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4号线供电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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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4号线供电安全操作规程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接触网、供电系统安装施工1标
(SRT4-11-12标)
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轨道交通SRT4-11-12标项目经理部
2014年9月24日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3
2、一般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
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
4、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
5、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
6、起重司索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
7、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25
8、中小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
8-1汽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26
8-2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9
8-3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32
8-4电锤安全操作规程33
8-5台钻安全操作规程35
8-6水泵安全操作规程36
9、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37
10、梯车作业安全措施40
11、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1
12、设备吊装及运输安全措施44
13、设备安装安全措施47
14、高空及临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48
15、临时用电安全措施50
16、安全帽使用规定53
17、安全带使用规定54
18、接触网上部安装安全措施54
19、电缆敷设安全措施57
20、电缆头制作安全措施61
21、支柱吊装安全措施62
22、线索架设安全措施64
23、冷滑试验及车辆转线安全保证措施70
24、送电开通安全保证措施72
25、供电设备带电后施工及停送电配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74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凡从事工程施工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它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酒后操作。
3、电工、焊工、吊车司机和指挥、轨道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一般由项目部保存,作业人员持证件复印件作业,特别需要的持证件原件作业。
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
禁止穿拖鞋或赤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梯车、触网支柱上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
距地面2米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6、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工作运转中进行检查和修理。
8、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各类施工机械应由持证机操工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工种无关的机具和机械。
9、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0、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
1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下端都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梯下应有专人监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所有使用人字梯和单面梯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标准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生根可靠。
14、作业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一般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具),在井口、临边等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绳,从事危险性较高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非特种持证、定岗专业人员,严禁操作特种工种专用设备、电气工具、严禁擅自启动、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3、严禁在高压线、配电柜周围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4、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环境整洁。
在雨季施工、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积水并采取防滑措施。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做好班前安全检查。
6、上下沟、槽、坑、井必须走安全梯,严禁在现场躺卧睡觉。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追逐打闹。
8、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安全总监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9、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
严禁酒后作业。
10、严禁从高处向下方和四周抛掷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1、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12、大雨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以及在井口附近的作业。
1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城市排水、绿化、交通设施。
14、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经理部领导报告。
未经经理部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安全总监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5、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项目部领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衍生。
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安全总监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16、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作业时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17、配合机械作业时,严禁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范围内。
18、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
传砖时应整砖或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9、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
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20、安装、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必须组织学习专项安装、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
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进行安装、拆除作业。
21、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
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严禁立体交叉施工。
22、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起重机械吊运。
23、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擅自启动、拆除、拆移、改变原貌。
24、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5、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
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1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26、用手推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手推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27、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
28、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29、用龙门吊、起重机等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
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30、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
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
应按次序码放整齐。
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
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31、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
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行为。
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烟火。
32、装、运、卸大宗物料、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
33、不得随意靠墙、防护围栏、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34、休息时,不得车辆下面、机械设备、管片、盾构机上、井口、临边等处休息。
35、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
36、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37、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
3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次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检查,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得交接班。
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人员无异议,签字后方可认为交接班完毕。
39、有权决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并对上级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4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疾病。
并且至少每两年检查一次身体,对不适宜高处、露天等电气安装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施工作业。
2、电工人员应掌握本工种的技术技能、安全操作规程。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独立进行安装的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必要的电气技术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有关工具、机具、仪表的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方法。
电气安装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等紧急救护法。
学徒工、实习生不得单独作业。
非电气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施工人员对具体的施工内容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梯子)等,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工具禁止使用。
5、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
6、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和闸刀开关。
7、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8、输电线路、电气设备和开关的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人员与车辆通行,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
9、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10、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1、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双方要进行登记。
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方可送电。
12、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13、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14、电气设备的外霹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
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15、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规程。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
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
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18、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
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
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点燃或使用喷灯。
1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
使用ABC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20、从事现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
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
保险绳、传递绳应牢固无断股现象。
21、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得轻易触摸。
22、对地电压250V以上,禁止带电作业;250V以下,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3、雷雨交加时应停止工作,不得靠近带电体。
24、检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遗忘在设备上面造成事故。
25、如工作人员两侧、后方有带电部分,应特别加设防护遮栏。
26、在己停电但未装地线设备上工作时,应先将设备对地放电。
2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次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检查,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得交接班。
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人员无异议,签字后方可认为交接班完毕。
28、有权决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并对上级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29、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4、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工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学习,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操作证原件由项目部保管,作业人员持证件复印件。
2、进行焊接工作前,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衣着不得敞领卷袖,并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3、焊接的工作场所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挡光屏。
4、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在临时工地焊接地点5米范围内应清除此类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应通知消防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可靠的隔离或防护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5、使用电焊设备前应按照巡回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不合要求时要立即进行修理,凡属电气部分的修理和接线应通知电工负责。
6、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根据施工区需要设置,电焊设备集中设置时,各设备及其导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米,应将电焊机和控制刀闸开关作对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焊钳与电焊软线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导线截面积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在承受最大电流时,接头处不应产生发热烫手的现象。
8、焊钳钳头的强度和弹性均应良好,便于迅速更换焊条及牢固的夹紧焊条。
焊钳把手失去绝缘性能时必须修复后才能使用。
9、电焊面罩应无破损、漏光现象,在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戴好电焊面罩,配用黑色玻璃外侧应用普通玻璃防护。
10、施焊稳定性能不好的工件,应有支撑台架,以防突然翻倒。
电焊工作台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以木版或采用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11、禁止在吊运的工件或在吊运工件下面施焊。
12、在大直径管及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应有通风设施,保持容器内通风良好,电照明灯具电压不能大于36伏,并有保护外罩。
施焊一段时间应外出休息,必要时可分配一人辅助工作。
13、施焊时应根据工件的厚薄,材质要求等选用想应的焊条,按规定的焊接电流施焊,不得用大电流,不得用电焊机作金属切割工作,以免损坏焊机、工件及浪费电力。
14、电焊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
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并由对该设备性能结构熟悉的电焊工使用。
15、在露天焊接时,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在离开工作地点前,必须遮盖好焊机以防被雨水淋湿。
16、在焊接时禁止调节电流,在调节电流时不能过快、过猛,以防损坏调节器。
17、禁止用手握着焊钳拖拉软线,并且不应与酸、碱、油污、尖削物体接触,以免损坏软线。
18、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发生故障或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在施焊中间短暂停留时,应检查自动停电装置是否自动停电,发现异常应通知电工检修。
19、在高处进行焊接工作时,除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不得随身带着电焊导线登高或从高处跨越。
此时,电焊导线应在切断电源后用绳索提吊。
在高处进行电焊工作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工作。
2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在采用屏蔽的变电站内施焊时,必须用专用地线,且应在接地点5米范围内进行。
21、新直流电焊机在使用前必须配合电工详细检查才能进行试运转在碳刷与整流子接触良好后才能带负荷运转。
22、焊接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整理好器具,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3、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气瓶冬季加温时,可使用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温。
(3)气瓶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
(5)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10%~15%的气化空间。
(7)胶管和衬垫材料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24、使用焊矩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
(5)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25、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2)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3)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体。
5、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
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3、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4、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5、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6、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
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手动起重设备
4.5
机动起重设备
5~6
作吊索无弯曲
6~7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见下表2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7、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M6
0.72
7.4~8
90
3
Y2~8
M8
1.28
8.7~9.3
90
3
Y3~10
M10
2.00
11
90
3
Y4~12
M12
2.40
12.5~14
100
3
Y5~15
M14
2.88
15~17.5
100
3
Y6~20
M16
5.12
18.5~20
120
4
Y7~22
M18
6.49
21.5~23.5
140
4
Y8~25
M20
8.00
24~26.5
160
5
Y9~28
M22
9.68
28~31
180
5
Y10~32
M24
11.50
32.5~37
200
5
Y11~40
M25
12.50
39~44.5
250
6
Y12~45
M27
14.80
46.5~50.5
300
6
Y13~50
M30
18.00
52~56
300
6
60以上
350
7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
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13、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14、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
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15、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
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16、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
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17、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18、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19、作业中要严格遵守起重安全“十不吊”,即: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2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次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检查,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得交接班。
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人员无异议,签字后方可认为交接班完毕。
21、有权决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并对上级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2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6、起重司索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指挥工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含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
2、指挥人员必须是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4、指挥人员熟知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5、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
6、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7、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8、指挥人员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9、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特殊颜色的安全帽或工作服。
10、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1、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