁决定给予处罚。
9.4.3、后续赛车见到前方发生事故的车组出示无需救助的信息带后,可继续比赛并将此情况传达给终点裁判;
如前方发生事故的车组出示需要紧急救助的信息带后,则必须停车了解情况并给与力所能及的救助,同时应尽快将情况报告给最近的SOS观察哨,否则将由仲裁决定给予处罚。
9.5中止比赛
在比赛过程中,如赛段发生意外造成比赛中止,使后面的赛车无法进行该赛段比赛而没有该赛段成绩时,赛事委员会将在已完成该赛段比赛的赛车成绩中选择一个合理的最慢时间作为这些车辆的该赛段成绩。
无线通讯网络覆盖赛事区域,造成事故致使比赛中止的车组必须通过移动电话立即通知赛事指挥中心,以保证赛事顺利进行。
电话:
9.6阶段赛
9.6.1、资格:
只有因迟到、意外事故或失误等原因超出最大时间限制被罚除名;
或因这些原因自然退出比赛的车组具备参加阶段赛资格,不包括因违反车辆资格要求、交通法规和被仲裁会决定除名的车组。
9.6.2、车组如欲继续参加下阶段的比赛,报名人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阶段仲裁会之前通知赛事秘书处。
9.6.3、申请参加阶段赛的车辆必须于月日01:
30前进入封闭停车场。
车辆必须保留与赛前车检相同的发动机和车体。
9.6.4、仲裁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给参加阶段赛的车组安排一个适当的发车位置。
9.7弹性维修:
9.7.1维修区C、F和I为弹性维修。
9.7.2弹性维修之前设三分钟技术区,赛车在技术区内至少停留三分钟,最多停留二十五分钟(适用于弹性维修C和I)。
9.7.3对于弹性维修C和I的二十分钟时间必须遵守。
9.7.4对于弹性维修F,在技术区的最多停留时间由车组自行掌握,但必须在TC12D关门时间前进入封闭停车场,TC12的关门时间为19:
00。
45分钟的维修时间必须遵守。
9.8对于在赛段内故意阻挡后面赛车进行比赛的车组,仲裁会将根据确凿的证据给予其处罚。
9.9赛后封闭的解除
拉力赛结束仪式之后,所有赛车将集中封闭。
在公布正式成绩1小时后,封闭解除。
10.成绩评定
10.1参照“2010年国际汽车拉力锦标赛比赛规则”执行。
10.2比赛的最终成绩,以车组完成赛段所用时间及处罚的时间之和排序,时间最少者为优胜。
如时间相等,以第一赛段用时最少者为优胜。
10.3俱乐部杯(队赛)取参赛车队指定参加俱乐部杯的车组中获得本站积分最高的两个积分之和作为本分站队赛积分,得分多者为优胜。
如得分相同,单车名次高者车队成绩列前。
11.奖项设置
11.1全场总成绩奖:
获得全场总成绩前三名的车组给予奖励,如下:
第一名
奖杯2座
第二名
第三名
11.2车手杯奖:
获得国际组(仅限中国车手)和国家组个人总成绩前六名的车组给予奖励,如下:
0000元和奖杯2座
000元和奖杯2座
000元和奖杯2座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11.3级别奖:
N1-N4和S1-S4共8个级别,每个级别第一名各得奖金1000元和奖杯2座。
每级别超过5辆车取前三名,获第二、三名的车组各获得奖杯2座。
11.4杯奖:
国际组和国家组前三名的队,各发奖杯一座。
11.5厂商杯奖:
取参赛厂商获得本分站各组别及千六杯积分最高的积分作为本分站厂商杯积分,并以此评定厂商杯名次。
获得国际组、国家组和千六杯第一名的厂商,各发奖杯一座。
11.6千六杯奖:
获得千六杯个人总成绩前六名的车组给予奖励,如下:
11.7巾帼杯奖:
在参赛车组成员均为女性的参赛车中取第一名,颁发奖杯2座。
12.抗议与申诉
12.1执行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第条的规定。
12.2只有报名者有权提出抗议。
抗议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赛事主管或仲裁委员会。
12.3对比赛成绩的抗议必须在正式公布成绩后30分钟内提出。
12.4抗议者在呈交书面抗议的同时缴纳500元的抗议费。
如需拆检车辆,根据所拆检部件的价值,须另交纳3000—20000元的拆检费。
如抗议成立,以上两项费用退还抗议者,此费用由被抗议者承担。
12.5参赛者有权就仲裁委员会对他做出的裁决向组委会提出上诉。
但必须在裁决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并由仲裁委员会将此申诉转交组委会。
本规则解释权归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