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温泉度假村委托管理合同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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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温泉度假村委托管理合同2
温泉度假村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一、本合同于2007年月日在签定。
合同双方为: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
月丫泉国际度假管理专业团队(以下简称管理公司)
二、为了做强做大温泉旅游事业,提高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增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客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业主”同意聘请“管理公司”全权经营和管理临沂阳都温泉度假村(以下简称度假村),并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二章定义
一、营业总收入:
度假村通过出售温泉门票、提供SPA等保健服务、经营餐饮、客房、康体、娱乐和商品等产生的收入。
二、经营利润:
即营业收入总额扣除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税金、管理费用、及加减营业外收支后的利润。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开办费摊消、董事会业务费、还本付息、度假村财产保险、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非经营所需的审计和律师费、土地占用税费、业主方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应属业主承担的税费不计入营业成本)。
三、会计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有关规定,每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资产重置:
为了确保度假村所有经营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业主应每年留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度假村更新改造和增添设备的储备金。
五、不可抗力:
包括但并不限于战争、社会动乱、罢工、长期停电停水、火灾、水灾、地震、传染病、政府限制、国家征用行为等本合同任意一方无法控制的原因。
第三章管理范围
本合同的管理范围是临沂阳都温泉度假村内所有内容。
一、度假村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家具、用具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和场所,包括温泉宾馆、会议中心、温泉区域和温泉别墅、温泉餐厅、温泉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和商场等。
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以房产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二、业主计划在度假村范围内再增建的设施(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四章管理期限
一、管理期限:
一年左右,详见本合同《第九章派驻现场人员》的第一点,
从温泉度假村开业当天计算起。
二、经营筹备:
管理公司负责管理项目开业之前的经营筹备工作,筹备期一般在6个月左右。
三、前期规划:
管理公司针对管理项目的前期规划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第五章委托管理的内容
一、经营筹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开业筹备工作计划和开业工程进度;
2、编制温泉度假村筹建费用预算(开办费);
3、确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组织管理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
4、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开业员工的招聘、面试、培训和实习计划;
5、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开业物品采购计划;
6、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
7、设计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管理表单;
8、组织落实温泉度假村的形象设计;
9、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市场策划工作;
10、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销售策略;
11、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信息管理方案,包括管理软件;
12、组织落实温泉度假村开荒及试营业;
13、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开业典礼计划。
二、经营管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理念、计划和目标;
2、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模式;
3、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目标;
4、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培训管理;
5、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的财务管理;
6、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设备设施管理;
7、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的物品器皿管理;
8、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全面营销计划;
9、按期向业主上报财务报表;
10、定期向业主汇报经营管理状况;
11、如期如实向业主上缴经营利润;
12、按照行业惯例属于温泉度假村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通过正常的管理渠道和法律程序,对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检查和监督。
2、对于业绩平平、管理能力低下、有明显失误或违反中国法令的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建议乙方予以更换或解聘。
3、甲方有权在乙方受托管理期间对其提出有关建议。
4、拥有温泉度假村的资产所有权。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甲方对乙方之建议给予回复及评价。
3、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宣布“投资项目”由乙方管理。
4、认可乙方根据甲方认可手续的而代付之各项合理之开支。
5、按本委托管理合同支付有关基本管理费、绩效提成。
6、比照专业标准采购“投资项目”升级或更新改造所需的装修材料、设备及其它所需物品,以助于“投资项目”运营的正常进行,以及未来“投资项目”之形象的树立。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管理期限内将作为温泉度假村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代表业主监督、指导、控制度假村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采取一切措施使度假村有效地、正常的经营并获得利润。
2、乙方有权聘请、任免、监督、解聘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所有员工。
总经理全面负责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工作,拥有管辖范围的经营管理决策权。
对总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由乙方和总经理提名,经甲方同意后,由总经理聘任,其余人员由总经理直接向社会招聘。
3、度假村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所有员工的报酬和福利与度假村的经济效益挂钩,在坚持按劳分配、按绩(技)取酬的原则下,由管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统筹安排。
4、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制订度假村的价格政策,包括收费标准和相关优惠措施。
5、有权决定度假村内部非主营业务项目的租赁事宜,例如商场、理发室、娱乐室等,以便达到提高综合收益的目的。
6、有权以正常的商业手段洽谈并签订度假村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合同。
7、有权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为正常维持及经营管理度假村所必需的物品、客用品、生活用品和相关商品(不包含投资部分),但一次性总额度不得超过三万元。
8、有权履行度假村正常经营所需的一切行为。
9、有权决定度假村的管理方式、组织结构并报董事会备案。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将度假村管理成为一家优秀的在本地区同业中有竞争能力的度假村,并按照旅游行业相关标准评定级别。
2、乙方应严格培训度假村员工,争取在1—3年内把员工培养成为一流的度假管理和服务人才。
3、乙方应尽全力完成经董事会审批的年度经济指标,按期向甲方上交经营利润。
4、乙方应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度假村,为度假村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5、乙方应确保度假村在正常的、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市场条件不断增值。
6、在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实行全方位的指导和控制。
第七章经营管理计划
一、乙方在度假村开业的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当年的经营管理计划和预算,并提交三到五年内的发展规划和预算草案。
二、以后的每年的第四季度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管理计划和经营预算,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应在一个月内给予确认。
第八章管理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一、甲方同意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1、筹备阶段的技术支持费:
25万元人民币。
2、营业后的基本管理费:
免收管理费以本合同《第十五章印刷标记和商标》要求内容为交换条件,同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同时,允许乙方对外称甲方为乙方的总部并对外拓展新业务(仅限山东省外),同时乙方保证将甲方作为精品、样板来打造,和把团队最优秀的、合适的、业主满意的管理服务人才无条件的留在甲方企业工作。
3、营业后的奖励管理费:
设M=年营业利润总额,N=奖励管理费
1)当M<1000万元时,N=0;
2)当1000万元≤M<1200万元时,N=(M-1000)×5%;
3)当1200万元≤M<1500万元时,N=5万+(M-1200)×8%;
4)当M≥1500万元时,N=10万+(M-1500)×10%。
5)当M≥2000万元时,N=20万+(M-2000)×12%.
二、支付办法:
1、筹备阶段管理费的支付办法:
分三次支付。
筹备小组进驻现场之前支付15万元,度假村试营业的一个月内支付余下的10万元。
2、营业后基本管理费的支付办法:
——----
3、营业后奖励管理费的支付办法:
年底统一结算。
三、奖励管理费的具体规定:
1、管理公司在确保度假村正常运作和良好发展的前提下实行严格的成本控制战略,追求度假村的效益最大化;
2、当度假村的M<800万元时,管理公司不但不能享受奖励管理费,同时还乙方进行适当的处罚;
3、当度假村的M≥1000万元时,管理公司按照本章第一、二条的约定享受奖励管理费;
4、若开业当年经营不满一个年度周期,则将年度相关指标平均分摊到每月,再按照实际营业月份计算奖励管理费;
5、以上奖励管理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前提:
度假村的建设在参照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是是基本完整的,不能缺少主体项目(主要包括温泉、客房、餐饮、会议中心等)或大量减少主体项目的规模,否则经营指标另议。
第九章派驻现场人员
一、乙方派驻以项目总经理(日后温泉度假村的总经理)为首管理团队:
1、总人数在10人(经理级以上,总工资为8万元/月),合同期为一年(正式开业起)。
或2、总人数在10人(经理级以上,总工资为7万元/月)合同期为五年。
或3、管理费标准及支付办法二:
从开业之日起计一年管理期限,甲方支付乙方一年的管理费用、奖励费用、10人工资费用、筹备技术支持费用共计200万元,乙方确保能达到甲方的对营业、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的要求,并且能良好的自主经营运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10%作为补偿,支付分三次付清:
进驻时40%、半年时40%、合同到期时20%),合同期为一年。
二、乙方派驻管理团队的进驻现场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给筹备期预留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三、甲方负责发放派驻现场人员的工资和相关福利。
工资标准和相关福利另议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并提供工作所需的办公条件和用车等。
第十章营业帐户和支付
一、为确保乙方的日常管理得以顺利实施,乙方将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银行开立度假村银行结算帐户,将甲方提供的流动资金和每天的营业收入存入银行,并从该帐户中支付日常经营费用。
二、预算内不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的的正常营业开支经乙方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合签名即可生效。
三、年度预算外的开支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
第十一章会计年度和会计报表
一、在每个会计月度结束后的八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月度会计报表。
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反映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年初至年底经营结果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第十二章年度预算
一、每个会计年度开始前30天,乙方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营业预算和更新改造计划,包括必须增添或更新的经营设备,以及需要改建的项目。
二、年度预算必须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保证度假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甲方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的十五天内批准预算方案或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应的反对理由,否则,该预算视作已经为甲方认可。
四、预算一经批准,即由乙方付诸实施。
五、度假村总经理应按年、季、月向董事会和管理公司提交经营管理和财务报告。
第十三章固定资产
一、资产移交:
甲乙双方在项目开业前一个月内编制一份完整准确的固定资产及设备清单提交给乙方,以明确度假村现有的设备和全部家产情况。
二、资产添置:
乙方经过甲方董事会同意,有权在预算范围内适时更换或增添该清单所列物品,以保证度假村的正常营业水平,并使度假村不断增值。
三、资产挪动:
在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挪走或撤除清单内的任何物品。
四、资产反还: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将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固定资产及更换和增添的物品如数归还给甲方。
但合理报废或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所遭受的损失及经甲方同意出售或处理的除外。
五、资产重置:
甲方同意在乙方每月上交的经营利润中提取10%作为固定资产重置储备金,并设一个储备金帐户,由乙方掌握,但使用时必须报甲方董事会批准。
六、资产处置:
乙方在管理期限内处置固定资产必须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采购审批:
一次性采购三万元以上的物品,或单一商品价格超过一万元的物品必须经甲方批准。
日常采购按度假村的采购程序办理。
第十四章修理和更换
一、乙方应尽一切努力保持度假村的良好状态,但正常的磨损或由战争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二、未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足以改变度假村原有格调的改建、增设和装修。
确实有必要进行改建、增设或装修的需报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方案方可进行,并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在管理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如因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或其他行政命令而须对度假村进行改造、修理或重置,其费应由甲方支付,并尽可能不影响度假村的正常营业。
四、如遇影响度假村正常营业的、已经董事会书面批准的重大维修或改造项目,董事会应尽快解决资金问题。
若董事会暂解决不了资金问题,乙方可通过使用营业收入款进行维修或改造,所需费用将从上交甲方的经营利润中减扣。
第十五章印刷标记和商标
度假村的一切印刷品或广告宣传,包括但不限于:
客用品、宣传资料、广告、文具用品等都应印有乙方的商标和标记。
第十六章保险
一、甲方同意为度假村的一切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其险种包括:
火险、水险、其他意外事故及其同类度假村通常投保的风险。
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已经投保上述所有险种的证明。
三、在管理期限内,以下险种投保费用列入日常营运成本:
1、公共责任险、电梯责任险、度假村或顾客财务被盗及损坏险,保险额由乙方根据需要确定。
2、雇主责任险及其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认为适当的险种。
3、涉及员工的有关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变更、解除与续签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二、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或暂停管理期限。
三、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解除合同: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他方无法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目的时;
4、甲方或其股东因权益抵押产生法律纠纷,致使度假村财产被封存、扣押等。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管理期间的工作及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证照等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五、合同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若甲方决定继续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若乙方管理期间连续两年盈利,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条件优先续签以后的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法院的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一、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为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由于甲方或其股东方面的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将同意补偿乙方30万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由于政治、社会等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乙方无法完成营业指标时,甲方应该能表示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乙方继续经营下去。
第一单元微小世界
9、月球地貌的最大特征,就是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环形山,环形山大多是圆形的。
关于环形山的形成,目前公认的观点是“撞击说”。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和生效
13、清洁的自来水被用来洗脸、刷牙、洗衣、拖地后就成了污水。
一、本合同统一使用中文汉字写成,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二章其他事项
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通知: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发给甲方或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和其他联络单(以下简称通知)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通知”发出十日后视为已收悉;如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则在发出后即视为收悉。
所有“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发送,如下列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发生改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商议解决或以合同附件的方式加以补充。
7、将铁钉的一部分浸入硫酸铜溶液中,有什么现象?
过一会儿,取出铁钉,我们又观察到了什么现象?
(P36)
19、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植物、动物……构成了我们周围的环境。
我们人类也是环境中的一部分,我们都生活在一不定的环境之中。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7、将铁钉的一部分浸入硫酸铜溶液中,有什么现象?
过一会儿,取出铁钉,我们又观察到了什么现象?
(P36)
2、如果我们想要设计一个合理、清洁的垃圾填埋场,我们首先应考虑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呢?
3、我们在水中发现了什么微生物呢?
(P18)
9、月球地貌的最大特征,就是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环形山,环形山大多是圆形的。
关于环形山的形成,目前公认的观点是“撞击说”。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
地址:
1、月相的变化有什么规律?
(P49)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负责人:
(法人代表)签字负责人: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