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中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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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中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秦州区中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中梁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十二月

前言

《秦州区中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全镇有效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与管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各业用地,妥善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更好地为全镇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用地服务,根据《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天国土资建﹝2017﹞3号)相关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和《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要求及下达给中梁镇的各项指标,中梁镇人民政府编制了《秦州区中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秦州区调整完善方案要求,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全镇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以保护耕地为目的,对农用地、非农建设用地等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土地条件。

目录

一、总则1

(一)调整目标1

(二)调整原则1

(三)调整依据2

(四)调整范围、期限和基数3

二、土地利用现状4

(一)区域概况4

(二)土地利用现状4

(三)土地利用特点6

三、指标调整与规划目标7

(一)上级下达指标7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8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3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7

(四)生态用地布局17

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18

(一)土地用途分区18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1

六、村土地利用控制24

(一)合理增加重点村规模24

(二)适当缩减一般村用地规模25

七、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26

(一)加大土地规划实施的执法力度26

(二)加强土地国策教育26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6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26

附表27

一、总则

(一)调整目标

落实区级调整完善方案制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对全镇土地资源的结构优化和合理布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1、总量平衡原则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保护优先原则

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既要保证耕地数量有增加,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节约用地原则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统筹兼顾原则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调整依据

(1)《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5〕86号);

(2)《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6〕97号);

(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指标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函〔2016〕115号);

(4)《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天国土资建﹝2017﹞3号);

(5)《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7)《秦州区中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

(9)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数据库;

(10)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010-2014年);

(11)《天水市秦州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2)天水市秦州区统计年鉴(2010-2014年)。

(四)调整范围、期限和基数

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完善的规划范围不变,为秦州区中梁镇行政辖区范围内18个行政村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9.53平方公里。

2、调整期限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期限不变,为2010—2020年。

3、调整基础数据

(1)基础数据:

采用最新的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社会经济数据:

均来源于秦州区统计年鉴。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区域概况

中梁镇位于秦州区北部,东接玉泉镇,南邻太京镇,西北与麦积区接壤,是秦州区面积最小的镇。

罗峪河从凤凰山发源流经境内。

镇政府驻地三湾村,距天水市区仅11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中梁镇地处中梁山浅山区,地理分布为一沟一梁三面坡,海拔在1272—1806米,地貌以黄土梁峁为主;土壤以黄绵土、红土为主,有少量褐土和潮土;林草地面积小,植被较差;年平均气温8.3℃,年平均降水量538.4毫米,年无霜期169天,日照时间1853—2267小时,昼夜温差大,适宜苹果、梨、樱桃等农作物的生长,尤其是大樱桃种植面积较大,前景广阔,是秦州果业第一镇。

梁上有原316国道(现为县乡公路)过境,沟中有310国道过境,交通十分便利。

中梁,因位于藉河和罗玉沟河中间的山梁上,故名为中梁。

全镇现辖18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83个村民小组,全镇以林果种植为主产。

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洋芋、荞麦等,经济作物有胡麻、油菜、葵花、苹果等。

建筑、装璜、劳务输入在本镇经济中占一定比重。

至2014年,全年农业总产值1.46亿元,农业总产值增加值0.88亿元,人均产量404.62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6650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

全镇土地总面积6952.69公顷,其中:

农用地5783.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18%;建设用地319.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9%;其他土地850.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3%。

1、农用地

(1)耕地面积3115.57公顷,占农用地的53.87%。

其中,水浇地面积为6.95公顷,占耕地面积0.22%,旱地面积为3108.62公顷,占耕地面积99.78%。

(2)园地面积1348.56公顷,占农用地的23.32%。

(3)林地面积814.52公顷,占农用地的14.08%。

(4)其他农用地面积504.5公顷,占农用地的8.72%。

2、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99.4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3.82%。

其中:

城镇用地2.9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98%;农村居民点用地287.6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6.06%;采矿用地8.8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97%。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9.2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03%。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6%。

3、其他土地

(1)水域面积44.8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5.27%,其中:

河流水面44.30公顷,占水域面积的98.86%;滩涂0.51公顷,占水域面积的1.14%。

(2)自然保留地面积805.53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4.73%。

(三)土地利用特点

1、园地面积大,效益较好

中梁镇是秦州区林果业大镇,全镇园地面积1348.56公顷,在秦州区各镇中位居首位。

全镇以大樱桃、梨、苹果为主的果园发展前景广阔,已形成了支柱产业,经济效益较好。

2、土地利用率较低,后备资源充足

全镇土地利用地率为87.74%,低于秦州区89.30%的平均水平。

后备土地资源主要是梁峁沟壑区的荒草地,面积较大,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潜力。

3、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城镇规模小

全镇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

城镇用地仅为2.92公顷,小城镇发展缓慢,城镇化水平整体偏低。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12%,农民住宅大多为占地多的平房,结构散乱,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模式。

距离市区近,交通便利,但受地形影响,镇区发展的预留地不足,开发潜力小,拓展空间十分有限。

4、特殊用地面积大,浪费耕地现象严重

天水市区的北山位于中梁镇范围,是天水市主要公墓积聚区,占地面积较大,且大多是质量较高的耕地,并且,随着殡葬占地的逐年累加,坟地面积将不断扩大,占用耕地现象越来越明显,造成耕地资源浪费日益突出。

三、指标调整与规划目标

(一)上级下达指标

根据《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中梁镇的指标:

1、农用地指标调整

(1)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调整

全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为3094.16公顷。

全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为1768.35公顷,全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率为57.15%。

(2)园地、林地指标

至2020年,上级下达中梁镇园地、林地的指标分别为1305.26公顷和807.63公顷。

2、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1.19公顷。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19.20公顷。

2015—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的净增量为51.99公顷。

(1)城乡、城镇工矿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23.49公顷。

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99.46公顷。

2015—2020年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量为24.03公顷。

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5.65公顷。

2014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1.8公顷,2015—2020年指标剩余量为13.85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47.70公顷。

2014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9.74公顷,2015—2020年剩余量为27.96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秦州区下达中梁镇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2.0公顷,2015—2020年建设用地净增量51.99公顷。

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压减量,规划期内通过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等进行落实。

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8.0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37.34公顷。

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3.7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总规模为58.5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为46.01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任务量为11.47公顷。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大力拓展果品业发展空间

中梁镇作为秦州区林果业大镇,规划期内大力发展果品产业,扩大罗峪沟流域以樱桃种植为主和中梁山上以苹果种植为主的园地规模,建立优质果品基地,规划至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达到1305.26公顷。

2、保障城市扩展后备土地资源

中梁镇位于天水市中心城区北郊,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

《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将其纳入天水市中心城区的一部分范围,规划期内将优先为中心城区的发展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确保中梁空港城的建设需求和国家民航“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天水军民合用机场拆迁建设工程重大建设项目。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达到323.49公顷。

3、不断提高集约高效用地水平

为了保障城市的扩建,不断提高城镇化率,规划期内需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严格控制坟地数量,促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不断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

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97.8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6.01公顷以内。

4、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开展以提高耕地质量、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

通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量。

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94.1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68.35公顷。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按照中梁镇土地利用的主要指标、空间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等安排,结合全镇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5783.15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5733.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46%。

规划期内农用地面积减少49.84公顷。

1、耕地的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耕地总面积为3115.57公顷,到2020年,耕地总面积达到3094.16公顷,占农用地的53.97%。

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减少21.41公顷。

——布局

耕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其中南部浅山区的三湾、龙凤、向阳、金李等村和北部浅山区的何家庙、马家庄、红卫等村面积较大。

为合理调整耕地布局,把北部浅山区何家庙、麦王山、草胡等村25°以上耕种条件较差的坡耕地调整为林地,将西南部向阳、上韩、三湾、金李、杨家山等村城乡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归并为建设用地。

加快特色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主导产业规模化、高效化发展。

重点保障罗峪河流域的麦王山村、何家庙、赵家河等村和南部浅山区向阳、茹家湾、龙凤等村的粮食、蔬菜种植规模。

2、基本农田的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2112.12公顷,全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1768.35公顷。

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率为57.15%。

——布局

按区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全镇实际,把指标分配到各行政村村,确保基本农田目标的落实。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全面提升全镇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水平。

规划期间,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三湾、杨家山、金李、龙凤等村城乡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红卫村、唐家河、刘家河等村25度以上坡耕地从基本农田中调出。

经过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为1768.35公顷,全镇各村除杨家山村和金李村外其余各村均有分布。

3、园地的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园地总面积1348.56公顷。

到2020年,园地总面积1305.2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2.77%。

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减少43.30公顷。

——布局

果品产业作为全镇的支柱产业,要积极扩大园地规模,不断提升果品质量和效益,并按照“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产销模式,主动加快市场运营,拉长产业链,实现产业增值。

以龙凤、三湾、刘家河、何家庙、马家庄等村为主打造苹果基地,重点保障罗峪沟流域麦王山、草胡、刘家河、唐家河、赵家河等村的大樱桃种植和梁上座崖、马周、向阳、三湾、杨家山、金李等村的苹果、梨种植规模,形成集中连片式发展的园地格局。

4、林地的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林地总面积814.52公顷。

到2020年,林地总面积807.6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4.09%。

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6.89公顷。

——布局

全镇林地零星分布在北部山区的何家庙村、马窑村、马家庄村、李家庄村、红卫村和南部山区的座崖村、上韩村、金李村等。

规划期内,加强农业生态建设,继续抓好现有的天然林保护,对25°以上的何家庙、麦王山村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加强林地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努力扩大生态林地面积,保护生态环境。

5、其他农用地布局的调整与布局

——调整

截至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504.50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526.2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18%。

规划期内其他农用面积增加21.76公顷。

——布局

以带动农户、扩张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为重点,加快养殖场建设步伐,全镇规划形成以草胡、茹家湾等村养猪场为龙头,实现畜牧业高效化、现代化建设。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按照保障建设、集约挖潜的原则,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证空港城建设及民航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扩大交通水利用地,努力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19.20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37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

规划期内增加51.99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99.46公顷。

2020年调整为323.4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15%。

规划期内增加24.03公顷。

其中:

2020年,城镇用地增加到16.77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3.8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97.84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18公顷;采矿用地为8.88公顷,规划期内保持不变。

——城镇发展布局

适度扩大集镇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将东至盐池村、北至三湾村、南至金李村,西至马周村的范围纳入中梁镇空港城规划区。

天水市中梁空港城规划区范围为8.1平方公里。

总体呈现南密北疏的空间特征,城市建设用地呈带条状分布。

总体规划定位为依托空港、生态优先、三生融合、三产联动的多元经济综合体,天水市空陆联运的交通枢纽,天水市大尺度的城市生态绿心。

规划空港城片区形成“两心四片区”的功能结构。

两心:

空港门户中心和空港新城综合服务中心;

四片区:

分别为机场综合片区、空港物流片区、临空产业综合片区和文化旅游产业片区。

——工业园区用地

以区域经济和资源特点为基础,以集约化利用土地空间为前提,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充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引导产业集聚。

规划期内,加快中梁空港物流园的建设,努力推进园区经济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以军民合用机场为核心,辅助功能有机修,物流等建成机场综合片区;以天水机场为依托,发展航空快件、产品物流等,建立快速物流通道,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建设空港物流片区;以飞机维修养护、相关零部件制造养护、客改货及其他相关产业、航空飞行培训等航空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功能片区,包含一个配套齐全的安置小区规划临空产业综合片区。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13.85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全镇以镇政府所在地三湾村为中心,以杨家山村、金李村、龙凤村、马周村和茹家湾村等6个中心村建设为重点,适度扩大中心村建设用地规模,以上韩村、吊沟村、赵家坪村等一般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集镇和中心村集中。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带动,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村镇土地整理,努力缩减一般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农民点布局紧凑,用地集约、人口集中的土地利用格局。

规划期内,加大“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力度,充分保障北山张家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茹家湾村易地搬迁项目落地实施,合理安排罗峪特色小镇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城镇的整体面貌;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民生项目用地实施,增强社会公共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2、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19.24公顷。

2020年调整为47.2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72%。

规划期内净增加10.18公顷。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平凉至武都高速(S15):

平凉—天水段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国家民航“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天水军民合用机场拆迁建设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依托316国道、310国道和天巉公路完善镇区内部道路系统,确保S03天水市绕城高速皂郊至藉口公路工程(南绕城)、S531秦州区玉泉镇至中梁(机场道路)、中梁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至王家磨道路工程、天平高速至中梁机场连接道路、北关车站桥头北—X441公路、天水郡—松树湾公路、秦州区天巉公路—赵家河道路、秦州区滴水崖—刘家庄道路、秦州区徐家山—赵家河道路等县乡级重点公路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与周边乡镇以及全镇内部的交通联系,逐步形成贯穿全镇的交通网络格局。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中梁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和中梁镇水厂改扩建等项目落实,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统筹规划堤防治理工程及水利灌溉等水利基础设施用地。

3、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为0.5公顷。

规划至2020年,面积稳定不变,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13%。

规划期内应突出现代休闲娱乐文化设施,合理调整安排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扩大旅游基础设施及综合娱乐休闲项目用地,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850.34公顷。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84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0%。

规划期内减少2.15公顷,基本稳定。

规划期内,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引导非农建设合理利用未利用地,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生态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在生态环境容量导向下,适度开发滩涂地,禁止生态保护区内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重点保护中梁镇林地以及罗峪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河道的自净能力和生态功能。

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03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30%。

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镇除了杨家山村和金李村之外其余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后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2、一般农地区

划定该区域土地面积2889.6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1.56%,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土地。

3、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5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分布在三湾村、红卫村、唐家河村、马家庄村、杨家山村、金李村、茹家湾村和麦王山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有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8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0%,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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