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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区实施意见.docx

文化强区实施意见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文件

惠城发〔2010〕24号

关于建设文化强区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区直副局以上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大力推动惠城区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省委十届七次、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实施《纲要》为契机,按照建设文化强省“三强一好”和建设文化惠州“一高四强”的目标要求,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坚持政府投入和整合社会资源“两到位”,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分开”,坚持促进繁荣与加强管理“两结合”,加快文化强区建设步伐,推进文化惠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更高标准上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与惠城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文化综合实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事业不断发展,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惠城区生产总值的13%;文化人才素质不断增强,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进一步巩固,城市文化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成为文化惠民体系健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实力较强的文化强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三、重点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提升文化惠民、文化产业发展、文明城市影响、文化传播、文化创新等,全力实施八大文化工程,把惠城区建设成为全市具有重要辐射力的文化中心区、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区、文化精品展示区、文化产业发展新兴区、文化旅游特色区、文明城市建设先行区、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区、文化人才聚集区,形成具有岭南风格、惠城区特色的现代新型文化体系。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文化与民生融合,全面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让普通老百姓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既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又享受文化发展的成果。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城乡文化设施,夯实公共文化服务的物质基础。

在城市,要加快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在镇(街道)、村(社区)要建设综合文化站(室),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到2012年,尚未建成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的要如期完善。

到2013年,要建成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和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并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80%要达到一级文化站以上标准,其中桥东、桥西、小金口、水口和河南岸等街道文化站按省特级站标准建设,江南、江北、龙丰、三栋、汝湖、横沥、马安等镇(街道)文化站按省一级站标准建设,芦洲镇文化站按省二级站标准建设;每个镇(街道)要建有一个用于文艺演出和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的文化广场,全区7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建有一个文化室(社区100平方米,行政村200平方米)、一个可供开展体育活动和文艺演出的文化广场、一个图书阅览室(藏书1000册以上)、一个宣传橱窗、一个广播站、一支业余文艺队伍等“六个一”多功能的文化活动场地;全区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并逐步向自然村延伸;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市区内至少有1座多厅数字电影院,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农村电影放映建立区级财政保障机制,从2011年起,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有条件的镇(街道)和行政村逐步建立起固定的电影放映点。

2.实施重点文化惠民计划。

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作,继续擦亮“唱响鹅城”社区主题文化活动品牌和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建立全区流动图书、演出网络,每年区文化馆和西湖艺术团送戏下乡不少于20场。

以“社区节”活动为抓手,通过广场文艺演出的形式,推进社区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打造社区文化活动又一品牌。

整合区文化馆与镇(街道)文化站的文化资源,实行公益培训共建共享,扩大公益性文艺培训对农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覆盖面,每年区文化馆公益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2020年前,全区完成“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区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实施“外来工”文化服务工程,2015年前,在全区较大型企业建有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

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团体与企业、厂矿共建企业文化服务机构和服务点,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3.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的镇(街道)和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努力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到2015年,实现全区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4.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

区财政要确保公益性文化场馆的日常办公及免费开放经费,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后勤服务社会化,推动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和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以及其它文化场馆低票价开放。

健全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保障,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农村基层文化站的人员编制,保证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和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

推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和证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比例。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2012年前,完成区、镇(街道)两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大力推进文化与城建的融合,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注重文化与城市经济、城市环境、城市景观、城市建筑的有机结合,保持历史文化传统与新时代特征的对接,突显惠城区文化内涵、现代信息、生态和谐的城市特色。

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推进区博物馆、各类纪念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建设,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

积极配合市做好农工民主党创始人邓演达纪念园、致公党首任总理陈炯明墓园等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配合市做好东坡故居、廖氏兄弟(廖尚果、廖辅叔)故居旧址、嘉佑寺、梌山书院等一批文物古迹及水东街、金带街、中山公园周边等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工作。

开展“民族民间特色之乡”申报评选活动,培育和推出一批市级以上“民族民间特色之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成立惠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每年安排一定额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组织1次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及具有民族、民间特色的民俗活动。

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古籍保护计划。

建立惠城区历史文库,认真开展惠城区历史文化经典整理、出版工作。

2015年前,成功申报2条以上历史文化街区;2020年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3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加到2项,成功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二)文化精品工程

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营造宽松有利的创作环境,大力推进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原创性作品,促进多出快出具有时代特征、惠城区特色的精品力作,近期重点扶持好历史民俗歌舞剧《东坡与朝云》、长篇历史小说《东征风云》和话剧《东江曙色》(暂名)、文化旅游剧目《西湖的传说》等作品的深度打造和创作生产,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名作品、名牌栏目。

积极组织作品参加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奖项评选,争取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市场叫得响的文化精品佳作,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的作品数量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加。

设立惠城区文化发展基金和文化创作采风资金,发挥专项资金作用,鼓励、扶持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文化精品。

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艺术名人到惠城区设立工作室(站),使我区聚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高端人才。

成立惠城区文化研究会,加强对惠城区重大、精品文化课题研究。

组建西湖合唱团,努力将西湖合唱团打造成惠州一流的合唱团体,使之成为惠州声乐艺术的品牌。

创办综合性文艺期刊《西湖文艺》,为我区文艺精品创作提供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恢复“东坡文艺奖”,重奖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文艺精品和文艺工作者,培育催生省内外领先的文艺现象、文艺形式、文艺流派。

加大社会科学文献编修和出版工作力度,依法编修年鉴、志书。

(三)文化产业提升工程

1.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优势行业和产业园区。

大力推进演艺、影视、动漫、创意、设计、会展等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文化企业群。

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促进数字出版、文化博览、动漫制作、网络软件等行业加快发展。

积极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工业设计等结合,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以文化提高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生物制药等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

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加快广东(惠城区)港澳台影视基地、惠城区印刷创意产业园、小金口街道麒麟珠宝城、三栋镇“三联﹒金洲号”东方儿童文化成长乐园等一批文化产业基地的建设。

到2015年,有1个以上的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以上。

2.加强文化场馆运营管理。

积极探索经营性文化场馆市场化运营的管理模式,分类管好用好现有文化体育场馆,发挥文化体育场馆的文化拉动效应,推动文化娱乐休闲和文化体育培训的发展。

统筹做好对文化、体育、会展等国有文化体育场馆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促进文化产业良性循环发展。

3.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吸引和鼓励有实力有文化的企业家和文化界人士来惠城区,采取参股、自营、合作、承包、捐赠等方式,参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经济实体活动。

打造大型文化交流和文化经济平台,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等形式。

引进一批优秀院线资源,加快推进体育馆、电影院等经营性文化体育单位的连锁经营。

重点发展演艺经纪、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推动文化中介机构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

(四)文化旅游工程

1.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努力发掘东坡寓惠文化、东江惠州民俗文化和东江革命历史文化等的独特魅力,打好以寓惠东坡为代表的“名人文化牌”、以省“非遗”小金口街道麒麟舞为代表的“非遗文化牌”、以邓演达故居革命史迹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牌”和以森林、湖泊、江河为代表的“休闲文化牌”等四张“文化旅游牌”。

深入挖掘惠城区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一台反映惠城区优秀民俗文化的舞台剧。

大力扶持麒麟舞、龙形拳、李家拳、舞草龙等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打造惠城区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2.打造文化旅游组团及特色产品。

重点打造“三大文化旅游组团”,即以惠州西湖、中心城区、特色街区为核心的西湖文化旅游组团,以高榜山——红花湖景区、东江流域自然人文资源、白鹭湖、富力洲际温泉、惠州市现代农业观光乐园为核心的休闲文化旅游组团,以邓演达纪念园、中山纪念堂、东江烈士纪念碑、横沥将军楼为核心的红色文化旅游组团。

积极发展历史文化寻根游、美食(节庆)文化游、城市观光会展游等,形成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结构较为完备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

加大文化旅游商品研究开发力度,鼓励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自主研发能力的文化旅游商品制造企业,打造麒麟工艺品、礼品、卡通等文化旅游产品品牌。

3.打造生态文化。

大力推进惠州植物园、野生动物标本馆等“生态文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一批生态公园,力争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

倡导生态文化,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加强绿道网的科学规划建设,发挥惠民利民功能。

(五)文化传播工程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党管媒体,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的影响力,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完善区舆情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在区直主要部门和镇(街道)以上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

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探索对即时通讯、互动栏目、音视频等网络新业务的科学化管理,建设网站编辑从业认证体系,实行网站编辑、记者资格准入制。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把“天鹅城网”打造成为一流主流城市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在全区推广“网络问政”机制,进一步办好“惠民在线”论坛,完善“惠民在线”网络问政制度;健全互联网管理机构,尽快成立区互联网协会。

2.提高对外文化传播能力。

积极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整合惠城区民间民俗文化资源,派出艺术队伍往省内外交流访问。

每年组织文化产品、服务、人才参加深圳文博会等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文化会展、博览、研讨等活动,扩大惠城区的文化影响。

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和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对外文化交流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积极与国内外文化机构、文化企业开展合作;打造一批具有惠城区地域历史、民俗文化元素的文化、影视创意作品,借助网络、影像等现代传播渠道和形式,传播惠城区文化。

3.提高惠城区文化影响力。

邀请国内外文学艺术、影视演艺界知名人士来惠,策划、创作并传播具有惠城区地域背景的文化作品、艺术产品,借助文化外脑的智慧提高惠城区文化品牌影响力。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引进港澳台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积极与台湾礼品工会合作开发具有惠城区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产品,在合作中传播惠城区文化。

充分发挥西湖大剧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邀请一批省内外优秀艺术院团来我区演出,活跃广大市民文化生活。

(六)市民文化素质工程

1.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开展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创建和窗口服务行业创优工作,扶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确保每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取得好成绩。

力争2011年、2014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争当“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到2015年,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85%左右,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90%左右,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0%以上。

2.培育和提升惠城区人文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和“新客家、老客家,来到惠城区就是一家;本地人、外地人,在惠城区工作就是惠城区人”的城市品格,树立惠城区文明形象。

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和“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教育活动,继续配合市开展“感动惠州”人物、“科技之星、创业之星”、“十大杰出青年”、“百佳外来工”、“十佳好母亲”评选活动,举办素质教育论坛和公众论坛,深入基层加强理论宣讲教育。

大力培育新时期惠城区人文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3.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区委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读好书、重修养、强本领”主题活动;结合省委宣传部在我区建立的“宣讲教育调研基地”(全市仅2个),围绕“把理论问题弄懂,把理论知识普及,把理论学习搞活”的宗旨,深入推进“学理论、用理论”理论普及工程。

每年举办1次“南国书香节”全民读书月活动,推进“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家庭”创建活动,要求城镇干部职工每月通读和每季精读一本书。

打造惠城区“鹅城论坛”系列活动品牌,每月至少举办1次学习讲座。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加强科普教育场(馆)和基地建设,加大科学技术的普及和运用。

强化国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开设专门课程和学习当地民间民俗文化,开展文艺活动,加强文化艺术熏陶;实行文化人口评估统计制度,使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

各机关、单位、企业和镇(街道)、社区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读书、摄影、书画、合唱、舞蹈及各类民间文化活动,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观看文艺演出、参观博物馆美术展等。

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团体要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机关进校园、优秀文艺精品基层巡演、“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文艺演出、艺术讲座和文艺创作辅导,全面提高群众的文学艺术欣赏水平。

4.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

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文化品位,实施“清、和、美”工程,推进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5.提升公民健康心理素质。

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网络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大力发展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

增强文化的教化功能和人文关怀,调处和化解好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纾缓社会压力,抚慰人的心灵,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心理。

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女孩、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树立和弘扬婚育新风。

(七)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1.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文化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文化行政管理效能。

完善文化产业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

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

改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推动区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委托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使工作,落实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责任主体,建立协调有序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

2.深化文化单位体制机制改革。

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引入用人竞争机制。

3.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改革。

进一步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配套出台预算管理、财务总监管理、投资管理、产权变动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区直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管理,制订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场馆的高效运营。

4.推进文化领域投融资改革创新。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

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国有文化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

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

鼓励金融机构向文化产业倾斜,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担保企业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八)文化人才工程

1.大力培育优秀文化人才。

依托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项目,加大对我区入选对象的培养力度,在培养经费、研究课题、考察学习等方面优先,力争培养造就一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高层次文化人才。

制定和完善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文化行政人才队伍。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

建立惠城区文化专家学者人才库,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文化专家学者座谈会。

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每两年举办一次惠城区民间文化技艺名师评审工作,挖掘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

鼓励支持惠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开设文化创意、数字动漫、工业设计、传统工艺美术等专业,支持学校与TCL、德赛、华阳等企业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2.积极引进高端紧缺适用文化人才。

出台《惠城区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为文化人才引进提供科研、项目、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便利制定优惠政策。

支持、鼓励文化单位以调动、岗位聘用、项目聘用、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形式,引进或使用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社科理论专家、社科学术带头人,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策划人,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懂得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动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

3.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激励机制。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允许有特殊才能、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以其管理、技术、专利、品牌等参与收益分配。

设立惠城区文化发展奖励基金,每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在文化单位推行专家聘用制,设立首席记者、首席编辑、首席主持人、首席策划人等制度,支持、鼓励艺术家开设名人工作室。

建立区级文化荣誉制度,设立“惠城区文化发展贡献奖”,每两年评选10名对惠城区文化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及重大文化成果;设立“惠城区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每两年表彰10名优秀文艺工作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构建文化与经济相互支撑、生产力与文化力和谐互动、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要加强对文化发展的宏观研究和指导,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研究制定《惠城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区要成立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建立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区文化建设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理服务、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区委党校要将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每年要举办文化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宣传文化部门每年要举办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组织人事部门要研究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党政“一把手”工程,将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列入镇(街道)党政正职及区直一把手年度考核;区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确保不低于当地的财政总支出的1%,其中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200万,文化事业发展基金每年不少于100万,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标准,确保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足额投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资金需求。

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方式,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逐步将政府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

(三)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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