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发二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推进我省城乡供水事业蓬勃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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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发二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推进我省城乡供水事业蓬勃发展

以国发二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

精神为动力

推进我省城乡供水事业蓬勃发展

2012年1月22日,国务院出台国发[2012]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助力贵州加快发展,推动贵州经济起飞,确保贵州2015年接近西部小康,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

与此同时,贵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于2012年4月15日隆重召开,提出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的目标。

春风吹来了党的好消息,4000万贵州人民沸腾了,黔中大地涌动起干事创业的热潮。

在今后10年不到的时间里,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后发赶超伟大实践将在贵州完成。

在过去的“十一五”中,贵州取得一个个骄人的成绩: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2011年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在贵州的成功召开,更是充分地把贵州多彩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然后由于地理、交通、环境及人口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我国欠发达省份之列。

针对这种情况,国发二号文件中设计的11个方面、54个项目,为贵州发展勾画了明确的线条,绘制一幅宏伟蓝图。

而作为贵州人的——我们,这场伟大实践的主力军,如何才能不辱使命?

唯有抱定信念:

改革创新,不敢怠慢;任重道远,竭尽全力。

为实现全面小康这一总目标,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这些为与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镇供水事业如何发展上谋求新思路,改革上谋求新突破,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贵州省城镇供水应抓住这次历史机遇、改革创新、快速发展,早日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供水事业的要求。

一、以《意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城乡供水事业新机遇

国发二号文件和省第一次党代会对城镇供水工作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国家更加重视支持城乡供水民生工程建设。

国发二号文件指出,首先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生问题,“加快给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管网改造力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资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0%”,使改革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民生。

二是进一步增加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投入。

国发二号文件明确“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做好高氟、微生物病害污染水防治、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规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供水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这些都为城乡供水建设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这些政策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供水工作,破解城乡供水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全省各级城乡供水工作人员必将深刻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思想统一到落实“牢牢把握机遇,主动迎接挑战”要求上,正视问题,精心谋划,理清思路,大干苦干,赢得发展先机。

二、充分认识城乡供水事业面临新挑战

“十一五”以来,我省城乡供水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规范发展、规模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民生工程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但对比中,国发二号文件规定的“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解决1300万人的饮水困难”的具体要求,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据2010年调查复核,“十一五”末,全省仍有1151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除2005年、2006年已解决的151万人外,还有1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待解决。

另外,还有173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需要解决,而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二是规划前期工作有待加强。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贵州,因地理条件特殊和历史投入不足等原因,季节性缺水问题严重,成为全国工程性缺水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目前规划的供水项目存在着偏小和分散现象,水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造成工程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工程投资的规模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是城乡供水工程管理薄弱,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有不少管理机构不健全,机制不活,人员没有落实,经费不到位,工程效益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全省82个县城供水企业,由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亏损面依然较大。

四是水质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7年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颁布后,原来水质合格的工程按照现行标准需要进行改造和提高,部分小型和分散农村供水工程没有配备必要的净化设备和消毒设施,易造成细菌等微生物指标超标。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城乡供水水源地保护任务必将更为艰巨繁重。

三、进一步理清城乡供水发展新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二号文件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必须正视问题,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建设管理,全力做好当前城乡供水各项工作。

“十二五”城乡供水工作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贵州将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缓解城乡供水紧缺矛盾;构建防洪安全保障体系,治理国家重点中小河流长度724公里,保护人口261万人,保护耕地179万亩;构建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万元GDP用水量降至208立方米;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万平方公里;5年内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1299.8万人,彻底解决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预计全省水利总投资222.55亿元.5年内贵州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1299.8万人,彻底解决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四、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的初步意见

“十二五”期间,我省城乡供水工作将围绕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统筹城乡,创新发展。

从规范和加快前期工作人手,系统谋划,大力发展区域集中供水,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建设水平。

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水价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促进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和服务水平提高,实现水量、水质“双安全”,保障程度、方便程度“双达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工程建设。

未来5到10年是我省水利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城乡供水快速提升的关键时期。

新的形势需要新的定位。

要站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供水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抓前期、促建设,抓制度、促规范,抓监督、促质量,抓检查、促进度,抓验收、促管理,抓运行、促效益”的思路,把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

同时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行政推动。

加大经费投入,抽调专人超前谋划,做好接续项目储备,建立奖惩机制,督促各地抓好这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水利部门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制定实施规划,主动提供技术服务,会同发改、财政、卫生、扶贫等部门,齐心协力打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总体战。

(二)精心谋划重布局,大力发展区域集中供水。

当前我省正处于城市化的重要转型期,与全国2011年50%的平均城市化率相比,我省还不到30%,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的潜力巨大,因此高起点做好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尤为重要。

“十二五”期间,城乡供水应坚持“城乡统筹,集中连片,板块推进”原则,做好总体规划,分步分区实施,农村供水规划要实现从“就事论事”向“系统谋划”、从“单村独户”向“区域集中”、从“粗放使用”向“精细管理,’3个方面转变,切实扭转村村打井、组组建塔的落后模式。

要坚持水量水质并重,通过综合措施,优化整合项目,调整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兴建一批统筹城乡的区域集中供水工程,通过对原有工程联网,初步实现管网环状布局和水源统一调配,提高保证率。

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工作,做好水源论证、净水工艺设计,提高技术设计质量。

要加强行政审查把关,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设计审查,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要积极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招录通道,充实水利部门技术力量,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解决当前技术人员短缺问题。

(三)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只有全面落实“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才能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才能确保工程质量。

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大项工程以项目为单元组建法人,小型项目和市县审批项目以县为单位落实法人。

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必须全面推行法人负责、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等“四项制度”;小型工程要实行主要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巡回监理和受益群众监督等制度,由专业队进行设计施工。

项目实施中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同时做好项目公示,通过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要严格平行抽检、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在工程建设中注重“抓两头、保中间”,狠抓取水源头和入户“龙头”建设,保障输水管网工程的建设,切实提高水厂和入户工程的设计合理性和使用功能,规范输水管网工程的施工组织,确保工程质量百分之百达标。

通过抽检和验收及时查漏补缺,争取把每一项农村饮水工程都建成质量达标、效益发挥充分、群众满意的合格工程、优良工程。

(四)依托现代科技,促进城乡供水发展。

结合部、省水利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供水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决策管理系统。

在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中进一步推广信息化管理,利用网络实施供水调度、水费收缴和供水服务等工作,通过技术创新和应用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按照国家新的水质管理要求,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水净化先进工艺,在新建工程中加以运用。

(五)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按照国家投资不流失、各方投资有权益、社会投资有回报的原则,明晰产权,创新机制,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管好农村饮水工程的积极性,确保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逐步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区域性农村供水管理站,加强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指导。

深化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新建工程从一开始就按新的水价标准一步到位,已成工程在重新核定的基础上逐步调整到位,切实做到“水价定到位、水费收到位、资金管到位、投资用到位”,走以水养水、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加强水费廉政建设,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示制度,让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

县城供水要针对水价倒挂比较严重的实际,按照《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完成水价改革“三步走”和调整到位任务,促使供水单位良性运行。

加大执法力度,有计划关闭自备水源,并向周边农村延伸管网,扩大供水范围,提高县城供水效益。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单位新增人员。

对现有富余人员采取拓宽服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充实村镇供水管理力量等方式多渠道分流。

(六)持之以恒抓好水源保护和防污治污。

加强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快村镇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法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县城供水要严格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法条列》要求,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各县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正常运转。

五、建立供水事业全面发展新格局,积极谋求水务产业发展前景

为实现国发二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总目标,城镇供水必须在发展上与时俱进,要有创新,建立新格局。

(一)满足人民生活发展需求,不断提高供水服务质量。

要提高供水水质、供水服务发展步伐,达到小康社会对用水服务的要求保证优质安全供水,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三级检测制度、增加水质检测项目。

要充分发挥贵州省环境监测网各中心站的辐射作用,提高大型技术设备的资源效率,提高县市水质检测水平。

城市供水企业应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在保证社会效益前提下,努力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的原则,树立服务意识,可通过实行“一诉下岗制”(一次用户投诉经查实即责成该责任人下岗)“供水服务监督社会举报奖”(向社会公布供水服务质量监督热线,举报查实后奖励)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和社会效益指标的考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推广供水服务承诺,加强对二次供水的水质管理。

供水水质要有超前发展意识,发展直饮水项目,满足不同用户的用水需求。

供水安装、维修、水费抄收等服务要强化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通过服务创造价值,树立企业品牌。

通过开发语言服务系统,建立供水信息网站,提供“一站式服务”等措施,及时向市民提供供水状况、水费查询、水质公布、停水预报、网上申请、网上投诉等快捷、简便、周到的服务。

(二)转变发展观念,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两个发展战略。

我们不能局限于现有的发展规模与格局,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瞄准城乡结合部、农村中小城镇等广阔供水市场,主动送水上门,拓展供水市场。

在发展农村供水市场上,可通过建加压站、远程输水来予以实现,尽量避免“小而全”的重复水厂建设。

在农村供水价格上,价格管理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价格杠杆鼓励城镇供水企业主动供水,农村城镇居民主动用水,全面改善农村用水卫生状况。

另外,由于供排水在技术、设施、收费上的密切关联性,各地政府要制定相应政策,积极鼓励上水、下水联姻,通过联合资产重组,推动供排水一体化战略的实现。

(三)利用产业优势,积极推动水业、三产业同步发展。

要把供水企业迅速做优、做强、做大,就要积极利用供水企业现有的品牌、人材、技术等优势发展供水三产业。

有条件的大型水司,要逐步突破“以水为主,多种经营格局”的主业辅业观念,树立水业、三产业都是主业的新经营思路,大力实行低成本扩张战略,运用资本运作的手段,利用自身核心竞争能力,抓住一切可以发展的契机,进入各种与水有关或无关的项目、产业领域。

发展供水三产业,能为供水主业分流富余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建立产业化链、降低生产成本提供有利条件,同时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得到有效提高,广大用水户也将间接受益。

只有把供水作为一个大产业来发展,作为一个新兴工业看待,利用现有优势大力进行资本运作,供水发展思路才能取得新的突破,供水企业发展的领域才能得以拓宽。

长沙水司基于此思路,2002年将国有资本退出三产业企业,构建了一个大型的以职工股份控股的“江南水务”,并迅速展开资本运作,收购了望城县自来水公司,实现了低成本扩张。

当然,在支持发展供水三产业的同时,要防止盲目投资走入“多元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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