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
《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3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一般员工岗位分布表 32
一般员工岗位分布表(续) 33
一般员工岗位分布表(续) 34
附件九:
一般管理人员(部分工人)工资等级表 35
附件十:
技术职系 36
附件十一:
工人职系 37
附件十二:
薪酬发放流程 38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
n使航盛电子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激发员工活力;
n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航盛电子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n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归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n最终推进航盛电子总体发展战略实现。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航盛电子全体员工,其他下属公司和单位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
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设计的性质
薪酬设计的性质在于:
薪酬改革重在结构调整,结合适当的总量调整,打破既有工资体系的重新设计,对原工资实行封存式管理。
第五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
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航盛电子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
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航盛电子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三)公平性原则:
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四)经济性原则:
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薪酬体系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航盛电子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航盛电子的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技能绩效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七条航盛电子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本年度的营业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系中各职等和薪档的岗薪基数和奖金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
并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基准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奖金总额。
第九条薪酬预算经航盛电子企业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航盛电子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薪酬元素
第十一条航盛电子薪酬体系的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元素,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组合。
(一)最低工资标准:
是指西安市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水平。
(二)岗位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员工的岗薪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
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等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
(三)技能工资:
主要是依据员工个人技能确定的工资单元。
(四)绩效工资:
是依据航盛电子整体绩效和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资单元,由员工的工作业绩确定。
主要包括:
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和其它特殊奖金。
(五)项目节点奖金:
是指科研所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产品改进项目等,依据项目完成情况、个人完成情况及个人责任大小确定的工资单元。
(六)计件工资:
是根据生产的产品数量和单位计件确定的工资单元。
(七)单项奖/惩:
是专门针对生产分厂生产工人设立的奖/惩单元,包括对重大质量改进及重大成本节约的奖励,或对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成本浪费的惩罚。
(八)其他:
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包括国家强制性保险等。
第十二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依照西安市的有关规定核发的,为每个月320元。
随着西安市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的确定
岗位工资构成公司级管理人员、职能/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包括非生产分厂与生产分厂)及非技能型辅助工人各岗位的固定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1:
岗位工资=月工资基数×
岗位系数×
40%
在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各岗位所处的得分区间确定各岗位的岗位分布(见附件四、六、八),新增岗位或岗位性质发生变化后,岗位级别相应植入。
结合航盛电子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岗位相对价值确定月工资基数及岗位系数(见附件五、七、九),航盛电子可以通过对月工资基数的调整实现员工岗位工资的整体调整。
第十四条技能工资的确定
技能工资构成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包括非生产分厂及生产分厂技术人员)、技能型辅助工人(包括非生产分厂及生产分厂的技能型辅助工人)及生产工人的固定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2:
技能工资=月工资基数×
技能系数×
40%
在对人员技能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其技能系数(见附件十、十一)。
结合航盛电子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和人员技能的相对价值确定月工资基数,一般一经确认,在一个年度内不予调整。
航盛电子可以通过对月工资基数的调整实现对员工技能工资的整体调整。
第十五条月绩效工资的确定
月绩效工资由月工资基数、岗位/技能系数和员工的考核系数确定。
(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时,月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3-3:
月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
30%×
个人月度考核系数
(二)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时,月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3-4:
个人月度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航盛电子可以通过对月工资基数的调整实现对员工绩效工资的整体调整。
第十六条年绩效工资的确定
年绩效工资由月工资基数、月份、岗位系数和员工的考核系数确定。
(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时,其年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公式3-5:
年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
12×
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公司效益系数
(二)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时,其年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公式3-6:
个人年度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年绩效工资根据航盛电子实现的利润、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决定是否全额发放。
第十七条个人项目节点奖金
个人项目节点奖金的具体确定及发放见第八章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计算公式为:
公式3-7:
计件工资=单位计件×
生产产品数量
航盛电子可以通过对单位计件的调整实现对计件工资的整体调整。
第十九条单项奖/惩
单项奖/惩金额的确定可以由生产分厂工段长提出申请,并经分厂厂长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其他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的形象。
特殊奖金包括以下各项:
(一)创新奖
员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开拓业务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对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由部门申报经企业管理委员会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
奖励金额在500~5000元,特殊情况由企业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优秀建议奖
对航盛电子的技术、生产或管理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被采纳或十分关心公司发展经常提出建议的员工,经企业管理委员会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
(三)其他特殊奖
除上面几种形式之外,其他方面为航盛电子经营活动做出特殊贡献、付出超额劳动,均给予奖励。
例如:
工作模范、优秀员工、卓越贡献奖等。
第二十一条其他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福利,如四险一金。
第四章薪酬分配
第二十二条航盛电子的薪酬分配采取两种方式:
一级分配及二级分配,分别适用以下部门或单位:
(一)一级分配:
公司职能/业务部门。
(二)二级分配:
分厂,包括一、二、三、四分厂及动力分厂,检验计量部检验工人的薪酬也采取二级分配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一级分配
公司通过对员工个人进行考核,直接确定个人薪酬。
第二十四条二级分配
公司通过对分厂的考核确定分厂工资总额,分厂再对个人进行考核,确定个人薪酬。
第二十五条二级分配工资总额的确定
(一)生产分厂工资总额的确定
根据生产分厂生产量(产品数量)及产品单价(指分厂为生产单件产品所能获得的工资费用)确定。
公司实际发放分厂的工资总额还需与分厂考核挂钩。
(二)动力分厂工资总额的确定
根据动力分厂人员编制、各岗位的岗位系数或技能系数确定工资总额。
公司实际发放动力分厂的工资总额还需与动力分厂的考核挂钩。
(三)检验计量部检验工人工资总额的确定
根据检验产品的数量及单价确定。
公司实际发放检验计量部检验工人的工资总额还需与考核挂钩。
第二十六条二次分配工资总额的节余与借支
公司对分厂实行工资二次分配时,允许在分厂级有部分的节余或借支,但是不允许车间、班组有节余或借支。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二十七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第二十八条整体调整
由航盛电子根据年度内实现的经济效益,结合外部市场工资水平变化,对全公司工资水平做统一调整,通过对月工资基数的调整来实现。
第二十九条个别调整
为给不同岗位员工的薪酬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根据岗位性质将航盛电子岗位划分为管理职系/部分工人、技术职系和工人职系。
员工可以通过三条不同的通道实现薪酬的晋级,即个别调整。
(一)管理职系/部分工人:
该职系包含了航盛电子公司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人。
通过在职等内划分不同的薪档,为业绩优秀、技能持续提升的员工提供薪酬的晋级空间;
当员工薪酬达到该职等所包含薪档的上限时,需考虑通过岗位的晋升实现该员工薪酬的晋级。
(详见附件五、七、九)
(二)技术职系:
该职系包含了航盛电子所有的技术人员。
技术职系从低到高划分为24级,技术人员随着技能的提升和经验的积累可以在其中获得持续的晋级。
(详见附件十)
(三)工人职系:
该职系包含航盛电子除一类辅助工人外的所有工人。
工人职系从低到高分为24级,工人随着技能的提升和经验的积累可以在其中获得持续的晋级。
(详见附件十一)
第三十条岗位变动调整
岗位/技能等级调整依照《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其调整后薪酬按新岗位/技能等级核算。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一条试用期工资标准
新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间按照学历发放固定工资(参见《实习工资表》);
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背景的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实习工资水平提高30%,实习期间享有正式员工的同等福利,不参与绩效考核。
新调入员工试用期间的岗位工资按其所担任岗位的岗位工资的80%确定,享有正式员工的同等福利,不参与绩效考核,期满合格后按全额岗位工资确定,参与绩效考核。
实习工资表
学历
实习工资
高中(技校)以下
500
中专
600
大专
700
本科
800
硕研
1200
博研
2000
第三十二条外派培训员工的薪酬,按照《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发薪日为每月的日。
第三十四条薪酬发放流程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薪酬体系
第七章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三十七条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航盛电子公司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业务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分厂职能/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及非技能型辅助工人。
(具体定义详见附件一)
其中分厂职能/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包括一、二、三、四分厂及动力分厂。
第三十八条薪酬结构
公式6-1:
薪酬构成=岗位工资+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其他
第三十九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四十条月绩效工资
月绩效工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四十一条年绩效工资
年绩效工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于下年初一次性发放。
第八章技能绩效工资制
第四十二条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设计人员、技术人员、技能型辅助工人及生产工人。
其中技术人员包括公司职能/业务部门技术人员、一、二、三、四分厂及动力分厂技术人员
第四十三条薪酬结构
公式7-1:
薪酬构成=技能工资+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其他
设计人员参加公司科研、新产品开发、产品改进等项目时,核发项目节点奖金。
其新酬结构为:
公式7-2:
薪酬构成=技能工资+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项目节点奖金+其他
其他部门人员参与项目的,按规定核发一定的项目节点奖金。
第四十四条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四十五条月绩效工资
第四十六条年绩效工资
第四十七条项目节点奖金
项目节点奖金存在二次分配,即公司通过对项目考核确定项目节点奖金总额;
项目组对参加项目的个人进行考核确定个人项目节点奖金。
(一)一次分配
根据项目大小、金额等按一定比例提成作为项目总奖金,根据项目各节点再分配项目节点奖金。
项目节点完成时,企业管理部组织对项目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公司对项目实际应该核发的节点奖金,实行奖优罚劣。
实际项目节点奖金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7-3:
实际项目节点奖金=计划项目节点奖金×
项目节点考核系数
公司对项目的考核及项目节点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二)二次分配
通过公司对项目的考核,实现项目节点奖金的一次分配后,相关人员还需要对项目人员进行考核,从而实现项目节点奖金的二次分配。
方案一:
个人项目节点奖金计算公式为:
公式7-4:
个人项目节点奖金=项目节点奖金基数×
个人节点考核系数×
实际上项目天数
其中项目节点奖金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7-5:
项目节点奖金基数=实际项目节点奖金/∑(技能系数×
实际上项目天数)
方案二:
前提是项目基础数据完备,项目个人可以在项目开工前根据工作量较准确地核定工日。
公式7-6:
核定工日
其中项目节点奖金基数计算公式为:
公式7-7:
核定工日)
对项目个人的考核及个人节点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项目节点奖金的发放
原则上,项目节点奖金在项目节点完成时经过考核发放。
但是经批准可以按季预支,个人累计预支金额不超过实际可能发放金额的70%。
(一)项目节点奖金实际发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7-8:
项目节点奖金实际发放金额=实际项目节点奖金-项目组累计预支金额
(二)个人项目节点奖金实际发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7-9:
个人项目节点奖金实际发放金额=个人实际项目节点奖金-个人累计预支金额
第四十九条身兼多个项目员工薪酬的核定
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身兼多个项目,但必须统筹安排,保证各个项目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
专业技术人员兼项目数不超过三个,超过三个以上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身兼多个项目员工的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不兼得,但项目节点奖金按实际做项目时间分别计算,可以兼得。
第三部分分厂薪酬过渡方案
第五十条适用范围
针对目前公司生产任务较少,工作量不饱满的情况,制定了分厂薪酬过渡方案。
适用于一、二、三、四分厂及动力分厂所有人员。
本薪酬过渡方案为公司对分厂薪酬分配的指导性方案。
第九章分厂职能/业务部门管理人员薪酬过渡方案
第五十一条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分厂职能/业务部门人员(包括分厂厂长、副厂长)。
(具体定义详见附件二)
第五十二条薪酬结构
公式9-1:
薪酬构成=岗位工资+月绩效工资×
百分比+其他
第五十三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五十四条绩效工资
过渡方案中,对分厂职能/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只执行月绩效,不执行行年绩效,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9-2:
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
60%×
个人考核系数
但是分厂人员绩效工资不一定全额发放,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与分厂工作量有关,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9-3:
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
百分比
公式中的百分比与分厂工作量有关,也即只有分厂的工作达到一定的饱满度时,分厂人员的绩效工资才会全额发放。
个人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西安航盛电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章生产分厂生产工人薪酬过渡方案
第五十五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二、三、四分厂生产工人,例如机加工人、热处理工人、表面处理工人等。
第五十六条薪酬结构
公式10-1:
薪酬构成=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工资+单项奖/惩+其他
第五十七条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按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五十八条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实际发放额与工人个人的考核系数持钩。
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0-2:
实际发放计件工资=生产产品数量×
产品计件×
第五十九条单项奖/惩
单项奖/惩按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十一章生产分厂辅助工人薪酬过渡方案
第六十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二、三、四分厂辅助工人,例如设备维修工、机电工人、搬运工、装卸工等。
第六十一条薪酬结构
(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工人
公式11-1:
薪酬构成=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量系数+其他
(二)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工人
公式11-2:
薪酬构成=最低工资标准+(技能工资+绩效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十二条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十三条岗位工资
第六十四条技能工资
第六十五条绩效工资
过渡方案中,对生产分厂辅助工人只执行月绩效,不执行年绩效,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公式11-3:
第六十六条工作量系数
工作量系数是为了体现分厂工作量对工人工资的影响,可以由分厂决定确定方式。
第十二章非生产分厂与生产相关工人的薪酬过渡方案
第六十七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生产分厂与生产相关的工人,例如检验计量部检验工、动力分厂管网维修工、设备维修工、动力分厂辅助工人、下料工等。
第六十八条薪酬结构
公式12-1:
公式12-2:
第六十九条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十条岗位工资
第七十一条技能工资
第七十二条绩效工资
过渡方案中,对非生产分厂与生产相关的工人只执行月绩效,不执行年绩效,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公式12-3:
第七十三条工作量系数
工作量系数是为了体现生产分厂的任务量对非生产分厂与生产相关的工人工资的影响,可以由其所在分厂决定确定方式。
第十三章非生产分厂与生产无关工人的薪酬过渡方案
第七十四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生产分厂与生产无关工人,例如地震监测工、值班工、司机等。
第七十五条薪酬结构
公式13-1:
第七十六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按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并于每月发放。
第七十七条月绩效工资
过渡方案中,对非生产分厂与生产无关工人仍然执行月绩效和年绩效。
第七十八条年绩效工资
第四部分其他薪酬体系
第十四章年薪制
第七十九条适用范围
由航盛电子控股的子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及期股的组合激励方式。
具体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