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应急救援预案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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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应急救援预案论文
【关键字】工程
厚街镇世纪新城厚沙路、东环路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标的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地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请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2、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应急工作涉及技术事故、自然灾害(引发)、城市生命线、重大工程、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和人为突发事件等多个公共安全领域,构成一个复杂巨系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复杂性和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放大的特点。
(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
(2)应急活动的复杂性。
(3)后果易猝变、激化和放大。
二、事故应急管理的过程
尽管重大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邂”的应急思想。
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
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1、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的预防有两层含义:
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程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
从长远看,成本低、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2、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及其关键的过程。
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体系的建立、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与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3、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急救与医疗、消防和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救援等。
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4、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
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在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
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
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
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涉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赵德才
副组长:
马金锋、张志鹏
专职救援员:
张妍
组员:
林小贤、刘坤、罗刚、李文武、张贵平、刘青松
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六、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现场情况往往十分复杂,且汇集了各方面的应急力量与大量的资源,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和管理成为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所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应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①太多的人员向事故指挥官汇报;②应急响应的组织结构各异,机构间缺乏协调机制,且术语不同;⒆缺乏可靠的事故相关信息和决策机制,应急救援的整体目标不清或不明;④通信兼容或不畅顺;⑤授权不清或机构对自身现场的任务、目标不清。
对事故势态的管理方式决定了整个应急行动的效率。
为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必须对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的指挥和管理,即建立事故指挥系统(ICS),形成清晰的指挥链,以便及时地获取事故信息、分析和评估势态,确定救援的优先目标,决定如何实施快速、有效的救援行动和保护生命的安全措施,指挥和协调各方应急力量的行动,高效地利用可获取的资源,确保应急决策的正确性和应急行动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现场应急指挥系统的结构应当在紧急事件发生前就已建立,预先对指挥结构达成一致意见,将有助于保证应急各方明确自保的职责,并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职责。
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如图所示。
指挥部
1、事故指挥官
事故指挥官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所有方面的工作,包括确定事故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批准实施书面或口头的事故行动计划,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有的应急行动。
事故指挥官可将应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信息收集与发布以及应急各方的通信联络分别指定相应的负责人,如信息负责人、联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各负责人直接向事故指挥官汇报。
其中,信息负责人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原因、大小、当前形势、使用的资源和其他综合事务,并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指挥部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联络负责人负责与有关支持和协作机构联络,包括到达现场的上级领导、地方政府领导等;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可能遭受的危险或不安全情况提供及时、完善、详细、准确的危险预测和评估,制定并向事故指挥官建议确保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措施,从安全方面审查事故行动计划,指定现场安全计划等。
2、行动部
行动部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险、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
所有的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
3、策划部
策划部负责收集、评价、分析及发布事故相关的战术信息,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并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归档。
4、后勤部
后勤部负责为事故的应急响应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运输、服务等。
5、资金/行政部
资金/行政部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
用指挥系统相应的部分结构,因为很多的事故可能并不需要启动策划、后勤或资金/行政模块。
需要注意的是,对没有启用的模块,其相应的职能由现场指挥官承担,除非明确指定给某人一负责人。
当事故规模进一步扩大,响应行动涉及到跨部门、跨地区或上级救援机构加入时则可能需要开展联合指挥,即由各有关主要部门代表成立联合指挥部,该模块化的现场系统则可以很方便地扩展为联合指挥系统。
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1、项目部设立了卫生室,由张大芬同志负责,该同志毕业于医学院,具有一定的临床和救护经验。
2、设备主要有:
救援车、救援电话、担架、手推车(伤病员用)、氧气瓶、床被等。
3、救援器材主要有:
纱布、止痛膏、消炎水、防毒罩、跌打水及各种急救药品。
(主要针对跌伤、轻伤流血等)
八、应急救援措施
1、各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检查员,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工程师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2、安全巡查员配备对讲机和移动电话,出现安全事故后,视事故情况,对于一般轻伤及时送到项目部医疗室,进行治疗;对于重伤情况,伤员护送难度较大,立即联系医疗室,医疗室接到通知尽快赶到现场,根据伤情情况配备急救物品,同时联系救护车送往医院。
3、施工人员及救护人员针对工地现场各种突发事故处理方法,经常进行学习、探讨,做到熟练掌握各种急救措施,项目部定期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演练。
九、事故的报告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56号)的规定,事故报告分为事故快报和事故统计月报。
1、接到事故信息后,按照以下规定报告:
(1)、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机构。
(2)一次死亡(遇险)3~9人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调度统计机构。
(3)一次死亡1~2人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调度统计机构。
2、事故统计月报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各类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在每月10日前逐级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机构。
十、事故调查及处理
1、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队长及有关领导。
队长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总公司的要求上报总公司。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在按时上报的同时,报告地方劳动、公安、检察院、总工会。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3、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部分对象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作出现场记录。
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需经过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之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规定处理。
5、轻伤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上报安全技术人员,待调查核实后,资料存档。
医疗费用报销时,必须出示工伤证明或医院证明。
十一、安全操作规定
(一)交流电工安全操作
1、电源变压器应在四周设置围堰,高度大于1.5米,防止外人接近。
并挂有“止步、高压危险!
”的牌子和警示令牌。
2、检修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应在闸刀开关上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牌子,必要时,要有专人看管。
3、定期检查线路绝缘电阻值,其阻值应大于0.5兆欧。
手提电动工作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兆欧。
4、电焊机、各种机械电动机及手提电动工具均应按规定采用保护接地线和装漏电保护开关。
5、工作行灯及机床照明采用36伏以下电压,在潮湿地方使用时应采用12伏电压。
6、各种电气设备安装高度应符合规定:
户外架线>3.5m;
户内架线>2.5m;
闸刀开关及插座1.3m~1.5m;
吊灯>1.8m。
7、照明线路安装时应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工地上禁止使用螺口灯头。
8、1千瓦以上用电设备,在插座前应加装闸刀开关。
9、屋内照明线路的用电设备每一分路的总容量不超过3千瓦。
10、保险丝的粗细应按规定选择,与负荷大小相匹配,禁止用铝、铜、铁丝代替。
11、各独立工作场所应设置总开关,该总开关其他人不准擅自操作。
12、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事项。
13、各施工处每季应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如遇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应在灾后恢复生产检查一遍。
14、独立操作者应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
(二)电焊安全操作
1、电焊机必须按规定接地线。
2、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操作;禁止直接坐铁板凳焊接操作。
3、推拉闸刀开关一定要在电焊机关机后进行,防止电弧灼伤。
禁止贪图方便把电缆线挂在闸刀开关保险丝或闸刀上。
4、移动前首先要停机断电。
焊接中途停电时,应立即关机。
5、换焊条时应戴上帆布手套,身体不可靠近任何导电物件上,敲渣时要戴眼镜保护。
6、下班时应将电源线与地线分开,不可搁在一起。
(三)电动机安全操作
1、电动机外壳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少于4欧)。
2、交流电工应定期检查电动机绝缘电阻(不应少于0.5兆欧)。
3、1千瓦以上电动机应采用降压起动器起动。
起动器上应标明“起动”、“运转”位置。
4、起动后要注意电动机转向,发现反转时应立即停机,并应通知交流电工处理。
5、闸刀开关要保持各相刃口接触良好,保险丝无单相熔断,工作中发现电动机无力或冒烟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连续运转的三相电动机应装设防止两相运行保护。
7、连续运转时电机温度不得高于75℃。
8、同一线路的多台电动机,禁止同时起动。
9、下班前或人离机前一定要将电源断开。
10、电动机皮带应有护罩,电源线不准拖连地面(如一定要从地面通过,必须套上金属管,该金属管应接地)。
11、露天工作的电动机及其电气操纵箱,开关应有妥善的防雨遮盖。
(四)张拉设备操作
(1)按规定要求对千斤顶、压力表进行校正和标定。
(2)安装锚具和千斤顶时,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应力筋受力的中心线一致,不得偏扭。
(3)油泵的操作应徐徐加压,缓缓回油,平稳、无冲击,不得猛摇急放,以免损坏油压表、油泵和千斤顶。
(4)在张拉和顶压作业中,严禁工作油压力超过额定压力。
(5)千斤顶加载应平稳、均匀、缓慢,在卸载时,应慢慢打开回油阀,使油压缓缓下降。
(6)千斤顶作业时,构件两端严禁站人,并对危险地区加以防护。
(7)千斤顶负压的情况下,不得拆卸油顶和油管路,也不得拧动任何部位螺丝。
(8)油泵运转时,若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止。
(五)梁体运输
(1)各种规格的梁均采用现有特制的平板伸缩拖车运输,每车只能运1片,装车时,用200×20×20cm的枕木将梁头两端支承,确保中间悬空,梁端用紧绳器或1t手拉葫芦锚固。
(2)拖车沿路基或施工便道运梁,运梁便道必须填平、压实,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坡度不大于15%。
(3)拖车运梁需在新、旧桥涵面上行走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加固、铺钢板等)。
(4)及时调查运输路线上挖、填、堆放材料等情况,提前两天通知各标段加以清理。
(5)在路基运梁时,设立导向标志。
(6)拖车运梁行经繁华地段及车辆人群较多的地方时,指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运梁车顺利通行。
(7)在跨线桥架装时,应考虑维持通车,封闭1~2条车道,设置交通警示、标示牌,派专职人员负责指挥来往车辆及行人。
(六)吊装的现场要求
(1)架桥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进行安全稳定性验算,同时应经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凡用吊车进行吊装的场地,都必须根据行车、站车范围平面布置图所指定位置进行填平压实。
基底有烂泥的地方在填平压实前,先进行清除换填4%的水泥稳定石屑,保证场内不塌车。
(3)所有配电箱均需安装漏电开关,电线进行架空,电焊机、各种机械电动机及手提电动工具均应按规定采用保护接地和装漏电保护开关。
(4)吊机、架桥机、龙门吊、运梁车等机械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允许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驾。
(5)在吊装范围内停止一切非吊装行为的施工,坚决杜绝上下交叉作业。
(6)吊机作业前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均保持完好,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工作是否正常。
(7)必须按本机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围内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8)架桥机工作及吊重作业时应有经培训过的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当起吊及放下时必须发出信号。
(9)吊臂下严禁站人和通过。
(10)吊机吊重后变幅应在起重表规定范围内,并应尽量缓缓进行。
(11)梁体安装后,在盖梁上低的一侧用方木进行支撑以防梁体发生滑动。
同时尽快进行横隔板处的横向钢筋及桥面板的横向钢筋焊接,以求梁体的稳定。
(12)桥面系施工,高空作业严禁空中抛物,同时两侧围护好安全网。
桥面上指定汽车运输通道,其它与施工无关车辆严禁在桥面上通行。
(七)工地工棚管理规定
1、棚内使用日光灯与可燃物间隔40㎝,路灯禁止使用100W以上灯泡(工作灯除外)。
2、禁止无牌电工或非职业电工乱拉乱接、维修是器设备。
3、禁止在棚内使用电热棒、电热器、电熨斗、电饭煲等家用电器。
4、禁止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电炒锅、电熨斗、电饭煲等家用电器,禁止在线路中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器,防止超过电器线路的负荷能力产生电气灾害。
5、禁止使用铜、铁线作保险丝,禁止使用伪劣电器插头、插座、拉线开关。
6、禁止在工棚内加工各种私人木器和油漆作业。
7、禁止用灯泡、小太阳灯取暖和用明火取暖及在棚内焚烧东西。
8、禁止在工棚区内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禁止在宿舍、办公室及棚内公共活动场所乱丢烟头火种。
10、禁止架空电线跨越工棚屋顶。
(八)施工现场防火防爆
1、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
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5)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在生产或者储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
(6)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仓库应设在下风方向,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辆通道的畅通。
2、焊接、切割中防火防爆措施。
对焊、割构件和焊、割场所,可采取以下措施:
(1)转移。
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需要焊、割的构件拆下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实施焊、割。
(2)隔离。
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构件,可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隔离。
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部位要采取围挡措施,防止焊渣大面积散落地面。
(3)置换。
对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将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蒸汽或水注入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
(4)清洗。
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汽或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
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5)移去危险品。
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6)加强通风。
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室内作业时,应进行通风,待室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排至室外后,才能进行焊、割。
(7)提高湿度,进行冷却。
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8)备好灭火器材。
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禁火区域的动火施工,以及当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开至现场,铺设好水带,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九)其他的防火防爆措施:
1、对于储存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等安全标志,严禁吸烟、入库,人员严禁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2烘烤、熬炼使用明火或加热炉时,应用砖砌实体墙完全隔开。
烟道、烟囱等部位与可燃建筑结构应用耐火材料隔离,操作人员应随时监督。
3办公室、食堂、宿舍等临时设施不得乱拉乱扯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子,取暖炉具应当符合防火要求,要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用明火取暖。
5未经批准,严禁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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