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机组锅炉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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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W机组锅炉运行规程

机组锅炉运行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机组

锅炉运行规程》(—)的通知

()水电电生字第号

    现颁发《机组锅炉运行规程》,自即日起执行。

在执行中提出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生产司。

年月日

说明

    本规程适用于机组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式锅炉。

    本规程是以国产燃煤锅炉(配中间储仓式制粉系统)为主编制的,各电厂应据此编制现场运行规程。

凡本规程未包括的部分,须根据设备特性、实际运行经验、制造厂家规定,作必要的补充。

 锅炉机组的简要特性

 设计规范

 锅炉铭牌(表)

 主要参数(表)

 锅炉热平衡(表)

 主要承压部件、受热面及管道(表)

续表

 燃烧系统规范(表)

 辅机规范(表)

续表

 热工自动调节装置(表)

 保护装置规范(表)

 设计燃料特性

 燃煤特性(表)

 燃油特性(表)

 锅 炉 机 组 的 启 动 

 检修后的验收

 锅炉机组大、小修后,应有设备变动报告。

 运行人员应参加验收工作。

在验收时,应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实验和试转。

验收项目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并写入专用的检查、验收卡。

 在验收中若发现设备存在缺陷,不能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时,除及时记录在有关记录簿外,还必须在投运之前予以消除。

 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拆除或装复为检修工作而采取的临时设施,现场整齐、清洁,各通道畅通无阻,保温及照明完整、良好。

 锅炉本体,辅机及风、烟道等设备完整,内部无杂物。

 管道、阀门连接良好,并有符合《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所规定的漆色标志。

 仪表操作盘上的仪表配置齐全、完整、好用,并有可靠的事故照明,报警信号声、光良好。

 主要辅机的试运行

 主要辅机检修后,必须经过试运行。

试运行良好,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吸风机、送风机的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以验证其工作的可靠性。

    转动机械试运行时,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转动机械试运行前的检查:

 确认锅炉风、烟系统和制粉系统的各风门、挡板及其传动机构都已校验,且运行正常。

 确认转动机械及其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并具有各有关单位会签的试运行申请单。

 转动机械以及与之有关的润滑油系统、冷却系统、液压油系统、控制系统及各仪表均符合启动前的要求。

    电动机符合《发电厂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检查内容,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转动机械检查正常,方可送上该设备的电源及其操作电源、气源,投用巡测装置、程控装置、保护装置以及连锁装置。

 转动机械的试运行:

 转动机械试运行时,有关的检修负责人应到现场;运行应有人检查、验收;仪表操作盘上也应有人监视启动电流和启动电流在最大值的持续时间。

 试运行程序,连锁装置实验的程序,均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各辅机的启动,应在最小负荷下进行,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风机试运行时,应进行最大负荷的实验(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试运行中保持正常炉膛负压。

 制粉系统试运行时,应确认系统内无积粉、积煤。

 主要辅机试运行时的验收项目:

 风机。

    .回转方向正确。

    .无异声、摩擦和撞击。

    .轴承温度与轴承振动应符合本规程第~第有关的规定。

    .轴承无漏油及甩油,油管畅通,高、低油位线清楚,油位正常,油质良好。

    .检查各处无油垢、积灰、积粉、漏风、漏水等现象。

    .风门、挡板(包括机械限位)及连接机构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并能关闭严密,不使停用中的风机倒转。

    .风门、挡板应有就地开度指示装置,并和控制室内的开度指示核对一致。

    .电动机的运行情况应符合《发电厂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空气预热器各处的门、孔均应关闭严密。

上、下轴承处无人停留及工作。

    .启动前,先校验油泵低油压连锁能自启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下轴承润滑油泵已启动,运行正常。

投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启动后,特别是其电气部分检修后的启动,应注意其回转方向。

若转向相反,应立即停用,防止密封板损坏。

    .注意电动机电流,如表计有不正常摆动,应停止试运行,检查原因。

 锅炉检修后,应在冷态下进行漏风实验,以检查锅炉各部的严密性。

其试验、检查方法,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水压试验

 锅炉大、小修或局部受热面临修后,必须进行工作压力的水压实验。

    锅炉的超压水压实验应按《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的倍,再热器为其工作压力的倍。

锅炉的超压水压实验应由总工程师或指定的专人在现场指挥。

 水压实验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检查与锅炉水压实验有关的汽水系统,确认检修工作已经结束,热力工作票已注销,炉膛和锅炉尾部无人工作。

 汇报值长,联系汽机、化学值班员做好锅炉水压实验的准备工作。

并有防止汽轮机进水的措施。

 压力表须经校验,准确可靠,汽包、给水管道必须装有标准压力表。

    联系、配合热工人员将汽包、过热器、再热器、给水的压力表和电接点水位计投入。

 按现场规程或操作票检查各阀门,位置应正确。

 在进行水压实验之前,应将有可能超过动作压力的安全门解列。

若进行超压水压实验时,应将锅炉附件如水位计等隔绝。

 在水压实验时必须具备快速泄压的措施,以防超压。

 水压实验上水的要求应符合本规程之规定。

水温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控制,一般以~℃为宜。

实验时的环境温度应在℃以上,否则必须有防冻措施。

 当锅炉上水至各空气门见水时,将其关闭。

检查汽包壁温必须符合制造厂的规定,方可升压进行实验。

 锅炉升压应缓慢,其升压速度不大于,压力升到以上时,其升压速度不大于。

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关闭上水门,记录压力下降值,然后再微开上水门保持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

 若系超压实验,在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无漏水或异常现象后,再升到超压实验压力。

在超压实验压力下保持,降到工作压力,再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水压实验的合格标准:

 在关闭上水门、停止给水泵后,经过,汽包压力下降值不大于,再热器压力下降值不大于。

 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没有漏泄痕迹。

 受压元件没有明显的残余变形。

 水压实验结束后方可放水泄压,其泄压速度不大于,待压力降至零时,开启各空气门、疏水门,根据需要可进行放水。

 启动前的检查

    确认锅炉检修作业已全部结束,工作票注销后,司炉组织本炉人员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炉膛、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处无渣块和杂物,管壁清洁,炉墙完整。

 各燃烧器外形完整、位置正确,无结渣烧坏现象,各点火装置完整良好。

 各风门、挡板开关灵活,开度与位置指示正确,传动装置良好。

 各阀门、门杆清洁,开关灵活,开度与位置指示正确,传动装置良好。

 炉膛、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等处及烟、风道各人孔门、看火孔、打渣孔、防爆门、检查门、放灰门完整良好,确认内部无人后,关闭各孔、门。

 汽包、过热器、再热器安全门各部件完整良好,无杂物卡住,压力继电器指示正确,重锤位置正确牢固。

 电动吹灰器应作冷态试转,动作灵活,工作位置正确,程序操作正常。

 水位计清晰,正常水位线与高低水位线标志正确。

 汽、水、油等各管道的支吊架完整牢固,锅炉本体刚性梁及吊架良好。

汽包、联箱等处的膨胀指示器刻度清楚,指示正确。

 汽包、联箱、管道、阀门、烟风道保温完整良好。

高温高压设备保温不全时禁止启动。

 露天布置的各电动机的防雨罩壳齐全。

 操作平台上、楼梯上、设备上应无杂物和垃圾,脚手架拆除,各通道畅通,现场整齐清洁,照明(包括事故照明)良好。

 灰坑、灰沟无杂物,盖板齐全,除渣装置良好。

 除尘器完整良好。

 吸风机、送风机、再循环风机、排粉机、磨煤机、给煤机、一次风机、给粉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空气压缩机及燃油、除尘、除灰、疏水等辅助设备均正常良好。

 锅炉各部热工检测装置齐全,联系热工人员将仪表及报警装置投入。

 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或操作票(卡)检查各阀门、风门、挡板位置正确。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锅炉启动前的实验:

检修后,所有电气联锁及热机保护均应作一次实验,以确保机组投运后能正常动作,起到保护作用。

 辅机拉合闸和事故按钮实验。

 连锁装置实验(锅炉大修或连锁装置检修后必须做动态实验)。

 保护装置实验及声光信号实验。

 程控装置实验。

 电动门、调整门、风门、挡板的远方开关实验。

 点火装置实验。

 有关实验项目及实验方法、要求,应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严禁运行中无故停用连锁及保护装置。

如需停用时,应先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锅炉上水:

 水质合乎标准(除盐水、除氧水或凝结水)。

上水温度与汽包壁温度的差值不大于℃。

 上水时间为夏季不少于,冬季不少于,若上水温度与汽包壁温度接近时,可适当加快上水速度。

 上水前、后分别检查和记录锅炉的各部膨胀指示器数值。

 当上水至点火水位时(一般在正常水位线下)停止上水,检查汽包水位应维持不变,否则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投入水冷壁下联箱及汽包的蒸汽加热装置,控制汽包壁升温速度不超过℃。

点火前停止蒸汽加热,防止汽包压力升高超过加热蒸汽压力,使炉水倒灌到汽机系统。

 投入炉前燃油系统,保持油压、油温℃。

 启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投入暖风器、除渣设备、除尘器(电气除尘器按规定执行)。

 冷态启动

 接到值长命令,待汽轮机真空抽至~,锅炉即可准备点火。

 投入联锁、灭火保护装置。

 启动吸风机、送风机进行通风吹扫,保持炉膛负压~,通风量不小于额定负荷风量的,燃煤炉通风,燃油炉通风。

 通风完毕,调节风门挡板,保持炉膛负压~,点燃对称油燃烧器。

若点火不着,应解列油燃烧器,进行通风,而后重新点火。

点火后通知汽机投入旁路系统。

 锅炉冷态启动应与汽机密切配合,其升温、升压速度应按机组滑参数启动曲线进行(现场规程中应附有滑参数启动曲线)。

 汽包压力为~时,冲洗汽包水位计,通知热工人员冲洗表管,化学人员进行炉水监督及连续排污。

 汽包压力为时,进行水冷壁下联箱排污,通知检修人员热紧螺丝。

 汽包压力为时,可对减温器喷水系统进行反冲洗。

 当机侧过热蒸汽压力升到~,过热蒸汽温度为~℃,再热蒸汽温度为℃以上时,汽轮机开始冲转。

 汽轮机冲转后,逐渐关闭一、二级旁路门,按汽机要求保持参数。

机组并网后,锅炉应逐渐增加燃料,并适时投入减温器。

 当热风温度达到℃以上时,启动中储式制粉系统,待粉仓粉位超过,炉内燃烧良好时,逐步投入煤粉燃烧器;直吹式制粉系统应在油燃烧器投入且燃烧稳定时,方可投入运行。

投入煤粉燃烧器后,必须勤检查、勤调整,保持燃烧良好。

 机组带负荷后,应逐步投入相应的自动装置和保护装置。

 当锅炉负荷升到以上时,根据机组负荷及燃烧情况,可启动另一台吸、送风机和适当减少燃油量。

当油燃烧器停用时,要防止锅炉灭火爆炸事故。

 机组负荷升到时,锅炉汽温、汽压应调整到额定值,各种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必须投入。

对所属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

 启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监视汽包水位,保持稳定。

如锅炉需要上水时,应先关闭省煤器再循环门,停止上水后再将其开启。

 按时关闭蒸汽系统的空气门、疏水门〔在现场规程中或操作票(卡)中规定〕。

 控制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若有超过趋势,应立即减慢升压速度或适当开大旁路门,增加排汽量。

定期检查、记录各部膨胀指示,如出现异常情况,须查明原因并消除后方可继续升压。

 汽轮机冲转后,保持蒸汽温度有℃以上过热度;过热蒸汽、再热蒸汽两侧温差不大于℃。

 严格按照机组启动曲线控制升温、升压,饱和温度上升速度不许超过℃。

密切监视过热器、再热器管壁不得超温。

 加强对油燃烧器的维护、调整,保持雾化燃烧良好。

 热态启动

 汽轮机高压内缸上缸的内壁温度为℃以上时,机组启动为热态启动。

 锅炉的检查,点火、升温、升压等参照冷态启动进行。

 当机侧过热蒸汽温度高于汽轮机高压内缸上缸内壁温度~℃,再热蒸汽温度高于中压上缸内壁温度~℃,并至少具有℃以上的过热度时,汽轮机即可冲转。

 汽轮机冲转后,锅炉应按汽轮机的要求升温、升压,并尽快地做好汽轮机定速、并网、接带负荷的准备。

 当机组负荷加到冷态启动汽缸所对应的工况时,按冷态启动方式加到满负荷。

 安全门的校验

 安全门经检修后,必须对其进行机械动作、电气手动动作、电气自动动作的校验。

 在运行中应定期进行安全门的放汽实验,实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期,一般在小修前进行。

电磁安全门的电气回路实验应每月进行一次。

 校验安全门的起座压力、回座压力、阀瓣开起高度应按《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现场规程中注明)。

 安全门校验时,安全监察工程师及有关技术领导应在现场监护,并应有专用的通讯工具。

 启动过程中校验锅炉安全门时,应按本规程第条的要求控制蒸汽温度上升速度不大于℃,并严格监视控制过热器、再热器管壁不许超温。

 安全门一经校验合格就应加锁或加铅封。

锅炉运行中严禁将安全门解列。

 安全门的校验结果,应记录在锅炉技术档案中。

 锅炉机组运行中的控制与调整

 锅炉运行调整的主要任务

 保持锅炉蒸发量在额定值内,并满足机组负荷的要求。

 保持正常的汽压、汽温。

 均匀给水,维持正常水位。

 保持炉水和蒸汽品质合格。

 保持燃烧良好,减少热损失,提高锅炉热效率。

 及时调整锅炉工况,尽可能维持各运行参数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锅炉运行中控制的主要参数及限额

    运行中主要参数及限额,在现场规程中应根据制造厂设计值及通过现场试所取得的数据具体规定,表可供参考。

 燃烧调整

    为了提高燃烧的经济性、稳定性,消除热偏差,防止锅炉结渣、堵灰、积结油垢、高温和低温腐蚀、金属材料过热等,必须进行燃烧调整,并通过调整实验制订燃烧调整操作卡片,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燃烧调整操作卡片。

 正常燃烧时,燃煤炉具有金黄色火焰,燃油炉火焰白亮,燃料着火适中,火焰稳定,燃油雾化良好,火焰应不直接冲刷水冷壁。

各段两侧烟温接近,转向室后两侧烟温差不大于℃。

 正常运行时,维持炉膛负压,锅炉上部不向外冒烟气。

 按照通过燃烧调整实验所制订的操作卡片,保持一次风、二次风及三次风的配比合理,控制炉烟内含氧量在最佳值。

炉膛出口的过量空气系数α值,应根据不同燃料实验决定,燃油炉应实行低氧燃烧。

    煤的灰熔点过低或采用油、煤混烧时,为防止炉膛结渣,可适当提高炉膛出口过量空气系数α值。

 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锅炉负荷情况,尽量将全部的煤粉燃烧器投入运行,并合理分配各燃烧器的供粉量。

当负荷或煤质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燃料量和配风量。

    四角布置切向燃烧的燃烧器应对角投入或切除,前、后墙布置的燃烧器应两侧对称投入或切除;投入、切除燃烧器时应逐只进行;停用的燃烧器应少量通风冷却;备用的给粉机应定期切换运行,防止煤粉仓内煤粉结块自燃。

 煤粉仓粉位应保持在以上。

粉位过低,将会发生下粉不均或煤粉自流,影响燃烧。

    定期降低煤粉仓的粉位,防止煤粉仓温度升高和煤粉仓内的煤粉自燃。

 锅炉值班员应确知当值所用炉前燃料的种类及特性,保持煤粉细度和水分及飞灰、灰渣可燃物合格。

每班至少取样分析煤粉细度和水分次及飞灰、灰渣可燃物含量次。

 当煤质较劣、负荷较低和燃烧不稳时,应及时投油或预燃室稳燃,防止锅炉灭火后引起爆燃。

 定期检查燃烧器和受热面的运行情况,若有结渣、堵灰和污染等现象,应及时调整和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定期检查炉本体及烟风道漏风情况,漏风率应符合《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否则应进行堵漏风工作。

 蒸汽压力调整

 锅炉正常运行中应采用定压运行,保持蒸汽压力在正常值,设备有缺陷时如负荷过低等可暂时采用滑压运行。

 锅炉汽压的调整,可通过增减燃料量、微调同步器的方式进行。

各厂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调节汽压的方法和操作步骤。

 锅炉侧和汽轮机侧过热蒸汽压力表指示值,以及锅炉汽包各压力表、过热蒸汽压力表指示值,每班至少应核对一次。

若发现有误差,应及时通知热工人员修复。

 不许用破坏燃烧等方式调整汽压,在非事故情况下禁止用安全门和向空排汽等手段降低汽压。

    若汽压达到安全门动作值而安全门拒动时,应立即切除部分燃烧器,开启向空排汽门或电动开启安全门进行降压,待汽压正常后关闭,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处理。

 当停用高压加热器时,应降低锅炉负荷,注意监视再热蒸汽进口压力,防止安全门动作,机组出力一般不超过(如制造厂有规定或经实验鉴定,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蒸汽温度调整

 正常运行时,应严格监视保持蒸汽温度在正常值±℃;当负荷或煤质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并控制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温度。

两侧温差不超过℃,过热蒸汽温度与再热蒸汽温度的差值不超过℃,过热器和再热器的管壁不许超温。

 过热蒸汽、再热蒸汽温度调整方法:

 调整减温水量。

 调整烟气再循环、烟气旁路挡板或汽汽热交换器的旁通阀等。

 改变燃烧器的运行方式。

 分层调整燃料量。

 调整火焰中心。

 调整一、二次风及三次风的配比。

 受热面吹灰。

 必要时改变过量空气系数。

 锅炉运行中的燃烧调整,投、停燃烧器,启动、停用风机或制粉系统,吹灰、打渣等操作,高压加热器投入和停用时,都将使过热蒸汽温度和再热蒸汽温度发生变化,此时应特别加强监视并及时进行汽温的调整工作。

 调整减温水维持汽温,有一定的迟滞时间。

调整时,减温水量不可猛增、猛减,应根据减温器后温度的变化情况来确定减温水量的大小。

减温水自动投用时,改变定值也应缓慢。

 投用再热器事故喷水时,尤须防止冷段再热器内积水,喷水后汽温要严密监视。

机组减负荷及停炉前应及时关闭事故喷水。

 当过热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偏离正常值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水位调整

 锅炉水位调整是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在各种负荷下,必须连续均匀向锅炉进水,保持汽包水位在允许范围内变化。

 锅炉水位以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指示为准。

锅炉正常运行时至少要用两只指示正确的低地位水位计监视调节汽包水位,锅炉起、停时电接点水位计可作调整汽包水位的参考。

 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应控制在正常水位±范围内。

若锅炉汽压和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超过±时,应立即检查核对各水位计是否正确,查找原因予以消除。

 汽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位水位计,应每班检查核对二次。

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水位应有轻微波动,如果呆滞不动或模糊不清,应进行冲洗。

对汽水门带保护球的水位计冲洗时,应将保护球顶住,使之不堵塞汽水管路。

    必须定期进行给水扰动实验,汽包高、低水位报警器实验,事故放水门电动开关实验。

 给水自动或手动调整时,均应注意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平衡,并尽量避免给水流量猛增猛减。

为保证锅炉进水可靠,可根据锅炉负荷投入相应的给水管路。

备用的给水管路应定期进行切换运行。

在额定蒸发量下给水自动调节应有一定余度,防止事故情况下锅炉缺水。

 正常运行时,不得随意用事故放水调整水位。

 吹灰、除灰与打渣

 为了清除受热面积灰、结渣,保持受热面清洁,提高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应定期进行吹灰、除灰与打渣。

 吹灰、除灰、打渣时,必须遵守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吹灰、除灰、打渣的方法和周期,吹灰介质的运行参数,应根据燃料情况和设备情况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吹灰、除灰、打渣应得到司炉同意,保持燃烧稳定,适当增加炉膛负压,加强对过热蒸汽温度和再热蒸汽温度的监视与调整。

 当锅炉低负荷运行时,一般不宜吹灰打渣、除灰。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吹灰、除灰与打渣。

 锅炉排污

 为了保持锅炉汽、水品质合格,必须对锅炉进行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

 锅炉排污量由化学部门确定,排污操作必须遵守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定期排污注意事项:

 排污前应对排污系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排污。

 开排污门时应缓慢,防止发生水冲击。

若发生水冲击时,则应关小排污门,待水冲击消失后再缓慢开启排污门进行排污。

 下联箱排污必须单个进行。

下联箱、下降管排污不准同时进行,其排污门全开时间不应超过半分钟。

 排污时应注意汽包水位变化,运行不稳或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排污。

 排污时应先开隔绝门,再开调整门。

排污完毕,应先关调整门,再关隔绝门。

排污时还应检查管道是否堵塞,排污后应复查排污门关闭的严密性。

 自动、程控、保护装置

    各厂应根据自动、程控及保护装置的实际情况,编制现场运行规程,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自动、程控及保护装置的特性。

 自动控制投入、停止的条件及操作方法。

 程控投入、停止的条件及操作方法。

 保护装置投入、停止条件及操作方法。

 自动、程控及保护装置的运行注意事项及一般故障处理。

 主要辅机的运行

 辅机在启动前和运行中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周期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辅机运行中检查项目:

 无异音、漏泄、摩擦现象。

 油位、油温、油压、油流正常,油面镜清晰,油质良好,油环转动良好、带油正常。

 冷却水充足,排水畅通。

 轴承温度、振动和串轴不超过规定值。

 靠背轮接合处完整,防护罩罩好,地脚螺丝牢固。

 监测、保护装置运行情况。

 辅助设备长期备用时,应定期试转或切换运行。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运行中的检查项目:

 运转平稳,无异声,电流无大幅度晃动。

下轴承润滑油泵运行正常。

油温、油位、油流正常,回油温度不超过限额。

 摆线齿轮运行正常,润滑油流指示片活动正常。

 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的烟、风压数值正常,排烟温度正常。

 润滑油泵出口油压正常。

 定期对空气预热器吹灰。

 电动机运行情况,应符合《发电厂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辅机的运行限额:

 滚动轴承温度一般不超过℃或制造厂规定的限额。

 滑动轴承温度一般不超过℃或制造厂规定的限额。

 齿轮箱外壳温度一般不超过℃或制造厂规定的限额。

 轴承振动不超过(表)所列数值。

 串轴不超过~。

 冷却水温度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辅机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该辅机运行:

 发生人身事故无法脱险时。

 发生强烈振动有损坏设备危险时。

 轴承温度不正常升高或超过规定时。

 电动机转子和静子严重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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