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434691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66 大小:68.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66页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66页
亲,该文档总共6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6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docx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55p

 

黄河拉西瓦水电站施工技术要求

LXWX05A-2007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

(第A版)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7年3月

 

批准

核定张友科

审查侯延华郭宏彦

校核王亚娥雷丽萍

编写杜生宗

 

目录

1编制说明1

2总则1

3模板4

3.1一般规定4

3.2模板材料4

3.3模板的制作5

3.4模板安装5

3.5模板拆除7

4钢筋8

4.1一般规定8

4.2钢筋材质及检验8

4.3钢筋储存9

4.4钢筋的代换9

4.5钢筋加工10

4.6钢筋接头10

4.7钢筋安装12

4.8锚筋桩接长13

5混凝土原材料13

5.1水泥13

5.2粉煤灰14

5.3骨料15

5.4水16

5.5外加剂17

5.6原材料的质量检验17

6混凝土配合比18

7建基面清基19

8混凝土施工20

8.1一般规定20

8.2施工缝面处理21

8.3混凝土拌和22

8.4混凝土运输23

8.5混凝土浇筑基本要求24

8.6混凝土振捣25

8.7雨季施工26

8.8结构混凝土26

8.9泵送混凝土27

8.10二期混凝土27

8.11勘探洞(施工支洞)封堵混凝土28

8.12拖模混凝土29

8.13抗冲耐磨混凝土29

8.14混凝土温度控制设计标准30

8.15温控措施要求31

8.16裂缝处理36

9预埋件36

9.1一般规定36

9.2止水片、排水管、排水沟37

9.3混凝土冷却水管38

9.4拱座预应力锚索预埋管道39

9.5机电、给排水、通风、金结管道及埋件39

9.6观测仪器41

9.7插筋42

10混凝土的表面缺陷处理42

10.1混凝土表面处理42

10.2检查42

10.3修补面处理43

10.4修补要求43

11质量检测与控制44

11.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44

11.2混凝土拌和质量检验44

11.3混凝土取样强度检测45

11.4混凝土质量控制45

11.5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的质量检查46

11.6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成型质量复测46

11.7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质量检查46

11.8混凝土质量的钻孔抽样检查47

11.9混凝土温控与养护及保护检查47

12工程验收48

12.1验收一般要求48

12.2工序验收检查48

12.3中间产品质量检查验收48

12.4单元工程验收49

12.5分部工程验收49

12.6工程蓄水验收49

12.7合同完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50

12.8工程竣工验收及需要的资料50

1编制说明

1.0.1《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适用于坝后消能建筑物各部位混凝土浇筑(包括水垫塘、二道坝、护坦、护岸钢筋混凝土、水垫塘拱座预应力混凝土、水垫塘抽排系统洞(井)衬砌钢筋混凝土、水垫塘、二道坝等部位表部断层处理混凝土、两岸高边坡防护工程地勘洞和临时施工洞(通风洞)封堵混凝土)及预埋件施工作业。

1.0.2有关水垫塘、二道坝固结灌浆及内观仪器施工的施工技术要求另见相关设计技术要求。

1.0.3本《技术要求》主要依据《拉西瓦水电站坝后水垫塘工程招标文件第Ⅱ卷技术条款》(合同编号:

LXW-(2005)第01号)的规定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1.0.4本《技术要求》应配合其它相关设计文件和规程规范使用,与本技术要求不符之处,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1.0.5本《技术要求》中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款内容为拉西瓦工程泄洪消能建筑物部位特殊强调的技术要求。

2总则

2.0.1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均应以本《技术要求》为依据,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2.0.2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详图和本《技术要求》,编制整体和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0.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切实把好施工质量关,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好交接班检查与工序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2.0.4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妥善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措施。

2.0.5建设单位组织或提供的各种材料以及施工单位经批准外购的材料均应有出厂检验证明和品质试验报告。

在进场入库后尚应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抽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批材料的使用部位、用量情况。

2.0.6混凝土单元工程(一般指一个混凝土浇筑仓号)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检测和资料整理,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单元验收、评定;分部工程或全部工程完毕后,施工单位同样应及时进行综合质量检查、检测及竣工资料整理,并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2.0.7混凝土单元工程验收包括建基面清理、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片、止浆片、冷却水管、排水盲沟、暗排水管、机电预埋件及其它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含温控)与养护保温等工序工作,其质量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除本《技术要求》有特别规定外,按DL/T5113.1-2005《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

土建工程》及其有关规程规范、相关施工技术要求的规定执行。

2.0.8水垫塘、二道坝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土建方应与承担水垫塘、二道坝安全监测的单位密切配合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并在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下提供便利。

2.0.9本《技术要求》未提及的有关要求按下列规程规范执行。

当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1)DL/T5057-199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2)DL/T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3)DL/T5169-2002《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

(4)DL/T5110-2000《水利水电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5)DL/T5150-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6)JBJ/T10-19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

(7)DL/T5151-2001《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

(8)DL/T5152-2001《水工混凝土水质分析试验规程》;

(9)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10)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技术规范》;

(11)DL/T5207-2005《水工建筑物抗冲耐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

(12)水规科(1991)10号《水工混凝土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

(13)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14)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15)GB200-2003《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16)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17)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18)GBJ146-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19)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面钢筋》;

(20)GB149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21)JGJ/T27-200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22)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23)GB50005-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

(24)SL32-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25)DL/T5110-2000《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26)GBJ113-87《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27)GB50214-200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28)JGJ96-95《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范》;

(29)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30)GBJ321-9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1)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32)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34)DL/T5176-2003《水电工程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35)SL212-98《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36)SL46-94《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37)DL5162-200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38)DL/T5125-2001《水电水利岩土工程施工及岩体测试造孔规程》;

(39)DL/T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40)DL/T5113.1-2005《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

土建工程》;

(41)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3模板

3.1一般规定

3.1.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采用的模板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负责模板的材料供应、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拆除等全部模板作业。

3.1.2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应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位移,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应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避免漏浆。

3.1.3模板必须使混凝土表面平整均匀,应达到本技术要求所要求的平整度和误差限制,否则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予以修理或更换。

3.1.4模板的预留洞、孔和开口的位置、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应尽量减少洞、孔和开口的尺寸,以减少漏浆。

3.1.5为了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物形状,在需限制混凝土流动的任何地方,都需设置模板。

3.1.6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模板变位情况,及时调整校正,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和施工安全。

3.1.7施工单位如为加快施工进度而对某一特殊结构部位采用混凝土预制模板,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2模板材料

3.2.1木模板的木材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3.2.2钢模板的所有螺栓和铆钉必须是埋头的,面板厚度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计算确定。

模板的骨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

3.2.3预制混凝土模板的使用必须征得设计同意。

预制混凝土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必须遵守规范规定,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使用。

3.2.4水垫塘反拱底板过流面使用专门设计的特种定型模板;特种定型模板可以采用钢木组合模板,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小型钢模板。

3.2.5拖模或其他专用模板

(1)拖模模板必须采用钢内衬,内衬表面光滑平整。

(2)拖模应采用导轨导向,能精确就位并连续移动。

(3)拖模模板必须有足够高度,使滑模下端的混凝土在模板移动时不致坍塌。

(4)拖模模板应有足够的重量,以便在浇注混凝土时模板不受抬升力的影响。

3.3模板的制作

3.3.1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见表3.1,其它详见DL/T5110-2000第7.0.1条规定。

表3.1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单位:

mm

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

一、木模

小型模板:

长和宽

±2

大型模板(长、宽>3m):

长、宽及对角线

±3

模板面平整度

相邻两板面高差

0.5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3

面板缝隙

1

二、钢模、复合模板

小型模板:

长和宽

±2

大型模板(长、宽>3m):

长、宽及对角线

±3

模板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1

3.3.2钢模面板及活动部分应涂防锈的保护涂料,其它部分应涂防锈漆。

木模面板宜烤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3.3.3水垫塘反拱底板表面异型模板、滑动式等特种模板的制作允许偏差,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4模板安装

3.4.1模板安装必须按照设计提供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3.4.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3.4.3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允许安装偏差应符合表3.2的规定。

一般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遵照表3.3执行。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详见DL/T5110-2000第8.0.9条规定。

表3.2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单位:

mm

偏差项目

混凝土结构的部位

外露表面

隐蔽内面

模板平整度

相邻两面板高差

2

5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5

10

面板缝隙

2

2

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

外模板

0

-10

15

内模板

+10

0

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20

承重模板标高

+5

0

预留孔洞

中心线位置

5

截面内部尺寸

+10

0

表3.3一般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单位:

mm

项目

允许偏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5

0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柱、墙、梁

10

+4

-5

层高垂直

全高5m

全高>5m

6

8

相邻两面板高差

表面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5

3.4.4在模板及支架上,严禁堆放超过其设计荷载的材料和设备。

不允许将模板固定在结构钢筋或预埋件上。

模板的临时支撑应使拆模和脱模方便容易,以保证拆模时不致损坏混凝土。

3.4.5模板之间、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的接缝应紧密且平整,以防混凝土中砂浆的流失。

建筑物分层施工时,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模板下端不应有错台。

3.4.6水垫塘反拱底板表面异型模板、滑动式等特种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同时满足SL32规范的有关规定。

3.4.7曲面模板应按设计要求的表面曲率安装,并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4.8混凝土浇筑成型后的偏差不应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的100%。

3.4.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调整模板的形状及位置。

模板如有变位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校正,必要时停止混凝土浇筑。

3.4.10模板面板涂抹专用脱模剂,脱模剂应采用同一产品,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脱模剂应在钢筋架立之前涂刷,且不得与钢筋及混凝土面接触。

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后应及时予以清理。

3.4.11埋入混凝土的预制混凝土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按照本技术要求有关“施工缝处理”的规定进行凿毛和清理。

3.5模板拆除

3.5.1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模板拆除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在墩、墙和柱部位在其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

顶拱、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表3.4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表3.4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梁、拱、壳

8

>8

75

100

悬臂构件

2

>2

75

100

≤2

>2,≤8

>8

50

75

100

3.5.2经计算和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物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实际荷载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提前拆模。

3.5.3拆模时,应根据锚固情况,分批拆除锚固连件,防止大片模板坠落。

拆模应使用专门工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混凝土及模板的损伤。

3.5.4特种模板的拆除时限,由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3.5.5模板的拆除需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要求,低温季节应适当推迟拆模时间。

4钢筋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详图或监理工程师批示,制作和架设工程所需的全部钢筋。

4.1.2钢筋作业包括钢筋、钢筋网、钢筋骨架和锚筋等的加工、绑扎、焊接、机械连接、安装和预埋工作。

4.1.3钢筋由建设单位统一供货,钢筋品质应满足GB13013、GB1499等标准的有关要求。

施工单位负责质量检验。

4.1.4施工单位一般不得进行钢筋替换,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代换时需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4.2钢筋材质及检验

4.2.1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必须符合施工详图和设代通知的要求。

4.2.2施工中所使用的钢筋,其强度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2.3对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钢筋应分批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钢筋方可加工使用。

4.2.4钢筋检验时以60t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尺寸的钢筋为一批(质量不足60t时按一批计),随意挑选两根经外部质量检查和直径测量合格的钢筋,各截取一个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进行检验。

采取的试件应有代表性,不得在同一根钢筋上取样。

4.2.5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应遵循以下规定:

(1)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500mm后再取试样,每组试样要分别标记,不得混淆。

(2)在拉力试验项目中,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规定,即作为拉力试验项目不合格。

(3)冷弯试件弯曲后,不得有裂纹、剥落或断裂,否则视为不合格。

(4)钢筋的检验,如果有任何一个试验项目的任何一个试件不符合GB13013、GB1499等标准所规定的数值时,则应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中还有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4.2.6检验不合格的钢筋应封存,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做退库处理。

4.3钢筋储存

4.3.1运入加工现场的钢筋,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

每捆(盘)钢筋均应挂上标牌,标牌上应注明厂标、钢号、产品批号、规格、尺寸等项目,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伤和遗失这些标牌。

4.3.2到货的钢筋应根据原附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查看锈蚀程度及有无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等,并测量钢筋的直径。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钢筋不得使用。

4.3.3验收后的钢筋,应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厂家分批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4.3.4钢筋不得与酸、盐、油等物品存放一起,堆放地点应远离有害气体,以防止钢筋锈蚀或污染。

4.3.5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4.4钢筋的代换

4.4.1当需用不同钢筋代替设计文件所规定的钢筋时,必须事先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遵守以下原则:

(1)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后钢筋的净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应符合DL/T5057的规定。

(2)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钢号的另一直径钢筋代替时,其直径变更范围最好不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103%。

(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

用高一级钢筋代替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

部分构件应校核裂缝和变形。

(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时,部分构件应校核握裹力。

4.4.2低一级钢筋不得代替高一级钢筋,光圆钢筋不得代替带肋钢筋。

4.4.3代用的钢筋层数不得多于原图纸规定的钢筋层数。

4.5钢筋加工

4.5.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4.5.2钢筋的除锈方法宜采用除锈机、风砂枪等机械除锈,当钢筋数量较少时,可采用人工除锈。

除锈后的钢筋不宜长期存放,应尽快使用。

4.5.3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所调直的钢筋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应剔除不用。

(2)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5.4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加工,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符合DL/T5169的规定。

切割和打弯钢筋可在工厂或现场进行。

弯曲应根据经批准的标准方法并用经批准的机具来完成。

不允许加热打弯。

图纸上没有标明但已被弯曲或扭弯的钢筋不能再用。

4.5.5钢筋加工后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4.1的规定。

表4.1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序号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值

1

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10mm

2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5mm

3

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

构件

±20mm

大体积混凝土

±30mm

4

钢筋转角的偏差

5

圆弧钢筋径向偏差

大体积

±25mm

薄壁结构

±10mm

4.6钢筋接头

4.6.1钢筋的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且符合DL/T5144和DL/T5057中有关要求。

钢筋焊接处的屈服强度应为钢筋屈服强度的1.25倍。

4.6.2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采用闪光对头焊接。

当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和机械连接。

钢筋的交叉连接,宜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弧焊。

(1)现场竖向或斜向(倾斜度在1:

0.5的范围内)钢筋的焊接,宜采用接触电渣焊。

现场焊接钢筋直径在φ28mm以下时,宜用手工电弧焊(搭接);直径在φ28mm以上时,宜用熔槽焊或帮条焊,亦可采用可靠的机械连接法(挤压套筒连接,滚轧直螺纹套筒连接等)。

(2)采用机械连接时应将所使用的连接材料、工艺、规格及连接方法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应进行接头工艺试验。

机械连接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应遵守JGJ107的规定。

(3)直径在φ25mm以下的钢筋接头,可采用绑扎接头。

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震动荷载的构件中,钢筋接头不得采用绑扎接头。

4.6.3焊接钢筋的接头,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

4.6.4在负温下焊接钢筋时,应有防风、防雪措施。

手工电弧焊应选用优质焊条,接头焊毕后应避免立即接触冰、雪。

雨天干地露天焊接,必须有可靠的防雨和安全措施。

4.6.5焊接钢筋的工人必须有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件。

4.6.6采用不同直径的钢筋进行闪光对焊时,直径相差以一级为宜,且不得大于4mm。

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端头如有弯曲,应予矫直或切除。

4.6.7为保证闪光对焊的接头质量,在每班施焊前或变更钢筋的类别、直径时,均应按实际焊接条件试焊二个冷弯及二个拉力试件。

根据对试件接头外观质量检验,以及冷弯和拉力试验验证焊接参数。

在试焊质量合格和焊接参数选定后,方可成批焊接。

4.6.8钢筋接头位置要错开布置。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下述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闪光对焊、熔槽焊、接触电渣焊及机械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50%,在受压区不受限制。

(2)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中不超过25%,在受压区中不超过50%。

(3)焊接与绑扎接头距钢筋弯起点不小于10倍钢筋直径,且不应位于最大弯矩处。

在施工中如分辨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其接头的设置应按受拉区的规定办理。

如两根相邻的钢筋接头中距在500mm以内或两绑扎接头的中距在绑扎搭接长度以内,均作为同一截面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