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质量控制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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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测量与标志设立

1)施工前应对勘测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水准点进行查对复核,对丢失的控制点、水准点应当补齐。

放样测站点高程精度,不得低于五等水准测量精度的要求。

2)疏浚放样的精度;

序号

项目

平面位置误差(m)

1

疏浚开挖边线

岸边

±0.1

水下

±0.3

2

各种管线安装

±0.1

3

挖槽中心线

±0.2

4

疏浚机械定位

±0.2

3)挖槽设计位置应以明显标志显示,标志可采用标杆、浮标或灯标。

纵向标志应设在挖槽中心线和设计上开口边线上;槽向标志应设在挖槽起讫点、施工分界线及弯道处。

平直河段每隔50~100m设立一组横向标志,弯道处应适当加密。

4)为便于夜间区分标志,同组标志上应安装颜色相同的单面发光灯,相邻组标志的灯光,应以不同的颜色区别。

5)水下卸泥区应设置浮标、灯标或岸标等标志,指示卸泥范围和卸泥顺序。

6)在挖泥区通往卸泥区、避风锚地的航道上,应设置临时性航标,指示航行路线。

7)在施工作业区内必须设置水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尺间距应视水面比降、地形条件、水位变化及开挖质量要求而定。

②水尺应设置在便于观测、水流平稳、波浪影响最小和不易被船艇碰撞的地方,必要时应加设保护桩和避浪设备。

③水尺零点宜与挖槽设计底高程一致,施工水尺应满足五等水准精度要求。

④施工区远离水尺所在地,当挖泥船操作人员不能清楚地观察水尺读数时,应在水尺附近设置水位读数标志,由专人负责,定时悬挂水位信号,或采用其他通讯方式通报水位。

(2)排泥管线架设

1)排泥管线应平坦顺直,弯度力求平缓,避免死弯;出泥管口伸出围堰坡脚以外的长度,不宜小于5m,并应高出排泥面0.5m以上。

2)排泥管接头应紧固严密,整个管线和接头不得漏泥漏水。

发现泄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排泥管支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倾斜和摇动;水陆排泥管连接应采用柔性接头,以适应水位的变化。

4)排泥管线尽量避免穿越公路、铁路或大堤。

必须穿越时,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

5)水上浮筒排泥管线应力求平顺,为避免死弯,可视水流及风浪条件,每隔适当距离抛设一只浮筒锚。

当绞吸式挖泥船直接由浮筒排泥管卸泥时,其浮筒末端可采用打桩或抛锚等措施加以固定,但须防止锚缆埋死。

(3)水下排泥管(潜管)

1)当排泥管线跨越通航道或受气候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水上浮筒管线进行疏浚或吹镇作业时,可采用潜管。

潜管直在水流平稳、河槽稳定、河床横向变化平缓的水域内敷设。

2)潜管敷设前,必须对潜管进行加压检验,各处均达到无漏气、漏水要求时,方可用于敷设。

3)潜管的敷设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敷设前,应对预定敷设潜管的水域进行水深、流速和地形测量,根据地形图布置潜管,确定端点站位置。

②潜管节间的连接,宜采用柔性接头,即钢管与橡胶管沿管线方向相间设置并用法兰连接。

③潜管的起止端宜设置端点(浮体)站,配备充排气、水设施、锚缆和管道封闭闸阀等,以操纵潜管下沉或上浮。

拆除潜管,应由端点站向管内充气,使其逐节缓缓起浮。

待潜管全部起浮后,拖运至水流平稳的水域内妥为置放。

4)潜管操作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挖泥船开机前应先打开端点排气阀放气,以防潜管起浮。

开机时必须先以低速吹清水,确认正常后,再开始吹泥。

②排泥或吹填过程中,凡需停机时,必须先吹清水,冲去潜管中的泥砂,直到排泥管口出现清水时为止,以防潜管堵塞。

③在潜管注水下沉或充气上浮时,均应缓慢进行。

(4)挖泥船的选择

1)挖泥船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施工作业区的地形、水深、水文、气象、土质等自然条件。

②挖泥船类型及其性能,如吃水、挖深、挖宽、排水、排距、生产效率、卸泥方式及抗风浪能力等。

③泥土处理方式。

(5)挖泥船定位与抛锚

1)采用定位桩施工的绞吸式挖泥船,在驶近挖槽起点20~30m时,航速应减至极慢,待船停稳后,应先测量水深,然后放下一个定位桩,并在船首抛设二个边锚,逐步将船位调整到挖槽中心线起点上。

船在行进中严禁落桩。

2)绞吸式挖泥船的横移地锚必须牢固。

3)挖泥船抛锚时,宜先抛上风锚,后抛下风锚;收锚时,应先收下风锚,后收上风锚。

6)施工地段的所有水下锚位均应系上浮标。

(6)挖泥船的施工方法

1)绞吸式挖泥船:

当流速小于0.5m/s时,宜采用顺流开挖;当流速不小于0.5m/s时,宜采用逆流开挖。

3)绞吸式挖泥船应根据土质情况采用相应型式的绞刀,并结合其他施工条件,选择最佳挖泥厚度、绞刀转速、横移速度和前移距,以期达到最高工效和较好的工程质量。

绞吸式挖泥船一次切削厚度,对比较坚硬的粘性土,应按绞刀切削能力通过试验确定;对砂性土,宜取绞刀头直径的1.2~1.5倍;当土质比较松软时,可取绞刀直径的2倍。

4)绞吸式挖泥船在停产和施工期非换桩操作瞬间,严禁将两根定位极同时插入河床。

5)挖泥船的工作条件,应根据船舶使用说明书和设备状况确定,一般可参照下表规定执行。

(7)质量控制

1)挖槽宽度控制:

①挖泥船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开挖标志进行定位和施工,并应经常校核和调整船位。

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开挖的精度,掌握船舶的横移速度和摆动惯性,选择合理的对标位置和挖宽。

③操作人员对开挖标志有疑问或发现有错误时,应及时向施工技术人员或测量人员反映,由测量人员进行复核或校正。

④挖槽断面边坡宜按阶梯形开挖,并掌握下超上欠,超欠平衡的原则。

2)挖槽深度控制:

①施工前必须正确记录测量人员所设置的水位标尺读数,并严格按照水位标尺进行挖槽深度控制。

②施工前应检查、校正挖泥船上的挖深指示尺,使绞刀头或泥斗最低点至水面的垂直距离与挖深指示尺读数一致。

挖深指示尺的零点可定在挖泥船的实际吃水线上,当挖泥船上的荷载以及水位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计算出挖深改正值,并调正绞刀头或泥斗的下放深度。

③对挖槽已挖部分要随即进行水深测量,发现欠挖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退船处理。

3)土方量计算:

①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土方量时,应根据挖槽的实测横断面图,求出断面面积,并计算相邻两断面面积平均值,乘以断面间距,即得相邻两断面间的土方量。

每一断面面积计算后均应校核计算一次,两次计算值的误差应在5%以内,否则应重新计算。

②采用平均深度法计算土方量时,应根据开挖前后实测的地形图,计算挖槽内的平均开挖深度,乘以挖槽平面面积,即为挖槽土方量。

用此法计算挖槽土方量时,应以不同分块进行复核,其误差值在5%以内时取两次平均值,否则应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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