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阶段版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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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发展技术
总分值
250
200
170
120
140
76
最低分值
100
80
70
50
60
最高分值
15
计分
加分项
合计得分
注:
上表中,各类指标体系所对应的“总分值”,不含《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所规定的设计阶段不适用条文所对应的分值。
2、图纸:
全套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各单体或子项施工图、相关的分析图等。
3、与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相关的计算书、评价或分析报告书等。
4、郑州市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表,表中用★标注的内容为推荐优先采用的绿色技术措施。
(五)审查要点
1总则
(略,见《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
2适用范围
3基本原则
4指标体系
5规划设计技术要点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基本项
5.1.1(条文内容略)
审查专业:
规划
审查材料:
1、项目审批文件;
2、项目规划文件;
3、场地地形图、区位图;
4、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审查要点:
项目的选址应按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1.2(条文内容略)
勘察
1、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场地地形图、环评报告书;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地质安全性评估及场地安全性评价材料;
4、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等为依据,注明场地内自然条件,有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潜在威胁,如果场地有特殊条件(如有防洪、防氡、防电磁辐射等需要避让的潜在危险源),需特别注明。
5.1.3(条文内容略)
勘察、规划
1、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环评报告书,超标污染物分析及处理报告书;
3、总平面图。
同条文。
5.1.4(条文内容略)
(条文内容略)
1、总平面图;
2、施工图设计说明及相关图纸;
3、日照分析报告书。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应按照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计分项
5.1.5(条文内容略)
总平面图及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应按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1.6(条文内容略)
1、总平面图及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2、景观绿化施工图;
3、日照模拟分析报告书。
1、绿地率指标的计算按照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合理采用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在内的全方位绿化。
5.1.7(条文内容略)
5.1.8(条文内容略)
规划、电气
2、建筑立面图。
1、电气专业设计说明中对景观照明提出限制夜景照明光污染的明确要求。
2、不能采用镜面玻璃等高反光材料,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3、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应满足《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的规定。
5.1.9(条文内容略)
1、环境噪声影响测试评估报告书;
2、噪声预测分析报告书;
3、环评报告书(表)。
5.1.10(条文内容略)
1、标有当地风玫瑰图的总平面图;
2、住区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书。
5.1.11(条文内容略)
1、项目所在地交通地图;
2、场地交通分析图;
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应满足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5.1.13(条文内容略)
2、绿化、园林景观及道路设计施工图。
场地内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有关要求,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5.1.14(条文内容略)
2、有关停车位设计图纸。
1、应按《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郑公通〔2014〕117号)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统一建设(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在保障性住房2辆/户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2、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应按照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1.15(条文内容略)
2、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图。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应按照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1.16(条文内容略)
1、场地地形图;
2、现有树木、水系保护方案;
3、表土保护方案;
4、废弃土利用说明。
5.1.17(条文内容略)
规划、给排水
1、室外给水排水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景观绿化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3、雨水专项规划设计;
4、水体面积占绿地面积比例计算书;
5、室外场地铺装施工图;
6、透水铺装占硬质铺装面积比例计算书。
5.1.18(条文内容略)
1、园林种植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苗木种植表。
1、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屋顶绿地率指标的计算按照现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6.4条执行。
2、屋顶绿地面积不少于屋顶总面积的50%。
3、在可垂直绿化的墙面、护栏、小品等位置应采用垂直绿化形式。
4、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包括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等设施的屋面面积,不包括轻质屋面和大于15度的坡屋面等,也不包括电气用房和顶层房间有特殊防水工艺要求的屋面面积。
屋顶放置花盆的方式不可视为屋顶绿化。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5.2.1(条文内容略)
建筑
2、围护结构做法详图;
3、节能计算书、备案表。
建筑节能设计中的一般规定和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外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等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详见《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和《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41/075中的相关条款和相应数据。
5.2.2(条文内容略)
暖通
1、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包含设备列表);
2、采用电加热设备的相关说明文件。
为降低总体能耗,采用分段式升温模式时,需应用电直接加热设备时,不包括在本条禁止之列。
5.2.3(条文内容略)
给排水、暖通、电气
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1、应明确分户计量表的设置,非传统冷源、电源、热源应区别传统能源分别计量。
2、(电气专业)居民用电应分户计量,单元或单体公共用电应分单元或单体计量,小区公用的水泵房设备、热力站设备、地下车库照明等应分类或分项计量,采用远传抄表或设置能源管理系统(EMS)时,应明确计量管理范围(分户、分区、分项)。
3、其余同条文。
5.2.4(条文内容略)
1、施工图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
3、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4、自然通风优化模拟报告;
5、自然采光优化模拟报告。
1、建筑总平面设计的原则是冬季能够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则能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与暴风雨的袭击。
2、居室夏季避免东、西向日晒。
东西向的窗户设置外遮阳设施。
3、建筑设计说明应写明建筑体形系数、各朝向窗墙比。
4、总平面图中应注明建筑间距。
5、建筑的体形简单、建筑朝向接近南北向,楼间距、窗墙比也满足标准要求,可视为设计合理。
6、体形等复杂时,应对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综合性优化设计。
5.2.5(条文内容略)
1、立面图;
2、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计算书;
3、门窗表及门窗详图。
1、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能显著降低夏季房间自然室温,改善室内热环境,提高舒适度。
2、充分利用过渡季节较低的室外空气,减少房间空调设备运行时间,节约能源。
3、立面图中应标明外窗开启位置及方式。
4、统计各朝向外窗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外窗总面积的比值。
(18层以上部分除外)。
5.2.6(条文内容略)
2、节能计算书;
3、围护结构做法详图。
1、注意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构造措施和适宜技术应用。
2、节能计算文件中应写明外墙、屋顶、外窗、幕墙等围护结构主要部位的传热系数K和遮阳系数SC值,居住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中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高5%或10%。
5.2.7(条文内容略)
1、对城市市政热源,不对其热源机组能效进行评价。
2、热源机组能效值、分体空调能效比应满足条文要求。
3、暖通设备表中应标明热源机组的能效值。
5.2.8(条文内容略)
1、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保障性住房,应实现分户(室)温度调节。
2、低温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应至少满足分户室温自动控制;
其它供暖系统应满足分室室温自动控制。
5.2.9(条文内容略)
2、设计计算书。
1、本条第1款主要针对供暖系统形式,采用市政热源、分体空调以及多联机供暖,可认定为满足,其他形式的需具体分析。
2、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
3、设计说明中应写明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能耗的措施。
5.2.10(条文内容略)
1、采用市政热源的基本可认定为满足。
2、住区内供暖管网的设计和运行具有应对事故工况的技术措施。
3、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性、耐久性良好的管材、管件。
5.2.11(条文内容略)
电气
1、走廊、楼梯间等公共通道照明以及景观照明、建筑物立面照明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应优先选择节能自熄开关、定时开关等自动控制开关或自动控制装置。
门厅等厅堂照明应合理分组,并采取节能自熄、定时或照度调节等控制措施。
涉及安全(消防疏散、视频监控等)的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等节能开关或装置时,紧急情况下应能自动点亮照明灯。
2、室内停车场等大面积照明区域应根据功能区合理分组且应设置定时控制装置,以便根据不同区域属性、不同时段实施控制。
设置车位引导系统的智能停车场,车位灯应结合超声波车位探测器等感应设备实施控制。
5.2.12(条文内容略)
2、公共区域的照明设计计算书。
1、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光源及高效灯具,选配低损耗镇流器等节能附件,应列出公共用房和公共场所的高效光源的规格,例如LED照明灯、T5系列三基色荧光灯、节能灯等,走廊、楼梯间等公共通道、室内停车场宜采用LED照明。
2、配套商业、物业办公、主要设备机房等用房以及公共通道、电梯厅、门厅、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应列出设计照度值(E)和对应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且LPD计算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目标值。
3、特殊房间或场所可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第6.3.14~6.3.16条适当调整计算参数。
4、计算书中应以表格形式集中列出上述指标,包括所选高效灯具(含节能附件)、高效光源的规格及所对应房间或场所的设计照度值、LPD限值、LPD计算值。
5、施工图、设计说明应与表格数据一致。
5.2.13(条文内容略)
对于不设电梯或仅设有一台电梯的建筑,本条直接得分。
应明确电梯采用的变压变频调速(VVVF)或能量回馈、能量存储及再利用等节能控制措施。
5.2.14(条文内容略)
电气、给排水、暖通
1、(电气专业)应明确变配电所位置和各变配电所变压器容量,且配电变压器或配电间应靠近负荷中心。
应列出所选变压器规格型号或系列号并明确其结线组别为“D,yn11”型。
应明确变配电系统集中无功补偿位置和补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目标值。
2、(电气专业)设计说明中应列出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值,且损耗指标不应高于《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所规定的2级能效等级的规定。
3、(给排水、暖通专业)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所采用的水泵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所规定的节能评价值要求,所采用的通风机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所规定的2级能效等级要求,所采用的电机满足《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所规定的2级能效等级要求。
建筑内无以上设备时直接得分。
4、其余同条文。
5.2.15(条文内容略)
暖通、给排水
1、余热废热利用既包含建筑内的空调余热、其他废热等,也包含附近热电厂、高能耗工厂等余热、废热。
若建筑无可用的余热、废热源,或建筑物内无稳定的热需求,本条不适用。
2、设计说明中应写明空调余热废热利用的方式、用量及其使用比例。
3、本条重点评价余热或废热利用的合理性及提供的能量比例,设计说明中应说明余热、废热利用的情况,并写明利用比例。
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分别不少于建筑所需供暖设计日总量的30%、生活热水设计日总量的60%,可判定此项得分。
5.2.16(条文内容略)
暖通、电气、给排水
本条最多得30分。
1、分值分配如下:
(1)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不低于20%,得6分。
(2)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可占比例在20%基础上每提高10%加3分。
(3)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不低于20%,得6分。
(4)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在20%基础上每提高10%加3分
(5)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不低于1%,得12分。
(6)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较1%每提高0.5%加3分。
2、(电气专业)应明确光伏、风力等发电站接入系统型式,包括电压等级、运营模式(自发自用、并网等)、接入点(配电箱、公共电网等)。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条文内容略)
给排水
2、水资源利用方案。
1、项目概况。
当项目包含多种建筑类型,如住宅、办公建筑、旅馆、商店、会展建筑等时,可统筹考虑项目内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2、确定节水用水定额、编制水量计算表及水量平衡表。
3、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
4、采用的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的相关说明。
5、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
5.3.2(条文内容略)
1、给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给水水压稳定、可靠,各给水系统应保证以足够的水量和水压向所有用户不间断地供应符合要求的水。
供水充分利用市政压力,加压系统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
给水系统分区合理,每区供水压力不大于0.45MPa;
合理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
3、根据用水要求的不同,给水水质应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应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
各类不同水质要求的给水管线应有明显的管道标识。
有直饮水供应时,直饮水应采用独立的循环管网供水,并设置水量、水压、水质、设备故障等安全报警装置。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保证非传统水源的使用安全,设置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5、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
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考虑污废水的回收再利用,自行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
6、为避免室内重要物资和设备受潮引起的损失,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道、阀门和设备的漏水、渗水或结露。
7、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设置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确保冷热水系统压力平衡,或设置混水器、恒温阀、压差控制装置等。
8、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入渗、排放或利用,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减少雨水受污染的概率,且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5.3.3(条文内容略)
1、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主要设备材料表。
1、除特殊功能需求外,均应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2、对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项目,在施工图中应对节水器具的选用提出要求;
对非一体化设计项目,申报方应提供确保业主采用节水器具的措施、方案或约定。
5.3.4(条文内容略)
为避免漏损,可采取以下措施: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2、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
3、合理设计供水压力,避免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
4、做好室外管道基础处理和覆土,控制管道埋深。
5、水池、水箱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自动联动关闭。
6、设计阶段:
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
具体要求为下级水表的设置应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量,不得出现无计量支路。
5.3.5(条文内容略)
用水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是为满足使用要求,用水器具给水配件出口在单位时间内流出的规定出水量。
流出水头是保证给水配件流出额定流量,在阀前所需的水压。
5.3.6(条文内容略)
1、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并据此施行计量收费,以实现“用者付费”,达到鼓励行为节水的目的,同时还可统计各种用途的用水量和分析渗漏水量,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2、对公共建筑中有可能实施用者付费的场所,应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实现行为节水。
5.3.7(条文内容略)
本条中“公用浴室”也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建筑设置的公用浴室,以及住宅、办公楼、旅馆、商场等为物业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设置的公用浴室。
5.3.8(条文内容略)
1、在设计文件中要注明对卫生器具的节水要求和相应的参数或标准。
当存在不同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时,按满足最低等级的要求得分。
2、卫生器具有用水效率相关标准的应全部采用,方可认定达标。
今后当其他用水器具出台了相应标准时,按同样的原则进行要求。
3、对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项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对节水器具的选用做出要求;
对非一体化设计的项目,申报方应提供确保业主采用节水器具的措施、方案或约定。
5.3.9(条文内容略)
景观绿化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含灌溉详图)。
1、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同时还可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
可参照《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术规范》CECS243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设计施工。
2、目前普遍采用的绿化节水灌溉方式是喷灌,其比地面漫灌要省水30%~50%。
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喷灌方式。
3、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比地面漫灌省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
其中微喷灌射程较近,一般在5m以内,喷水量为(200~400)L/h。
5.3.10(条文内容略)
2、节水技术或措施专项设计方案。
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以外的其他用水也应采用节水技术和措施,如车库和道路冲洗用的节水高压水枪、节水型专业洗衣机、循环用水洗车台,给水深度处理采用自用水量较少的处理设备和措施,集中空调加湿系统采用用水效率高的设备和措施。
5.3.11(条文内容略)
2、非传统水源利用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本条中的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主要指生活杂用水,包括用于绿化浇灌、道路冲洗、洗车、冲厕等的非饮用水。
5.3.12(条文内容略)
1、景观绿化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非传统水源利用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3、水量平衡计算书。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第4.4.3条规定“人工景观水体的补充水严禁使用自来水。
”因此设有水景的项目,水体的补水只能使用非传统水源,或在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利用临近的河、湖水。
本条鼓励将雨水控制利用和景观水体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
景观水体的补水应充分利用场地的雨水资源,不足时再考虑其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