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962020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37.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6页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6页
亲,该文档总共2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五章 遵守社会道德 维护公共秩序.docx

第五章遵守社会道德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章遵守社会道德维护公共秩序

第一节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1.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关系:

①性质②定义③影响④特征

2.当代公共生活扩展的促进因素:

①交通工具②传媒手段③通讯工具

3.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

四点P121~122

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1.公共秩序的定义和范围p122最后一段倒数第二句

2.有序的公共生活的意义P123~124黑体字

二.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1.基本手段:

法律和道德

2.法律和道德的两者关系:

共同点加不同点P125第二第三段

第二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1.社会公德的定义P126第二段首句

2.基本特征的表现:

内容的继承性、层次的基础性、要求的广泛性、对象的简明性

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P127~128黑体字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1.我国目前的社会公德建设的基本现状

2.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1.当前网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P131最后一段第四行开始

2.如何正确使用网络,才能符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四点P132~P133黑体

第三节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

1.法律规范对公共生活的作用P134黑体字

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⑴作用P136第四段

⑵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P136第五段

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P137第六段第四第五行

⑷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种类P137第一段第三行

⑸处罚程序和执法监督P137

2.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P138

3适用范围P138

4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P139

5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P139

3.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1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P140

2保护环境范围P140

⑶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4.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1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P141

2道路通行规则P142

3交通事故处理规则P142

4对严重违反行为的处罚P143

5.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⑴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P144

⑵障互联网的允许安全P144

⑶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P144

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P144

⑸保护个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P145

第六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1.职业的含义p146第二段第一行

2.职业的特点:

专门性、长期性、认同性

3.职业的意义①工具意义:

指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满足个体生存条件的需要②目的意义:

指实现从业者自身价值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意义

4.职业活动中道德和法律的共同特征和区别:

三点加三点P147第三第四段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的内容(基本要求)(注:

爱岗敬业是核心,诚实守信和办事公道是外在要求,服务群众和奉献社会是灵魂)

2.职业道德的原则①服务原则:

最高层次、宗旨、核心②敬业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③协作原则:

具体要求④效益原则:

具体体现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1.职业活动中的主要法律

1最主要的法律:

劳动法和公务员法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P152第一段第四行

3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p152

2.坚持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原则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四点p153第三段

2公务法的基本原则p153

3.明确职业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

8点P153第三段

2劳动者的义务P154

⑶公务员的义务P154

4公务员的权利P154

4.依法处理职业活动中的纠纷

1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四点P154第五段

2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P155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p156黑体字

1.大学生如何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

三点

第二节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1.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三点p160黑体字

2.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三点p161黑体字

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1.在艰苦中锻炼时成才的必要条件p162

2.社会实践是锻炼人才的熔炉p162

第三节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一.爱情与人生

1,爱情的本质

1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性爱(生理因素)、理想(社会因素)、责任(道德因素)

2男女生的差异:

男性

女性

层面

希望被信任、被接受、被感激、被赏识、被肯定

需要被人关心、被人了解、被人尊重

思维方式

讲求逻辑、综合、抽象、稳定、爱发号施令

直觉、分析、依赖别人

性格

现实、内向、火大、粗心大意、冲动、勇敢、果断

外向、细腻、多愁善感、勤奋、柔顺、恒心、唠叨

生活习惯

随意性较大、对舒适的要求大于对形象的关注

家庭生活爱整洁、爱时装,美容、衣服上消费大

2.恋爱中的道德p165

1恋爱中的道德主要体现方面p165~166

3.大学生的恋爱P166

二.婚姻与家庭

1.婚姻和家庭的定义P167第四段第一行开始

2.婚姻家庭关系的两重属性:

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三.家庭美德

1.家庭美德的内容p168~170黑体字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劳动法

1.职业活动中最主要的法律:

劳动法和公务员法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P152第一段第四行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四点p153第三段

4.劳动者的权利:

8点P153第三段

5.劳动者的义务P154

6.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四点P154第五段

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含义: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2.劳动合同分类: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长期)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⑴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⑵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劳动者劳动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当完成的任务②使用期限、合同期限③生产、工作条件④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⑤劳动纪律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责任⑦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⑧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⑨双方认为还应制定的其它事项,其中劳动者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6.劳动合同期限和适用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小于三个月,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劳动期限

三个月到一年

小于一个月

一年到两年

小于两个月

大于三年

小于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撤销。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变更时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亦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结束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随时解除:

①在适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③严重失职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有条件解除:

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任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不能解除:

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用人单位亦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⑴随时解除:

①在适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④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有条件解除: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无须说明理由,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应依劳动合同规定补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如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尚未分摊完毕的培训费、招用费等。

劳动合同终止:

7.劳动基准制度

⑴工资标准

⑵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标准

⑶劳动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

1女职工的特殊保

a禁止女职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及有毒有害作业

b国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c对女职工实行“四期”即经期、孕期、长期、哺乳期保护

②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a严禁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童工

b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c对未成年工应缩短工作时间

d禁止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未成年工适用的劳动工具集工作台要适合其身体发育特点

e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井下健康检查,至少半年一次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大学生就业的八项措施

加强大学生就业的八项措施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加强指导,明确责任

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第一节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一.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1.道德的概念p90第一段(其中“道”指时间万事万物的本体及变化运动的客观。

“德”依据“道”而产生的认识、行为、修养)

2.道德起源条件

⑴客观条件:

社会关系的形成

⑵主观条件:

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⑶主客观条件:

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劳动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3.道德的本质P91

4.现今道德失范、危机的表现:

①道德权威的危机②道德规范的危机——底线道德的图片③道德价值的危机——道德相对主义④道破的信仰的危机——道德虚无主义

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1.道德的主要功能

1道德功能的概念和集中体现P91倒数第二段

2道德的主要功能:

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

3道德的认识功能的概念P91最后一段

4道德的调节功能的概念P92第二段

2.道德的社会作用

1道德的社会作用概念P92第四段第一行

2作用的主要表现:

共六点P92第四段第二行开始

三.道德的历史发展

1.道德发展的规律P93倒数第二行

2.道德进步的表现:

三点P93最后一段

第二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P94~95黑体字

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共六点P95~98黑体字

三.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如何正确对待:

①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②要反对两种错误思潮P99倒数最后一段第一行开始③要积极吸收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成果

第三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社会上存在的两种行为

⑴市场行为:

重利轻义,但不是见利忘义,市场行为必须以同时获得相应的利益为前提,即互利

⑵非市场行为:

重义轻利,收良心和舆论的制约,具有感情色彩,从中获得精神满足,以互相为对方提供帮组为行为准则,即互助

2.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⑴正面影响P102第三和第四行⑵负面影响①极端主义②享乐主义③拜金主义

3.道德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

①为市场经济秩序的发展提供支撑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②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中的自控力,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行为③提高人民鉴别力,增强对西方敌对势力分化的抵御能力

4.如何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建设P102第三段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1.为人民服务——核心

⑴为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共四点P103黑体字加P104第二段和第三段首句

2.集体主义——原则

1集体主义的基本内涵:

P105~106黑体字

2集体主义实施的前提:

①政治前提②经济前提③文化前提P105第一段

3集体主义道德要求的三个层次:

共三点P106第三段第三行开始

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荣辱观

1.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1荣誉、耻辱、荣辱观的概念P107最后一段

2八荣八耻的内涵P108第三段到P109第一段的双引号内的内容

2.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客观要求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客观要求:

P109最后一段到P110最后一段中的每段句首

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四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意义:

共三点P112最后一段到P113第三段每段句首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及其地位P113第四段(地位:

爱国守法——国泰民安之本,明礼诚信——安身立命之本,团结友善——立足社会之本,勤俭自强——生存发展之本,敬业奉献——自我实现之本)

2大学生如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共三点P113最后一句到P114第一段末尾

3.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1诚实和守信的定义P114第二段

2为什么在新时期更加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

共三点P114最后一段第二行到九行为止

二.大学生的诚信道德

1.为什么大学生要讲诚信道德P115黑体字

2.大学生道德缺失的表现:

①对父母从承诺不履行②抄袭作业、考卷、论文③就业履历造假④助学金不按期归还

三.努力锤炼个人品德

1.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

⑴个人品德的定义P116第二段首句

⑵个人品德的特点:

三点P116第三段

3个人品德的功能和作用体现:

两点P116第四段

4道德修养含义P116倒数第二段第二句

5高度自觉性是道德修养的一个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

如何提高自觉性:

P117第二段

6何提高道德修养:

共六点P117第三段第三行开始+根本途径:

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2.加强道德修养要自觉想道德模范学习

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法的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特征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包括: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2、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所谓财产关系,即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横向社会经济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所谓人身关系,即指基于权利人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例题》甲县人民政府建宾馆缺少资金,向乙建行贷款3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乙建行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贷款()。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应属于政府行政行为

C、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间民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立法和司法机关解释民法规范的重要依据,在缺乏具体的民法规范时,司法机关也可以依据基本原则处理各类民事纠纷。

(一)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原则

--这是民法的核心原则,也是民法最基本的原则。

具体内容是:

1、民事关系当事人互不隶属,各自独立;

2、民法关系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设立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相互协商,而不是通过强迫命令;

4、法律对当事人的保护是平等的。

(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一原则既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在法律上的表现,也是平等原则的具体化。

1、只有在民事活动中坚持自愿、公平,才能达到平等;

2、诚实信用正是平等在经济交往中的道德要求,不诚实信用而坑、蒙、拐、骗,当然也就不会平等。

(三)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1、凡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犯的人,都有权请求国家有关机关和法律的保护,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凡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人,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接受民事制裁。

(四)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

1、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2、民事活动必须尊重社会公德、公共利益。

3、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人们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平等的社会关系。

法人

非法人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公民

主体单位

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

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物所有权

客体行为债券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人身利益人身权

第二节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

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一、公民(自然人):

(一)公民(自然人)的概念:

公民是指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相对于法人而言)。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是我国的民事主体。

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可以成为我国的民事主体。

(二)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公民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

⑴、民事权利能力

⑵、民事行为能力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1)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始止: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始于出生《案例》:

张三买房

终于死亡①自然死亡(生理死亡):

脑+心(医学认定。

但民法通则中仍以心死亡为认定标准)

②宣告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除因自然死亡终止之外,还因宣告死亡而终止。

宣告死亡:

《案例》:

某人离家出走若干年杳无音信,妻预再嫁,家人预分其财产,怎么办?

——申请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条件:

A、下落不明(无人知晓)

B、持续四年(意外事故如空难、海难为2年;登山、出海等等,据有关部门确认不能生还的,不受时间限制,如2001年春飞行员王伟。

C、利害关系人申请(债权人或亲人: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

以第一顺序为主接受,同一顺序不统一的也应接受申请)

D、公告(期):

失踪4年的——1年。

2年+不受时间限制的——3个月。

E、法院判决

2.宣告死亡的后果:

v宣告死亡,能引起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v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确知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对他死亡的宣告。

v死亡宣告一旦被撤销,则恢复或补偿其财产权利,恢复其婚姻关系,但配偶已再婚的,原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3.宣告失踪:

《案例》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自动回复。

因为死亡宣告仅仅是一种死亡退订制度,被推定死亡的公民仍然有生还的可能:

一旦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死亡宣告应被撤销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字死亡宣告之日起小聂。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为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

因为再次期间其配偶是子女现实的唯一的法定监护人,送养只能由其配偶决定。

所以在案中,田燕的送养是合法有效的,田某不得要求撤销收养

《选择题》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经通信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死亡的宣告,依照法律,该撤销宣告后,甲与乙的原婚姻关系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甲同意,即自行恢复答案为B

《案例》:

A借B5万元后失踪,2年后B(债权人)可申请A失踪。

⑴后果:

法律为A找财产代管人,折抵债务(如A之父母兄弟等等)。

A、下落不明(无人知晓)

B、持续二年

C、利害关系人申请

D、公告(期):

3个月。

E、法院判决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案例》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某丙,其后某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经通信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死亡的宣告,依照法律,该撤销宣告后,甲与乙的原婚姻关系()。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甲同意,即自行恢复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要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不仅要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还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1)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

《案例》:

3岁孩子有无买汽车、卖房子的资格?

(有!

但无效!

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民法通则》以年龄、智力状况为根据,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年满18周岁的公民

②16—18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0—1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由他们的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

甲17周岁,是医科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他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案例》多选题大学生甲20周岁,在学校致人损害,认定和处理其赔偿责任的规则是()。

A、由甲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甲没有经济收入的,由其抚养人垫付

C、垫付有困难的,也可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

D、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监护制度: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设立了监护制度。

对象: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说: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一、父母;

第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第三、愿意担任监护责任其他亲属、朋友;

第四、父母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

《案例》张、李两人离婚后不久李某死亡,死前留下一份亲笔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她与张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李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不允许”让张为其女儿的监护人。

张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亲生女儿并为其监护人。

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