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BJZY01F01房地产开发报建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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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BJZY01F01房地产开发报建指南

 

办理用地规划相关工作流程

第一条办理新征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和谐总工室等部门和合作单位,讨论新项目选址意向。

(二)整理送审资料和证明文件。

1、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打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本年度有效的立项批文;

4、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势图(一式四份)

5、建设项目总平面关系布置图(反映拟选址范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现场照片及其电子文件。

(三)按公司打算将有关资料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核对资料通过后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四)3工作日内催办用地处片组组长初审资料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五)经办人展开业务调查。

(六)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七)处室业务会议后呈报局用地会进一步讨论,并落实具体意见。

(八)经办人依照业务会议,编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呈报处长。

(九)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一)2工作日内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二条新征建设用地换发、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用地红线、调整用地性质。

(一)依照开发部提供新征用地国土资料,整理送审资料和证明文件。

1、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本年度有效的打算投资批文(复印件);

4、土地治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建筑报建图纸(含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势图);

6、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拟选址范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表)、现场照片及其电子文件。

(二)将有关资料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核对资料通过后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三)2工作日内催办用地处片组组长初审资料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四)经办人展开业务调查。

(五)将经办人用地红线坐标、设计要点等初步调查意见赶忙反馈予公司总工室、设计院等有关部门,权行是否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提出有利我司的方案。

(六)与经办人沟通,争取最佳用地红线方案、最大容积率等相关重要指标。

(七)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处室业务会议后呈报局用地会进一步讨论,并落实具体意见。

(八)经办人依照业务会议,编写新《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设计要点等。

(九)2工作日内新红线图送审自动化中心核准红线坐标。

(十)坐标点审核结果有错误,须调回经办人重新定点。

(十一)将坐标点审核结果和有关资料送处长审批。

(十二)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三)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四)2工作日内请款办理用地红线坐标审核的交费手续。

(十五)2工作日内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条件等。

第三条办理建设用地单位名称变更

(一)依照开发部提供新征用地国土资料,整理送审资料和证明文件。

1、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本年度有效的打算投资批文(复印件);

4、土地治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原用地单位的用地规划资料。

(二)按公司打算将有关资料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核对资料通过后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三)3工作日内催办用地处片组组长初审资料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四)经办人展开业务调查。

(五)经办人出转名函,呈处长审批。

(六)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七)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八)2工作日内取得用地规划转名函。

 

小区规划工作流程

第一条总平面审查时期和修建性规划方案报建时期

(一)按照小区规划设计条件,经总工室和谐会签销售策划部、总工室、设计院、工程部的意见后,确定小区总平面报建方案图纸。

核算该方案中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定公司打算争取目标。

预备报批资料和证明文件,按打算报送广州市规划局。

(二)报建电子文件经综合治理处规划自动化中心初审通过后,核对其他资料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三)3工作日内催办规划设计处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四)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五)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六)其中涉及建筑物间距问题或市政规划道路调整的,会办市政规划处和建筑治理处。

(七)7工作日内跟进市政规划处和建筑治理处的会办意见。

(八)依照处室业务会议要求及会办意见,催办设计单位修改方案及电子文件。

(九)将修改后电子文件送综合治理处面积审核中心再次审核后,送入新报建方案。

(十)3日内催办经办人审核新方案图纸及电子文件,并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十一)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二)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三)2工作日内取得小区规划方案批复。

第二条整修建性规划方案报建时期(包括:

调整容积率指标、调整建筑位置、调整建筑层数、调整公建位置)

(一)按照小区原规划方案批复,经总工室和谐会签销售策划部、总工室、设计院、工程部的意见后,确定调整的小区总平面报建方案图纸。

(二)核算该方案中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定本次调整对原方案指标的阻碍变化。

(三)预备报批资料和申请调整的具体情形说明,按打算报送广州市规划局。

(四)报建电子文件经综合治理规划自动化中心初审通过后,核对其他资料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五)3工作日内催办规划设计处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六)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七)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八)其中涉及建筑物间距问题或市政规划道路调整的,会办市政规划处和建筑治理处。

(九)7工作日内跟进市政规划处和建筑治理处的会办意见。

(十)依照处室业务会议要求及会办意见,催办设计单位修改方案及电子文件。

(十一)将修改后电子文件送规划自动化中心再次审核合格后,送入新报建方案。

(十二)3日内催办经办人审核新方案图纸及电子文件,并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十三)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四)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五)2工作日内取得同意调整的批复。

 

管线规划工作流程

(一)广州市规划局购买相应地块的地下管网信息图。

(二)3工作日后取得并派发各相关部门。

(三)小区占地面积在45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不需办理该项手续,直截了当办理各类管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按照小区道路规划方案,设计单位的方案经总工室和谐会签市政部、总工室、设计院、工程部的意见后,确定综合管线规划报建方案图纸,该方案应为最经济之管线规划方案。

(五)预备报批资料和申请调整的具体情形说明,按打算报送广州市都市规划局。

(六)取得回执后3工作日内催办市政治理处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七)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市政管网情形,并与其沟通初审意见。

(八)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九)依照处室业务会议要求,催办设计单位修改方案及市政部取得修改的相关管线专业部门的意见。

(十)将修改方案报送并催办经办人在3工作日内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十一)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二)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三)2工作日内取得小区综合管线规划方案批复。

 

建筑工程工作流程

第一条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一)按照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要求,经总工室和谐会签销售策划部、总工室、设计院、工程部的意见,确定该部分单体报建方案。

(二)整理报批资料和证明文件。

1、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本年度有效的打算投资批文(复印件);

5、建筑报建图纸(含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势图);报建通电子文件;

(三)按打算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或各规划分局,报建电子文件经面积审核中心初审通过后,核对其他资料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四)3工作日内催办建筑治理处片区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五)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六)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七)5工作日内将设计单位修改后的电子文件送综合治理处面积审核中心再次审核后,送入新报建方案。

(八)3日内催办经办人审核新方案图纸及电子文件,并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九)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一)2工作日内取得建筑单体方案复函。

第二条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和谐公司各相关部门,提早做好施工报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二)催办总工室和谐各部门对报建方案意见,并确定该单体施工报建方。

1、《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批文及附图;

4、已批准的历次建筑设计方案复函或相关复函;

5、涉及的环保、卫生、消防、人防、限高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

6、市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7、规划勘测院《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8、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9、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10、年度有效的打算投资批文;

11、建筑报建图纸(含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势图);

12、报建通电子文件。

(三)广州市规划自动化中心3个工作日内审查报建通电子文件指标和图纸,不合格则重新修改图纸和电子文件,合格后缴交面积审查费用,领取《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和《建筑面积明细表》。

(四)按打算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或各规划分局立案,核对全部资料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五)3工作日内催办建筑治理处片区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六)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七)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会议意见。

(八)由于公司要求方案调整或会议意见要求修改方案。

(九)5~10工作日内设计单位修改完成新电子文件和图纸。

(十)催办规划放线员尽快完成图纸及电子文件重新送广州市规划勘测院修改《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十一)将图纸及电子文件送规划自动化中心再次审核,重新办理《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和《建筑面积明细表》。

(十二)3日内催办经办人审核新方案图纸及电子文件,并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十三)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四)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催办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五)2工作日内取得案件办结通知书。

(十六)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签定。

(十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牌。

(十八)到市建委市政缴费处办理配套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

(十九)公司内部请款或办理减免手续。

(二十)缴交支票并办理配套设施建设费缴费证明书。

(二十一)到规划局综合治理处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公示牌。

第三条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包括:

标准层间隔、使用性质、高度、立面等调整)

(一)和谐公司各相关部门,提早预备好有效的证明文件和应当符合的条件。

1、调整的情形说明报告和调整涉及相关专业部门的意见;

2、调整后的报建图纸;

3、报建换图托付书;

4、现场情形照片;

5、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6、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广州市都市规划局咨询中心办理报建换图托付手续,向初审经办人说明具体调整的情形并按要求确定办理该案件的收费金额。

(三)假如总建筑面积变化的必须提供报建通电子文件,到规划自动化中心办理图纸面积审查。

(四)咨询中心将相关资料送综合治理处立案,并取得回执。

(五)3工作日内催办建筑治理处片区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六)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七)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会议意见。

(八)反复与经办人沟通、催办,并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审批。

(九)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局长签发后2工作日内催办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一)2工作日内取得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函。

若增加报建面积的必须办理补缴配套设施建设费的手续。

第四条办理小区配套小学的配套设施建设费减免

(一)预备应当符合的条件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1、情形说明报告;

2、教育移交协议书;

3、规划局对配套小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单;

4、领取市政收费处的缴费通知单;

5、各类规划国土证明文件(需核对原件)。

(二)将资料送市建委综合办理中心立案,取得回执。

(三)2个工作日内该案件分发到打算资金处,落实具体经办人。

(四)3个工作日催办经办人出具初步意见,并提交处长审批。

(五)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建委领导的审批意见。

(六)主任签发后2工作日内综合办理中心打文、盖章。

(七)领取同意减免的复文。

(八)到市建委市政收费处办理减免证明书。

 

规划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一)按照各楼盘交楼时刻制定规划验收工作打算并需按时完成。

(二)在交楼前3-5个月到现场查看工程现状,对不满足规划验线的情形催办工程部于公司规定竣工日期内完成。

(三)待现场情形满足规划验线要求的情形下,催办规划验线员在20个工作日完成《广州市建设工程验线测量记录册》。

(四)在现场工程情形符合验收条件时预备相关证明文件。

1、筑工程、周边道路、绿化完成;

2、商品住宅及配套设施范畴内没有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施工机具等,环境整洁;

3、临时设置的管线已拆除或埋入地下;

4、天面绿化已完成;

5、《广州市建设工程验线测量记录册》;

6、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7、现场情形照片。

第二条排水管线施工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按照小区综合管线规划方案及周边道路标高、实际排水情形托付市政设计单位设计排水施工方案图,并确定该设计报建费用并签订设计合同。

(二)按照小区道路规划方案,设计单位的方案经总工室和谐会签市政部、总工室、设计院、工程部的意见后,确定排水管线的施工报建图纸,该方案应为最经济之管线规划方案。

(三)预备报批资料和具体情形说明,按打算报送广州市都市规划局。

(四)取得回执后3工作日内催办市政治理处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五)3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市政管网情形,并与其沟通初审意见。

(六)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意见。

(七)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八)局长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九)2个工作日内取得排水管线工程办结通知单。

(十)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签定。

(十一)办理托付广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放线手续。

(十二)到规划局综合治理处领取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十三)按照合同约定请款并支付设计费用。

 

道路交通工程工作流程

第一条调整市政规划道路方案(包括规划路开路口)

(一)到广州市都市规划局咨询中心查询该小区最新的规划路网情形。

(二)预备有效的证明文件和应当符合的条件。

1、调整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对已取得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项目,提供新旧方案报建图纸(含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势图);

3、周边用地的征用情形,及周边道路交通情形的分析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三)按打算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立案,核对全部资料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四)3个工作日内催办市政规划处片区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五)3个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六)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会议意见。

(七)由于公司内部调整或会议意见要求修改方案,5-10个工作日内催办设计单位修改完成新的图纸和道路交通分析;

(八)3日内催办经办人审核新方案图纸及分析,并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九)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十)局长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催办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十一)2个工作日内取得道路调整的复函及附图。

第二条办理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和谐公司各相关部门,提早做好施工报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1、总工室和谐各部门对小区道路园林方案的意见,和谐市政、建筑、园林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并确定道路施工报建方案;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批文及附图;

4、按照规划批复方案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5、已批准的历次道路交通设计方案复函或相关复函;

6、申请报告、立案申请表、授权托付书(原件,当申请人托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7、申请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交:

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要紧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8、建筑报建图纸(含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势图)。

(二)规划报送广州市规划局综合治理处立案,核对全部资料受理该案,取得回执。

(三)3个工作日内催办市政规划处片区组长初审资料和图纸内容并分发具体经办人。

(四)3个工作日内与组长和经办人查看现场情形,并与其沟通得初步审查意见。

(五)待经办人将该案提交处室业务会议讨论,并取得处室会议意见。

(六)3日内催办经办人将该案件批复意见呈报副处长。

(七)跟进该案件处室领导、局领导的审批意见。

(八)局长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催办经办将领导意见修改并办结,发送综合治理处。

(九)2个工作日内取得案件办结通知书。

(十)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签定。

(十一)到规划局综合治理处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十二)按照合同约定请款并支付设计费用。

 

规划放线工作流程

第一条规划放线

(一)到工地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规划放线条件

(二)复核施工报建图

(三)整理规划放线资料

(四)规划红线图原件

(五)规划批文及附图原件

(六)施工报建图

(七)施工报建图电子文件

(八)规划院入案取号预约规划放线时刻

(九)跟进工地规划放线全工程,工地拍照

(十)测量小组提交资料

(十一)电脑组计面积

(十二)检查员检查资料

(十三)总工审查资料

(十四)队长审查资料

(十五)综合组盖章装订资料

(十六)技术科现场复核放线册

(十七)生产科盖章取资料

第二条工程部协作单放线

(一)到工地现场检查工地情形。

(二)复核工程部提供的放线图坐标,和谐放线图修改。

(三)总工室确认签名。

(四)安排规划院测量小组协助放线。

(五)工地现场放线,工地拍照。

(六)复核坐标点移交现场监理。

第三条规划管线放线

(一)凭规划局案件办结通知到规划院入案取号

(二)规划院到规划局领取资料后通知测量

(三)协助测量队管线测量

(四)测量小组提交资料

(五)检查员检查资料签名

(六)总工检查资料签名

(七)队长复核签名确认盖章

(八)移交案件办结通知

第四条规划验线

(一)到工地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规划验线条件

(二)复核竣工图

(三)整理规划验线资料

(四)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

(五)报建审核书及附件

(六)报建图原件

(七)竣工图

(八)放线册原件

(九)规划院入案取号预约规划验线时刻

(十)跟进工地规划验线全过程,工地拍照

(十一)小组绘制竣工地势图

(十二)小组计竣工面积

(十三)小组绘制平面四置图

(十四)小组绘制剖面图

(十五)小组绘制成过汇总表

(十六)小组提交资料

(十七)检查员检查资料

(十八)检查员提交竣工地势图测量三队制图

(十九)总工复核验线册资料

(二十)检查员盖章装订验线册资料

(二十一)队长审核资料

(二十二)生产科盖章取资料

公建配套工作流程

第一条办理各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合作办学事宜。

关于教育设施,如我司决定与教育部门合作办学,引进名牌学校的,需提早介入,即在规划报建前与区教育局、承办学校协商有关的合作事宜,就学校规划方案、合作方式、办学模式等方面的进行磋商,最终与教育部门签订有关的协议,落实合作事宜。

并在学校兴建过程中,与教育局、承办学校紧密联系,和谐处理各有关事项。

第二条公建配套项目的移交、接收单位

(一)文化教育,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无偿移交给各区教育部门接收。

(二)行政治理,包括居委会、文化站、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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