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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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县编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政府部门运行机制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继续完善县委县政府机构设置。

一是在县纪委(监察局)内增设了案件监督管理室,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工作;二是在县委办增设县委常委办公室,负责县委常委各项工作;三是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统计站”,与经济发展局合署办公;增设内设机构“社会事务局”;将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企业服务中心”;四是在县科技局增设了内设机构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运用和对外联络、合作、交流以及涉外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明确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主要职责,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在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以及对各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上的职责以及政务公开办公室在负责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协调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二是积极参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配合县政府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发改委、物价局、教体局等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逐条逐项严格甄别,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顺利完成现阶段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经过清理,保留县级行政审批项目111项,合并121项,转报37项,转变管理方式72项,冻结31项,取消11项,列为便民服务类21项。

(三)创新招商引资组织体系,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泾发[2013]3号)精神,今年,县编办在县纪委设立招商引资帮办服务考核中心,负责帮办服务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查考核;在县委组织部设立招商引资考核中心,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在设立泾县招商服务中心,与泾县招商局合署办公,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招商政策;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电机及泵阀产业、汽车零配件及轴承产业、旅游产业、农业产业、文化产业、市场及商贸服务业、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八个专业招商局,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上接收县招商局领导,并分别明确代管部门和主要职责。

(四)健全社会管理部门机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大力推进法院基础建设。

上半年,县编办根据县法院的请示,恢复设立泾县人民法院云岭人民法庭,方便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增设内设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同时,根据省编办的安排,按照“充实基层、突出重点”的原则,先后核增了4名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加强和充实基层一线力量。

二是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

在县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股,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在县检察院内增设案件管理中心,以加强和规范案件管理工作;四是在人社局增设劳动争议仲裁院,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接待单位、劳动者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咨询、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参与调解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的突发事件等。

(五)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出台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

一是根据省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皖编办〔2011〕326号)精神,就县卫生局、安监局和经信委等5个县级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制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泾办发[2013]7号)。

二是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以及中央、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泾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并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发布实施(泾办发[2013]40号),进一步规范县委部门之间、县政府部门之间、县委与县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的协商和协调,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

二、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

按照“建一撤一”的原则,对县住建委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规范。

一是撤销泾县城建档案室,设立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加挂“泾县城建档案室”牌子);二是撤销泾县路灯绿化管理所,设立泾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分别明确职责,核定人员编制;三是撤销县住建委所属事业单位“泾县城建监察大队”,人员编制成建制划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同时,县编委对原提出保留意见的有关事业单位也先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规范调整,将县文广新局的原内设文物局调整设置为其所事业单位。

撤销其所属事业单位县文物管理所,将其职能、人员编制一并划入县文物局。

(二)深入开展教育事业单位调研。

上半年,县编办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县唯一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宣城市工业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促进该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深入该校进行走访和调研。

与校领导共同探讨和破解发展中的各项难题,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发展后劲。

(三)健全完善文物保护事业单位。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泾县文物局(加挂“博物馆”牌子)”,负责统筹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是经市编委批准,于20XX年5月底新设立了“泾县黄田景区管理处(加挂“泾县黄田村古建筑群管理所”牌子)”,为县政府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直属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编制黄田村古建筑群保护开发总体规划和黄田景区的旅游开发规划等工作。

(四)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核编工作。

根据《泾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编制核定工作组职责,年初,县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和病床开放情况摸底的通知》(泾编办[2013]5号),对县医院、中医院床位开放情况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

结合县医院、县中医院上报的情况,按照省编办皖编办[2012]260号文件明确的要求的编制核定标准重新核定县医院编制数699名(即核增250名),县中医院增编制数568名(即核增298名),并按省市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备案。

同时,针对摸底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县编办也给出了一些工作建议。

三、创新工作模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宣传部署,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年度报告工作软、硬件的要求,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实行网上办理。

截止目前,全县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41个,今年对其中的泾县房地产管理局等51个法人有关事项变更。

20XX年年度报告合格事业单位法人136个、无需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5个。

泾县水西双塔管理所等4个单位已经依法设立登记,并对泾县汀溪乡苏红初级中学、泾县汀溪乡苏红中心小学2个事业法人单位因登记条件不再具备而依法注销。

年度报告率为100%,同时实现网上登记管理100%。

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酌情上门做好跟踪服务及调研工作。

四、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创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是根据中央、省市编办的要求,设立泾县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中心,明确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制定《泾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对象、载体、内容、程序以及相关部门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职责。

(二)继续实行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制度。

今年,县编办继续推行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制度,4月印发了《关于报送机构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的通知》(泾编办[2013]25号),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

截至6月中旬,已有48个单位将机构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报送至我办。

(三)落实长效机制,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编制审核长效机制。

以“超编只出不进、满编先出后进、少编按需进人、适当留有空编”为人员流动和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出入编审批备案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部门联动长效机制。

与组织、纪检、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实名制管理联动工作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增减变动,经编制部门核准后,人社部门办理工资审批或核销手续,财政部门再核拨人员经费、拟定部门财政预算;三是建立实名制信息月报制度,强调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月报准确性和时效性作为机构编制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着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开展机构编制复核工作。

根据县目标管理考核文件要求,县编办于今年3月份对全县11个乡镇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发文通报(泾编办[2013]17号)。

结果显示,各乡镇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较以往有很大程度提高,各项管理规定能较好执行,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但部分乡镇在落实规定的过程中也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已明确不再挂牌、已撤销的“招商办”、“城建办”等仍在挂牌,并任命负责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编办提出两点整改要求:

一是对于县直部门要求加挂的机构牌子,乡镇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协调主管部门自行摘除;二是对于乡镇自行加挂的机构牌子,乡镇要按照县编委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同时与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名称相统一。

(二)开展“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情况自查工作。

根据皖编[2013]2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年初,县编办开展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情况的自查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县编办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通过在编办门户网站摘要刊发文件内容、将文件全文转发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等方式宣传和强调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相关规定;二是逐一对照省、市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经过仔细自查,暂未发现我县存在“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情况。

(三)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安徽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3]9号《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工作的纪律,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县编办以县委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泾办发[2013]号)。

明确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方法步骤。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编办牵头组织此项工作。

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四)全面实施专项督查工作。

上半年,县编办先后有针对性地选择改革任务相对较重、职责调整增加相对较多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城市工业学校、县水务局等机构部门就部门“三定”执行情况和县编委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一方面督促部门正确执行“三定”规定,一方面为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疑释惑,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六、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准备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一)超前谋划,明确重点。

县编办结合省编办“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活动要求,将20XX年确定为“深化调研年”,细化落实年度调研工作任务。

一是确立调研目标。

召开专门会议,分析了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形势与任务,强调了加强机构编制干部调研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确定调研课题。

确定了如何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着重了解上一轮改革中部门职责划分、职责履行、部门协调机制建设等情况)、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建设、乡镇文化事业发展状况、全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乡镇差别化管理等8个调研课题。

涵盖政府机构改革、教育、民生、文化、农业等多个领域。

三是明确调研责任。

将调研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创新调研方法。

根据调研课题的需要,采取多种调研形式,力求全面、深入、真实地了解情况,切实增强调研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调研,未雨绸缪。

5月份,县编办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县水务局,就该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及其20XX年调整设置的事业单位的职责履行、人员编制落实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县编办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探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划转工作,深入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

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共同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分析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状,探讨下一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模式。

通过此次调研,县编办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务院的改革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达成了共识,同时明确了下步改革中需要重点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为顺利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狠抓信息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一)全力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

年初,县编办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今年要实现信息宣传突破,明确由综合科牵头主抓,确定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各科室局共同参与,要求紧密结合重点工作,多角度地将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定位、工作动态和创新之举展示给公众。

半年来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绩,截至6月中旬,共报中央编办网10条,省编办网站60条,市编办网站74条;中安在线4条,中国宣城网18条,《皖南晨刊》2条,泾县新闻网22条,《泾县报》10条,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在全市位于前茅。

(二)全面提升门户网站整体水平。

结合编制工作特点和新的形势任务,重新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将网站导航栏分成“首页“、”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等9大栏,各大栏下设小栏,启用分级浏览机制,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浏览;在内容上,以反映本单位近期工作动态为主,又及时将上级允许转发的文件、上级动态、兄弟单位在编制工作上好的做法上网。

公开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转发主流媒体上编制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供机关干部学习、研讨、借鉴。

八、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3月,县编办根据县委泾发[2013]1号和省编办皖编办[2013]2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泾县编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泾编办[2013]14号)。

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议形式,精简文件,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提升机关效能,厉行勤俭节约。

(二)加强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利用集体学习时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增强公仆意识。

二是继续严格落实七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明确效能建设“十不准”,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结合效能督查的要求,强化自身督查力度,严格自律,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

认真学习《泾县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泾纪字[2013]38号),并就开展此项活动做了动员部署,明确活动对象、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根据编办岗位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参与宣城市纪委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十佳廉政文化理念”征集活动的号召,提炼出适合本单位的廉政文化理念,即“廉能并举、恪职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一是按照省、市编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主题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制度、有要求、有落实。

成立了由县编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人员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年初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市机构编制会议精神,制定了《泾县编办20XX年职工学习计划》,理清学习重点,确定学习方向。

九、扎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

(一)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今年,县编办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关于适当增加基层林业站编制,公开招考林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关于要求解决县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解决县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的提案》等建议、提案的办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广泛有效的面对面沟通,实事求是地说明办理情况,诚心诚意地征询工作意见,相互间加强工作了解,以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座谈、走访、调研,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和交流,县编办对基层林业站、林业公安及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下的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让建议、提案人满意,给建议、提案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二)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实施信访代理制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代理,成立信访代理领导小组(泾编办[2013]2号),制发了《信访代理工作实施方案》(泾编办[2013]4号),明确信访代理工作范围,规范信访代理程序;二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处理程序,抓规章、严制度、正流程,认真做好信访办理、答复工作。

今年,为处理一起要求转移工作关系的信访件,县编办多次前往涉及部门调查、了解,查证,以详细、确凿的资料圆满完成对该项信访件的答复工作。

(三)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县编办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有关创建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从自身做起,不做不文明的事、不说不文明的话,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人员,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加入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者队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支持、协助行政执法、交警等职能部门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维护市容环境、交通、商贸秩序,尽心尽责的劝导乱穿马路、乱停乱靠、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的行为,为创建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精神,继续做好新一轮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有重点地(涉及改革重组的政府工作部门)做好新一轮县政府机构改革的调研工作,着重就上轮改革中工作部门职责划分、职责履行、部门协调机构建设等方面展开调研,为下步改革提供参考。

二、认真做好自上而下的有关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和职能划转等工作。

三、根据11个乡镇不同的地域特点、产业特点、人文特点以及经济特色,量体裁衣,继续探索创新差别化的乡镇管理体制,以提高乡镇行政效率,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四、根据上级要求,适时组织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推进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五、重点督促做好已明确清理规范意见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落实工作。

六、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皖编办[2012]250号)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从体制上保障全县学前教育发展。

七、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等工作。

八、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情况,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九、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好“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岗位廉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

十一、做好招商引资、文明县城创建等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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