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E传媒协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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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E传媒协会章程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易传媒协会

(官方网址:

 

章程

目录

第一章协会总则1

第二章组织制度2

第三章人事制度3

第四章纪律制度9

第五章会员入会和退会11

第六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1

第七章会费管理13

第八章活动制度14

第九章会议制度15

第十章管理机构17

第十一章常规制度18

第十二章档案管理制度21

第十三章财务制度23

第十四章奖罚制度25

第十五章协会活动展开26

第十六章附则27

 

第一章协会总则

第一条:

协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协会内部的科学管理,为实现协会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调动各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协会的综合水平,保证协会的高校运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好地发挥协会在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协会的管理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协会制定以下制度:

1.协会的全体会员必须带头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在广大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以身作则,不破坏协会的形象,以热情饱满的态度对待学习和工作;

2.协会全体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会的各项制度,要有组织性和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要秉公无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勇于开拓学习新思路,工作新局面;

3.协会成员要听从上级工作安排,不可擅自做主,不可做损害协会利益的事;

4.协会成员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要主动交流,相互学习,互相帮助,以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5.在协会开会议时,全体成员要佩戴工作证,协会成员如有事,向所在部门部长请假,请假要有书面假条;

6.协会成员要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不能因工作而影响学习或为了学习而放弃工作;

7.协会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要以身作则,遵守协会制度,起到引领模范作用,在开会时全部佩戴工作证到场,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与自己的衣着形象,对人和蔼,团结协会成员;

8.本会遵照学院制度,遵循贯彻《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维护学院和会员的利益;

9.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修改权属易传媒协会常委会;

10.本制度解释权归易传媒协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条:

协会宗旨及基本任务

本着“相互学习,互相探讨,服务大家,提高自己”的精神,发展校园传媒,在院党委、院团委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为学生提供一个全面的锻炼平台,并在锻炼的同时,服务其他同学组织并参与协会、社团文化活动,加强院内外的联系,使同学们既能掌握专业知识,又能锻炼社交能力,让同学们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在全体会员大会期间由常务会行使其职权。

常务会由协会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其职权是:

1.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制定协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2.筹备和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工作开展的商议及总结;

3.选举和罢免协会领导;

4.制定协会总体计划的实施方法;

5.审议协会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第三条协会实行集中领导制,常委会为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长主持工作)。

其是由七名成员组成(一般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组成),讨论和行使协会的决策、重大事件和协会的发展方向,成员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其职权是:

1.执行全体成员大会的决议;

2.对协会的内部事情有决定权;

3.对各部工作有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对协会相关人员有任免权(组建新一届理事会)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5.筹备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向全体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有制定协会管理考核制度的权利;

8.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具体项目制作及审议、决定工作。

第四条理事会为本会最高策划机构和全体会议决议执行机构,其是由若干名成员组成,有权制定本会单项制度,决定本会重大事项,监督常委会和各部门的工作,审批、监督较大数额的财务支出,及日常工作策划。

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一般应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召开全体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与常委会同步),具体时间由常委会确定。

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换届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理事会有权决定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间。

理事会分三类:

常务理事(常委会成员)、干部理事(副部长等人)、一般理事(各部门下设组组长)。

一般理事行使监督和建议之权。

理事会职责:

理事会领导对协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外以会长身份代表本会和理事会,对协会负总责;主要是策划商议协会工作和协助常委会工作;为本会管理日常工作和执行决策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具体项目制作。

第五条各部部长候选人经上届理事会提名,报常委会会讨论决定。

各部组成及成员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出,报请常委会批准;

第六条协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常委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立或撤消协会有关部门。

第三章人事制度

为加强协会组织管理,深化协会人事机构改革,塑造新型协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举制度

为了体现协会竞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使竞选更加正规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竞选条件

1、必须在协会工作满一年,而且工作学习积极、表现优秀;

2、协会干部侯选人由协会各部正部长(理事会)及相关领导推荐名单,由常委会及组织纪检组考察确定竞选名单;

3、竞选者所在宿舍必须通过“6S”考核制度;

4、在学院和系部被警告、通报批评和处罚者取消竞选资格;

5、竞选者必须在制归定时间向常委会提交书面材料。

第二条竞选方式

1、竞选者必须通过演讲(演讲时间3-5分钟);

2、常委会(理事会)投票占20%;

3、成员给竞选者不计名投票占80%。

第三条竞选说明

1、选举顺序:

正副部长→正副会长→常委会→理事会;

2、协会正副会长、秘书长在常委中,一般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至三名,事务秘书处正副秘书长各一名;

3、全委会民主选举产生协会常委会;常委会必须是正副会长、直属各部门部长(负责人)组成,每届任职一年;

4、常委组成,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并对每届选举有决定权和审核权)

5、理事会由新任会长及常委会研究选举产生;

6、正副会长由全委会选举产生;

7、部门正副部长竞选由部门成员和常委会(理事会)参与投票;

8、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各部正副部长一般在大二年级中产生,副部长和以下职务可在下一年级中产生,成员一般由新生组成。

二、聘任制度

第一条协会实行聘任制,一学年一聘,所有正式的两委成员均由协会颁发相应职务的聘任证书,期满后根据学期初的选举,依据本制度实行续聘或解聘。

第二条副部长的聘任须经常委会(会长为主)成员提名,经部长和分管副会长签写意见书,报会长决定.部长的聘任须经选举大会(部长竞选大会)2/3以上成员集体提名,由分管副会长签写意见书,报常委会(会长)决定。

会长的聘任由协会全体成员大会(换届大会)的意见后决定。

协会其他成员的聘任须由会长依据考评成绩及综合表现提名,报常委会商议决定。

第三条每学期初续聘时,考核优秀的成员享有均等机会竞聘部长;也有同等机会竞聘正副会长等机会。

第四条考评合格及以上的,根据职务变动情况,颁发相应的聘书.考评不合格者,根据所受处分,分为下列情况:

通报批评者,延发聘书一个月;留职查看者,查看期过后,根据常委会的审核意见,取消处分并颁发相应职务聘书;撤消职务者,延发干部(干事)聘书两个月;除名者,解聘。

第五条自愿退出协会的,须提前两周向上一级部门提出申请,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整理和交接,报送事务秘书处备案,同时递交书面辞职,常委会决定后进行解聘,由本人保留聘书.因受到开除处分不予续聘的,干事和副部长须由部长签字,部长须由会长签字,经常委会讨论,结束聘任关系;常委会其他成员由会长签字,经内部讨论的意见后解聘,会长由常委会议论报团总支后决定。

第六条成员(干事)对所在部部长负责。

若需调整,须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向本部部长提出申请,上报分管副会长决定;部长须向会长提出调整申请,由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协会成员如学习太差,或表现不好应劝其自动退出并实行解聘。

第八条各级干部的聘任及解聘情况应由协会事务秘书处存档,通报协会全体成员。

三、挂职制度

为更好地锻炼协会干部的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拓宽能力培养面,协会允许协会干部挂职锻炼。

(只限协会内部挂职【兼职】)

第一条挂职锻炼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常委会根据某人能力培养的需要作出决定。

第二条挂职锻炼可以在协会内部兼职锻炼。

第三条协会部长级可挂职到特殊小组组长,副部长级可挂职到秘书处助理、部长助理、会长助理;干事可挂职到担任部长助理;副会长可挂职到部门部长,等等。

第四条挂职期间原职务保留不变,常委会也可以根据人事调动的需要,晋升一批有能力的挂职干部。

四、责任制度

第一条建立会长责任制

1、正副会长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2、常委会采用会长责制;协会由会长整体负责,副会长和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每周向院分团委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常委会必要时可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协会重大事宜。

4、常委会成员接受所有分团委老师和协会成员的监督。

第二条建立部门责任制

1、协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

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

2、协会各部正副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全力支持院团委和协会的各项工作,并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3、协会各部正副部长制定本部规章制度,该制度在协会工作制度范围内进行,如有抵触应立即修改,然后向事务秘书处递交该制度。

4、协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品味的活动,并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协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

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

处分分内部自我批评、协会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

6、协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会长和常委会(理事会)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7、凡协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常委会(理事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协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常委会(理事会)提出。

决议形成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8、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干部,经理事会审议,并报常委会批准,分别给予协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全委会,给予除名。

9、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会长助理组负责,并报事务秘书处备案。

五、评优制度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正真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评优制度。

评选对象:

协会全体成员

第一条评优条件

1、必须是本协会的成员;

2、在本部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者,可参与评优;

3、学生成绩优秀,给予内部表扬,可参与评优;

4、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加者,可参与评优;

5、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协会赢得荣誉者,可参与评优;

6、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而且得到系部肯定的(如献爱心),可参与评优;

7、文化科有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有内部警告者取消评选;

8、学习、开会或活动(包括活动的筹备过程及举办)时,无故缺席或迟到3次以上者取消评选。

第二条评选程序

1、成员候选人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干部候选人由理事会提名;

2、有组织纪检组根据平时的学习、会议、活动情况及工作表现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常委会;

3、成员和干部候选人均由常委会根据资料中相应的比例审核得出;经审核符合标准者即可当选。

六、新会员考核制度

面向全院同学招收新成员,扩充协会的力量,为协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带动学院信息化发展;也为同学个人的提供了一个锻炼的舞台,以舞出青春,张扬个性,提升自我的综合素质,为将来打下基础!

第一条招聘时间

每学年新生军训后开始招聘工作(待定)。

第二条招聘对象

1、凡取得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新生(为主),极少数老生;

2、承认本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服从组织的领导,履行协会成员的义务;

3、对传媒有兴趣,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协会工作。

第三条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好、吃苦耐劳、作风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学习认真,对传媒感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2、学习良好,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有集体观念,服从协会和所属部门分配的任务,以及做出的安排;

4、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5、态度端正,遵循“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工作原则,工作认真、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

6、具体要求由协会各职能部门具体制定。

第四条招聘流程

1、协会通过张贴海报、传单、开展活动等形式,对协会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等有关内容进行宣传,并发出招聘通知。

2、报名。

在招聘期内,协会将在学院主要公共场所设置为期三至七天的招新报名处,有意参加协会各部门学习(工作)的同学可在报名处领取报名表,并做相应登记;

3、面试。

面试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具体制定,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事务秘书处负责协调。

面试结果产生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4、笔试。

笔试内容由常委会负责审定,主要包括基本素质和具体工作素质测试两方面,学术教研组负责笔试试卷的编制和事务秘书处负责印刷;

5、录取。

各职能部门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在参聘人员面试、笔试成绩基础上,决定录取名单,并报事务秘书处备案;

6、试用与录用。

新招聘的成员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由组织纪检组考核,如表现不合格,协会各部门有权予以解聘。

一个月后,各部门将确定的新成员名单分别报事务秘书处备案。

第五条制度解释

易传媒协会招新临时委员会授权下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以每年的招新方案为主)

七、辞退制度

为了加强协会成员、干部的管理,提高成员、干部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一条辞退方式

1、协会成员毕业,届期任满退会;

2、提前打申请报告,申请退会;

3、违反协会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第二条辞退内容

1、协会成员有损坏协会形象者,一经查出,通报开除;

2、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上级安排者,给予免职;

3、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不工作者,给予免职;

4、有酗酒闹事、打架、严重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者,给予立即免职;

5、考试有受处分者,给予免职;

6、学习、开会或活动(包括活动的筹备过程及举办)时,无故缺席或迟到2次以上者给予口头警告,3次者内部书面警告,4次(包括4次)以上开除出协会;

7、禁止成员在校内经营非法商业活动,若经发现立即开除;

8、成员退出协会,必须提前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报常委会研究决定批准;

9、对擅自离职的成员(干部),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撤职等处分;

10、协会成员毕业了,属于自然退会,保留档案。

八、任免制度

第一条干部任命说明

1、常委会行使干部任免权,通过竞争上岗,基层推优等方式选拔协会主要干事,然后任命。

2、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可以对相关部门的成员(干事)提名,经常委会考核审批、任命。

3、副部级以上颁发干部聘书,干事级颁发干事聘书,普通会员无证书。

4、协会干部辞职,必须向常委会交辞职书,由常委会给予罢免。

5、常委会行使对各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权。

6、任协会副部级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不能兼任校内其它社团的职务,必要时须经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二条干部任免要求

1、所有协会干部在就任前累计不能超过两门功课重修。

2、协会干部在任职期间有两门功课或两门以上重修者,常委会有权对其做停职处理。

3、受校、系或级通报处分者,也不得在协会中担任任何职务。

4、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到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者,常委会有权对其作停职处理。

5、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对协会有较大贡献者,常委会有权对其进行提职、表扬。

第四章纪律制度

为加强协会组织纪律建设,使协会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树立好协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正确行使协会成员权力,履行协会成员义务。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立足本职,明确目标,发扬团体合作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指示精神和完成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协会工作、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

不能完成者应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推脱或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以上或撤职处分。

4、工作不积极主动、失职、工作效率不高,不按要求办事,不按时完成任务者,分别给予警告以上或撤职处分。

5、协会成员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6、协会成员有事须向事务秘书处填写请假条,经会长、副会长、直属正副部长签字同意,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以上缺席作书面通报,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无故不按约定参加活动者留会查看,三次以上开除。

7、凡警告两次的,不得参与优干评选及职务晋升。

两次以上警告者,常委会将依其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8、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9、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10、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常委会(或会长)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11、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12、每次参加志愿服务时,参加活动者应按规定进行签到。

13、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组织者及相关人员反应。

14、如确因时间冲突或特殊情况。

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

15、凡不认真工作任务和推辞责任者,一次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取消干部资格(或晋升资格)。

16、活动次数、会议次数、请假条,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第二条会议活动纪律制度

1、协会成员参加会议、活动一律佩带工作证,组织纪检组做好考勤签到工作。

2、协会成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不得迟到、无故缺席。

3、事务秘书处主持协会全体会员会议、部长例会,会长主持常委会(理事会)会议、组织纪检组负责活动的工作协调安排。

4、会长助理组必须做好会议活动的记录,以便作存档。

5、参加人员必须集中精神,认真参与,积极讨论,会后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布置的各项决议和任务,确实履行工作职责。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活动者,应向事务秘书处填写请假条,经常委会成员签字同意。

7、凡迟到或未能参加会议、活动者,会后、活动后必须向主持人了解内容并执行与本人有关的决议和任务。

8、会议或活动两次迟到记作缺席一次,缺席二次以内给予警告,不得参与优干评选,三次缺席做内部通报批评,四次缺席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三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两次请假作一次缺席处理;早退者按缺席计算),协会给予辞退;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9、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常委会、理事会、常规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10、协会每周召开理事会(常委会)例会,时间定于星期下午,地点初定于。

会议由会长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11、常委会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由会长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协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12、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五章会员入会和退会

第一条:

入会条件

凡取得本院学籍且承认本协会章程,对传媒感兴趣,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传媒爱好者,通过招新考核均可入会,交纳一定入会费,既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入会程序(详情严格按照每年的协会招新方案)

1、申请人需填写招新报名表,提交填写本人简历资料(2张1寸免冠相片)。

2、申请人需拥护协会章程,对协会有热情、积极,最好有一定的技术和特长。

3、申请人需经易传媒协会招新组织层讨论、审核,经同意方可入会或进入相应的组织部门。

4、申请人入会后需交纳一定入会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办证注册后发放工作证进入协会。

第三条:

会员退会

1、会员在会内注册时间为期一年,期满后须重新登记旧会名单,否则自动退会处理。

2、注册会员可随时提出退会要求,任何人无权干预;(但是必须按照基本程序办理:

会员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常委会及理事会讨论通过,由事务秘书处注销档案,终止会员资格)。

3、注册会员因违反考核规定,须经常委会及所在部正副部长讨论,同意后方可开除其会籍,任何个人均无权取消注册会员在会内的权利。

第六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公共资源以及服务的权利。

2、会员有权提出参与项目的开发,但须经会长和项目负责人的同意。

3、会员遇到困难可向会长、各组骨干或其他会员求助,各组必须尽力帮助。

4、会员有参加传媒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力。

5、对传媒协会的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对活动内容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6、对传媒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实行监督。

7、所有会员一律平等,在协会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有权向常委会提交要求进入组织管理层的申请。

第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要有集体协作的精神(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对传媒协会的活动要关心,要有负责的态度,要以计协的利益为重。

2、遵守本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

积极提出有益建议,并协助本会开展活动,维护本会名誉。

3、珍惜本会提供的便利条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科研实践活动并完成协会安排的任务。

4、会员应自觉缴纳会费,拒绝交纳者取消会员资格和一切会员权利,会费每学年交纳一次。

5、协会交给会员的任务必须认真按时完成,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必须在制定完成日期之前向常委会提出请求。

第三条:

会员奖惩制度

1、协会成员为协会活动拉到赞助商者,给予赞助金额的20%作为奖励。

2、协会成员提出活动建议,被采纳者给予表扬。

3、代表协会参加校院组织的相关活动,取得名次者给与相关的奖励。

4、凡违反本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传媒协会声誉和利益者,经传媒协会研究通过,开除其会籍并备案。

第七章会费管理

第一条:

会费来源

1、会费交纳的时间和手续:

每学年各会员按规定标准向协会交纳会费,由秘书处人员入账。

2、向系团委、校团委申请;有关部门拨款资助,赞助,协会经营和服务收入及其他正当收入,由秘书处财会人员入账,作为协会的经费统一使用。

第二条:

会费使用

1、宣传费用;

2、协会器材、书籍等的购买;

3、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费;

4、活动开展的其他经费的支出;

5、表彰会员所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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