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手 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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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部负责员工入职手续办理的监督工作。
二、行政部文员负责员工入职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
三、用人部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的督导考察工作。
四、行政部负责新招人员的入职报到工作。
对未按入职时间报到的新招人员,行政部要及时与新招人员联系、确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部门。
五、新入职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及材料,由行政部验证是否真实及齐全:
1、学历证、职称证、上岗证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2、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彩色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5、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或失业证明(不能取得证明的,新招人员应提交自己在应聘时与其他任何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声明)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取得证明的,新招人员应提交自己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
7、经面签的担保书(财务部人员及本司认为有必要的人员需由本司认可的人员进行担保,担保人必须具有长沙市户口和工作单位);
8、其它必要的证件。
六、证件齐全且真实者按正常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已录用的,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
1、未满十八周岁者。
2、精神病、传染病患者。
3、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4、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5、本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录用。
6、品格恶劣,因违纪被其他用人单位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含除名、开除等)。
7、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者。
8、本公司认定有其它不适合情形者。
七、证件不真实或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取消入职资格,同时通知用人部门。
八、证件检查合格后,行政部人事专员为入职人员办理以下入职手续,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部门:
1、指引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负责(非全日制用工不进行体验)。
(1)、体检合格者,签署劳动合同;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并通知用人部门。
2、签署劳动合同:
行政部人事专员准备《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组织员工熟悉《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3、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后行政部人事专员为入职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开据介绍信,并进行登记确认。
4、行政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引导新员工熟悉考勤管理、工作证管理、宿舍管理等规定及餐厅和宿舍位置。
5、行政部人事专员将新员工资料登记在《员工花名册》中,并将新员工报到情况当月内反馈到用人部门。
6、行政部为员工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
在职员工的档案应永久保管,离职员工的档案保管至该员工离职两年以后,列入公司档案的销毁清单后一并销毁
第三章聘用
一、公司员工聘用程序:
1、办公室根据公司岗位编制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意见的前提下,编制年度招聘计划,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按审批的员工招聘计划,组织相关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司新聘用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审核后,办公室办理试用等相关手续。
二、新进员工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认同公司管理和本制度;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
3、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内;
5、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进人员的试用期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员工以及公司新聘用的高级技术工人(须经公司认可)试用期为一个月,其它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公司内部调动与新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相似职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设试用期。
四、试用人员如品行不端或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公司可停止试用。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请事假(无正当理由)累计超过十天或病假(除工伤外)累计超过二十天,作自动停止试用处理。
五、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上班,未经办公室同意,逾期者取消其试用资格,同时,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办公室交验下列表件: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半身脱帽照片2张
3、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六、新聘用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后,可以报销报到时的一次单程路费。
第四章试用及转正
一、试用期规定
(一)员工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试用期满及时申请转正。
(二)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第一周内应组织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内容由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确定。
(三)经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的,自动解除其合同,填写离职报告,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
经试用期内考核合格的,于试用期满后次日起转正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四)用人部门将员工试用期间表现及时记录在《考核评分表》及《考核检查表》内,作为其试用期是否合格和转正的依据之一。
(五)行政部经理应经常对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考察,予以监督。
(六)用人部门根据《转正、晋职、加薪、降职、降薪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向综合管理部适时提出员工转正申请。
(七)经试用合格,由行政部根据《转正、晋职、加薪、降职、降薪管理规定》给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八)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
1、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2、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A.基层以上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申请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B.基层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申请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3、转正:
本手册所称“转正”系指试用期结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状态。
A.正常转正的条件: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绩效考评合格。
B.提前转正的条件:
员工于试用期内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经公司绩效考评优秀。
特别提示:
1.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本公司综合管理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更新学历、技能证书等;
(6)新领、换领身份证或更改其他资料;
(7)家庭成员变更;
(8)其他个人资料。
2.如公司发现员工故意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信息,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五章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每天工作7-8小时,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员工上下班时间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时间调整由总经理审批后用书面通知方式下发到各部门,并在“员工公告栏”予以公告;
3、休息日: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轮休;
二、考勤:
(一)刷卡/签到
1、员工上下班、外勤、加班必须自觉刷卡,否则按迟到/早退/旷工相应条款处理;
2、员工加班开始和结束时要刷卡,加班起止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3、严禁代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除当月考核分10分,并按《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二)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根据考勤机的刷卡记录确定;
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每次迟到/早退在1小时以内,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的计旷工一天。
并按《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外勤
工作时间需外出办事人员,要在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并刷卡,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外出;
因公不能按时考勤时,需在前一天办好外出登记手续或在当天上班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到岗后再补办外出登记手续;
外出人员进出公司都要刷卡,没有刷卡记录或没有外出登记手续均视为擅自离岗,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旷工
1、员工无故缺勤、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擅自延长假期,均按旷工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迟到/早退被视为旷工的,按旷工处理,不重复执行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2、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奖金福利,并按《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班
1、员工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审批表》,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起止时间、加班理由、加班地点、加班时间及备注等内容,交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同意。
确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请审批表》的审批手续。
属员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或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审批。
2、非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在年度内安排换休、补休,年度内不能换休、补休的,年终统一计发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不予换休、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3、加班费的计算:
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但未按本手册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不视为加班,公司不额外支付加班工资。
公司对员工有效的实际加班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原日或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且不能补休的,按原日或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的,按原日或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统计
1、公司各管理处/部门指定专人逐日进行考勤登记,每月26日将考勤结果由管理处/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送行政部。
2、行政部将员工出勤情况登记在《考勤表》内,内容包括:
姓名、总出勤天数、加班、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及备注,检查无误后报分管总经理助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请(休)假申请表》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四、请休假
(一)请休假审批:
1、员工请假应填写《请(销)假申请表》;
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及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和总经理助理的请(休)假的审批;
总经理助理负责分管范围内员工三天以上和部门(管理处)负责人三天以内请(休)假的审批;
员工请假(含病、事假)1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3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员工应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向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并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必须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请假,紧急情况消除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没有采取任何方式请假的按旷工处理,不得事后补假。
公司可扣发病假期间员工福利补贴;
一月内多次请病假(指3次以上,每次半天以上),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事假、病假:
请休假者应将请休假单送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按请休假审批权限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假期届满,请假者应及时到综合管理部销假。
如需续假,应说明超假原因,提供有关证明,并应按原审批流程办理续假手续。
未及时办理请休假和续假审批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请休假期限和待遇。
员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工伤假(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和待遇执行附表一《休假表》中的规定。
员工请事假的,不享有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第六章员工薪酬
一、薪资组成:
1、基本工资:
〔每月21.75个工作日〕;
2、岗位工资。
视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与业务要求及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3、效益工资。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以及员工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等因素计发的工资,随公司经营成果和个人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波动。
4、加班工资:
公司根据员工有效加班工作时间发放加班工资。
二、薪资发放时间、方式
1、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导致公司停业,停业后,公司不发放任何形式的人员支出;
因市场因素或公司厂部维修的暂时性停业,公司在停业期间发基本生活费150元/月、人,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2、试用期待遇为保洁员800元/月人,保安员1200元/月,其他按双方约定工资的70%计发。
3、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公司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按月发放薪酬。
新进人员自上班之日起薪,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4、公司按劳付酬,每月10日支付上月工资,工资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公司在每月付薪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工资(不含午餐补贴)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户内,员工可凭银行卡到银行领取。
三、薪酬扣除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个人负担的工会会费;
4、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先垫付的费用;
5、其他扣款(如上月多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6、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四、薪酬保密
公司实行薪酬组成结构公开、员工薪酬等级和员工实际薪酬保密制度。
公司严禁任何员工以任何形式泄露薪酬秘密,严禁任何员工以任何形式打探别人的薪酬信息。
一经发现,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第七章员工福利
一、每年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
二、交通补贴:
根据项目公共交通及区域地理环境状况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在相关条件得到改善后,将予以及时取消;
或者因公事需外出办事,予以交通补贴。
三、伙食补贴: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有80元的生活补助。
四、社会保险:
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具体缴交项目、方式、基数、比例根据重庆市社保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年终双薪:
当年度月平均工资额/12*年内服务月份计发。
试用期未满及在年终双薪发放日前离职的,不予发放。
六、其他福利:
公司根据不同的工种,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
第八章员工培训
一、公司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可举办各种职教培训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二、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三、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对自学成才的员工,除量才使用外,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培训的内容
由公司统一进行的培训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这类培训一般有:
1、物业管理基本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的培训;
2、物业管理基础理论、操作实务培训;
3、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第九章员工发展
一、公司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鼓励员工在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
二、晋升机制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主动积极、敬业诚信、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公司将实行竞聘上岗制度。
三、内部调动
1、调动
(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同时公司基于岗位工作的需要,也可以随时对员工进行内部调动。
(2)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员调动,应提交内部调动的书面申请,交办公室,并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内部调动手续。
(3)公司员工接到办公室的工作调动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妥与原部门的移交手续,并持移交双方当事人签字的移交手续复印件到办公室报到,再另行安排工作。
(4)员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内部调动手续的,公司不办理有关内部调动手续和进行相关工资调整。
(5)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安排,如不服从又无正当理由的,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警告或辞退处理。
2、调离
(1)公司员工调出本单位,应提交书面调动申请由所在部门送办公室,经主管人事的领导或总经理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表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视同自动离职,公司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的权利。
(2)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岗位前,其所在岗位职责由原部门负责人指派适员暂行代理或自行代理。
(3)、各部门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员工如认为该项工作不适合,也可向公司行政部提出
第十章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本公司依据国家、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知情权:
在招聘和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
公司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是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与应聘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3、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合同期限(服务期):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保守秘密:
员工对所知悉的公司客户情况、财务信息、经营模式、规章制度等所有所有没有正式对外发布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人和公开媒介泄漏。
7、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和保守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
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
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用工关系:
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道德败坏,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5、个人单独或与他人合谋,故意损坏、盗窃公司及公司服务对象设施设备等财产,情节恶劣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凡员工因上述各款被解除用工关系的,公司一律不发放经济补偿金,其中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将提出经济赔偿直至依法提起诉讼。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解除用工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其不符合聘用条件;
2、因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者;
凡上述各种情况,公司将提前15天通知员工本人,公司一律不发放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不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用工关系:
1、患病或工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有特殊情况,发生重大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由公司拟草裁员计划,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依法裁减人员。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申请解除用工关系:
1、在试用期内;
2、公司从事重大违法活动的。
3、凡员工因上列各款而解除用工关系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办公室。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视同自动离职,公司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章奖励惩罚
一、奖励
1、公司员工奖励实行荣誉和物资奖励相结合,奖励为三种:
(1)、嘉奖:
每次发奖金500元,证书一份;
(2)、记功:
每次发奖金1000-2000元,证书一份;
(3)、特等功:
每次发奖金5000-10000元,证书一份,并报县级相关部门争取表彰。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无迟到早退、无操作失误一年以上,并足为工作之楷模者。
(2)、热心服务,同仁和客户无不良反映,连续一年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超额完成工作指标者。
(3)、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者。
(4)、受到省(直辖市)级各部门及区县的表彰或奖励,并经公司认可的。
(5)、服务期每满两年连续考核成绩优秀者。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等方面提出有利于公司管理和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经采纳实施,效果显著者;
(2)、遇有特大事故,在处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勇于负责,治理得宜,避免了事故扩大,维护了正常生产秩序者;
(3)、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者妥善处置,防止或挽救损失达5万元以上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荣誉者;
(5)、受到省(直辖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并经公司认可的。
4、有下列事迹之一记特等功:
(1)、遇紧急情况或重大事故,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员工安全或维护公司利益,确有重大功绩者。
(2)、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20万元以上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员工表率者。
5、公司对员工奖励报批程序是:
(1)、嘉奖和记功:
由各部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