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测温工岗位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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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测温工岗位规程
三班测温工岗位规程
QSO/705IIT109——09
1、岗位职责
1.1直属工段长和班长领导,完成其布置的工作任务。
1.2按规定测量直行温度,稳定好加热制度,掌握焦炭成熟情况。
1.3熟悉交换设备及煤气、废气设备的性能,排除各种故障,处理各类事故。
1.4准确填写装煤记录(装煤时间和装炉煤量)及上一班推焦电流,认真计算规定的各项系数。
1.5编排好下一班推焦计划,确保计划系数。
1.6保管好各种记录和台帐。
1.7掌握计器仪表的使用方法,负责光学高温计的保管和维护。
1.8认真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
1.9熟悉串级加热操作方法。
1.10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2、工艺说明
焦炉炼焦是将煤装入炭化室,通过两侧燃烧室进行均匀加热,在隔绝空气的状态下将煤炼成焦炭。
5#、6#焦炉为JN60—82型,采用双联火道,废气循环,焦炉煤气下喷的复热式焦炉。
调火的目的是:
使每一个炭化室的焦饼在规定的结焦时间内,沿炭化室长向和高向均匀成熟,为焦炉的正常生产及长寿创造条件,并降低炼焦耗热量。
3、技术规定
3.1代表火道为第7和第26火道。
3.2焦饼中心温度应保持在950~1050℃之间。
3.3代表火道温度(即标准温度)应根据焦饼中心温度来确定,其最高温度不超过1410℃,任何一个立火道在换向后20秒温度最高不允许超过1450℃。
3.4焦炉在有计划缩短结焦时间时,昼夜火道升温不得超过60℃,接近极限操作温度℃时,不得超过20℃。
3.5炭化室顶部空间温度宜控制在800±30℃,不应超过850℃。
3.6小烟道温度不得超过450℃,分烟道温度不得超过350℃。
3.7边火道温度不得低于1100℃,原则上与标准温度相差70~150℃。
3.8立火道取样废气分析要求:
烧焦炉煤气α=1.2~1.25,烧高炉煤气
α=1.15~1.20。
3.9使用高炉煤气加热时应保证:
焦炉蓄热室走廊和地下室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
高炉煤气含尘量不超过15毫克/立方米。
高炉煤气温度不超过35℃。
煤气蓄热室的任意部位吸力不得低于5Pa。
混合煤气中焦炉煤气量不得超过7%。
3.10交换机换向时间5#炉为*:
0、*:
20、*:
40;6#炉为*:
10、*:
30、*:
50。
(*为0~23)
3.11集气管荒煤气温度保持80~100℃。
3.12高炉煤气主管压力不得低于800Pa,焦炉煤气主管压力不得低于500Pa。
3.13在所有操作条件下,炭化室区域的压力应高于任一点相邻加热系统的压力。
3.14看火孔压力保持0~5Pa。
3.15最短结焦时间为18.5小时,不得任意缩短。
3.16立火道测温点:
烧高炉煤气时,测下降气流立火道鼻梁砖,烧焦炉煤气时,测下降气流两斜道口和灯头砖交界中心处。
3.17代表火道平均温度与标准温度相差不大于±7℃。
3.18温度均匀系数,安定系数和推焦系数的计算方法:
3.18.1温度均匀系数K均计算:
(M-A机)+(M-A焦)
K均=
2M
式中:
K均:
焦炉测温火道温度的均匀系数。
M:
焦炉燃烧室数目。
A机:
机侧测温火道温度与平均温度相差超过±20℃(边燃烧室±30℃)燃烧室数。
A焦:
焦侧测温火道温度与平均温度相差超过±20℃(边燃烧室±30℃)燃烧室数。
计数时应将检修炉和缓冲炉除外。
3.18.2安定系数计算方法:
2N-(A机+A焦)
K安=
2N
式中:
K安:
焦炉标准火道每昼夜平均温度的安定系数。
N:
每昼夜焦炉直行温度测量次数。
A机:
焦炉机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规定的标准温度相差超过±7℃的测量次数。
A焦:
焦炉焦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规定的标准温度相差超过±7℃的测量次数。
3.18.3推焦系数的计算:
计划系数K1=(M─A1)/M
式中:
M:
班计划推焦炉数
A1:
计划结焦时间与规定结焦时间相差大于±5分钟的炉数。
执行系数K2=(N-A2)/M
式中:
N:
班实际推焦炉数。
A2:
实际推焦时间与计划推焦时间相差大于±5分钟的炉数。
M:
班计划推焦炉数。
推焦总系数K3=K1×K2。
3.18.4装煤系数的计算:
装煤系数=(装煤炉数-不合格炉数)/装煤炉数
不合格炉数是指超过规定装煤量±0.50t炉数。
4、操作方法
4.1直行温度的测量。
4.1.1每座焦炉每班测两次,接班后一小时测一次,隔4小时测第二次。
第一次测温前和交换机对表,准确掌握各炉的交换时间。
4.1.2交换后5分钟开始测量下降气流标准火道温度,从交换机端焦侧开始,由机侧返回。
在测量时,保证读数准确,并且看火孔盖要随测随打开,测完立即盖上,一次打开的看火孔不得超过3个,要注意防止煤粉掉入立火道内。
4.1.3一个巡回测量时间控制在5分钟。
每分钟应保持测量相同数目的立火道,两个交换测完全炉。
4.1.4测得的温度校正到交换后20秒时的温度,将本次测温结果与上次测温结果比较,如有以下情况,必须报告班长并处理。
4.1.4.1最高不得超过1410℃。
4.1.4.2两次温度相差±40℃以上的火道,应进行复测,必要时测整排横墙温度,检查原因。
4.1.4.3分别计算机焦侧的平均温度,平均温度不得超过规定要求。
4.1.5若测温时遇到装煤冒烟不能测出温度时,必须在测完温度后补测,并换算好填入记录内。
4.1.6由小夜班负责计算全日安定系数(K安)、昼夜平均温度与平均温度差数、温度均匀系数(K均)。
4.2将上班最长、最短、平均结焦时间,本班直行最高、最低、平均温度,本班实际出炉数,K1、K2、K3,推焦最大电流,平均电流报厂调度室,此外还要向厂调度室报告下一班的计划出炉数和检修时间。
向厂调度室询问使用的配煤比,装炉煤水份,填入焦炉值班记录。
4.3当实际装煤量小于规定装煤量0.50t时应立即通知司机进行二次装煤。
4.4接班后应检查直行火道燃烧情况:
不得有大部分火道火焰燃烧不完全、冒烟或大部分火道火焰白亮短小;个别燃烧室的大部分火道冒烟;个别燃烧室的大部分火道吸力大、火焰短等现象,如有应检查原因,报告班长并处理。
4.4.1大部分燃烧室火焰燃烧不完全,冒烟时,应检查确认煤气压力和流量没有显著的增加、烟道吸力无显著的降低,检查并确认压力表、吸力表正常。
4.4.2大部分燃烧室火焰白亮短小时,应检查确认煤气压力和流量无减少过多,烟道吸力无过大等情况,确认压力表和吸力表正常。
4.4.3个别燃烧室的大部分火道冒烟,应检查空气确认盖板提起,废气铊无变形和掉下等情况;或检查炉墙情况。
4.4.4个别燃烧室的大部分火道吸力大,火焰短时,应检查空气口铁板不得倾倒,交换考克的搬杆脱掉或未交换到位,以及地下室及有关煤气管道等有无堵塞的情况。
4.4.5个别燃烧室吸力过大时,要注意检查确认不得有火焰从废气循环孔进入下降火道的短路现象。
4.5处于下列情况要调节直行温度:
4.5.1事故停止出焦。
4.5.2煤气发热量和煤气温度改变。
4.5.3结焦时间改变。
4.5.4装炉煤水分改变。
4.5.5配煤比改变。
4.6个别炉室延长结焦时间或发生高温事故及个别温度过低时,可调节个别炉号。
4.7非特殊情况,采用关加减考克的方法来进行调节温度所有关加减考克的炉号,必须记录其闭开的起止时间与原因,并将情况交待给下一班和通知白班调火组。
4.8每次调节后,必须检查火焰情况,不达到要求应继续调节,直到合适为止。
4.9特殊操作
4.9.1推焦发生困难。
4.9.1.1立即测量该炭化室两侧燃烧室的横墙温度,并记录温度和测量时间,查明原因自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的情况。
4.9.1.2如某些炭化室需延长结焦时间时,有关燃烧室要每小时进行一次温度检查,炉温过高可采取间断加热控制,不准发生高温事故。
4.9.1.3经查明难推焦的原因,不是因温度影响的应检查装煤孔是否堵塞,炉墙是否结炭和变形以及推焦操作方面是否有问题。
4.9.2炉温过高时
4.9.2.1个别炉号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以上,或全部平均温度超过标准温度±7℃以上时,须找出原因,进行调节。
4.9.2.2若本班对事故没有处理结束,必须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方法,否则不许下班。
4.9.3遇有下列情况,须停止焦炉加热,并报告班长。
4.9.3.1焦炉煤气主管压力低于500Pa,高炉煤气主管压力低于800Pa。
4.9.3.2交换机系统设备损坏不能在2个交换内修复时。
4.9.3.3烟道翻板损坏或发生故障影响正常操作,使吸力降低到100Pa以下时。
4.9.3.4煤气管道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安全操作时。
4.9.3.5煤气管道或设备发生爆炸,鼓风机停转,煤气来源发生困难时。
4.9.4在停止煤气加热时进行以下操作
4.9.4.1将交换考克交换到关闭位置后,关闭加减考克,并检查与水封连接的阀门确认关严。
4.9.4.2如停止加热时间超过一小时,将烟道吸力调小,同时将空气进风口用小铁板遮盖留有5至10毫米开度。
4.9.4.3检查确认地下室加热设备无漏气、着火、放炮现象,且交换考克的位置全关。
4.9.5送煤气时进行以下操作
4.9.5.1三班测温工应详细检查地下室加热设备并确保正常,听从班长指示进行煤气放散或做爆发试验,待煤气合格后报告班长,准备送煤气。
4.9.5.2在交换机工开烟道翻板同时,三班测温工将进风口小铁板原样恢复。
4.9.5.3待交换机交换到加热位置后,检查没有问题,视煤气压力、烟道吸力恢复情况(正常情况下高炉煤气主管压力应大于2500Pa,焦炉煤气主管压力大于3500Pa)开加减考克1/2或2/3开度,在煤气充足后全部开正。
5、安全规定
5.1炉顶操作时,要注意装煤车行走和装煤孔着火。
5.2在立火道内操作的工具必须有安全档或安全环,以免工具落入炉内。
5.3严禁踩踏装煤孔盖,打开看火孔盖应站在上风侧。
5.4立火道内不准烧东西或落入脏物、铁件等。
5.5使用高炉煤气加热的操作工必须会用防毒面具。
5.6不准任意带煤气操作,煤气区域动火需经车间同意;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5.7在交换机附近操作时,必须注意交换机换向,一般情况应在交换时停止作业。
5.8任何煤气设备除有特别规定者外,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焦炉停止生产时,若不能保持正压,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将内部煤气用蒸气吹净。
5.9煤气点火时,必须先点火,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点火。
5.10地下室各种煤气设备严禁漏气,清扫和更换脑头或捅砖煤气道时,眼睛不准对着煤气道,丝堵和管堵必须上到位。
5.11在煤气行程或废气行程区域作业时,交换前5分钟应离开现场,以免交换时挤伤人。
5.12烟大汽大,注意行走。
5.13严格执行二炼焦车间一般安全规程。
6、设备概述及维护、点检规定
6.1炉体概要(冷态),单位:
mm
炉型:
JN60—82型(双联火道、复热式、废气循环、煤气下喷)
炭化室孔数:
50孔
炭化室全长:
15980有效长:
15140
全高:
6000有效高:
5650
炭化室机侧宽:
420炭化室焦侧宽:
480
炭化室平均宽:
450炭化室锥度:
60
炭化室墙厚:
100炭化室中心距:
1300
加热水平:
900炭化室有效容积:
38.5m3
燃烧室立火道数:
32×51立火道中心距:
480
燃烧室机侧宽:
880燃烧室焦侧宽:
820
燃烧室平均宽:
850
看火孔尺寸:
φ130装煤孔直径×个数:
φ450×4
上升管直径×个数:
φ400×2焦炉煤气拉条行程:
420
废气拉条行程:
610煤气铊提起高度:
79
废气铊提起高度:
233
地下室焦炉煤气管道全长80.65米,外径630mm,管壁厚7mm,横管内径89mm。
6、2设备维护点检制
6.2.1光学高温计的维护
6.2.1.1测温所用的光学高温计必须符合计量要求。
6.2.1.2发现高温计双光、跳针及其它不准确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班长。
6.2.1.3测量1400℃以上高温时,应在物镜及灯炮间插入深色滤光玻璃片,以减弱观察辐射。
禁止乱测其它东西(太阳、灯泡等)。
6.2.1.4测温时高温计的皮带应挂在脖子上,使用前要检查各点接触应严密,测温后必须将高温计关闭,使指针回到零位,不使用时放回木箱并将电池取出。
6.2.1.5使用或存放时,勿使受潮或受震动。
下大雨不准测温,下小雨不撑伞不许测温,存放时最好保持20℃左右,以免磁铁受损。
在不测温情况下,要适时查火。
6.2.1.6绝对禁止用手或粗脏而烂的布擦各镜片。
注意仪表缝隙处勿掉入灰尘及煤粉。
6.2.1.7旋转滑动电阻时,用力要均匀缓和以免灯丝受损。
6.2.1.8三班高温计的保管由三班测温工负责,其它人不经班长许可不准私自取用。
7、交接班
7.1交班
7.1.1做好交班记录,将所有记录放整齐,光学高温计放在指定位置。
7.1.2做到岗位交班,交班者应主动将本班的生产情况介绍给接班者,并积极地反映出本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取得接班者满意后方可下班。
7.1.3递交本班推焦车记录,按时递交下班推焦计划。
7.1.4搞好本岗位的环境卫生。
7.2接班
7.2.1检查各种记录应齐全无误,光学高温计应灵活好使。
7.2.2了解上一班生产情况、吸压力情况,结焦时间变更情况及车间新规定的情况。
7.2.3检查直行温度,不应超过规定的技术要求,如有不合格项,要查明原因,以便于本班的温度处理。
7.2.4检查本岗位环境卫生。
8.附录
8.1附录A二炼焦车间一般安全规程
8.2附录B焦炉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