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市环保局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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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省厅沟通协商2016年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完成“十三五”减排规划初稿。
3.完成201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确定减排项目217个,年度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比上年削减2.8%,氨氮削减2.8%,二氧化硫削减5%,氮氧化物削减5%。
根据各地报送情况,截至9月15日,121个项目已完成(占比55.8%),81个项目正在实施(占比37.3%)
4.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下达减排年度任务,做好减排工作督查。
75%
总量处
PM2.5下降
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7μg/m3,确保比2013年下降18.6%以上,力争比2013年下降20.46%以上,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进位显著(大于3位)。
(备注:
在完成挑战指标基础上,每超过挑战值4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不超过1分。
)
【绩效测度类型:
挑战指标;
绩效分值:
5分】
9月份全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4µ
g/m3,当月优良天数率83.3%。
1-9月PM2.5平均浓度48.1µ
g/m3,同比2015年降低5.9µ
g/m3,下降10.9%;
与2014年同比降低13.9µ
g/m3,下降22.4%;
与2013年同比降低12.8µ
g/m3,下降21.0%,实现了逐年连续下降,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报市政府办公厅并于2016年6月1日印发。
将全面落实《杭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5大类52项868个大气整治重点目标,进一步加强“五气共治”力度。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积极配合市人大制定《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提出相应的立法监管措施和保障措施,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践中的好做法、好制度,通过立法固定下来,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该《规定》已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8月4日起施行。
大气办
各相关处室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国际峰会保障
编制、发布、实施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确保峰会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杭州市方案已正式印发并实施(杭政办函[2016]93号),各区、县(市)子方案和专项方案均已印发。
2.G20峰会杭州环境质量保障指挥中心正式运行,印发了运行手册、指挥中心运行方案,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行机制。
8月23日至9月7日,按照“6+6”有序开展日常工作(即组织召开和参加6个会议,做好及时接受上级指令、上报工作动态、上报需上级协调的问题、上报突发事件、下达上级指令等6个日常动作),确保峰会期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3.实现了峰会空气质量“双达标”。
9月1—6日空气质量均达到优良水平。
9月1日—4日,全市PM2.5和臭氧取得“双达标”佳绩。
9月5日全天空气质量更是达到了一级优水平,上午PM2.5甚至达到个位数水准。
9月6日也达到全天优水平。
2.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做好向环保部、长三角协作、省市政府、环保厅等多层面的对接。
3.核查污染源管控清单,对全市涉气污染源开展两轮摸底排查,确定3000余家源清单。
4.已组织4次市级层面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全过程模拟演习,优化细化会期保障工作运行。
配合省环保厅完成省级模拟演习。
5.G20峰会杭州环境质量保障指挥中心正式运行,印发了运行手册、指挥中心运行方案,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行机制。
6.实现了峰会空气质量“双达标”。
100%
大气污染防治
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000吨以上,年回收汽油800吨以上,确保G20峰会期间全市环境细颗粒物(PM2.5)指标日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9月,全市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250吨,回收汽油85.59吨。
一、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8月以来,借助峰会专项执法大检查,督促各地加快整治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请第三方对民办实事项目治理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核查和技术评估。
二、油气回收:
1.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油品经营企业油气回收设施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属地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油品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每日上报检查情况。
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市加油站进行监测抽查。
2.9月份,为保障峰会环境质量,严控VOC排放,加强了主城区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加油站59座,整改6座。
1-9月,全市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550吨,回收汽油861.57吨。
1.制定实施《2016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VOCs治理纳入重点任务。
2.召开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现场会,全面部署VOCs治理和油气回收任务。
3.开展发挥性有机物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4.编制实施《2016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市VOCs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现场会,部署VOCs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5.借助峰会专项执法大检查,督促各地加快整治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二、油气回收:
1.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市油气回收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2.组织开展了6期油气回收培训班,各区、县(市)环保执法人员、油品经营企业人员及法人790人参加培训。
3.制定油气回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量罚细则,开展油气回收自查自纠工作。
开展市、县(区)两级以及与市商务委联合督查。
1-9月,共检查加油站、储油库336家,立案查处44家。
污防处
机排处
淘汰和治理500辆高排放专项作业车辆。
1.至9月底全市已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和治理高排放车辆工作。
2.本着应淘尽淘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清理核查,逐辆落实,不留死角。
1-9月,全市完成淘汰和治理高排放专项作业车798辆。
1.市大气办下发《关于做好高排放车辆淘汰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高排放车辆淘汰治理目标任务。
2.全市开展专项作业车辆申报审核并开展治理;
对不符合治理条件的黄标专项作业车辆进行动员淘汰。
3.市大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排放车辆淘汰和治理工作的通知》,通报各地淘汰治理进展情况,督促加快进度。
4.峰会保障督查组、市人大督查组分别率赴部分区、县(市)进行督促检查,向区、县市通报黄标车淘汰治理进展情况。
160%
完成26台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削减二氧化硫2480吨,氮氧化物2069吨,烟尘920吨。
完成富丽达热电剩余3台锅炉改造工程。
1.已完成20台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其余6台改造工程均在建设中。
其中:
下沙:
杭联热电4台锅炉、中策橡胶2台锅炉均已完成改造正在调试;
大江东:
富丽达热电7台锅炉均已完成改造正在调试;
临江环保热电3台锅炉中1台已完成正在调试,2台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中;
萧山区:
红山热电4台锅炉均完成改造正在调试;
富阳区:
富春江环保热电3台锅炉完成2台,另1台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中;
浙江三星热电3台锅炉改造工程均正在建设中。
2.完成清洁化改造锅炉20台,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1900吨,氮氧化物1600吨,烟尘700吨。
80%
加强餐饮排气治理,严把餐饮企业环保准入关,对新建餐饮依法进行审批。
依法依规,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楼或商住楼内新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住宅楼和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除外),各城区环保部门严把审批关,积极开展公众参与,9月主城区新审批餐饮项目102个
依法依规,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楼或商住楼内新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住宅楼和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除外),各城区环保部门严把审批关,积极开展公众参与,1-9月主城区新审批餐饮项目645个。
污防处审批处
治污水
协同推进治污水工作,省控断面水质III类以上比率达87.5%,省控劣Ⅴ类半山桥断面、萧山出断面氨氮年均值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20%和10%以上。
协同推进治污水工作,落实《杭州市劣五类水质断面削减2016实施计划》相关工作。
1.制定下发实施《杭州市劣五类水质断面削减2016实施计划》,协同推进治污水工作。
至9月底,省控断面水质Ⅲ类以上比率87.6%。
2.半山桥断面氨氮浓度2.12mg/L,较去年同期下降50.0%。
萧山出断面氨氮浓度2.908mg/L,较1-8月平均浓度下降6.8%,水质仍为劣五类水体;
针对官河的污染现状,萧山区结合“五水共治”、“清三河”等工作,开展官河整治,包括全段清淤疏浚,吟龙段砌石护岸修复,新建四翔段闸站,衙前镇范围内排放口规范整治,研究官河衙前段引配水方案,以此解决河道淤积、水体流动性差等问题,提高萧山市出口断面水质,确保年终考核水质达标。
生态处
污防处科监处
监测站
生态文明建设
修订并实施《杭州市生态补偿办法》。
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在项目审批中对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巩固“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和市域西部生态屏障及市区“六条生态带”保护与建设,将以上区域列入生态红线保护划定课题的管控范围。
此项目标暂不必填报
1.已完成《杭州市生态补偿办法》修订,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核定2016年度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提交财政局正式下发资金计划并通过转移支付划拨至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进一步开展生态红线管控研究,将市域西部生态屏障及市区“六条生态带”保护相关内容列入课题研究范围。
目前生态红红机制研究课题已完成调研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如项目资金到位,明年拟开展杭州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3.严格空间、总量和项目三位一体的准入机制,根据环境功能区要求,做好项目准入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处
规财处
确保国家级生态市创建通过验收。
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通过验收,并已通过媒体公示和环保部部务会议。
7月31日-8月2日,环保部对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进行考核验收,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汇报会,正式宣布我市通过验收,并已通过公示和环保部部务会议研究。
至此,我市进入副省级城市生态示范创建第一方阵。
现正等待环保部正式命名。
最严环境监管与执法
全市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指标均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全年组织开展排污权竞价交易4次以上。
组织开展第4期排污权申购交易,成交11家次,成交化学需氧量14.025吨、氨氮1.121吨、二氧化硫51.44吨、氮氧化物144.529吨。
组织了4期排污权申购交易,成交17家次,成交化学需氧量17.791吨、氨氮1.418吨、二氧化硫51.46吨、氮氧化物258.56吨,成交款共计约956.61万元。
其中市本级8家次,成交化学需氧量1.952吨、二氧化硫1.16吨、氮氧化物118.86吨,成交款共计约377.4535万元。
加强固废管理,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9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1.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基本建成;
富阳双隆环保危废处置项目已建成,在开展试运行,两个项目建成后将增加20万吨/年的危废处置能力。
2.9月开展各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检查8次,检查企业40余家。
3.9月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率100%,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率100%。
1.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基本建成,着手准备ppp项目,准备开展试运行;
富阳双隆环保危废处置项目正在开展试运行,两个项目建成后将增加20万吨/年的危废处置能力。
2.1-9月开展各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检查38次,检查企业370余家次。
3.1-9月产生危险废物约15.5万吨,处置危险废物15.5万吨,规范化处置率100%,产生医疗废物约15000吨,处置15000吨,规范化处置率100%。
固废
中心
不发生因监管失职、渎职造成的影响重大水污染事件。
监察
支队
全年开展不少于8次“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覆盖2822家区控以上及重污染行业整治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
依法查处逾期未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小锅炉,对淘汰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收取排污费。
1.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55件、罚款1178.8万元。
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共实施查封10件。
2.配合经信部门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1.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248件、罚款6050.8万元。
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件(退回1件),刑事拘留3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7件,行政拘留24人。
共实施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48件,限产、停产3件。
2.开展8期“亮剑”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503家,存在问题95家,涉嫌违法116家。
结合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0536家次,覆盖区控以上及重污染行业整治企业,共立案1852件,排名全省第一。
3.配合经信部门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法规处
启动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重点督察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
(重点突破改革目标)
结合省环保厅下发的《浙江省环保督察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制定我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底前完成意见征求并上报市政府审议稿。
9月份结合全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由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业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级督查组对各地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污染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G20峰会重点管控企业和环境风险源企业清查情况等开展了7期专项督查。
1.已经制定我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底前完成意见征求并上报市政府(审议稿)。
2.5月已经先行对萧山区、淳安县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专项督察。
6月底由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市建委和市农业局组成市级行动组对富阳、桐庐政府开展专项督察。
3.8月,市环保局成立了八个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巡查组,联合省级四个驻杭督查巡查组对全市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未停产企业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企业、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障措施、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重要道路周边情况、工地防尘措施等九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8月24日0时,八个市级巡查组同时启动巡查,按区域开展全市督查巡查。
每天八个巡查组出动约400人次,检查企业100多家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通报属地环保局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9月份结合全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由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业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级督查组对各地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污染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G20峰会重点管控企业和环境风险源企业清查情况等开展了7期专项督查。
法规处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