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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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使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明、便捷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㈠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

针对当前我县部分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全县行政机关要围绕省、州和县政府20项重要工作和20项重大项目,充分运用审计、督查和效益评价等手段,开展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促使县和乡镇政府把公共财政的投入、领导干部的精力,用在该用的地方,用得及时、用得合理,努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政府部门工作的效能。

  ㈡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精神,全县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庆典及论坛、出国(境)和出省、出州考察,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通过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部门内部控制、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政府会议和公车购置、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将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做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一律不新建楼堂馆所,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出州考察经费压缩20%。

  ㈢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

针对当前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违纪违规、失职失责行为,全县行政机关要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风险防范;

要围绕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通过加强电子监察,开展源头治理,强化事前防范,切实防止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规范、不勤政和不廉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

  ㈣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我县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会上级决策不到位、执行效果不好,因循守旧、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工作作风不实、服务基层不够等问题,全县行政机关要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推进公平公正履职、实行目标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多种措施,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会决策、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夯实提升行政效能的基础。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㈠加强组织领导

  2008年、2009年,为全面推动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县政府建立和调整充实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领导和办事部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全面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在原有的组织机构下继续开展工作,并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

调整和充实后的领导小组为:

  组长:

卫岗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排正忠县人民政府调研员

      罗有兆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龚健蓉 县监察局局长

      姜吉华县人事局局长

      罗安纪 县财政局局长

      李鹤洲县发改局副局长

      刀安美县审计局局长

      段继波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成员:

廖莎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湛禄县广电局局长

      李向林县财政局副局长

      金小烈县发改局总支副书记

      许杰县审计局副局长

      寸待玲县人事局副局长

      翟盈芬县政府纠风办专职副主任

      龙显成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负责人

      韦子江县政府信息科科长

      马忠旭县政府经济督查科主任科员

      张宏云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局,由段继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仍以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

  办公室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设立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个推进协调工作小组:

  1.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由县审计局局长刀安美担任,副组长由县审计局副局长许杰、县财政局副局长李向林、县发改局总支副书记金小烈、县政府经济督查科主任科员马忠旭担任,成员由县审计局投资股、经责分局、财金股、县财政局预算股、经建股、教科文股、县监察局执法室、县发改局投资股、社会股、县政府经济督查科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审计局投资股,办公室主任由投资股股长董保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2.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罗安纪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副局长李向林、县发改局总支副书记金小烈、县人事局副局长寸待玲、县审计局副局长许杰、县外事办副主任施荣凯、县编办专职副主任赵加强、县建设局副局长周江萍、县政府经济督查科主任科员马忠旭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建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采购中心、监督检查股、县发改局办公室、县监察局综合室、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审计局办公室、县外事办、县编办、县建设局财务室、县政府经济督查科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办公室主任由行政政法股股长许生意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3.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龚健蓉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局局长段继波、县监察局执法室负责人龙显成、县财政局副局长李向林、县发改局总支副书记金小烈、县建设局副局长周江萍、县审计局副局长许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尚保全、县水利局副局长李继东担任,成员由县监察局综合室、执法室、县政府信息科、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县水利局办公室、县审计局办公室、县发改局投资股、县政府法制局、县建设局建管股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室负责人龙显成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4.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由县人事局局长、县编办主任姜吉华担任,副组长由县人事局副局长思永忠、寸待玲、县编办专职副主任赵加强、县政府法制局局长段继波担任,成员由县政府法制局、县政府信息科、县人事局办公室、专业技术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交流中心、工资福利股及县编办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公务员管理股股长排雪红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手段,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作为基本工作内容确立下来,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在实施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

明确“一把手”为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四项制度负总责。

  ㈡明确组织分工

  为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县政府决定,县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加大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行力度,县政府法制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具体分工为: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县审计局牵头,会同县发改、监察、财政、政府督查等部门共同推进;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发改、人事、编制、审计、政府督查等部门共同推进;

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审计、政府督查等部门共同推进;

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由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政府督查、监察、政府信息科、法制等部门共同推进。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站在我县发展全局的高度,打破部门局限,调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

县发改局、政府信息科、法制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好相关任务,形成“牵头部门带头实施,各单位各乡镇深入开展”的工作局面,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尽快取得实效。

  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㈠认真抓好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实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县政府将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细则、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证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3月底前,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制定的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完善配套措施,抓紧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法制局。

  ㈡认真组织宣传学习

  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作用。

既需要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努力,也离不开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措施做好四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工作。

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组织一次四项制度的学习;

二是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部署和安排,为四项制度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4月10日以前完成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培训。

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学习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局。

要通过学习培训,努力使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落实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新闻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要围绕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要发挥各类媒体的优势,组织开展对制度的深入解读、系列报道和案例分析。

要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也要敢于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抓出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县监察局、法制局和政府办经济督查科是监督检查职责的主要承担者。

县监察局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建立县、乡镇逐级监督网络,公布投诉电话,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进度,实施动态监控,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结合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对不执行或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县政府法制局、县政府办经济督查科也要组织各方力量,适时对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充分运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稳步实施。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实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月报制度。

各单位要从4月份起,每月最后一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月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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