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手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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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缺项,每项扣1分。
1、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
2、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安全生产总目标
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企业最高行政文件下发给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
2、安全生产目标包括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企业首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策划,提出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总目标,进而依据该规划和总目标,进一步制定出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有时间表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的表述,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绝对值,如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二是相对值,如较大事故起数下降30%;
三是远景描述,如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企业水平等。
4、,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含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职业病等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水利水电事故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应体现以下要点:
第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
第二,紧密结合企业性质、生产经营规模、战略目标和安全风险情况;
第三,根据企业经济、技术状况,既要保证经济、技术可行,又不能过高或过低;
第四,紧密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以及本单位和其他施工单位的事故教训。
1.2目标落实
(8分)
1.2.1按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查安全目标分解等相关文件。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不得分。
目标分解文件
按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以及面临的风险大小,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形成安全生产指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第4条
1.2.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5
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
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少一个单位或部门扣2分;
未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每个单位扣1分。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1.3目标监控与考核(16分)
1.3.1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偏、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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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无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记录,不得分;
未及时纠偏、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记录
企业主管部门和分解部门均应按照制度规定,组织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根据企业特点,结合专项安全检查和例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和月度目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保证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从而实现对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
这样的监督、检查须覆盖每个基层单位和部门,并做好记录。
检查中发现安全目标落实情况偏离,应及时采取措施纠偏,需要时可以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28条
1.3.2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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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考核奖惩的相关记录。
年终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每少考核一个单位扣2分;
每少奖惩一个单位扣2分;
无考核奖惩记录视为未考核奖惩。
考核奖惩的相关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定期评估、考核,一般为半年。
对工期不满一年的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可根据项目进展进行实施考核,对阶段性工作目标亦可进行阶段性考核(如季度、月度考核)。
考核发现与当前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应对目标进行及时的调整,制定出新的目标。
年终须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和奖惩,该考核和奖惩应覆盖所有涉及的单位,并建立考核、奖惩记录。
考核的结果可通过发布会、公告或简报等形式发布。
小计
30
得分小计
2.组织机构与职责(50分)
2.1安全机构和人员配置
(20分)
2.1.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有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
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文件。
未成立,或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成立,不得分;
视为未设立;
参加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全,每少1人扣1分;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扣2分。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文件
1、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事项,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当机构或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1、《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2、《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第二十条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五条
2.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查机构设置的文件和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
项目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个项目部扣2分;
无设置的文件视为未按规定设置。
机构设置的文件和相关记录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2、项目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2.1.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查人员配备的文件和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每少1人扣2分;
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按5.2的规定执行。
人员配备的文件和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资质企业:
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八条
2.2安全职责
(30分)
2.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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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缺少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不得分;
每缺一个环节内容或缺一个单位、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所有方面(包括企业各级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即明确从上到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生产职责,横向到边即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十七条
2.2.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查相关文件和活动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
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每项扣1分;
无会议纪要,每次扣1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每次扣1分;
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未完成且无整改措施,每一项扣1分。
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纪要或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跟踪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落实情况,确保每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得到落实。
2.2.3各级、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安全工作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各级、各岗位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人次扣2分。
安全工作相关记录
各级、各类人员都应在各自岗位上,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和制度要求,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合规守法,遵章守纪。
(结合现场查看)
2.2.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查相关记录。
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分;
检查不全面,每缺一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记录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0
得分小计
3.安全生产投入(50分)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25分)
3.1.1安全生产的费用保障制度应明确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制度中内容不全、不符合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
安全生产的费用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的费用保障制度应明确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3.1.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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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和投标文件等。
未足额提取,每项目扣3分;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未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每项扣3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和投标文件
1、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的提取比例为2.0%。
3、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3.1.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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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安全投入使用计划及实施的相关记录、台帐。
无安全投入使用计划,不得分;
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1分;
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
安全投入使用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1)按规定的使用范围,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安排安全生产资金。
(2)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当湖、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危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战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支出相关的支出。
3.2安全费用使用
(25分)
3.2.1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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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证据和台账。
未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每项扣3分;
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每项扣2分;
提取的安全生产专款不能满足要求,每项扣3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证据和台账
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提取的安全生产专款满足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3.2.2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
查检查、总结和考核的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不得分;
未以适当方式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扣2分。
检查、总结和考核的相关记录。
1、企业财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2、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包括对工期不满一年的工程项目)。
3、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其他文件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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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70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2分)
4.1.1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办法,包括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内容,明确职责和范围,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等要求。
查办法文本。
缺少环节要求,每项扣1分。
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办法(或制度)
1、明确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其他要求的部门和人员及其职责、周期、方式等;
2、明确范围,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3、明确有效的获取渠道,如:
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主管机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协会、出版社及发行机构、公共图书馆、服务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4.1.2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主管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未定期识别、获取,不得分;
未形成、及时发布或更新清单扣2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主管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要求清单。
4.1.3及时向员工传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配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及相关记录。
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每少配备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
未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每项扣1分;
使用失效、过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每项次扣1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及发放记录
企业应该及时向员工传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配发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文件文件文本(或电子版),不使用失效、过期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传达的方式可包括:
(1)全员有关安全生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培训;
(2)橱窗、显示屏、班前班后会、员工手册、手机短信、视频、宣传单、局域网、知识竞赛、安全月、安全周等形式向员工广泛宣传。
4.2安全规章制度
(19分)
4.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转化为本单位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查规章制度文本。
规章制度未以文件发布,每项扣2分;
规章制度中未包含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工伤保险,文件和记录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含特种设备)管理,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洪度汛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含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罚等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
未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本单位规章制度,或与实际不符,每项扣2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监督方面的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监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
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中。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工伤保险、文件和记录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含特种设备)管理,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洪度汛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含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罚等内容。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组织员工学习。
查文件发放和文件培训学习记录。
未发放,不得分;
每少发放一项制度或少发一个单位扣1分;
无培训学习记录,每项扣1分。
查文件发放和文件培训学习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组织员工学习。
4.3安全操作规程
(18分)
4.3.1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齐全、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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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每项扣2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每缺一个扣2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或有错误,每个扣2分。
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
4.3.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查操作规程发放记录并现场抽查。
未发放至相关班组、岗位,每少发一个岗位扣1分;
无培训记录等资料,每项扣1分;
发现员工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人次扣1分。
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