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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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信访、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担负着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主要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残障康复、社区建设、司法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慈善事业等多个领域。
截至2008年10月,全市共有社会工作机构4138个,包括社会工作人才在内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2216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1.05‰(按2007年底我市人口统计数54.96万人计算)。
其中:
行政机构511个,从业人员3373人;
事业单位285个,从业人员3827人;
社会团体和民办服务机构3652个,从业人员14960人。
从年龄结构看,60岁以上的233人,占1.05%;
36岁—60岁的17899人,占80.73%;
35岁及以下的4038人,占23.91%。
从学历结构看,本科以上学历2010人,占9.07%;
专科学历12922人,占58.31%;
高中或中专学历4403人,占19.87%;
初中及以下学历2825人,占12.75%。
从专业结构看,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17824人,占80.43%;
其他专业毕业的4336人,占19.57%。
从工作职能结构看,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1752人,占7.91%;
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15523人,占70.05%;
从事其他工作的4885人,占22.04%。
从工作年限结构看,有10年以上经验的10208人,占46.06%;
有6—10年工作经验的6966人,占31.4%;
5年及以下工作经验的4986人,占22.54%。
在社区一线工作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获得《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证书》(初级、中级)的70人。
(二)社会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等政府部门和妇联、团市委、残联、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公益性协会等社团组织,注重加强本系统基层所(站、办)机构建设,充实系统内社会工作人员,构建上下联通的工作网络。
如市司法局建立和完善了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办、司法所等机构;
市妇联在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村(社区)、一定规模的企业中均设立了妇女组织,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工作。
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公益性社团主要有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计生协会、市老年人协会4家。
这些社团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共募集慈善资金现款3700万元,协议捐赠总值达1.71亿元,积极实施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孤等慈善工程资助达到33000多人,发放救助金1850余万元;
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把全市的青年志愿者组织起来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扶贫助残、文艺宣传等服务活动,已成为促进社会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
二、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基础还是比较薄弱,总体上处于“非专业化”或“半专业化”状态,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很不成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均难以满足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需要还不相适应。
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公众熟悉程度较低。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已逐步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职业和行业,社会工作者具有很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被誉为“社会工程师”。
“有困难找社工”就像我们“有困难找警察”一样家喻户晓。
而目前在我市,社会工作还是一个较为陌生的概念,在此次调研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对“什么是社会工作?
什么是社工?
社工干什么?
”等问题的认识是模糊不清的,有些甚至是第一次听到这些名词。
甚至连涉及社会工作管理部门的少数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地位和作用也不够清楚,对于如何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心中无数。
与律师、会计师、医师等职业相比,社会工作职业还未被社会各方面广泛认识、理解和认同。
对社会工作认知程度不高,进而导致人们对社会工作的地位以及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同度不高,对社会工作人才关爱、关心不够,爱才、惜才、用才的人才理念和社会氛围没有有效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软环境有待优化。
2、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
据有关资料,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社工占总人口的比例一般为2‰-5‰。
就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而言,虽然我们统计的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有22000多人,占我市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但他们并不是注册的职业社工,他们大多数是以国家干部的身份出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不是一种专门助人的职业。
目前我市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能被称作“社会工作师”(职业社工)的人员只有70人,仅占全市总人口的0.13‰,与发达国家和地区2‰以上的比例差距甚远。
另外,从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我市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的社会工作知识、技巧训练,缺乏社会工作应具备的岗位知识和技能,他们虽然都经过本职工作训练,但缺乏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遇到问题往往只能依靠自己的经验作出判断,没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方法支持,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的专业服务。
更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层出不穷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3、人员分布失衡,社会化程度不高。
发达地区的社会工作主要是由大规模的民间社会工作机构承担。
以香港为例,香港的民间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是开展直接社会服务的主体,占整个香港社会工作机构总数的3/4以上,服务单位多达3800余家,承担着80%的社会服务工作。
民间机构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成为吸纳培育专业社工的主渠道,在这类机构供职的人数达4万余人,其中专业社工7600余人,占香港注册社工的61.6%。
上海也在社会化运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培育了像新航、自强、阳光等一批专业性或综合性的社工服务机构,目前已有近2000名社工在这些机构中开展专业服务。
而目前我市的社会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化色彩相对较浓,其独立管理运作、有效利用和管理现有资源、自主开展服务的能力比较有限。
民间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缓慢,能够吸纳专业人员的社会工作岗位十分有限。
4、志愿者队伍不稳定。
近年来,红十字会、妇联、团市委等社团组织的志愿者义诊服务队、妇女维权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队伍数量有所增加,其服务领域也不断拓展。
从他们所开展的活动来看,具有视野较开阔、形式较丰富的特点,并且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某些专业服务。
但是这些志愿者队伍一般都是临时组成的,其管理不够规范,队伍松散、稳定性较差。
再加上志愿者队伍中的多数人没有参加过正规的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其服务的随意性也较大,服务的质量也比较低。
而且从全市来看,志愿者队伍发展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
(二)原因分析
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存在以上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起步较晚。
由于目前我市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处于开始阶段,社会工作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加上社工自身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以及相关的社会宣传不够,导致公众缺少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意识,对社会工作人才的认知率偏低。
二是相关政策制度还不完善。
就国家而言,除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人事部、民政部联合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外,几乎没有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就我市(或常州市)来看,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引进、使用、激励、考核与资格认证、从业规范、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评估监督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工作规章制度还没有建立。
尽管各职能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没有专门针对社会工作人才出台的规章制度。
三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从管理体制上来看,目前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没有统一的领导管理机构,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涉及民政、司法、卫生、计生、残联、工、青、妇等十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工作要求,导致社会工作人才的行政分割特点比较明显,“活动”空间往往受到“单位”的条块分割。
社会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和总体协调,不能形成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合力,这些都制约了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
即使在各行业内部,下属事业单位的属性也不同。
有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有的是事业单位,单位的级别也不同,有时给社会工作的协调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工作内容看,要建立健全社工运行管理机制,社工培训、引进、使用、评价机制以及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
从工作过程看,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实现社工从业人员向专业社工的平稳过渡,不断提高职业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
因此,我们认为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队伍建设。
要从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重要性的认识入手,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化程度。
一要整合工作资源。
要在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增补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工作部门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人事、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实现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注重发挥社区(村)党组织和居(村)委会的骨干作用,结合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开发。
当前,要抓紧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培养的规模结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增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长远性。
二是健全管理机构。
在市级层面,明确民政部门是推进和协调社会工作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民政部门的职能,增设主管社会工作的职能部门,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协调我市整个社会工作管理事务。
在镇(区)层面,有条件的可以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先扩充现有相关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增设岗位和专门负责人员,从而形成市、镇二级社会工作管理体系。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知识,使全社会对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有一定的了解。
注意宣传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适合社会工作开展、适应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人们不断认识、理解、尊重、接纳社会工作者,提高公众的认同度。
2、突出岗位开发重点,积极吸纳人才。
人才使用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岗位设置是社会工作人才使用的前提。
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要坚持“成熟一批、设置一批”的原则,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合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岗位的开发要考虑到岗位的类别、层次和具体标准。
鉴于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现状,可以在条件成熟的部门或单位先试点引路,开发社工岗位,然后逐步推广到各领域各部门。
目前可以设置社工岗位的有以下几类,一是各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如民政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主要业务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专职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策、指导工作以及督查领域内社工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在社会工作者充当核心角色的领域,如民政、司法、工青妇等下属事业单位中,通过岗位调整、增设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
三是在社区设置岗位,全市已经建立了一支素质较好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推进社会工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因此可以在现有社区开设社会工作岗位,也可以根据服务对象数量的多少,在条件成熟的街道或社区增设青少年、老人服务等机构,并配置专业社工;
四是在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中大量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使其成为社会工作人才就业的主渠道。
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非常广阔,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本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稳步推进、能做的事先做起来的原则,可以先由市民政局牵头,选择社会福利中心等单位进行试点,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积累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3、瞄准职业化目标,完善培养措施。
人才培养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
当前,要针对现有社会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社会专业教育背景的现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岗位培训。
根据条块管理原则,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系统、部门和单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社会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用3-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轮训工作,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同时,要注重强化社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列入普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经常性教育,强化他们的职业意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
二是推行继续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工作人才列入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各类社会化培训和继续教育,使他们能够通过在职或半脱产的教育培训,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文凭,通过考试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称资格证书,由人事部门将其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认证体系进行考核管理。
三是加强实践锻炼。
对于现有社工人员,可通过开发一些社工岗位、选派到社工专业部门或社会救助站和法律服务站等跟班学习、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工作活动等方式,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对于新招聘的社工人员,可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领域和社区一批社会工作先进单位作为实践基地,组织他们到基地实践锻炼,促使他们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四是建立评价过渡证制度。
考虑到目前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对于实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以前,已经在社会工作一线长期工作、又有着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那些人员,不一定都要强制他们接受系统的专业教育,可以采取过渡性的办法,参照农村实用人才的做法,由民政和人事部门制定社工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过渡办法,免费给他们发放从业资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同时,明确规定部分专业性强的特殊机构和岗位,必须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逐步提高准入门槛。
总之,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4、探索联动发展机制,规范义工管理。
义工(也称志愿者)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
为了使义工服务成为社工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要注重发挥社工的职业化、专业化优势,建立“两工联动”机制,即“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运行机制,克服志愿服务随意性大、缺乏专业训练、资源不足等缺陷,进一步规范义工队伍管理,使义工更广泛、更深入地推进社会服务,提高其工作实效。
一是扩大义工队伍规模。
在总结各类志愿者队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义工来源渠道,组建不同类别社会工作义工队伍,以志愿服务的方式,集聚更多的社会工作力量,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当前,可以探索成立党员义工服务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类义工服务站建设,不断完善市、镇(区)、社区三级义工服务网络。
二是发挥社工主导作用。
要在义工队伍建设中注重与社工的联系与互动,由社工发展、指导和联系义工,如建立义工服务档案,记录每一位义工详细的个人信息,可由专门的社工负责;
义工的教育培训可由专业的社工承担;
义工考评监督由社工负责,在服务中监督义工,在服务前后对义工进行评估;
义工奖惩激励由专门的社工负责等,调动义工参与、协助、配合社工实施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形成“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带动各方”的良性循环服务链。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义工培训基地,注重加强对义工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其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搭建联动信息平台。
如可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工、义工信息服务网络,实现社工、义工服务信息时时共享;
可设立义工、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库,开通义工网上招募、网上注册、网上培训等信息建设项目,实现义工服务信息快速传递。
四是加强义工管理制度建设。
成立不同类别志愿者协会,建立义工队伍服务记录和教育培训、考评监督、权益保障、奖惩激励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义工管理,确保义工队伍相对稳定。
5、建立制度保障体系,提高工作绩效。
要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体现行业特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薪酬保障制度。
调整社工人员特别是社区和农村社工人员的工资标准,如可根据工作岗位、职务、工作年限划分若干等次,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在标准执行上不低于城镇职工年平均收入水平,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逐年提高待遇。
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员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福利保障所需经费可由市、镇(区)两级财政保障,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双重激励制度。
坚持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双重激励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
在经济上,制定出台《社会工作人员工作考核细则》,对社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个人的工资、奖金相挂钩,以调动社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的服务更贴近群众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政治上,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优秀或拔尖社会工作人才评选活动,对入选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在广大社工人才中树立标兵和榜样;
注意在各种评先评优中向社工人员倾斜,支持和鼓励社工人员参政议政;
积极培养优秀社会工作人员入党,及时把德才兼备的社区社会工作骨干选拔到社区领导岗位上。
在生活上,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或拔尖社工人才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定期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开展工作交流活动。
三是建立配套管理制度。
出台社会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社会工作人员职业规范、社工注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社会工作人员的范围、聘用、继续教育、职业行为规范、注册管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社工人员管理,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社工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金坛市委组织部 安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